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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九章 近卫前驱

作者:不开心的橘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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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峰骑在他心爱的枣红色盎格鲁诺尔曼马上面,缓缓迟行着,与身边众多的近卫骑兵团同伴们一同行进在山海关通往北京城的官道上。+当年的愣头青已经成长为一员悍将,宋峰看了看身边的同伴们,心中的激昂之情油然而生。

    近卫骑兵团是西王青年近卫军团下属的骑兵部队,跟随谭绍光在北方和艰苦的环境与凶恶的俄国人鏖战多时垂帘出来的精锐之一。他们身穿统一的军装,头戴象征着昔年汉家羽林卫的翎盔,胸前是一副胸甲,马背上带着五只上好弹药的左轮手枪,背上还有一只塞斯宾连珠枪,腰胯上还有一把锋利的廓尔喀骑兵专用弯刀,然后就是一人双马。

    宋峰是这支千人骑兵团的指挥官,他的装备却和普通士兵一样,他拍了拍所有携带的武器,这些武器都是陪伴他渡过一次次恶战的老朋友。

    一开始的近卫骑兵团并没有配备塞斯宾连珠枪,只有五把左轮手枪和弯刀,但就是依靠这些装备,他们在北地多次出队击败了清军的黑龙江马队和俄国人的哥萨克骑兵团。去年宋峰的近卫骑兵团装备了更加先进的塞斯宾连珠枪后,北地的清军和俄国人就更加不是对手了。

    宋峰第一眼见到塞斯宾连珠枪的时候就喜欢上这种枪,他是西殿派往美国营商的胡雪岩送回国内的其中一款新式武器。这款斯宾塞m1859式0.52口径步枪是美国人克里斯多弗.斯宾赛发明的,塞斯宾原是美国康纳迪格州著名枪械制造厂商夏普斯公司的一个机械师。早在美国经济危机那年,胡雪岩就通过注资的形式,取得了夏普斯公司四成的股权。成了这家军火公司的股东之一。

    其实历史上塞斯宾连珠枪的出现要稍晚两年,但这个时候,因为有胡雪岩的注资,夏普斯公司的状况好很多,而且塞斯宾在利用业余时间造出了第一把斯宾赛步枪后,得到了胡雪岩的倾力支持,所以这款枪械得以提早面世。去年这款枪问世之后。夏普斯公司制造了三千只,全部被胡雪岩以太平天国的名义采购,然后送回国内试用。而历史上这款枪是塞斯宾通过不断的努力才成功的推荐给了美**方,当中过程非常曲折而漫长,这款枪真正大放异彩是在美国内战的后几年的事了。但胡雪岩因为得到西王的指示,非常注重这款枪的研制。所以这款枪也得以提早问世和列装军队。这次列装的不是美军而是太平军。

    这款连珠枪发射0.52口径金属弹壳边缘发火枪弹,该弹1854年由史密斯韦森公司取得专利,几年后本杰明?亨利加以完善,这款枪制造不多的原因除了新式武器需要战场检验之外,子弹专利费也是一个原因。

    但不管如何,近卫骑兵团一千多名骑兵都配备了这种连珠枪,然后他们的远程火力得到了恐怖的提升。塞斯宾连珠枪的使用很简单,它只需要回转闭锁式枪机。当拉下扳机护圈时,闭锁机后退打开弹膛。拉出空弹壳,同时枪托里的弹簧自动将下一发弹推出供弹管;扳上护圈时,闭锁机前进,将子弹推入弹膛同时闭锁弹膛。射击动作为:扳下击锤、瞄准、扣扳机、拉下扳机护圈、扳上护圈、扳下击锤、瞄准,装弹时从枪托后方将供弹管取出。整个过程都可以在马背上完成,因此成了西王近卫骑兵团的首选武器。

    而且这款斯宾赛枪的部件易于制造,看似结构复杂,其实部件并不多,而且大部分可与夏普式步枪通用,它是当时市场上最便宜的连珠枪。当然便宜只是相对的,40美元的单价是普通前装线膛枪的两倍多。而且它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军用步枪设计,比按民用步枪设计的亨利式在可靠性和维护性上要好。斯宾赛枪还配发一种新型弹药盒,内装10-13只装好弹的弹管,每个弹管容弹14发。装填时不用一发发地装,换个弹管就行了,这时的持续射速可达21发/分。

    于是,这支青年近卫军兵团的精锐骑兵成了太平军内最为精锐的骑兵团,太平军其他八个野战军的骑兵师都没有他们这么精锐的武器。

    和太平军其他野战骑兵师相比,近卫骑兵团精锐的地方还在于他的其他方面,首先是人员的挑选。每个近卫骑兵团的士兵必须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这个条件直接将宋峰的老战友苏冀送到了炮兵部队去,尽管苏冀身高一米七五,而且体检的时候这小子穿了双增高马靴,但很可惜体检都是要脱光了检查的,结果苏冀就去了炮兵部队。

    其次是马匹挑选,近卫骑兵团选用的都是法国盎格鲁诺尔曼马,早在三年前太平天国户部农业司就引进了近万匹法国盎格鲁诺尔曼马,大部分用于配种,只有三千余匹交给了军方使用。据说西王对这种马情有独钟,西王殿下也是骑着这种马的。

    然后就是近卫骑兵团那近乎残酷和不近人情的训练、淘汰机制。近卫骑兵团要求士兵的纪律性非常之高,用宋峰的话来说,就算是训练的时候,让你朝着悬崖冲锋,你也必须得一往无前的发起冲锋!而且近卫骑兵团的士兵必须对西王无限的忠诚,在大家眼中看来,他们都是狂热无比的士兵,他们随时准备好了为西王而献身。宋峰率领的这千余近卫骑兵团是从十万青年太平军中精选出来的,战争造成了大量的孤儿,早年的太平军童营和各地的慈幼局早已经扩充不知多少倍,谭绍光的部下都是由各地童营和慈幼局选送的青年太平军组成的,从十万人当中挑出来当然是精锐中的精锐。

    所以他们才能在北地恶劣的条件下,连续的战胜他们的对手,清军黑龙江马队、俄国哥萨克骑兵,他们都是非常适应北地作战的士兵,但都败在了宋峰他们手上,原因就在这里。

    从山海关出来之后,宋峰率领这支骑兵团作为先锋,两昼夜疾驰四百多里地,连克迁安、迁西、遵化、蓟州等地,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些地方的清军根本没有抵抗,很多地方都是望见太平军的旗帜后,清军便溃散了,而且清军的人数也不多,遵化和蓟州算是大城,里面的清军也不过千余人。

    宋峰攻克一座城市之后并没有停下来,他带领近卫骑兵团几乎都是穿城而过然后接着连夜赶路,吃饭睡觉甚至大小便都是在马背上解决,马匹累了便换乘另一匹马,他们都是一人双马的配置。近卫骑兵团的士兵常年在马背上作战,军中流传着一句玩笑话,要是大家都是女人的话,说不定都能在马背上生孩子。

    这就是近卫骑兵团精于骑战和马术的真实写照,他们坚忍不拔的精神支持着他们,他们对西王狂热的忠诚支持着他们,向着大清帝国的心脏前进着。

    两百多年前,吴三桂放开山海关引清兵入关之后,清兵也是沿着这条路直入北京城的,而当时李自成的大顺军也向这时候的清军一样,在沿途没有做丝毫的抵抗。不管太平军攻往京城的目的如何,但他们一直都是满清的掘墓人,他们是来灭亡这个腐朽没落的王朝的!

    身后的城池清军逃散之后,自有后续跟进的大队接管,由于近卫骑兵团一人双马,早已经将他们的同行——第一军的骑兵师甩在了后面,但他们的速度也不会太慢,宋峰相信身后的城池会有骑兵师后续跟进的部队接管,然后他们会等待大队建立起补给线,继续接应大队步兵和炮兵跟进。

    近卫骑兵团的任务很简单,就是要抢在英法联军之前,兵临北京城下!

    “前方已经到达了顺义!没有清军的踪影!”派出去探路的骑兵侦查排回来了,宋峰打起精神大声嘶吼道:“全军放马疾驰,咱们今夜要通过顺义,明早直抵北京城下!”

    呼哨声四起,整支骑兵的翎盔都随风摇曳起来,彷如一片片精红的枫叶林,飞扬的尘土也不能掩盖这一片蔓红的颜色,他们排成整齐的队列往顺义而去,在高速疾驰之中仍能保持严谨的骑兵队形!

    果然顺义也是没有清兵把守,或许清兵早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宋峰没有入城,他带着骑兵继续赶路,擦着顺义城往北京城北面赶去。

    疾驰一夜之后,清晨蒙蒙发亮的天幕还有星月,宋峰等人一起勒定马匹,不远处一座连绵不绝的城墙出现在他们的眼帘之内,朝霞光映照下的北京城是那么的广阔绚丽,宋峰高举右臂大声疾呼道:“北京城就在眼前!”跟着便是近卫骑兵团士兵们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四起!

    北京啊!北京!一见这座陌生而宏伟的京城,每个近卫骑兵团士兵都从心底里发出这一惊叫声,他们没人到过这里,但又从小都知道这里。直至此时,它的城墙曾经是是蛮夷之辈不可侵犯的,而且现在成了阻挡汉人军队的障碍。(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