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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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王。

    他总带着磅礴的霸气,冷冽、狂傲、不可一世。

    他飞扬的黑发张狂的在风中昂扬着,像一头黑色的雄狮,高高在上的俯视他所拥有的属地。

    橘红的夕阳照进宫闱中,一双白皙的手出现在眼前,那双戴着金镯子的手端着一只玉盘,盘上有酒、有杯,雕工精致。

    端着玉盘的人在向前移动,移到那王者的面前,她这时才突然发现那双手是她的,她正是端盘的人。

    他的衣着贵重,其上绣着绚丽的图案,但那袭衣,却未能遮掩他昂藏的体魄,也无法修饰他刚硬的霸性。

    他转过身来,她再度震慑于他阳刚的美,即使是和他朝夕相处这么多个晨昏之后的现在,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屏息。

    他一定不会同意她的想法,他认为形容男人“美”是一种侮辱,但她还是认为他很美,一种霸道的美,同样让人炫目而敬畏。

    他伸出手,揽住她的纤腰,一把将她强拉到身前,俯身吻她。

    匡啷——

    手上的玉盘翻了,掉到地上,酒洒了,流了一地的金黄。

    她不介意,他更不在乎,她的小手攀到了他的颈后,回应着他的热吻。

    她的身心都被他占据,她不介意,她早已完全臣服。

    他是王,她的王

    睁开眼时,唐可卿的心仍在狂跳,她全身发热、口干舌燥的在床上坐起,看见镜中的自己一脸绯红,双瞳如秋水般迷蒙,黑发散乱的围在脸旁,樱唇微张地吸着气,胸口则因缺氧而起伏着。

    老天,她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

    厌恶镜中那柔弱思春的自己,她跳下床,冲进浴室洗脸,冰凉的清水微微降低了颊上热烫的温度,她拿毛巾擦去一脸水,擦到一半却忍不住将脸埋在毛巾里沮丧的闷喊了一声。

    可恶。

    一个男人,同一个男人,在她梦中出现过无数次,但他没有脸,每次她醒来后,无论如何努力去想,都想不起他的脸,只记得他伟岸的胸膛、他的吻、他的手,还有他那健硕美丽赤luo的身躯——

    他和她**。

    唐可卿沮丧的发出呻吟,让她恼怒的是,她在梦中的热情迎合和卑躬屈膝,有几回,在梦中她竟然还对他下跪,像奴隶一般跪在那个男人面前,虽然在梦中所有的人见到他都会跪下,她还是觉得无法忍受。

    不只无法忍受她对人下跪,更无法忍受当时她是真的怕他,怕那个男人,怕到跪下时甚至会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为什么要跪他?

    唐可卿忿忿不平的想着,但心里其实早有了答案。

    因为——他是王!

    狈屁!是王就了不起了吗?她干嘛要跪他?她怎能和一个人上床,却又同时敬畏惧怕他?何况,那只是梦啊!

    但有时就算她明明知道那是梦,却还是无法反抗他,更别提她大部分时候,都只有在醒来时才知道那是梦,纵使她曾作过相同的梦千百次了,她还是无法改变梦中的自己——那个既爱他又怕他的女人!

    她一向不是那般柔弱的女子,但在梦里面对那个男人时,她总是无法控制的受他吸引,甚至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一切。

    啊现在脑海里的这两个字教她惊恐地打了个冷颤,心头莫名紧缩。

    有些气恼自己的没用,她拿毛巾用力的揉擦自己的嫩脸,仿佛这样做就可以擦掉梦里那个柔情万千却极端优柔没用的女子,直到小脸感到疼痛了,她才将毛巾挂回横杆上,着恼地走回房里。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闹钟慢半拍的响了起来,她伸出手,按掉响铃,然后才猛然想起今天有事要做。

    堡作。

    她有工作要做。

    今天是星期天,不过有合约要签,七点她得先进公司准备。

    思绪一定,她深吸口气,连忙套上衣裙,化了淡妆,盘起及腰长发,围上黑色的喀什米尔围巾,拿起她用了许多年的公事包,检查东西都带了之后,才拎着钥匙穿上高跟鞋,开车出门。

    星期天早晨,街上人车不多,大部分的人都还窝在被窝里。

    早春的气候很不稳定,昨日才是大晴天,今天新一波的寒流又来袭。

    她坐在车里,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形成一股白烟。

    寒冷的空气让她脑袋清醒不少,所以她没试图打开暖气。

    灰沉沉的云布满了天,城市里的高楼一栋栋插入云霄,玻璃帷幕反射着暗沉的天色,看来极为灰暗冰冷。

    她开着车子一路来到市中心,转进一栋办公大楼的地下停车场。

    门口的守卫看见她,自动把门打开。

    熄火时,她看了手表一眼。

    六点五十,差十分七点。

    地下室的电梯在她按下按钮时,门自动往旁滑开。

    她走进电梯里,电梯门自动关上,往上攀升。

    被清洁工擦得一尘不染的不锈钢门清楚反射着她的仪容,她再一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扮,确定无误后,才放松等着电梯到达固定的楼层。

    门一开,一位助理秘书早已等在门口。

    “唐秘书,早。”

    “早。”她微一颔首,接过对方送来的文件,一边往自己的桌子走去,一边询问:“早上九点半仇总约了韩董打高尔夫,十二点半左右才会到珍品楼,位子订好了吗?”

    “订好了。”

    “宏盛的韩董不吃午肉,记得和珍品楼确认,把餐点改成海鲜类。”

    “是。”

    “四季花坊的花送来了没?”

    “送来了,在你桌上,总共三十三朵粉玫瑰,我数过了。”

    她回头露出鼓励的微笑“很好,知道为什么要三十三朵粉玫瑰吗?”

    “三十三朵代表我爱你,粉玫瑰是夫人最爱的花,今天是夫人的生日,所以要送三十三朵粉玫瑰:”

    “结婚纪念日呢?”

    “九十九朵,代表长长久久。”

    “嗯。”她看着自己桌上娇美的花束,脱下围巾和外套挂在椅背上?提醒道:“夫人对花的数字很介意,一定不能搞错。”

    “是。”

    “副总那边情况怎么样?”

    “副总九点会和诠旭的王总见面,中午到御馔吃饭,淑芬刚刚已经到总经理家去等着了。”

    “常董呢?”

    “常董今天要到香港开会,若男刚回电说她和常董已经在往机场的路上了。”

    “ok,你去忙你的吧。”

    她朝刚升进秘书室的女孩微微一笑,打开电脑,戴上耳机麦克风,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工作的煌统集团,是属于仇氏家族所有,虽然公司有上市,但持有公司股份的大多仍是家族成员。

    虽然集团涉及的产业极多,且从一百多年前就已是富可敌国的富豪家族,但因仇家成员向来低调,他们几乎不在媒体上曝光,所以虽然一般人都知道有个煌统集团,但对于在其后的仇氏家族却不太了解,只晓得他们很有钱而已。

    她自己也是在进了公司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个家族有多么的庞大,手上掌握的资源有多么的恐怖。

    盎可敌国。

    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仇家的人一直很懂得经商之道,百年来,他们的政商关系一直处理的十分良好,即使政权交替,都无法动摇仇家的根基。自这一代的总裁接位并积极扩展事业版图后,三十年来,仇家的财富更是呈倍数成长。煌统集团旗下的关系事业加起来的资产早已破兆,并在总裁仇靖远的掌控下,不断持续往上攀升。

    她已经在煌统待了七年了,七年来,她从分公司里的一位小秘书,一路往上爬升到仇靖远身边第一秘书的位置,快速的升迁羡煞不少旁人,但个中辛苦!也只有她自己晓得。

    在那么大的一间企业集团里工作,担任的又是总裁身边的第一秘书,她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和要应付的人多到数都数不完,假日若遇上特别状况,像是今天和宏盛的签约合作,她一样得照常上班。

    七点三十,常董搭的飞机应该起飞了。

    没有电话进来,表示若男和常董赶上飞机了。

    秘书室里,自从林姊走后,她就是最资深的,其他人若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会第一个找上她。

    看着沉默的电话,她稍稍松了口气?若男是个不错的秘书,速记一流、通晓八国语言,只是有时难免粗心大意,虽然已经当了常董秘书三年了,偶尔还是会出问题。

    她一边快速的浏览今天的报纸,一边记下需知的摘要。

    三十分钟过去,她的专线电话依然没响,她才放心的将几位大头的行程传输到pda里,然后结束掉电脑里的文件工作,打开昨天打好的合约,仔细地一页一页的检查完合约内容,直到确认无误,才将合约收到公事包里。

    宏盛的合约,有了。

    三十三朵粉玫瑰,有了。

    傍夫人的生日礼物,有了。

    她打开公事包里的珠宝盒,确认里面的珍珠是粉红色的,才将其收好,然后起身穿上外套、披上围巾,抱着那一束玫瑰,下楼开车前往仇家。

    八点半,她准时到达。

    仇靖远一分不差的出现在豪宅门口,她和老板一起上了宾士轿车,司机将车发动时,她也开始向他报告今日行程。

    仇靖远年已七十,但身体仍十分硬朗,头脑也相当清楚,做事非常缜密果断,他自律甚严,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也很要求,赏罚分明。

    苞着这种老板当然很异,相对的,薪水也相当优渥。

    九点半,他们到了高尔夫球场。

    老板打球时,她则再次和中午的餐厅确认订位和其他事宜。

    到了中午时,天气依然阴沉沉的,不过那并未稍减仇总和韩董打球的兴致,两位老人家回到休息室时,显得相谈甚欢,看来合约的签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十二点半,他们到了珍品楼用餐,两人在吃完饭后又闲话家常了好一阵子,才正式进入签约合作的问题上,在仇总的指示下,她拿出合约给韩董阅览。

    合约的签定只是形式上的,大致上的条件之前就已经谈好了,但在商场上,只要还没签字,随时都可能出现新的变数。

    所幸,这一次十分顺利。

    两位大老板愉快的签了约,然后又开始闲话家常起来,她收好合约,趁大老板还在聊天时,退到一旁联络晚上夫人生日的事情,确认一切ok。

    她才挂掉手机,就看到仇总已经起身,她忙跟上去。

    三点半,他们离开珍品楼,司机将车开回仇家豪宅。

    车子回到仇宅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四十分了,她和仇靖远一起下了车,将花递上。

    “仇总,这是三十三朵粉玫瑰。这盒则是御龙今年最顶极的粉珍珠,直径一公分,御龙的陈总保证品质绝对和之前的六十三颗一模一样,一她从公事包中掏出那只珠宝盒,一边道:“夫人十点和王夫人去看秀了,五点多才会回来,徐师傅两点就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厨房里准备。”

    仇靖远抱着那束花,拿着那盒珠宝,难得的露出微笑“唐秘书,谢谢。”

    “不客气。”她回以微笑。

    “今天辛苦你了。”

    “这是我的工作,请帮我和夫人问好。”

    “我会的,你早点回去休息吧。”

    “是。”

    她必恭必敬的弯腰送他进门,等大门合上后,她才松了口气,提着公事包,转身走向仇家车库,准备去开自己的轿车。

    天色暗了下来,她走进车库的前几分钟,天上飘起了丝丝细雨,她没费事伸手去遮,反正等会儿回去就要洗澡。

    仇家的房子坐落在半山腰,这整座山都是他们的,周围有着一大片的森林,秋大时,那片被秋意染红的森林看起来挺有诗意的,只可惜经过一整个冬天,落叶乔木的红叶几乎落得差不多了,大部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这阵雨,恐怕会打落那些枝头上残余的老红叶。

    雨越下越大了,她加快了脚步,跑进车库里,司机老张已经将车停好,她和他打了声招呼,便坐进自己的小轿车,拿面纸擦干脸上的雨水后,才将车子开了出去。

    从大屋到锻铁大门前,还有一小段的路,因为雨太大的关系,她开得很慢,快到大门时,她眼角忽然瞄到右边的森林里似乎有人,她忍不住多看了那在雨中的男人几眼。

    仇家设在屋子周围的保全足可媲美世界级的银行,所以她并不担心是否有外人跑了进来,何况那男人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仇家的大黑狗。

    天色很暗,外头又在下雨,她看不清楚那人的样貌,只知道他长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的黑,黑色的衬衫没有完全扣上,露出令人赞赏的结实胸膛。

    他双手插在裤口袋里,在大雨中漫步,全身都湿了,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在乎。

    她不记得仇家有像他一样的人,但话说回来,她也没见过所有的仇家人。

    车子继续在大雨中前进,男人在她的视线中消失,一瞬间,她有股冲动,想停车回头看他,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确定自己没见过这男人,只是他身上的某种特质却教人莫名熟悉,好像她曾在哪里见过

    别傻了,就算她真的见过又怎样?

    不过就是另一个有钱的仇家人罢了。

    她一扯嘴角,很快的打消了那个念头。

    就算那男人再性感、再有钱都不干她的事,不是她不曾做过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只是她很早之前就知道什么叫做现实,更清楚自己半点都不想沾染上旁人。

    虽然她的生命中并没有白马王子,她却相当满意现在的生活。

    她有一个薪水相当不错的工作,赚的钱不只吃得饱、也穿得暖,心情不好时也有足够的财力让她去逛街血拚看电影。

    人生如此,再怨叹就过分了。

    她唐可卿,可是十分清楚什么叫做“知足常乐”的。

    嘴角微微一扬,她将车子驶出了锻铁大门。

    豪宅的大门,在她离去后缓缓合上。

    雨,继续淅沥沥的下着。

    濛濛,下着。

    萧邦的钢琴夜曲在空气中回荡着。

    她收回按在play键上的手指,泡了一壶玫瑰花茶,蜷在沙发上,看着刚到楼下借回来的推理小说。

    忙了一天工作完回到家,洗完澡,泡壶花茶,看一些非关商业的杂书,是她给自己的小小奖赏,只有在这个时候,她可以放松下来,让脑子放空,什么也不想,随着书中的情节游走。

    一本书、一盏灯、一壶茶,她的休闲生活,就是这么简单。

    最近几年,她的生活更是进入了一定的模式,早上起床、上班、下班、买书、回家、吃饭、洗澡、看书、睡觉,然后到早上再重来一次。

    也许这种规律的生活模式有些无聊,但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几年前,当她察觉自己在某方面异于常人后,她更不愿和人深交了,不只异性,连同性的朋友也几乎断了联络。

    为了保护自己,她用严谨和冷漠的态度在身旁筑起一道高墙。

    生活,就此变得规律、平凡而简单。

    这样很好。

    她知道也许她将来会变成一个奇怪的老姑婆,但那又如何?

    至少她不会再受到伤害。

    轻啜一口温热的花茶,萧邦的钢琴夜曲在夜空中回旋着,她的思绪也渐渐跟着书中主角陷入如蛛网般复杂难解的线索中,直至夜深。

    “唐小姐,抱歉,我知道这可能有些冒昧,请问你有空吗?”

    坐在咖啡店里的唐可卿听到这句话,拒绝的话才到嘴边,一抬起头却看见那向来冷淡的咖啡店老板。

    她瞪着眼前的咖啡店老板,一时有些讶然。

    老板是男的,姓秦,是她的房东。

    他长相十分俊美,一头及腰的长发更增添他阴柔的气质。

    他的问话让她十分惊讶,因为她和这男人租房子已经七年了,这却是他第一次开口约她。

    她一直以为他对她没兴趣,虽然认识七年了,她偶尔会到楼下他开的咖啡店吃饭,他和她的对话却总是那几句基本应对。

    事实上,他现在看起来也不像是对她有兴趣,俊帅的脸上没有丝毫笑容,深邃的黑眸如同以往一般冷漠。

    于是,她知道他不是来约她的,至少不是为了纯粹的男女情事。

    “什么事?”她放下手中的小说,看着他。

    “我记得你认识唐岳然教授。”

    她微微一愣,她从没提过这件事,但随即想起爸曾有几次来找过她,只是她从来没想过他会认出爸。

    “嗯,我是认识他。”

    “我在杂志上看到这次在举办的失落的文明展览是他主导的,我有个朋友对失落的文明很感兴趣,她想要认识唐教授,不知道你方不方便替她引见?”

    她本想拒绝,因为怕后续引起的问题和麻烦,但这些年来,这位样貌俊美的房东替她挡掉不少无聊男子,而且七年都没涨过房租,在她出国时还会替她浇花,有时她忙到太晚回来,即使超过十一点他照样供餐,几乎是处处方便她,又不过问太多,这么多年来他也只要求过这么一件小事,就这样拒绝好像太不近人情了。

    她看着他,好半响,才道:“可以,不过他最近很忙,我约好时间后再通知你。”

    “谢谢。”

    “不客气。”

    她说完,他便回转柜台去了,她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的背影,右手无意识的轻抚蜷在她腿上的黑猫。

    这男人蓄着一头及腰长发,乌黑柔亮的长发,说实话,她很难想像他每天拿着一把梳子梳他那头长发的样子,但她也从来没看过他披头散发。

    他一向维持着干净整洁的摸样,那一头长发也始终乖顺的待在该待的地方。

    这个男人总是很有礼貌,却也十分冷漠阴沉,不过若不是他的厨艺惊人的好,她怀疑这家店能撑过三个月。

    再帅的男人若老是摆着一张死人脸,也是很难讨人喜欢的。

    也是因为如此,这家店的客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位熟面孔的。

    在她刚搬来的时候,这家店还兼租小说漫画,但后来因为附近开了两家连锁小说店,来这里租书的人就变少了,没多久,那些书就渐渐消失了,幸好还有些爱好咖啡和他厨艺的老饕愿意来这里消费,这家店才没有跟着消失。

    话说回来,除了书变少了一点,这里还真的七年如一日。

    老板总是摆着死人脸,店里总是飘着咖啡的香味,他养的黑猫也总是懒懒的蜷在店里的某个地方睡。

    有时候,坐在这里,她会有种错觉,仿佛这家店的时光是停滞不动的。

    当然,她知道,那只是错觉。

    墙上的钟轻轻响了起来,提醒她时间的飞逝。

    八点了,她起身,收拾好东西,到柜台付帐,然后回家。

    女的。

    他的朋友是个女的,而且才十八岁。

    说她不惊讶是假的,因为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年轻可爱的朋友,更别提那漂亮妹妹的个性和冷漠的他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漂亮妹妹姓凌,单名一个俊。

    凌俊虽然有个很男性化的名字,黑发削得又薄又短,但纤细的身子、雪白的肌肤、水嫩的双唇,加上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却让人很难误会她的性别。

    凌俊很活泼,很爱笑。

    她一见到自己就直喊她姊姊,甜美可爱的样子,教人很难讨厌她。

    “你喊我凌就行了。”

    她开朗的这般自我介绍,接着便说她一直很仰慕唐教授,这次刚好学校作业要写报告,又凑巧得知秦哥认识她,她又认识唐教授?所以才厚着脸皮硬要秦哥帮忙。

    唐可卿将车停在博物馆的专属停车场,瞥了身旁那笑吟吟的妹妹一眼,忍不住好奇的开口。

    “你们是亲戚吗?”这两人年纪差了十几岁,她怎么看也不觉得像他那么冷的人会有凌俊这样的忘年之交。

    “谁?秦哥吗?”凌俊闻言诧异的笑了出来,摇头说:“不是。”

    “那你怎么认识他的?”很难想像性格和年纪差这么多的两个人会兜在一起。

    “嗯,怎么认识的啊?”她嘴角微扬,轻笑道:“我之前迷路时遇到他,是他告诉我该怎么回家的。”

    “迷路?你不是台北人吗?”可卿下了车,讶异的回头看她。

    凌俊苞着下车,听到她的问话,身子微微—顿,然后才摇头轻声说:“不是。”

    她转头看着自己,有一瞬间,可卿觉得这女孩的表情有些奇怪,但她旋即笑了出来“不过我现在可是比老台北更熟台北喔,所有台北的风景名胜和名店小吃,全都逃不过我的法眼,可卿姊,你爱吃甜食吗?上星期天母开了一家蛋糕店,他们做的蛋糕风味绝佳,很好吃喔,尤其是草莓慕斯那种甜甜酸酸的感觉,真是超——赞的!”

    这女孩生动活泼的表情让她不禁嘴角轻扬,她带着她一起往博物馆的展览厅走去,一路上就听她对台北各家蛋糕店如数家珍,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一进到馆内,这女孩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发现她的视线停在一个又一个的古文物上,可卿这才晓得她真的对这个失落的文明极感兴趣。

    和工作人员打了声招呼,她带着凌俊直接到后面的房间找父亲。

    房间里,爸戴着眼镜,坐在桌前写着笔记,一如以往。

    他没有听到她的敲门声和问候。

    打从有记忆开始,爸总是在工作,他对这失落的文明几乎是着了迷,每回见到他,他不是埋头在拼凑破碎的陶器,就是在写笔记,或是描绘文物,翻找资料书籍。

    他也总是专心到忘了身旁的人事物。

    唐可卿走到书桌前,轻轻的伸手压到笔记上,才引起了父亲的注意。

    “谁可卿?你怎么会在这?”老教授皱眉抬眼,见是女儿,眉头才瞬间舒缓,然后方想起自己和女儿有约。“抱歉,瞧我这脑袋,都不中用了,你等很久了吗?”

    “没有。”可卿微微一笑,介绍父亲和女孩认识。“爸,这位是我和你提过的朋友,凌俊。凌俊,他是我爸,唐岳然教授。”

    “唐教授,你好,啊,那是复原的城图吗?好厉害,我没看过画得这么仔细清楚的。”

    “对,那是复原的城图,是我最近几年在补上的,还没有公开过。建造这座城池的人具有高度文明,内外城墙中尚有巨大沟渠,应是用以当作护城河之类的用途,显见当时的战事十分频繁。”

    “是吗?我之前在书上看到挖出许多完整象牙,教授认为古时他们用象来作战吗?”

    “嗯,这是有可能的,不过目前还没有明显证据足以显示”难得找到小同好,唐岳然双眼发亮的解说着

    眼看这一老一小一见面就兴奋的讨论了起来,完全忘了她的存在,唐可卿不禁觉得好笑。

    看他们显然一时半刻不会聊完,她便转身走了出去,到地下室找母亲。

    来到地下室,果然见到母亲蹲在架子旁记录东西。

    “妈。”

    “可卿,你来啦。”宋青青见是女儿,立刻站了起来,伸手拥抱她。

    “妈”她有些不自在,却还是乖乖让白发苍苍的母亲抱着。

    “妈好想你啊,你这孩子,平常也不会多来看看妈。”宋青青抱了女儿好几分钟,见她脸上浮现不好意思的红晕,不禁笑得更加开心,这才松开了手,疼惜的摸摸她的脸“乖女儿,你是不是变瘦了?你有好好吃饭吧?”

    “没有,我没有变瘦,那只是你的错觉,我当然有吃饭,一天照三餐外加消夜吃呢。”她轻声辩解着,怕母亲又对她的进食唠叨,赶紧转移话题道:“你不是在替这些石头编号吗?我帮你吧。”

    “什么石头?!这些可是古董,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宋青青一听女儿的说法,立刻瞪大了眼替宝物抗议”

    “是是是,这些石头古董是无价之宝。”她笑着改口拿过母亲手上的笔和簿子,帮忙母亲替这些陶瓦碎片和玉器一一编号。

    “你这孩子”宋青青笑着摇了摇头,还是把笔给了她,让她一起做记录。

    在博物馆地下室里,母女俩一边闲聊着,一边记录古代文物。

    唐可卿看着满头华发的母亲,心头隐隐一抽。

    和父亲一样,母亲老了。

    她脸上有了皱纹,额上有了白发,不变的,是她脸上和霭可亲的微笑,和那令人眷恋的温柔。

    唐岳然、宋青青。

    他们是享誉国际的考古学家。

    名义上,他们是她的父母;实际上,她却和他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

    她是被他们收养的。

    他们在一次考古的途中捡到了她,因为她完全丧失了记忆,当地也找不到认识她的人,他们无法生育,觉得她是上天送给他们的孩子,便动用了一些关系收养了她。

    这么多年来,他们始终待她一如亲生女儿,不只送她去上学,教她他们所知的一切,带着她行遍各地,还给予她所需要的一切,即使后来发现她不太对劲,他们也未曾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更不曾稍减对她的关心。

    他们真的把她当女儿,他们爱她。

    许多年前,当她明知这样很不孝,却还是决定要搬出去住时,他们虽然不愿意,最后依然尊重了她的意愿,他们了解她,也懂得她。

    她爱他们,即使她已经多年没说出口了,但她真的爱这对温柔善良的夫妻。

    如果有来世,她是很愿意再当他们的女儿的。

    如果有的话

    不觉间,天黑了。

    恍然回神,才发现一天已过。

    博物馆位在市郊山脚,馆外花木扶疏,每逢假日便游客如织,但到了即将闭馆的时间,多数人早已离开,偌大的建筑里,只有沉睡千年的古物。

    那一老一小还没聊完,母亲也被同事找去,她闲着无聊便逛了起来。

    这一次的展览,展的是父母长年研究的那支失落文明的古物,从小她便从父母的笔记和照片中见惯了这些文物,每一个玻璃柜中的青铜、玉器、陶器,她都觉得有些熟悉,但这一回却是第一次看见。

    游荡在一间又一间无人的展览室里,看着那些古文物在展示灯下闪耀着数千年前的光辉。

    站在安放于展览室的玻璃柜旁,她打量着戴着金色面具的青铜头像,这副在青铜上头的金面具的确十分细致,那金面具只有薄薄的一层,服帖地覆在青铜头像的脸上,像是第二层肌肤。

    很难想像几千年前,就有人拥有这样高明的技术。

    青铜不知是因为时间的久远抑或是曾遭祝融而有些斑驳,父亲曾说,这一批文物被挖出来时,不知为何全似被火烧过,是以这回展览,皆辅以红光。

    展览室依序展示生活文物、玉器刀石、人物青铜、祭祀器具,以及形态各异的神明青铜铸像。

    这一个文明,擅铸青铜,展览室内一个个的青铜头像整齐有序的排列在两旁,每一尊青铜头像面貌尽皆不同,表情威严。

    伫立在这些青铜头像之间,她不觉有些恍惚。

    鼕鼕鼕

    什么声音?

    鼕鼕鼕鼕鼕鼕鼕

    奇异的鼓声回荡在耳边,那声音像是近在身后,她猛然回头,身后却无人。

    整间展览室里,除了她和这些青铜头像之外,没有任何会呼吸的生物。

    她等了几秒钟,不再听到任何声音响起,不禁松了口气。

    瞧她紧张的,只是耳鸣吧?

    可卿一扯嘴角,自嘲的摇了摇头,转身往下一间展览室走去,但才转过身,她就吓了一跳。

    一个高大壮硕的男人伫立在对面的门口。

    他瞪着她看,双眼眨也没眨一下。

    难以理解的情绪猛然涌出,席卷了她所有思绪,她浑身一震,下一秒,胸口便痛得像被人拿刀挖出了整颗心一般。

    好痛!

    她伸手抓着胸口,痛得喘不过气来。

    怎么回事?

    怎么会那么痛?

    她摇摇欲坠地往后退了一步,男人见状猛然回过神,立刻就朝她走了过来。

    剧痛再度传来,她额冒冷汗,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是心脏病吗?

    天啊,她怎么不晓得自己有心脏病?

    她浑身无力,只能揪着疼痛不已的心口,试着呼吸,不让自己丢脸的昏倒在地上,但另一阵剧痛再次从心口传来,她眼前一黑,再也站不住,痛得几乎跪跌在地,下一瞬间,她被他带入怀中。

    他身上的温度,神奇地稍稍舒缓了心口的疼痛。

    她睁不开眼,却能感觉到他打横抱起了她。

    她的手在抖,全身力气尽失,她从来没有感到这么虚弱过。

    男人将她抱到一旁的长椅上,伸手轻拍她的脸,开口问。

    “心脏病吗?”

    “我不”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吐出破碎的字。

    “你有药吗?”

    “没”

    她再度试着睁开眼,这一次,光线透了进来,男人的侧脸近在眼前,他掏出了手机,正在拨号。

    看见他拨的号码,她一慌,连忙抬手想阻止他“不要”

    抬起的手原想拍掉他的手机,却因为无力在半途落在他的胸口。

    他看着她,手机里传来对方的问话。

    “我没事躺一下就好了”她试着挤出微笑,但说完这一串,就让她累得想闭上眼,她只好在眼皮合上前,努力再挤出两个字:“拜托”

    扁线再度消失。

    然后,她听到他按掉了通话键,不觉松了口气。

    “谢谢”她打着冷颤开口。

    他没有说话,下一秒,她发现他又抱起了她,可卿慌忙睁开眼,却发现他只是抱着她坐在椅子上,让她靠在他肩头窝着。

    “三分钟。”他迎视着她慌乱的眼眸,平铺直叙地开口“如果没有好转,就去医院。”

    她没有抗议,她觉得冷,需要他热烫的体温。

    得到三分钟的缓刑,可卿在他怀里放松了下来,再度闭上眼,乖顺地偎在他伟岸健硕的怀中,专心呼吸、专心稳定心跳。

    慢慢地,疼痛的心,逐渐舒缓,心跳也慢了下来。

    像是察觉到她的好转,三分钟后,他并没有起身,只是继续抱着她。

    然后,她的体温终于开始回升,也不再冒冷汗了,虽然依然觉得虚弱,她却开始察觉到两人太过亲密的姿势,感觉到他西装下强健的体魄,嗅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心跳,无端又紊乱了起来。

    她睁开眼,男人粗犷的面容又映入眼帘,她本以为他会看着别的地方,像是那些展览文物之类的,没想到他却直勾勾地看着她。

    心头莫名一跳。

    他的脸靠得那么的近,近到她能在他黑瞳中看见苍白慌乱的自己,她呼吸一屏,只觉得慌,差点以为那吓人的疼痛又要再复发。

    “好点了?”

    “嗯。”她屏着气,只能轻应一声。

    他凝望着她,右手轻抚她苍白的脸。

    他的手很大,碰触极为轻柔,深邃的黑瞳透着不明的强烈情绪。

    她想转开脸,却无法动弹,也无法转移视线。

    不知为何,想哭。

    下一秒,他微低下头,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