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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终于看到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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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能量源的王翰很高兴,他现在终于也算脱离,有技能不敢用的窘境了!

    再从牡蛎肉里又挖出很多颗白色的晶石后,王翰身上的能量总算是补充到了1oo格,由于自身等级还太低,1oo格的能量已经是能补充的上限了。

    王翰同时也现,这每颗晶石的能量并不相同,最少的只有5格,最多的达到了9格,看来能量的多少还是和晶石的品质有关系!

    当然,王翰这时也明白过来,牡蛎体内的这种晶石应该就是小说中魔兽的魔晶,一只魔兽的力量可全都聚集在魔晶上,难怪魔晶能成为自己的能量源。

    现在这种牡蛎不过是一只一阶的魔兽,它的魔晶才会这么小,能量这么少的。

    如果是那些力量强大的高阶魔兽,它们的魔晶肯定个头更大,能量也更多,同样的想要获得的难度肯定也更大。

    不管如何,实力强才是硬道理,想要生活爽,就要自己力量强!

    稍事休整,王翰带着剩下的牡蛎魔晶,和史莱姆果冻,踏上自己的冒险之路。

    日升月落,时光匆匆而过。

    手表上的日历已经翻过了七月的末尾,来到了八月一号这一天,半个多月的时间,王翰带着宠物史莱姆,一直沿着森林中的河流,慢慢的向着东边走去,这个森林实在是太大了,走了这么久依然没有要到尽头的迹象。

    这是段充实而辛苦的日子,王翰每天就在拍摄技能、学习技能、与各种魔兽的搏杀中度过。残酷的战斗使得王翰迅的成长起来,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杀起魔兽来更是已经达到了杀兽不会眨眼睛的地步。

    王翰的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强大了起来,他从会吐火的鸡身上学习到了火苗术,从冰霜兔身上学习到了冻气术,从一只蟾蜍的身上学习到了麻痹闪电,从一只山猫的身上学习到了‘平衡感加强能力’,从一只土狗的身上学习到了‘土系元素抗性加强’,他还

    除了这些一阶基础技能外,王翰还拍摄到了7个二阶技能和2个三阶技能。如果想要学习这些二阶‘三阶的技能就要消耗比较多的能量了,像一个二阶的火球术,就需要消耗135格的能量才能学习到。那个三阶的土系魔法——土刺,更是需要消耗43o格的能量才能够学习的到。

    王翰现在的等级还太低,能量还不够,除了3个二阶的技能勉强满足条件学习了以外,剩下的这六个技能他还学习不了,只能暂时储存了起来。这也是他现在比较烦恼的地方,这么多的技能中没有一个是能够给他增加能量值上限的。他的能量一直都是保持在1oo格的数量,到现在的都还没有找到方法让自己增加能量,好升级。

    不过王翰也现,魔兽的等级和技能的等级并不是完全相对称的。很多二阶的魔兽也只会一阶的技能,甚至于有些三阶实力的魔兽也仅会一阶的技能。

    这些只会一阶的技能却能成为二阶三阶的魔兽,靠得就是它们本身强大的**力量或是高深的魔法运用力,以它们这种强大的基础力量,就算是一阶的技能,也能挥出三阶的实力。

    这使王翰领悟到,技能的等级并不是实力的全部,就算是低阶的技能也能在高强的技巧下,挥出强大的威力。

    因此,现阶段王翰更喜欢学习各种强化自身的技能,比如从史莱姆那学习到的能使自己跳得更高的——‘韧性能力加强技能’,比如从山猫的身上学习到的使得自己跑得更稳、跳的更高的——‘平衡感加强能力’。

    这些技能都是永久性的加强王翰身体的各种机能,它们所产生的效果是持续性的,比起那些要主动消耗能量,才能使用的技能来说,效果上要更加的明显,和更加的方便。

    经过这么久的野外生活,又学习了这么多的能力,王翰的身体又猛的来了趟二次育,身高体格都比原来要强上了那么一个层次。原来的那身衣服也早已经破烂不堪,全都被他打包给收了起来,他现在穿着一身棕色的兽皮背心,背上背了一摞的兽肉干,手上还提了一根被火烤过的漆黑骨矛,那形象已经和一个野人差不了多少了。

    “果冻听到什么动静没!”王翰被技能强化过的耳朵,能轻易的听清3o米范围内的一切响动。

    现在他就听到左前方传来了一群生物走动的响声。

    旁边的果冻低低的叫唤了一声,现在的它已经能很清晰的领会到王翰的意思了。

    “来吧果冻,让我们去看看今天来了什么猎物!”

    果冻咕的轻叫了一声,跳到了王翰身上为它准备的兽皮口袋里。

    盗贼艾萨克又是紧张又是兴奋的,在茂密的丛林中小心的前进着,作为这个佣兵小队中唯一的一个盗贼,他负责为整个队伍的前进做探路的工作。

    他感觉今天简直就是自己的幸运日,自己这个佣兵小队居然在这座北方最大的北辰星森林中捉到了一个美丽的精灵少女。

    老天啊!这可是一个美丽的精灵少女,一个纯洁无瑕的精灵处女。要是能把她带到大城市去,那该能卖多少金币啊!了!了!一想到那成堆的金币,盗贼艾萨克的心就扑通扑通的跳动了起来。

    但是艾萨克也明白这些个金币可不是这么好赚的,一旦让精灵族现自己这个佣兵小队的作为,让那群精灵给追上了,那自己等人恐怕就

    一想到精灵族那可怕的箭术、那神秘的魔法,艾萨克的心就变得瓦凉瓦凉的。没有人愿意在森林中与精灵作战!那种行为就和拿刀抹自己的脖子没什么两样。

    必须尽快离开这座该死的森林!艾萨克心惊胆战的察看着四周的树林,他害怕会在这茂密的林子里看到精灵们的身影。

    王翰小心的跟在这只队伍的身边,当他看到这些人类时,他的心是兴奋的,是激动的。多少时候了?多少时间了?自己终于又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人类了!

    这只队伍共有十一个人,这些人全都穿着西方中世纪样式的甲胄,手拿利刃,身上大包小包的还背着不少的包袱,他们的样貌和地球人长得差不多,一个鼻子,两个眼,看上去有点像是东西方混血的人种。

    但王翰不敢贸然的跑出去,天知道这些异界人到底是什么德行,万一他们又强大又凶残,又很坏,那时该怎么办?

    王翰静悄悄的跟在他们身边,既然无法确定他们的身份,那就跟着他们好了,即使无法交谈,能跟着他们走出这座森林也是好的。

    队伍在前进,王翰在跟随!

    突然,在队伍前面探路的盗贼艾萨克,惊叫着跑了回来。

    “狼群!有狼群!”伴随着盗贼艾萨克的凄惨的惊叫声,一只只灰黑的魔狼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