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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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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珍一下子跪在沈皓面前,企图挽回,珍珍拉住沈皓的手:“好哥哥,原谅我吧,都是因为你不理我,你不爱我,所以”

    不等珍珍把话说完,沈皓一把甩掉珍珍的手:“这就能成为你放荡的理由?”

    珍珍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不爱我,所以我想找一个我能够爱他,他也爱我的男人。可是,在他们的身上,我都找不到和你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请你相信我,我只爱你一个。”

    珍珍边说还边把手伸向沈皓的那个部位。

    殊不知这一碰,更把沈皓的怒火燃烧到了极点:“别碰我,你刚刚和他发生了,现在还来碰我?”

    珍珍依旧跪在地上,还想解释些什么。

    沈皓转过身,朝门口走去,珍珍用膝盖在地上走了两步,却没跟上去意已决的沈皓的步伐。

    沈皓打开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重重的摔上了门。

    沈皓看着楚楚还给他的那枚戒指,忽然觉得自己很,好端端的迷了心窍,对珍珍动了心思。越想越恶心,和一个不知被多少人上过的女人,亲热了那么多次。还亲过她的嘴。

    那种女人,还不如公车,上公车还得买票呢。简直就是公厕。(旁白,旁白,非沈皓心里活动。)

    想到珍珍,他又不自觉的想起楚楚。

    第一次带楚楚通宵的那个晚上,楚楚仰起脸,看着他的眼睛,认认真真的对他说:“我想,把我的第一次,给你。”

    为什么自己的母亲,不能接受一个那么好的女孩,而非要把他和那个烂七八糟的珍珍扯在一起呢。

    哎。

    沈皓忽然觉得自己很过分,面对那样一个女人,都没狠下心来打她一下。他上次居然为了分手的事,打了楚楚一个耳光。想着想着,他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子。麻木了,一点都没感觉。

    心好疼,前两天竟然跟楚楚说出那样的话,肯定又狠狠地伤到她了吧。

    沈皓真是有把自己刮了的心了。

    沈皓重新戴上了楚楚还给他的那枚,刻有楚楚名字的戒指。并把楚楚曾经戴过的那枚,一并套在了小指上。一个大男人,一只手戴着两枚戒指,很搞笑的样子。

    想想有什么比自己更搞笑的呢,沈皓自嘲的笑了笑。

    这个时候,楚楚也在觉得自己很搞笑,因为那个贞子大小姐的口碑,大家早就有所耳闻,沈皓居然拿贞子和自己比,还把自个给比下去了。

    当初要知道,如今沈皓会产生这种想法,打死她也不跟沈皓来一腿。

    楚楚也拿沈皓和鹏鹏比了一通,最后觉得还是鹏鹏好一点。

    毕竟鹏鹏没踹(不要)过她,没打过她,更没从心里鄙视过她(把她从珍珍那比下去,默认为遭到鄙视)。

    晕,有这样对比的吗?

    女人受伤之后,通常分为两种。一种表现为,一种表现为恨嫁。呢,就是说,有过男人伤害她了,她就要伤更多的男人,比如珍珍。恨嫁呢,就是说,有过男人伤害她了,她往后就不怎么相信男人了,不打算再找对象了,比如楚楚。

    其实楚楚也挺倒霉的,初恋碰上个鹏鹏,,搞np。

    再恋吧,还以为碰上个好的呢,还不如鹏鹏呢(刚才就对比过了)。

    楚楚对鹏鹏呢,就是心死了,死心了,不爱了,还能做朋友。

    楚楚对沈皓呢,是恨。原本好容易放下了那份恨,沈皓居然说;“可我再次遇见你,忽然觉得你有些陌生。”

    恨,恨你!

    此刻,楚楚对沈皓的感觉是恨,由爱生恨。

    沈皓对楚楚的感觉是愧疚,是抱歉。

    抱歉自己一次又一次的伤害楚楚。

    他曾经想把伤害降到最低,而今却把楚楚伤靛无完肤。

    他不仅仅打了楚楚的脸,更撕裂了楚楚的心,如今,又一次的给她撒了把盐。

    真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我开始依赖她了。我说不出那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爱。我原本以为,我只爱你一个人,我怎么也不可能放下你。可我再次遇见你,忽然觉得你有些陌生。也许,真的是时间和距离,把我们疏远了。’

    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换换台词好不好?

    自从沈皓和楚楚分手之后,沈皓回家的次数,渐渐增多了。

    不只是在每周的周末,就连平时,一有时间,沈皓就回到家里,呆在自己的小屋里。

    沈母看到自己的儿子瘦了整整一圈,人也变得黄黄的(皮肤的颜色哈,不要想歪了)。闻到儿子身上弥漫的烟味,和酒味。

    心痛。

    沈母走进沈皓的小屋:“儿子,喝点蜂蜜水吧,解酒,养胃。”说完把水杯放在沈皓的床头柜上。

    当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沈皓却拉住了母亲的手“妈,坐这儿,陪我说会儿话吧,我很难过。”

    很久没和儿子坐在一起领了,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是啊,我们长大后,又有谁,坐在床边,和母亲领呢。

    沈皓幽幽的说:“我和楚楚分手了。”

    沈母应了一声:“嗯。”虽然这是她最想要看到的结果,可是当她看到儿子的状态,沈母并没有表现出狂喜。

    沈皓接着说:“当初为了和她彻底分手,为了让她对我死心,我打了她一巴掌。”

    沈母叹了口气,说:“孩子啊,妈妈虽然叫你们分手,可我没让你打她呀。”

    沈皓继续说道:“我现在后悔死了。”

    沈母看到儿子伤心地样子,缓和了语气对沈皓说:“算了,以后找个机会,弥补一下吧,打人是不对的。我和你爸爸在一起这么多年,他说都没说过我一句。打人,你真的有点过了。”

    沈皓自嘲的笑了笑:“没机会了。她现在恨死我了。我跟珍珍上了床。”

    听儿子说他跟珍珍上了床,沈母打心眼里挺高兴,这正是她最想看到的结果:“你现在和珍珍在一起了,真好,那你为什么还这么难过。”

    沈皓接着说:“妈,你不了解珍珍。她,她和很多男人上过床。就在跟我上床之后,还和4,5个男人有染。那天我还抓了一个,真脏。我现在真觉得恶心。”

    沈母皱了皱眉头:“没想到珍珍是这样的女孩子,真没看出来。”

    沈皓伤心地说:“在我刚刚对她产生一点好感,打算好好爱她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我现在为谁而难过,为楚楚,为珍珍,还是为了我自己。妈,楚楚是个好女孩,可我一次次的伤害她。前几天我碰见她时还告诉过她,我爱上了珍珍。妈,我现在,好难受。”沈皓一边说,一边流出了眼泪。

    打从记事起,沈皓就不曾哭过,可是最近,他已经哭过几次了。

    沈母揽过自己的儿子:“儿子,都过去了,让她们都过去吧。”

    沈皓像个小孩子一样,抱住自己的妈妈,哭出声来。

    这个时候,沈母不是一位成年男子的母亲,而是一个犯错的小孩的妈妈。

    为楚楚?为珍珍?还是为了自己?

    沈皓自己都不知道。

    沈母不忍看到自己的儿子如此难过,她决定妥协。沈母趁儿子熟睡的时候,从儿子的手机上找到了楚楚的号码。

    当沈母,见到楚楚的时候,忽然明白了儿子的心。

    楚楚,给她的感觉,就是一尘不染。

    楚楚长得不能用漂亮来形容。是的,可能有很多女生要比楚楚更漂亮。

    楚楚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雄,就心动的女孩。干净,透明。眼睛清澈,还有点蓝,眼里就像含着水(强调一下,楚楚没带隐形眼镜,更不是沙眼啊。只是形容眼睛通透,据说,婴儿的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确切啊)。

    楚楚和沈母约在了学校对面的“老朋友”是啊,就是学校对面的那家,沈皓每周都会带她吃的“老朋友”如今却也物是人非了。

    见到楚楚远远地走来,沈母迎上前去:“你好,你就是楚楚吧。”

    虽然,不曾见过楚楚,虽然,从未向儿子问起过楚楚的长相。当沈母站在‘老朋友’门前,一眼就从来往的人堆里,认出了楚楚。那是一种温馨的感觉,一种似曾相识的温馨。

    难怪儿子,当初非要认准楚楚不可。连自己的心,都被楚楚牵动了起来。

    看到眼前这个端庄、贵气的中年妇女,想起电话那头的那个声音,加上她询问自己的名字,楚楚也确定了,眼前这个妇人的身份。这是沈皓的母亲。只是楚楚尚不明白,她怎么能一眼认得出自己。这难道是所谓的缘分?

    呵呵,有什么缘分,若真有缘分,我们,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