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案的英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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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出家学法律,自己真个儿不知道什么;哪知老乡们左一句大律师右一句大法官的,原来不是奉承我,而是要我办个案子。一下子从一个老农添为文化人,而且还是从事主持正义的法律工作和研究。老乡有事情,于过去的情谊我必须帮忙,因为忘记一起摸爬滚打的兄弟是不义的;于如今的身份也一定要帮忙的,否则的话,20年的读书一点小事都搞不定,真是浪费国家和人民对我数十年的养育啊。
于是我拉了领结,叼了支烟,稳住战战兢兢的心,温和地问:“你有什么难处,尽管说,我们放牛的兄弟,革命的友谊,老乡会帮忙的。”
我和老乡慢慢聊起来了。案子真是耐人寻味的,也很棘手。
原来老乡和别人争执起来了,争辩“老牛吃嫩草对还是不对”老乡认为对,而另一位八旬老人持相反的看法,两人争得面红耳赤的,幸亏有人在旁边,否则会是一场人命官司了。我都听得心惊肉跳了。
我的思想在神游了,从我所学的知识中,去寻找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似的案例的判定,希望得到点启示。我的鼻子上冒汗,象是遇到了医生碰到了千古难治之症一样,但毕竟我乃北大之高才生,迅速冷静下来了。
“这个问题,容我回去整理一下思绪;你也先回去,千万不能冲动,否则老乡也救不了你。”我打发了老乡。
我来到了经常走过的未名糊畔,来回踱步,忽然豁然开朗了。
说“老牛吃嫩草”对,是有道理的。你看老黄牛,辛苦一辈子,牙齿基本掉了,要吃的当然是嫩草,即使是嫩草,它也未必要咬得动呢。中国自古就有敬老的思想,记得以前所描述的大同社会的优越性之一,就是老有所养。这样说来我的老乡没有道理了。
亏老乡这么信任我,我却让他输了,还是人吗,我心中责怪自己。当然我是包黑子第二,大义可以灭亲,何况一老乡。我知道我的老乡读书是少了些,但是懂理,从不无理取闹的,为什么独独这一次如此执着偏要争赢呢。
我觉得有些蹊跷,仔细想了又想。前面提到敬老,现在我们可不可以从爱幼的角度看看。我的思绪顿时打开了。不错,如果让老牛把嫩草吃光了,那些小牛怎么办?小牛的牙齿嫩得很,如果吃枯草的话,牙齿没有长出来就掉了,那怎么行?牙齿反正会断的,只不过迟早的问题,小牛的早断,向爷爷看齐,肯定得爷爷喜欢的;但有人说,生命重在过程,是啊,人人都是要死的,为什么不都自杀了呢。中国自古就有爱幼的传统,如今党和国家把我们这些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看得很重的,这是大而言之的;小而言之,我们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远比我们的回报要多,父母对儿女的爱远甚于对他们父母的爱。
经过一番比较,我得出的结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的敬老远没有爱幼那么深沉。直觉告诉我,我的老乡对了。但是必须要给老人一个说法。我们判案的时候,讲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的。
因为事实基本澄清,我就找法律条文。我从北大图书馆找到清华,还托朋友到到美国国家图书馆去找,结果却什么也没有。真是千古奇案!
事关母校的声誉,我虽然累了,也就顺便倒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了,进入了梦乡,不过还在想着案子。
忽然,灵光一闪,有了答案。原来当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公序良俗的原则来判定。“老牛吃嫩草”违背了中国的爱幼优于敬老的传统。终于判定了案子,我欢呼雀跃,忽然从桌子上摔了下去,头出奇地痛,原来鲜血在流,一下子就醒来了。
我终于当了一次法官,判了个千古奇案,是我人生的光辉历史。不过,只是在梦中。
半路出家学法律,自己真个儿不知道什么;哪知老乡们左一句大律师右一句大法官的,原来不是奉承我,而是要我办个案子。一下子从一个老农添为文化人,而且还是从事主持正义的法律工作和研究。老乡有事情,于过去的情谊我必须帮忙,因为忘记一起摸爬滚打的兄弟是不义的;于如今的身份也一定要帮忙的,否则的话,20年的读书一点小事都搞不定,真是浪费国家和人民对我数十年的养育啊。
于是我拉了领结,叼了支烟,稳住战战兢兢的心,温和地问:“你有什么难处,尽管说,我们放牛的兄弟,革命的友谊,老乡会帮忙的。”
我和老乡慢慢聊起来了。案子真是耐人寻味的,也很棘手。
原来老乡和别人争执起来了,争辩“老牛吃嫩草对还是不对”老乡认为对,而另一位八旬老人持相反的看法,两人争得面红耳赤的,幸亏有人在旁边,否则会是一场人命官司了。我都听得心惊肉跳了。
我的思想在神游了,从我所学的知识中,去寻找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似的案例的判定,希望得到点启示。我的鼻子上冒汗,象是遇到了医生碰到了千古难治之症一样,但毕竟我乃北大之高才生,迅速冷静下来了。
“这个问题,容我回去整理一下思绪;你也先回去,千万不能冲动,否则老乡也救不了你。”我打发了老乡。
我来到了经常走过的未名糊畔,来回踱步,忽然豁然开朗了。
说“老牛吃嫩草”对,是有道理的。你看老黄牛,辛苦一辈子,牙齿基本掉了,要吃的当然是嫩草,即使是嫩草,它也未必要咬得动呢。中国自古就有敬老的思想,记得以前所描述的大同社会的优越性之一,就是老有所养。这样说来我的老乡没有道理了。
亏老乡这么信任我,我却让他输了,还是人吗,我心中责怪自己。当然我是包黑子第二,大义可以灭亲,何况一老乡。我知道我的老乡读书是少了些,但是懂理,从不无理取闹的,为什么独独这一次如此执着偏要争赢呢。
我觉得有些蹊跷,仔细想了又想。前面提到敬老,现在我们可不可以从爱幼的角度看看。我的思绪顿时打开了。不错,如果让老牛把嫩草吃光了,那些小牛怎么办?小牛的牙齿嫩得很,如果吃枯草的话,牙齿没有长出来就掉了,那怎么行?牙齿反正会断的,只不过迟早的问题,小牛的早断,向爷爷看齐,肯定得爷爷喜欢的;但有人说,生命重在过程,是啊,人人都是要死的,为什么不都自杀了呢。中国自古就有爱幼的传统,如今党和国家把我们这些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看得很重的,这是大而言之的;小而言之,我们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远比我们的回报要多,父母对儿女的爱远甚于对他们父母的爱。
经过一番比较,我得出的结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的敬老远没有爱幼那么深沉。直觉告诉我,我的老乡对了。但是必须要给老人一个说法。我们判案的时候,讲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的。
因为事实基本澄清,我就找法律条文。我从北大图书馆找到清华,还托朋友到到美国国家图书馆去找,结果却什么也没有。真是千古奇案!
事关母校的声誉,我虽然累了,也就顺便倒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了,进入了梦乡,不过还在想着案子。
忽然,灵光一闪,有了答案。原来当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公序良俗的原则来判定。“老牛吃嫩草”违背了中国的爱幼优于敬老的传统。终于判定了案子,我欢呼雀跃,忽然从桌子上摔了下去,头出奇地痛,原来鲜血在流,一下子就醒来了。
我终于当了一次法官,判了个千古奇案,是我人生的光辉历史。不过,只是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