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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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炎炎,连风感觉起来都是热的。

    蓝天,只在高楼大厦建筑间出现,但日正当中,建筑物的阴影少得可怜。

    尝试着走在树荫下,她小心避开热力逼人的骄阳,转过街角,推门走进一家咖啡店。

    门上钤铛作响,一阵冷气迎面袭来,舒解了那难忍的炎热。

    她深吸了口气,踏进门里,吧台里高大的男人闻声抬起头来,露出了熟悉的微笑。店里,客人三五成群,有的看书,有的看报,还有的捧着杂志翻阅。

    她走进吧台,甜甜一笑“嗨。”

    “嗨。”男人伸手摸摸她有些被晒红的小脸,无奈的笑着叨念:“你又忘了擦防晒?皮这么嫩,怎么不小心点?”

    “我不习惯在脸上涂东西。”偎着他冰凉的大手,她舒服的闭眼喟叹了口气。“你的手好冰。”

    “夏天才刚开始,你这样不晒伤才奇怪。”他将她揽入怀中抱着,用身上的冷气,驱逐她身上的热气。

    她睁开眼,嘴角轻扬“反正我也很少在太阳出来的时候出去,今天只是特例。”

    想起她出门的原因,他将面纸弄湿替她擦脸降温。“侬侬没事吧?”

    “嗯,生了一个女娃,母女均安。”

    “你晚点还要过去吗?”

    “不用,明天再去就行了。”她摇摇头,笑了笑“浩霆吓死了,坚持要自己顾着。”

    他闻言轻笑出声,在她额头印上一吻“你们女人真的很神奇。”

    “我也这样觉得。”她同意的笑着点头。

    “咳咳对不起,老板,我要结帐。”

    两人转过头,只见一位客人尴尬的站在吧台前,看样子站了有好一阵子了。

    白云脸一红,忙转过身来,帮这位显然不常来的客人结帐。

    寇天昂伸手把玩她身后的发辫,嘴角噙着笑的看着那位客人,直到对方走出门去,他才将白云拉回身边,笑道:“你害羞啊?我以为你应该已经习惯了。”

    她是习惯了没错,所以才会忘了旁边还有人啊。

    白云脸上红晕未退,羞窘的嗔他一眼“别闹了,霍克呢?怎不见他?”

    “在楼上,宁宁打电话叫餐,我让他送上去。”

    白云笑看着他“你老叫他做事,我是不是该付他薪水啊?”

    寇天昂哼了一声“他在这白吃白住,做点事是应该的。”

    电话铃响,他伸手去接。

    “喂,白云咖啡店。”听到对方的声音,他将电话拿给白云。“找你的,是侬侬。”

    白云接过手,坐到一旁椅上,专心和那位刚刚才升格当母亲的好友讲电话。

    寇天昂见她聊了起来,也不打搅她,只是回头将碗槽里的杯子清洗乾净,然后一位穿着香奈儿套装的小姐走了过来,直接坐上了吧台椅。

    他瞥了她一眼,这女人这几天跑得很勤,但是他实在不想理会她,于是假装没看到。

    “寇先生。”见他无动于衷,她捺不住性子,终于开了口。

    听到对方叫唤,他抬起头来,习惯性的微笑“陈小姐,续杯吗?”

    “不是。”陈小姐单刀直人的开口:“我前几天说过了,希望你能到我们公司当顾问”

    “抱歉,我想你搞错了,我只是一个店员,恐怕没办法帮你什么忙。”他开口打断她,脸上依然有着礼貌性的微笑。

    “寇先生,明人不说暗话,老实说,待在这家小小的咖啡店实在是太埋没你的才能”

    “埋没?你的意思是去你的公司就不埋没?”他玩味的挑起眉。

    陈小姐挺直了背,自信满满的道:“当然,我相信我们公司能提供比这家咖啡店更好的待遇”

    “那是不可能的。”身后突然冒出一句,再度打断了她的话。

    “我们公司在广告业界也算是数一数二,我相信我们开出的价钱一定能让寇先生满”陈小姐不死心的再说,拧眉转头,却看见一位金发蓝眼的大帅哥,教她语音为之一顿。

    霍克靠着吧台,嘴角一勾,眉一挑“我说小姐,你还搞不懂对吧?第一,说到埋没,他去你公司一样是埋没。第二,他要是希罕那些钱,就不会出现在这家店里。第三,虽然这家店的确薪水不多,但很不巧的是,那位小姐”他指指还在讲电话的白云,贼笑道:“正是这家店的老板娘,她提供的待遇很好,是你无法比的。”

    “什么待遇?”陈小姐好奇的开口。

    “陪他上床罗。”

    一记蒲扇般的大掌挥了过来,霍克早有准备,往后一退,却被白云扔来的一颗苹果k中。

    “哇,**!”霍克捂着头,看着白云哀叫道:“东方女人不是都很温柔贤淑的吗?”

    白云微微一笑,将话筒挂上,轻描淡写的看着他说:“不好意思,我是大女人主义者。”

    霍克一呆,却见寇天昂大笑出声。

    “什么大女人主义者?”有点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到的陈小姐好奇发问。

    “所谓大女人主义者,就是”白云气定神闲的轻言浅笑“男人的事,再大都是小事;好友的事,再小都是大事。”

    “有没有搞错?老哥,你怎么会爱上这种”他话没说完,另一颗苹果已经飞来,他赶紧伸乎接住。

    他拾首只见白云依然优雅的坐在椅上,笑容依然温柔地看着他说:“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是你自己说”

    “寇不只是男人,他还是我老公,状况不同。”白云警告性的拿起另一颗苹果把玩,秀眉一扬,看着寇天昂“何况他娶我之前就知道我是这样子的,对不对,寇?”

    “对哈哈哈哈”寇天昂哈哈大笑,边笑还不忘点头。

    说实在的,很少看到这长相俊帅又牙尖嘴利的弟弟会说不过女人,这些天真是让他大开眼界了。

    见陈小姐有些傻愣,似乎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白云靠了过来,微微一笑“抱歉,因为我们才新婚,他还在休息,所以不接工作,如果你真的有问题无法解决,可以随时过来。至于到你公司做事,我想那比较不可能。”

    白云的态度很好,让陈小姐较没那么紧张,却也忍不住好奇问:“为什么?”

    “因为我怕她跑掉。”寇天昂伸手将白云拉人怀中,似笑非笑的说。

    “别闹。”她粉脸泛红,但没有推开他。

    “我是说真的。”寇天昂长臂环抱着白云,看着前方那女人,眯眯笑着道:“抱歉,你请回吧。”

    他虽然笑着,眼里却没有笑意。

    陈小姐愣了一下,知道这回又是白费工夫,只得掏出皮包付帐,出门时,和一位有些面熟的先生擦身而过,她走到了人行道上,才猛然想起对方是谁。

    她迅速回过身,只见那位被人称为冷面阎罗的控股公司大老板竟然也坐在吧台,而且似乎是在拜托那位难搞的大胡子,偏偏那位大胡子一视同仁,一样没给那位大老板好脸色看。

    她一怔,突然想起去年听说的一位传奇巾的顾问也是姓寇,一样身材魁梧、留着大胡子,只要他经手的公司都会赚钱,很赚的那种,就像点石成金一样,所以他被人称为金手指。

    她是听说他到了台湾,却没想到竟是真的。

    鼻尖微微渗出了汗,现在才发现自己的确是小看了这人,原先她是听说小张的企画案是靠这人帮忙的,所以才想来挖角,但看样子,她的确是请不起这位人物。

    夏日,艳阳高照。

    一阵熟风拂过,陈小姐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公司。

    清晨。

    在他怀中醒来,总是让她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

    结婚了呢。

    伸出指尖,轻轻抚过他的眼耳鼻口、他的喉结、他的胸膛,白云轻轻叹了口气,重新缩回他怀里,小手绕过他的腰环抱住他。

    还是有点无法相信自己竟然真的嫁给了他

    原以为遇不到了,想说终老一生也不错,至少一人吃饱全家活,谁知道他会自己找上门来。

    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一抹笑浮现唇边。

    晨光溜进了屋内,白云看了眼闹钟,在他怀里眷恋的深吸了口气后,才轻手轻脚的爬了起来,按掉差十分钟才会响的闹钟。

    他发出轻微的鼾声,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彬坐在一旁看着他的睡颜,她心口微微的抽紧,这奇异的情绪引发她自嘲的轻笑,伸手替他拉好了凉被,她俯身在他额头印上一吻,才溜下了楼。

    这几天,他在台湾的消息似乎是传了开来,所以不断的有人找上门来,他推掉了大半,只接了一些比较感兴趣或是他觉得对方看起来顺眼的来做,但那也让他忙到电话接不完。

    下了楼,她到浴室里洗了个晨澡,盘起了长发,才转进厨房,从冰箱拿出两颗蛋,烤了几片吐司,然后煎起火腿和蛋,替两人做起早餐。

    他一直很忙,却始终表现得很轻松的模样,即使累坏了,也不轻易显现疲惫;不过那些不断被他摔坏阵亡的手机,还有他用来骂人的精采词汇,倒是证实了他的脾气真的不是很好。

    虽然结了婚,有时候她还是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爱她

    将煎好的火腿蛋放到吐司上,做完火腿蛋三明治,她又继续做鲔鱼三明治。

    想起他惊人的食量,白云忍不住又勾起嘴角。

    一双大手突然从后冒出,抱住了她的腰。

    她轻呼一声,手中的吐司差点掉了,回首见是他,才松了口气。“你吓了我一跳。”

    抱着她,寇天昂将头埋在她的颈边,心里咕哝着,他才是被吓了一跳,一早醒来她又不见了,害他又慌了起来。

    他轻咬着她的脖子,抱怨道:“怎么没叫我起来?”

    “看你睡得很熟,想说让你再睡一下。”被他的胡子弄得很痒,白云小心拿着涂上了鲔鱼的吐司面包,笑道:“别闹了,乖,去洗脸刷牙,来吃早餐。”

    “我们再回床上去。”他在她耳畔建议。

    “不行。”她敏感的朝旁一缩,心跳加速,却仍极力镇定的回答。

    “那你陪我进浴室。”他舔吻着她的耳垂。

    “不行”白云轻喘着,怀疑手中的吐司面包会掉地上去。

    “我们可以一起洗乾净。”他嗓音低哑,大手探进她衣服里,努力说服她。

    “我洗过了”她倒抽口气,空出的一只手抓住他的手,红着脸说。

    “那你可以帮我洗。”他亲吻着她的颈项和香肩,另一只自由的手仍在她身上游移。“老婆,你好香”

    “寇别闹”他乱来的手教她手一软,面包就掉到地上了,她又羞又窘“啊讨厌”

    “别理它,我等一下会处理。”他轻笑出声,说实在的,他真的很高兴她的注意力不在那蠢面包身上了。

    “可是”

    “可是你的脚沾到鲔鱼了,我们到浴室里洗乾净吧。”他露齿一笑,说得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用最快的速度一把将她拦腰打横抱起,转身就往浴室走去。

    “寇”

    “嘘,叫小声一点,现在才七点而已喔。”他开玩笑的说。

    她红着脸,槌了他胸膛一下。

    他大笑出声,因为在他抱着她进浴室时,她伸手带上了门。

    一个小时后,看着那顶着一头半湿不乾的黑发,大口吃着三明治的寇天昂,白云瞄了一眼玻璃杯里喝得快见底的牛奶,忍不住开口问:“还要吗?”

    “嗯。”他点头,眯眯的笑。

    她回身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替他倒满一杯,他喝了一口,很快的吃掉剩下的三明治。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白云回到位子上坐下,将自己的盘子推到他面前“喏,给你。”

    “你不吃了?”见她盘里还剩半份三明治,他挑眉问。

    她微微一笑“天气热,吃不太下。”

    他不客气的接收她吃不完的早餐。

    白云一手支着下巴,瞧着他“好吃吗?”

    “嗯。”他再点头,笑着吃完剩下的份。

    她嘴角轻扬,浮现浅浅的笑。

    看他吃东西,总让她心情愉悦,可能因为他总是把东西吃得乾乾净净的,让她有一种奇怪的满足感,好像她煮出来的东西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珍馐一般:虽然她和他都知道实际上他的厨艺比她好上许多。

    吃完了早餐,他负责洗碗盘,她则上楼去收拾东西,然后两人才一起出门。

    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体积庞大,却不喜欢开那辆人家给的车,反而爱和她挤这辆小小的金龟车。

    坐在小小的金龟车里,她看着窗外景致。

    今天的天气很好,澄澈的蓝天只在靠山的地方飘了几缕白云。

    收音机里传来英文歌曲,他跟着哼了起来,她转过头,只见他手指在方向盘上打着拍子,一副轻松愉悦的模样,教她心情也莫名觉得愉快。

    老实说,结婚后的日子,没有多大的不同,她和他还是过着和之前相同的日子,每天早上起床开店,在店里忙碌一天,她泡她的咖啡、他煮他的餐点,有些客人找她吐苦水,其他的则上门来寻求他开金口帮忙赚钱,然后一天过去,当夜深人静,他们会一起拉下铁门,回家休息。

    生活,其实没什么太大改变,只除了她发现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爱他,从他的喜好、他的怪癖、他睡觉时轻微的鼾声,甚至是他那嘴有点小耸的落腮胡

    他张嘴学那首歌的歌手仰头怪叫,样子滑稽的害她笑了出来。

    “好听吧?”他对她眨眨眼。

    “嗯哼。”白云很捧场的笑着点头。

    他得意的扬眉再度唱了起来,害她一路笑进市区。

    车子一路开进市区,可远远的,两人就看见铁门已全数拉开,霍克站在人行道上,一手抱着宁宁的猫。

    怎么回事?霍克从来没这么早起过,更别提帮他们开店了。

    白云觉得有些奇怪,寇将车停好,她无下了车。

    “早。”她微笑和他打招呼。“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

    “早。”霍克回以微笑,举起宁宁的猫“痞子叫我起床的。”

    痞子?白云一挑眉,好笑的看看猫,再瞧瞧他“要我打电话叫宁宁吗?”

    “不用,我等一下会送它上去。”

    “喔,那好。”白云笑了笑,推门进店时,又回头问:“你吃过早餐了吗?”

    “还”

    “一餐不吃饿不死的。”霍克才开口,寇天昂便出声打断他。

    白云好笑的看了寇天昂一眼,才看着霍克道:“要鲔鱼还是火腿蛋?”

    霍克露齿一笑“火腿蛋。”

    “ok。”白云笑着转身进了店。

    寇天昂皱起眉头,瞪着霍克暗示道:“你已经逗留在这里一个多月了。”

    “我知道。”霍克微笑点头。

    “你不用工作吗?”寇天昂眯起眼,咬牙提醒。

    “我有在工作啊,用网路。”霍克一脸无辜。

    失了耐性,寇天昂拧眉怒目瞪他,低吼:“你该死的到底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我看看”霍克气定神闲的看看表“大概还有二十二个小时又三十分。”

    没想到他竟会说出如此准确的时间,让寇天昂愣了一下。

    霍克收起了笑脸,大手搔搔猫咪的下巴,两眼却严肃的看着他“我刚收到约翰医生的电话,老头心脏病发,送进了医院。我订了飞机票,最近的班机是明天早上。”

    寇天昂闻言一震,脸上表情瞬间消失,转身就往店里走。

    “寇哥,他快不行了。”

    寇天昂在门边停了下来,却没回头。“那又怎样?”

    “他想见你。”

    他飒笑出声,然后回过头来,看着霍克,冷声道:“就算他死了也不关我的事。”

    店门被推开又弹了回来,门上铃铛作响。

    霍克看着依然在摇晃的店门,叹了口气。

    “喵”

    听到猫叫,他低首轻抚小猫的头,无奈的笑了笑。“顽固,对吧?顽固是巴特家的遗传,我八岁时就领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