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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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四、五年的光景,娇稚的小女娃儿,渐渐成为十二岁的少女,愈发亭亭玉立,借口来罗家问事或探访,实则想一睹芳容的人,几乎要把门槛都踩凹了。
包有南方镖局镇威堂,与大风堂的势力与能耐,僵持在伯仲之间,彼此争夺案子,不但各不相让,还有过不少冲突,最后连镇威堂的堂主,大名鼎鼎的白发豪侠程鹤,都上门来兴师问罪,眼看就要大闹一番。
正巧罗岳不在,罗梦出面招呼,对着程鹤盈盈福礼,清浅的微笑。
那一笑,几乎把程鹤的魂勾出来。
别说是大闹了,豪侠气势全消,在大厅里坐到太阳下山、月亮出来时,仍只顾着痴望着罗梦,好几次都忘了回话,看得都出神,直到罗岳赶人,他才失魂落魄的离去。
回到镇威堂后,程鹤就病了,才没多久时间,就病得只剩一口气,群医束手无策。家人都知道,他是染了无可救药的相思病,只得来到大风堂央求罗梦,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翩然赴约,走到床榻边,对着程鹤笑着,轻言软语的道:“程大侠,您可要保重身子。”
话才刚说完,程鹤立刻跳起来,明明连棺材都搁着预备的人,瞬间生龙活虎,还喝喝哈哈的,中气十足,当场打了一套拳。
从此,程鹤再也不跟罗家相争,甚至还处处礼让罗家。偶尔上罗家拜访时,只要见着罗梦,他甚至还不敢坐着。
年过不惑的中年男人,却为了一个少女而倾心,差点连命都送了,引得江湖上人们津津乐道,罗梦的美名更声名远播。
大风堂日益兴盛,再加上沈飞鹰的保护,有如铜墙铁壁,不识相的匪徒自然少了许多。
只是,这世上,偏偏就是有人被贪字蒙了眼。
那年正月十五,年味还浓着,京城里处处张灯结彩,夜空里烟花灿烂、鞭炮声连绵不绝,人们都挤着出来看热闹。
罗岳心情大好,舍不得拒绝女儿,于是就让镖师们陪同,加上沈飞鹰随身护卫,才允许她出门看花灯,就怕她在家里闷坏了。
直到月上柳梢头,房门才被推开,沈飞鹰抬起头来,呼吸微微一停。
她换上新衣,是淡淡的月白色织锦,长发不再盘髻,而是以红缎扎起。简约的装扮,更显得她双眸水灵,唇办嫩红,肌肤宛如水凝,晶莹得比月色更美。
“好看吗?”罗梦碎步上前,在他身旁转绕,频频追问。“你觉得好看吗?”她不想再盘髻,想要看起来更成熟些。
这几年来,沈飞鹰己不再是昔日少年。
他变得英武高壮、俊朗伟岸,是个成年男子。他的忠诚与武艺,让不少人敬佩,也吸引不少女子,对他猛献殷勤。妩媚大胆的女人,直接与他调情;害羞的女子,则是派人送来情书。
虽然,他全不理会那些女人,一心一意只守护着她。但是,每一回,她还是会觉得心里酸溜溜,才会在今夜换了装扮。
面对她的追问,他竟波澜不惊,淡淡的回答。
“这不该问我。”他甚至避开视线。
“为什么?”她仰望着日渐成熟的他,有些儿痛恨起,两人年岁的差距。“我就是打扮给你看的。”她实话实说。
沈飞鹰没有回应,她的追问,倒是等得不耐烦的镖师们,来到屋外张望,瞧见她的装扮,全都叫嚷起来,惊艳得连连惊呼。“哇!哪来的绝世美人?”
“这也是咱们大风堂的骄傲啊!”“美!太美了!”
“己经不是小丫头了。”
“想当年,刚出生的时候,还是个小娃儿,大伙儿都轻手轻脚,就怕会碰坏了。”
罗岳的反应最激烈,虎目含泪,感动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梦儿、梦儿爹的心肝宝贝、爹好、好”话还没说完,他己泪流满面。
“堂主,别哭啦,今儿个可是元宵节呢!”有人劝着。
“好、好,不哭我不哭”罗岳点着头,用大手抹泪。
贴心的罗梦,走到父亲身旁,攀着粗壮的臂膀,仰头甜笑。“爹爹,走吧,我陪你去看花灯。”她举起袖子,替乖乖蹲下的父亲,擦去脸上泪痕。
可是,罗岳一听,更是涕洒滂沱,伤心得像是天都崩了。
“爹爹也想去,但是,朝廷里来了人,要谈一趟官镖的事。”呜呜,他好想把那个官踢出门,开心的陪女儿去看花灯。
“那么,我尽快回来,去买些吃食,就回来陪爹爹。”她娇言软语的哄着,抹干又涌出的泪水,纳纱袖口早己半湿。
“好、好”罗岳连连点头,转而望向沈飞鹰,双手重重的搁在他肩上,用最慎重的表情、最认真的语气,再三交代着。“你可要好好护着她。”
“属下知道。”
又是属下,罢了罢了,随便他。
习惯了沈飞鹰的顽固,泪眼汪汪的罗岳不曾再试图纠正他,只能看着众镖师们兴致勃勃,簇拥着宝贝女儿出门,直到看不见了,才垂头丧气的往大厅走去。
繁华盛世,百姓富足,节日自然极为热闹。京城里处处悬挂着红纱灯笼,店家与摊贩的花灯,各比奇巧,让人目不暇接,不论是长衫飘摇的商贾店东。还是短衣褐布的劳动者,都乐在其中。
玄武大街上人潮汹涌,马行、香药铺、茶坊、酒肆等等,都竞相点灯,其中龙门客栈的花灯最为出众,门前还请来戏班子,名角登台演出,引得人们驻足观赏,叫好声不绝于耳。
明明是最该开心的时候,罗梦却心有惆怅,在花灯的照耀下,望向身旁的沈飞鹰。光影在他深刻的五官上,来回变化着,唯有他的神情不改,随时警戒。
他并没有看她。
四周有很多人,为她而惊艳止步,还有几个人看得出神、嘴巴开开,甚至被后头的人潮推挤着,失足一个接一个,扑通扑通的被挤下大运河的支流里,仍一边泅泳、一边望着,连眼都舍不得眨,对这些她全都不在乎。
因为,他没有看着她。
一如,每个人都夸赞她美丽,唯独他没有,不论她怎么问,他就是不说。
偏偏,她最最在乎的,就是他的意见。
人潮拥挤,他的大手始终护着她,没让任何人挤着她。她看着身畔的大手,脸儿莫名的嫣红,更显得肌肤白润,因为突然醒觉,盘桓在心中的谜团,一颗心跳得好快。
蓦地,他像是听见,她激动的心跳,终于低下头来。
四目交接的瞬间,仿佛万籁俱寂。她望见他眼里的诧异,以及隐藏得太好的动摇,忍不住上前,往他怀中更踏进一步
“有了有了!”门圆胖的小女娃冲来,硬是挤入两人之间,胖手举得高高的。“梦姊姊,拿这个回去给堂主吃吧!很甜的!”被大力推荐的,是个被咬了一口的香糖果子。
追在后头的徐厚,还没说话,就先赏了小妹一颗爆栗。
“哇,好痛!”星星大叫。
“笨蛋,你要堂主吃你咬过的东西吗?”
“不咬过,怎么知道甜不甜?”小小年纪,星星却懂得据理力争。
“不行,再去买。”徐厚坚持,还转过头来,大嗓门变得小心翼翼。“小姐,还需要替堂主买些什么?”
眼看沈飞鹰转开视线,怅然若失的罗梦,单薄的双肩下垂,轻声回答。“咸热的买软羊肉、赤白腰子,再添些鹑、兔等野味;甜的就买金丝菟梅、香橙丸跟蜜煎雕花。”
“知道了!”
“那香糖果子呢?”
“你自己吃吧!”
兄妹二人一边吵着,一边走向摊贩,很快就没入人潮,忙着联手跟游人们抢着买食物去,隔着老远还听得见他们的叫嚷声。
她小小的手,握成粉拳,一时心乱如麻,就像是遇到一个最难解的谜,心中闷得发慌。几次吸气后,她抬起头来,刚想说话,却瞧见他神色一凛。
原本陪同着,走在四周的镖师们,动作快疾如风,转眼间己围靠过来,用人墙将她团团围在中间,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
“是湖南七怪唯一的漏网之鱼。”上官清云说着,视线紧盯着某个脸色阴沈、面黄肌瘦,衣衫破烂的男人。
“上次行镖,湖南七怪来抢,全都被兄弟们押送官府,就只有他逃了。”
“来者不善。”
“先擒下再说!”
镖师们简短交谈,话才说完,凭着多次出生入死的默契,已齐步上前,预备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惊扰游人下,将恶徒一举擒获。
不同于众人上前,沈飞鹰却护着罗梦,不浪费任何时间,即刻就要离开。“回大风堂。”他言简意赅。“你的安全最重要。”
她心里一颤,话己经脱口而出。“是对你重要,还是对爹爹重要?”
沈飞鹰没有回答,将她抄抱入怀,施展轻功疾行。
罗梦被护在宽大的衣袍下,花办似的脸儿,受不住扑面而来的寒风,双眼眯如细细弯月,娇怯怯的依偎着,他热烫结实的胸膛,小手不自觉的扯着也的衣角,眷恋得不肯放开。
花灯璀璨,却不如他的双眸,更教她着迷。
只是,奔腾了一会儿,还来不及回到罗家,沈飞鹰却己经停步,抱着她直奔某条暗巷深处,京城里亮如白昼,却只能照得巷内的砖墙隐约可见。
这是一条死巷。
沈飞鹰将她拉到身后,让她紧贴在砖墙的凹处。她能感受到,他全身的每寸肌肉,都紧绷起来,随时蓄势待发。
一阵诡异的笑声响起,十来个黑衣人跃下,将巷口堵住,阴森森的视线,全盯牢了暗巷底的两人。
“这家伙脑子坏了。”
“嘻嘻,是啊,竟逃到死巷里。”
“天下闻名的大风堂,原来也不过如此。”
黑衣人们说着,各自甩手,藏在袖中的长剑嗖声而出,在昏暗中仍可看见,剑刀冰冷的寒光,让人胆颤心惊。所有的剑尖,都指向同一方向。
“先说清楚了,免得你死得不明不白。”带头的那个黑衣人开口,语气轻松。“为了报仇,湖南老四用自己做活饵,而我们则是收了银两,要剐掉罗岳的心头肉。”
沈飞鹰的答案很简单。
“休想。”
黑衣人们没有发怒,长剑一抖,发出刺耳锐声,直接攻了过来。
倏地,沈飞鹰也抽剑迎敌。
这是数年来,她首次看他出剑。往常,不论凶险大小,他总是不必用武器就能取胜,但是佩剑从来不曾离身。
那也直接证明,此次的情况,比以往更危险。她眼看着,他的长剑幻出朵朵剑花,诧异于他的剑法,比她所见过的任何人都高妙,却也深深担忧着黑衣人们的长剑,出奇诡诱,但每一次进攻,都被挡退。
剑刀交击的声音,在暗巷中回荡,偶尔迸出火花,照亮某张狰狞的脸庞,随即又变得昏暗不清。
“妈的!”
久攻不下,有人渐渐失去耐心。
直到这个时候,罗梦才明白,沈飞鹰挑选死巷迎敌的理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凭着一个人、一把剑,独自挡住,如潮水般袭来的攻击,确保她的安全,不让她暴露在危险下。
但是,敌众我寡,即使杀手一个一个陆续倒下,剩余的杀手们聚精会神的连番久攻,让他终于渐露疲态。
每一次,利刃划过他的皮肤。
每一次,剑锋切入他的血肉。
每一次,刀尖直刻他的骨头。
紧贴在他背后的罗梦,感受到每一次,攻击时的震荡,仿佛感应到他的痛,全身也跟着发疼,泪水盈满双眸,一滴滴濡湿他的背。
“再待下去,对我们不利!”带头的黑衣人,万万没想到,对手竟如此难缠,横身踏上砖墙,窜身前攻。
就在同时,其余的杀手们,滑身挥剑而来。
沈飞鹰长剑连挡,剑锋灌足内劲,攻来的长剑不是被挥开,就是被击碎,锐利的钢铁叮叮当当落了一地。意想不到的是,最后一个杀手,主动弃剑。诡笑着迎来,以身喂剑。
中计了!
沈飞鹰的脸色乍变。
来不及将剑抽回,带头的黑衣人,剑锋己掠过他的发,兵器的寒光映得罗梦的脸儿苍白如雪。
她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那把剑,笔直的劈来——
蓦地,阴影盖来,痛楚没有爆发,她却听见血液飞溅的声音。直到阴影挪开,她看清景况时,全身顿时冷透。
他弃了剑,为了她,弃了那把被人肉刻意卡死的剑!
原本,该劈着她的那一剑,被沈飞鹰伸手一把抓住,可是人手哪能抵得住利剑?
那一剑,砍得极深,但他不放,硬生生抓着。
暗红色的血泉不断涌出,染红了他的衣衫、他的全身,甚至在脚边蓄成一小汪血池。
“不!”罗梦失声惊叫。
他的视线迅速扫过,确定她没有受伤,转身又拚着重伤,仅以赤手空拳,与黑衣杀手们缠斗,他一次次以掌拍开或格挡长剑,可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得己,只能以徒手喂剑的时候。
鲜血飞溅如花,染上她的衣裳与双颊。
银光闪动,那一刹那间,好似满天都是剑刀、都是他飞溅的血。
“不要了,你走,快走!”她惊慌的哭喊,猛推他的身子,却无法撅动他分毫,只能看着他一而再的,被砍出更多伤口。
血战之中,他哑声开口,如铁般坚决。
“不。”
连他的语音,仿佛都沾了血。
就在黑衣人的头子,冷笑着挥剑,要砍断沈飞鹰的颈项时,数个人影从空中跃下,加入战局之中,转眼扭转情势。
“该死!”徐厚大骂,单手拧住一个杀手的脖子。“见敢用调虎离山这招来耍我们!”他气得青筋浮起。
才眨眼的工夫,杀手们倒的倒、昏的昏,都被制住了。
“飞鹰!”上官清云急忙上前,看见好友遍体鳞伤,简直是惨不忍睹。难以想像,要是他们再晚来一些,沈飞鹰是否还能活命。
明明身受重伤,他却还屹立不摇,任由鲜血大量流失,却还慎重说道:“她没事。”这件事,比他的命更重要。
上官清云连忙点头。
“我知道了!”
直到这时,满身是血的沈飞鹰,才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始终被压在砖墙凹处的罗梦,仓皇的跟着跪下,颤颤的小手悬宕在每一处伤上,想要触碰,却又怕让他更疼。她的眼泪如断线珍珠,一颗颗落下,滴落在他的脸庞上。
他微微睁眼,确定她安然无恙。
然后,黑暗降临,沈飞鹰昏了过去。
他所受的伤,足以致命。
焦急的罗岳,连御医都抓来,逼着为沈飞鹰看诊,还花费巨资,买下最珍贵的药材,才勉强保住他的性命。
让他没有沦陷幽冥的,不仅是细心的治疗,以及强大的求生意志。一
其实,在昏迷之中,最让他难以割舍的,是柔弱的哭声,还有在他耳边,一遍又一遍的轻唤。
他认得她的声音。
她在哭。
罗梦在哭。
就因为她在哭,所以,不论是牛头马面,都无法拘走他的魂魄。他分不清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守护她这件事,已深入他骨血心头。
罗岳找到藏匿在深山中,茹毛饮血、立誓报仇的他,还为他沈家一百二十人条人命报了仇,他不能死,他得报恩——他还有恩要报!
他还了几条命,但是还不够,他欠的还很多很多。
罗岳要他照顾她,他答应了要照顾她,不只是保她平安,他还希望她能开心,因为她的开心,就是罗岳的开心。
他不想让她哭,更是舍不得她哭,好几度他都挣扎着要醒来,为她止住担忧的哭泣。
数日之后,沈飞鹰终于清醒过来,大风堂里所有人,总算都松了一口气。既是担心他尽忠丧命,更担心他再不醒来,罗梦就要把双眼哭瞎了。
斌为堂主之女,她为了他的醒来而雀跃,忙进忙出想要照料他,却被他坚决婉拒,只能天天都来到他屋里,忧心忡忡的看着,大夫替他换药,每次都看得脸色苍白。
要不是他拒绝,她还想亲自喂药。
渐渐的,他可以进食后,她就张罗起食物,天天让人从龙门客栈里,送来珍贵的补品,不但滋味绝妙可口,而且道道所用的食材,都是价值连城,有的更是皇家珍藏,有钱都买不到。
如此养伤,养了一阵子后,某一天罗梦却不见踪影。
直到他的双眼,被日光晒得有些花了,他才知道,自己其实从醒来,就一直望着门口,期待听见她的脚步声、望见她的娇靥。
又等了半晌,还是不见罗梦到来,他难得心乱,无论如何也无法静卧,终于下床往外走去。休养了这些日子,虽然还尚未完全康复,但是他的步履己如往常,能够触地无声。
他在宅邸里,四处搜寻着,靠着敏锐的听力,很快就知道她身在何处。
厨房里头,四处狼籍。
他隔着窗棂,瞧见厨房里被用过的锅子,搁得到处都是,珍贵的食材被切或被剁,形状大小不一,在厨案上高高堆起,炉子上正烧着一锅药膳,但因为火力调节不当,先是冒火,接着很快就烟雾弥漫。
“咳、咳咳咳”站在炉火旁的罗梦,织锦的衣袖乱挥,被熏得脸儿脏脏。
“为、为什么,会、会有这么多咳、咳烟”
瘫坐在厨房角落,特地搬来的圈椅上的,是个肤若白玉、眼若晨星的少女,只见她用精致的衣袖,努力挥开眼前的烟雾,小脸上满是无奈。
“因为,你把那锅药膳又烧糊了。”
罗梦咬着唇,不甘心的跺脚。“我每个步骤,明明全都按照厨师所教的做了,为什么不是烧糊,就是烧坏?”
“做菜嘛,要讲天分的。”
“我不信!”
身为龙门客栈的千金,龙无双扶着额头,连连叹气。“你就像之前那样,都让厨师来烹煮,再端去给他喝,不就得了吗?”
“不行。”罗梦很坚定,用力摇头。“他是为我而受伤的,从现在开始,我要亲手烹煮给他吃。”
“相信我,你这么做,绝对不算报恩。”龙无双翻着白眼说。
“我再多练几次,一定能成功。”被熏脏的脸儿,充满信心与希望。
这可不得了!
龙无双吓得跳起来,全身瑟瑟发抖,就怕又要被逼着试味。“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前烧的几锅里,就有能够入口的了。”她慌忙的指着地上的几锅。
“但是,你说味道不够好。”罗梦记得很清楚,连滋味都要计较,就是为了让沈飞鹰能喝到营养可口的药膳。
自作自受的龙无双,只能苦着脸,可怜兮兮的说:“反正滋味好坏,他也未必尝得出来啊”
“不,我要再重做。”她挽起袖子,要把炉上的锅子拿开,指尖才刚触及,就烫得连声轻嚷,连忙用指尖捏着耳朵,才能缓住灼烫。
“拜托,你就放过自己的手,也饶过我的舌头吧!”她从小吃的都是最可口的菜肴,哪里想得到,竟会有沦为“实验品”的一日。
罗梦不肯听劝,从头又开始煮起另一锅药膳。日光斜斜照入厨房,照亮她脸上,细细的汗珠,她却专心一意,连汗都来不及去抹。
棒着窗棂,他震慑的注视着,那个从小被人百般呵护、养尊处优的小姑娘,略显笨拙的一举一动,看见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少女,为了他洗手作羹汤,弄得狼狈不堪,脸儿脏了、衣裳角落还被烧了一小角,甚至很可能就要毁掉整间厨房。
焦味飘飘,他的心中,却感受到一阵暖流,轻轻的淌过。
沈飞鹰无声无息的离开,回到自个儿屋里,重新躺回床榻上,等待着她煮到满意了,再将药膳端来,他决定不论滋味如何,都会喝得一乾二净。
日光暖暖,焦味随风飘来,愈来愈浓了。
他躺卧在床榻上,回想着罗梦认真的模样,薄唇上浮现希罕的淡淡笑意。
转眼四、五年的光景,娇稚的小女娃儿,渐渐成为十二岁的少女,愈发亭亭玉立,借口来罗家问事或探访,实则想一睹芳容的人,几乎要把门槛都踩凹了。
包有南方镖局镇威堂,与大风堂的势力与能耐,僵持在伯仲之间,彼此争夺案子,不但各不相让,还有过不少冲突,最后连镇威堂的堂主,大名鼎鼎的白发豪侠程鹤,都上门来兴师问罪,眼看就要大闹一番。
正巧罗岳不在,罗梦出面招呼,对着程鹤盈盈福礼,清浅的微笑。
那一笑,几乎把程鹤的魂勾出来。
别说是大闹了,豪侠气势全消,在大厅里坐到太阳下山、月亮出来时,仍只顾着痴望着罗梦,好几次都忘了回话,看得都出神,直到罗岳赶人,他才失魂落魄的离去。
回到镇威堂后,程鹤就病了,才没多久时间,就病得只剩一口气,群医束手无策。家人都知道,他是染了无可救药的相思病,只得来到大风堂央求罗梦,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翩然赴约,走到床榻边,对着程鹤笑着,轻言软语的道:“程大侠,您可要保重身子。”
话才刚说完,程鹤立刻跳起来,明明连棺材都搁着预备的人,瞬间生龙活虎,还喝喝哈哈的,中气十足,当场打了一套拳。
从此,程鹤再也不跟罗家相争,甚至还处处礼让罗家。偶尔上罗家拜访时,只要见着罗梦,他甚至还不敢坐着。
年过不惑的中年男人,却为了一个少女而倾心,差点连命都送了,引得江湖上人们津津乐道,罗梦的美名更声名远播。
大风堂日益兴盛,再加上沈飞鹰的保护,有如铜墙铁壁,不识相的匪徒自然少了许多。
只是,这世上,偏偏就是有人被贪字蒙了眼。
那年正月十五,年味还浓着,京城里处处张灯结彩,夜空里烟花灿烂、鞭炮声连绵不绝,人们都挤着出来看热闹。
罗岳心情大好,舍不得拒绝女儿,于是就让镖师们陪同,加上沈飞鹰随身护卫,才允许她出门看花灯,就怕她在家里闷坏了。
直到月上柳梢头,房门才被推开,沈飞鹰抬起头来,呼吸微微一停。
她换上新衣,是淡淡的月白色织锦,长发不再盘髻,而是以红缎扎起。简约的装扮,更显得她双眸水灵,唇办嫩红,肌肤宛如水凝,晶莹得比月色更美。
“好看吗?”罗梦碎步上前,在他身旁转绕,频频追问。“你觉得好看吗?”她不想再盘髻,想要看起来更成熟些。
这几年来,沈飞鹰己不再是昔日少年。
他变得英武高壮、俊朗伟岸,是个成年男子。他的忠诚与武艺,让不少人敬佩,也吸引不少女子,对他猛献殷勤。妩媚大胆的女人,直接与他调情;害羞的女子,则是派人送来情书。
虽然,他全不理会那些女人,一心一意只守护着她。但是,每一回,她还是会觉得心里酸溜溜,才会在今夜换了装扮。
面对她的追问,他竟波澜不惊,淡淡的回答。
“这不该问我。”他甚至避开视线。
“为什么?”她仰望着日渐成熟的他,有些儿痛恨起,两人年岁的差距。“我就是打扮给你看的。”她实话实说。
沈飞鹰没有回应,她的追问,倒是等得不耐烦的镖师们,来到屋外张望,瞧见她的装扮,全都叫嚷起来,惊艳得连连惊呼。“哇!哪来的绝世美人?”
“这也是咱们大风堂的骄傲啊!”“美!太美了!”
“己经不是小丫头了。”
“想当年,刚出生的时候,还是个小娃儿,大伙儿都轻手轻脚,就怕会碰坏了。”
罗岳的反应最激烈,虎目含泪,感动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梦儿、梦儿爹的心肝宝贝、爹好、好”话还没说完,他己泪流满面。
“堂主,别哭啦,今儿个可是元宵节呢!”有人劝着。
“好、好,不哭我不哭”罗岳点着头,用大手抹泪。
贴心的罗梦,走到父亲身旁,攀着粗壮的臂膀,仰头甜笑。“爹爹,走吧,我陪你去看花灯。”她举起袖子,替乖乖蹲下的父亲,擦去脸上泪痕。
可是,罗岳一听,更是涕洒滂沱,伤心得像是天都崩了。
“爹爹也想去,但是,朝廷里来了人,要谈一趟官镖的事。”呜呜,他好想把那个官踢出门,开心的陪女儿去看花灯。
“那么,我尽快回来,去买些吃食,就回来陪爹爹。”她娇言软语的哄着,抹干又涌出的泪水,纳纱袖口早己半湿。
“好、好”罗岳连连点头,转而望向沈飞鹰,双手重重的搁在他肩上,用最慎重的表情、最认真的语气,再三交代着。“你可要好好护着她。”
“属下知道。”
又是属下,罢了罢了,随便他。
习惯了沈飞鹰的顽固,泪眼汪汪的罗岳不曾再试图纠正他,只能看着众镖师们兴致勃勃,簇拥着宝贝女儿出门,直到看不见了,才垂头丧气的往大厅走去。
繁华盛世,百姓富足,节日自然极为热闹。京城里处处悬挂着红纱灯笼,店家与摊贩的花灯,各比奇巧,让人目不暇接,不论是长衫飘摇的商贾店东。还是短衣褐布的劳动者,都乐在其中。
玄武大街上人潮汹涌,马行、香药铺、茶坊、酒肆等等,都竞相点灯,其中龙门客栈的花灯最为出众,门前还请来戏班子,名角登台演出,引得人们驻足观赏,叫好声不绝于耳。
明明是最该开心的时候,罗梦却心有惆怅,在花灯的照耀下,望向身旁的沈飞鹰。光影在他深刻的五官上,来回变化着,唯有他的神情不改,随时警戒。
他并没有看她。
四周有很多人,为她而惊艳止步,还有几个人看得出神、嘴巴开开,甚至被后头的人潮推挤着,失足一个接一个,扑通扑通的被挤下大运河的支流里,仍一边泅泳、一边望着,连眼都舍不得眨,对这些她全都不在乎。
因为,他没有看着她。
一如,每个人都夸赞她美丽,唯独他没有,不论她怎么问,他就是不说。
偏偏,她最最在乎的,就是他的意见。
人潮拥挤,他的大手始终护着她,没让任何人挤着她。她看着身畔的大手,脸儿莫名的嫣红,更显得肌肤白润,因为突然醒觉,盘桓在心中的谜团,一颗心跳得好快。
蓦地,他像是听见,她激动的心跳,终于低下头来。
四目交接的瞬间,仿佛万籁俱寂。她望见他眼里的诧异,以及隐藏得太好的动摇,忍不住上前,往他怀中更踏进一步
“有了有了!”门圆胖的小女娃冲来,硬是挤入两人之间,胖手举得高高的。“梦姊姊,拿这个回去给堂主吃吧!很甜的!”被大力推荐的,是个被咬了一口的香糖果子。
追在后头的徐厚,还没说话,就先赏了小妹一颗爆栗。
“哇,好痛!”星星大叫。
“笨蛋,你要堂主吃你咬过的东西吗?”
“不咬过,怎么知道甜不甜?”小小年纪,星星却懂得据理力争。
“不行,再去买。”徐厚坚持,还转过头来,大嗓门变得小心翼翼。“小姐,还需要替堂主买些什么?”
眼看沈飞鹰转开视线,怅然若失的罗梦,单薄的双肩下垂,轻声回答。“咸热的买软羊肉、赤白腰子,再添些鹑、兔等野味;甜的就买金丝菟梅、香橙丸跟蜜煎雕花。”
“知道了!”
“那香糖果子呢?”
“你自己吃吧!”
兄妹二人一边吵着,一边走向摊贩,很快就没入人潮,忙着联手跟游人们抢着买食物去,隔着老远还听得见他们的叫嚷声。
她小小的手,握成粉拳,一时心乱如麻,就像是遇到一个最难解的谜,心中闷得发慌。几次吸气后,她抬起头来,刚想说话,却瞧见他神色一凛。
原本陪同着,走在四周的镖师们,动作快疾如风,转眼间己围靠过来,用人墙将她团团围在中间,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
“是湖南七怪唯一的漏网之鱼。”上官清云说着,视线紧盯着某个脸色阴沈、面黄肌瘦,衣衫破烂的男人。
“上次行镖,湖南七怪来抢,全都被兄弟们押送官府,就只有他逃了。”
“来者不善。”
“先擒下再说!”
镖师们简短交谈,话才说完,凭着多次出生入死的默契,已齐步上前,预备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惊扰游人下,将恶徒一举擒获。
不同于众人上前,沈飞鹰却护着罗梦,不浪费任何时间,即刻就要离开。“回大风堂。”他言简意赅。“你的安全最重要。”
她心里一颤,话己经脱口而出。“是对你重要,还是对爹爹重要?”
沈飞鹰没有回答,将她抄抱入怀,施展轻功疾行。
罗梦被护在宽大的衣袍下,花办似的脸儿,受不住扑面而来的寒风,双眼眯如细细弯月,娇怯怯的依偎着,他热烫结实的胸膛,小手不自觉的扯着也的衣角,眷恋得不肯放开。
花灯璀璨,却不如他的双眸,更教她着迷。
只是,奔腾了一会儿,还来不及回到罗家,沈飞鹰却己经停步,抱着她直奔某条暗巷深处,京城里亮如白昼,却只能照得巷内的砖墙隐约可见。
这是一条死巷。
沈飞鹰将她拉到身后,让她紧贴在砖墙的凹处。她能感受到,他全身的每寸肌肉,都紧绷起来,随时蓄势待发。
一阵诡异的笑声响起,十来个黑衣人跃下,将巷口堵住,阴森森的视线,全盯牢了暗巷底的两人。
“这家伙脑子坏了。”
“嘻嘻,是啊,竟逃到死巷里。”
“天下闻名的大风堂,原来也不过如此。”
黑衣人们说着,各自甩手,藏在袖中的长剑嗖声而出,在昏暗中仍可看见,剑刀冰冷的寒光,让人胆颤心惊。所有的剑尖,都指向同一方向。
“先说清楚了,免得你死得不明不白。”带头的那个黑衣人开口,语气轻松。“为了报仇,湖南老四用自己做活饵,而我们则是收了银两,要剐掉罗岳的心头肉。”
沈飞鹰的答案很简单。
“休想。”
黑衣人们没有发怒,长剑一抖,发出刺耳锐声,直接攻了过来。
倏地,沈飞鹰也抽剑迎敌。
这是数年来,她首次看他出剑。往常,不论凶险大小,他总是不必用武器就能取胜,但是佩剑从来不曾离身。
那也直接证明,此次的情况,比以往更危险。她眼看着,他的长剑幻出朵朵剑花,诧异于他的剑法,比她所见过的任何人都高妙,却也深深担忧着黑衣人们的长剑,出奇诡诱,但每一次进攻,都被挡退。
剑刀交击的声音,在暗巷中回荡,偶尔迸出火花,照亮某张狰狞的脸庞,随即又变得昏暗不清。
“妈的!”
久攻不下,有人渐渐失去耐心。
直到这个时候,罗梦才明白,沈飞鹰挑选死巷迎敌的理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凭着一个人、一把剑,独自挡住,如潮水般袭来的攻击,确保她的安全,不让她暴露在危险下。
但是,敌众我寡,即使杀手一个一个陆续倒下,剩余的杀手们聚精会神的连番久攻,让他终于渐露疲态。
每一次,利刃划过他的皮肤。
每一次,剑锋切入他的血肉。
每一次,刀尖直刻他的骨头。
紧贴在他背后的罗梦,感受到每一次,攻击时的震荡,仿佛感应到他的痛,全身也跟着发疼,泪水盈满双眸,一滴滴濡湿他的背。
“再待下去,对我们不利!”带头的黑衣人,万万没想到,对手竟如此难缠,横身踏上砖墙,窜身前攻。
就在同时,其余的杀手们,滑身挥剑而来。
沈飞鹰长剑连挡,剑锋灌足内劲,攻来的长剑不是被挥开,就是被击碎,锐利的钢铁叮叮当当落了一地。意想不到的是,最后一个杀手,主动弃剑。诡笑着迎来,以身喂剑。
中计了!
沈飞鹰的脸色乍变。
来不及将剑抽回,带头的黑衣人,剑锋己掠过他的发,兵器的寒光映得罗梦的脸儿苍白如雪。
她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那把剑,笔直的劈来——
蓦地,阴影盖来,痛楚没有爆发,她却听见血液飞溅的声音。直到阴影挪开,她看清景况时,全身顿时冷透。
他弃了剑,为了她,弃了那把被人肉刻意卡死的剑!
原本,该劈着她的那一剑,被沈飞鹰伸手一把抓住,可是人手哪能抵得住利剑?
那一剑,砍得极深,但他不放,硬生生抓着。
暗红色的血泉不断涌出,染红了他的衣衫、他的全身,甚至在脚边蓄成一小汪血池。
“不!”罗梦失声惊叫。
他的视线迅速扫过,确定她没有受伤,转身又拚着重伤,仅以赤手空拳,与黑衣杀手们缠斗,他一次次以掌拍开或格挡长剑,可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得己,只能以徒手喂剑的时候。
鲜血飞溅如花,染上她的衣裳与双颊。
银光闪动,那一刹那间,好似满天都是剑刀、都是他飞溅的血。
“不要了,你走,快走!”她惊慌的哭喊,猛推他的身子,却无法撅动他分毫,只能看着他一而再的,被砍出更多伤口。
血战之中,他哑声开口,如铁般坚决。
“不。”
连他的语音,仿佛都沾了血。
就在黑衣人的头子,冷笑着挥剑,要砍断沈飞鹰的颈项时,数个人影从空中跃下,加入战局之中,转眼扭转情势。
“该死!”徐厚大骂,单手拧住一个杀手的脖子。“见敢用调虎离山这招来耍我们!”他气得青筋浮起。
才眨眼的工夫,杀手们倒的倒、昏的昏,都被制住了。
“飞鹰!”上官清云急忙上前,看见好友遍体鳞伤,简直是惨不忍睹。难以想像,要是他们再晚来一些,沈飞鹰是否还能活命。
明明身受重伤,他却还屹立不摇,任由鲜血大量流失,却还慎重说道:“她没事。”这件事,比他的命更重要。
上官清云连忙点头。
“我知道了!”
直到这时,满身是血的沈飞鹰,才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始终被压在砖墙凹处的罗梦,仓皇的跟着跪下,颤颤的小手悬宕在每一处伤上,想要触碰,却又怕让他更疼。她的眼泪如断线珍珠,一颗颗落下,滴落在他的脸庞上。
他微微睁眼,确定她安然无恙。
然后,黑暗降临,沈飞鹰昏了过去。
他所受的伤,足以致命。
焦急的罗岳,连御医都抓来,逼着为沈飞鹰看诊,还花费巨资,买下最珍贵的药材,才勉强保住他的性命。
让他没有沦陷幽冥的,不仅是细心的治疗,以及强大的求生意志。一
其实,在昏迷之中,最让他难以割舍的,是柔弱的哭声,还有在他耳边,一遍又一遍的轻唤。
他认得她的声音。
她在哭。
罗梦在哭。
就因为她在哭,所以,不论是牛头马面,都无法拘走他的魂魄。他分不清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守护她这件事,已深入他骨血心头。
罗岳找到藏匿在深山中,茹毛饮血、立誓报仇的他,还为他沈家一百二十人条人命报了仇,他不能死,他得报恩——他还有恩要报!
他还了几条命,但是还不够,他欠的还很多很多。
罗岳要他照顾她,他答应了要照顾她,不只是保她平安,他还希望她能开心,因为她的开心,就是罗岳的开心。
他不想让她哭,更是舍不得她哭,好几度他都挣扎着要醒来,为她止住担忧的哭泣。
数日之后,沈飞鹰终于清醒过来,大风堂里所有人,总算都松了一口气。既是担心他尽忠丧命,更担心他再不醒来,罗梦就要把双眼哭瞎了。
斌为堂主之女,她为了他的醒来而雀跃,忙进忙出想要照料他,却被他坚决婉拒,只能天天都来到他屋里,忧心忡忡的看着,大夫替他换药,每次都看得脸色苍白。
要不是他拒绝,她还想亲自喂药。
渐渐的,他可以进食后,她就张罗起食物,天天让人从龙门客栈里,送来珍贵的补品,不但滋味绝妙可口,而且道道所用的食材,都是价值连城,有的更是皇家珍藏,有钱都买不到。
如此养伤,养了一阵子后,某一天罗梦却不见踪影。
直到他的双眼,被日光晒得有些花了,他才知道,自己其实从醒来,就一直望着门口,期待听见她的脚步声、望见她的娇靥。
又等了半晌,还是不见罗梦到来,他难得心乱,无论如何也无法静卧,终于下床往外走去。休养了这些日子,虽然还尚未完全康复,但是他的步履己如往常,能够触地无声。
他在宅邸里,四处搜寻着,靠着敏锐的听力,很快就知道她身在何处。
厨房里头,四处狼籍。
他隔着窗棂,瞧见厨房里被用过的锅子,搁得到处都是,珍贵的食材被切或被剁,形状大小不一,在厨案上高高堆起,炉子上正烧着一锅药膳,但因为火力调节不当,先是冒火,接着很快就烟雾弥漫。
“咳、咳咳咳”站在炉火旁的罗梦,织锦的衣袖乱挥,被熏得脸儿脏脏。
“为、为什么,会、会有这么多咳、咳烟”
瘫坐在厨房角落,特地搬来的圈椅上的,是个肤若白玉、眼若晨星的少女,只见她用精致的衣袖,努力挥开眼前的烟雾,小脸上满是无奈。
“因为,你把那锅药膳又烧糊了。”
罗梦咬着唇,不甘心的跺脚。“我每个步骤,明明全都按照厨师所教的做了,为什么不是烧糊,就是烧坏?”
“做菜嘛,要讲天分的。”
“我不信!”
身为龙门客栈的千金,龙无双扶着额头,连连叹气。“你就像之前那样,都让厨师来烹煮,再端去给他喝,不就得了吗?”
“不行。”罗梦很坚定,用力摇头。“他是为我而受伤的,从现在开始,我要亲手烹煮给他吃。”
“相信我,你这么做,绝对不算报恩。”龙无双翻着白眼说。
“我再多练几次,一定能成功。”被熏脏的脸儿,充满信心与希望。
这可不得了!
龙无双吓得跳起来,全身瑟瑟发抖,就怕又要被逼着试味。“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前烧的几锅里,就有能够入口的了。”她慌忙的指着地上的几锅。
“但是,你说味道不够好。”罗梦记得很清楚,连滋味都要计较,就是为了让沈飞鹰能喝到营养可口的药膳。
自作自受的龙无双,只能苦着脸,可怜兮兮的说:“反正滋味好坏,他也未必尝得出来啊”
“不,我要再重做。”她挽起袖子,要把炉上的锅子拿开,指尖才刚触及,就烫得连声轻嚷,连忙用指尖捏着耳朵,才能缓住灼烫。
“拜托,你就放过自己的手,也饶过我的舌头吧!”她从小吃的都是最可口的菜肴,哪里想得到,竟会有沦为“实验品”的一日。
罗梦不肯听劝,从头又开始煮起另一锅药膳。日光斜斜照入厨房,照亮她脸上,细细的汗珠,她却专心一意,连汗都来不及去抹。
棒着窗棂,他震慑的注视着,那个从小被人百般呵护、养尊处优的小姑娘,略显笨拙的一举一动,看见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少女,为了他洗手作羹汤,弄得狼狈不堪,脸儿脏了、衣裳角落还被烧了一小角,甚至很可能就要毁掉整间厨房。
焦味飘飘,他的心中,却感受到一阵暖流,轻轻的淌过。
沈飞鹰无声无息的离开,回到自个儿屋里,重新躺回床榻上,等待着她煮到满意了,再将药膳端来,他决定不论滋味如何,都会喝得一乾二净。
日光暖暖,焦味随风飘来,愈来愈浓了。
他躺卧在床榻上,回想着罗梦认真的模样,薄唇上浮现希罕的淡淡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