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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桃成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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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没睡的十分停当,就被菜芽给叫了起来。这是昨晚赵志吩咐菜芽的,赵志还有别的事要做,不能在这里给耽误了。

    天色刚刚蒙蒙亮,赵志就拖着发软的身子离开了别院,从屋后的空地上穿过的时候,赵志发现,那片空地上的辣椒已经开花了,而那翠绿的西红柿苗上,也已经有了绿白的小圆果子,迎着朝露,一副生机盎然的样子。

    赵志回了“新龙门客栈”推开哥舒云的房门,却发现已经人去房空。

    桌子上十分老土的摆放着一张纸笺,赵志打开书柬:“我走了,趁你不再的时候走,想来要容易的多。而我写这些的时候,你相比是在别的女人的床头吧,虽然我是被你强迫,可是现在我一想起这些,心里却是分外的难受。

    不要来找我,不要想着要来提亲什么的,就当我没出现过吧。就算你来找我了,我也不会委屈自己,做你的老二或者老三甚至是老四。

    所以我走了,再说,我也不会委屈自己。”

    赵志看完,猛一拍桌子:“靠,这离别信写的如此牛b轰轰,你不让老子去,老子偏要去!不当老而老三老四,行啊!当老五老六就好了!你丫的心理肯定平衡的多了!”气冲冲的骂完,赵志朝床上一躺,蒙头大睡!

    赵志也算没心没肺了,这一觉直睡到了日色偏斜,而刀三不知什么时候也早来到屋子里端坐着了。

    赵志与刀三打了个招呼,找来冷水洗了把脸:“三哥什么时候来的?吃了没?”

    刀三摇头道:“要吃快吃吧,人已经在潮州了。”

    赵志听了笑嘻嘻的道:“这么快?三哥你们办事效率还真是高啊。”

    刀三摇头道:“那是公子的飞鸽,不管我的事,如今的我,是跟你一起的。”

    赵志猛点头:“走。咱们吃饭,饭毕连夜去潮州。”

    潮州,赵志之所以会选择这里。主要是这里不但距离广州近,而且这里在唐朝也算是人口混杂的一大物流集散地了,而去那里淘宝,一直是赵志一个愿望,还可以躲避蒲元庸地眼线,这样多好?

    “天王盖地虎!”赵志敲门大叫道。

    “宝塔镇河妖!”里面一粗豪的声音有些犹豫的答道。

    “第一道对了,”赵志点点头:“那么,地镇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门朝大海。什么潮水什么流”门被打开,大个子正捧着一张纸念道,一脸尴尬。

    “靠你!,是门朝大海,三阖河水万年流啊!字都不认识还来接头?”赵志一脚踹过去:“再问个,答不出来你们就罚写一千遍!有没有清恶毒”盲眼复明地清毒复明膏葯?”

    “我来我来!”一青年男子急忙接道:“有是有,价钱太贵,要三两黄金,三两白银。”

    赵志大喜,笑道:“总算有了些地下工作者的感觉。那么五两黄金五年白银的卖不卖?”

    “你傻啊!还价都不会!”刀三闷闷的声音道。

    与赵志会面的一共有俩人:李一和大个子。

    大个子是赵志飞鸽传书叫李帧帮忙叫来的,李一则是李亨派来的人选。

    李一再见赵志自然有些尴尬,可是赵志却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被刺杀一事,直接了当的摊开来道:“找你们俩来。::是商量大事的,以前的废话就不说了。大个子。你回去召集一些人手,去长安弄个店面,开始卖我给你地味精。售价暂时就定在五百两一瓶。

    而你,李一,你回去之后,尽量配合大个子,帮忙购置个店铺,要求不要多大,但是一定要偏僻。神秘。越难找越好,但是店铺规格一定要高雅。懂了么?就跟尼姑庵似的。”

    大个子摇头道:“可是我不会开店啊。我可不会对别人拍马屁的。”

    赵志鄙视道:“怎么不会开?我要的就是不拍马屁的人,人家来买,你就吊一句,五百两银子,爱买不买,每五日只卖一瓶。”

    “有这么做生意的么?”大个子还要反驳,被赵志猛瞪眼瞪回去了。

    李一此刻才有了插嘴的机会:“味精这东西倒是有人说过要买,可是这个价格会不会高了点?”

    赵志接过话头:“这就是我找你三哥的原因了,你们要想办法让这个味精称谓皇上每餐必备的食料,然后弄个御用的名号装上,这样一来,别说五百两了,就是一千两也怕是能有人来买吧。这个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冤大头。”

    李一听了赵志地话,眨了眨眼睛,没再说话。

    赵志拍了拍大个子的肩膀:“发财不发财就看你们了啊!这东西也就是这几个月能卖卖,越往后那就是越不值钱的,你们可要抓紧了。”

    大个子赶忙点头:“回去后我利马就去办。”

    李一也点了点头:“难怪三哥对赵公子如此敬重,果然是神通广大”

    赵志意味深长的道:“小王爷,凡事呢,不能着急,哪怕是上天注定了地天机,也能做法更改,更何况是这个万事皆变的大千世界。要有耐心啊,小伙子!”

    李一看着赵志地眼神,心里忽然砰砰砰的跳的厉害,待要追问时,赵志已经站起身来:“二位还是好好休息吧,明日一早最好就回,东西呢,想必现在已经在送去长安的路上了。”

    大个子忽然站起身来,冲赵志道:“妹夫,等等先。”

    赵志回头道:“怎么了?”

    大个子从怀里取出一小包道:“这个是我娘叫我带给你的,说你看的跟宝贝似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赵志好奇的捏了捏,笑嘻嘻的道:“什么好东西?传家宝?陈年嫁妆?”

    为了减少暴露地危险,赵志没跟大个子寒暄,迅速地离开了接头地点。

    回了潮州的客栈,赵志打开那包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些土黄色的一粒粒的种子出现在赵志眼前。

    “稻谷?”赵志楞了楞,仔细看去:“靠,这么长的稻粒,不是杂交稻吧!”

    原来,赵志当初带来的一个稻穗放在菜芽家里养之时被菜芽家的鸡被啄光了,可是后来菜芽的娘在外出干农活的时候,却意外的在于家庄外面的池塘里发现了两株一模一样的水稻苗,于大娘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就把他圈了起来,小心照料一直到抽穗成熟,刚好大个子要来见赵志,就一起顺便带回来了。

    其实那两株稻谷也是赵志当初留下的,赵志最初是在池塘边取了稀泥养着的。后来移植的时候弄漏了,而那两颗种子也顽强的成活了起来,还结出了稻穗。

    (原本来说,杂交稻种子二代培育成功率是很低的,而且成熟的稻苗还多半是不育株,矮小株,可是凡事就有个几率,而这两颗变态的种子,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碰上了穿越这种变态的事情,结果导致了变态的变化,那就是传说中的基因突变!)

    不过说是大学毕业,其实真正水平只有高中的赵志可完全不懂这些,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人品有多么爆发,他只是暗暗的感觉自己运气不错,他小心的把种子塞进怀里,如果这些种子能代代相传下去的话,那就不是如自己之前的那些技术改良一样的量变了,那就是传说种的质变!而如果真能到达杂交水稻的强大状态,那按照唐朝的人口,一个海南岛,就足够能养活整个唐朝!

    赵志yy了一会,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就听见了鸡叫,这才用手按着胸口,踏实而期待的睡了过去。大个子他们一早就去了,所以赵志这次外出的行程也基本完成了,今天余下的任务就是逛街了,看以前的yy小说就知道,这里可是有传说种的“昆仑奴”的,买几个过过瘾也不错的啊。

    潮州的集市算是繁华了,某些程度上,甚至比广州乃至长安的集市还要繁华,而在这里,赵志甚至还能看见不时的有胡人穿过,不过赵志几句哈喽哈挖有说出来,那些人都没鸟赵志。

    赵志郁闷之余换了个想法,咱如今可是世界上嘴牛掰的国家,人家该学咱们的话,往后咱们的话就改是世界第一语言,凭什么我要学那鸟语?”

    赵志越想越觉的自己正确,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来:“为了子孙后代,咱要把大唐的语言带道全世界各地去!到时候全世界都要唱,好多外国人,开始说中国话,我们说的话,让世界都认真听话以后全世界最没前途的职业那就是翻译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