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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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想像中的一样,情城,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淡淡的海水咸味随风飘散着,迷人的海滩,浪漫的夏日,一切似乎都是新的,又似曾相识!
红唇流浪的脚步又来到了情城,一颗漂泊的心不知何时能靠岸,似乎有些茫然,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还是在逃,逃的很累很累!
鱼丸是红唇在伤城的朋友,因酷爱台球而与红唇相识在伤城,伤城的事鱼丸大多都知道,鱼丸是红唇离开伤城后惟一一个老朋友了,是一个不太安分的人。几年前,鱼丸也离开了伤城,到各地台球俱乐部去闯,情城是鱼丸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关于红唇在伤城的历史,鱼丸全知道,但鱼丸从没有向外人提过一个字,这也正是红唇信任他之处。鱼丸喜欢到处交朋友,到处打球,也喜欢往女人堆里挤,笑谈人生,这就是鱼丸的生活,红唇一直把他当成哥哥加朋友!
一到情城,红唇便找到了鱼丸。
“喂,死鱼丸,你在哪里呢?”
“吵什么吗?来台球城,陪我打两杆再说。”
“你在哪了?出来呀,我这里又不熟悉。”红唇初来情城,只能先找鱼丸。
“你骑车顺海滨路直走,然后左转左转左转左转就到了。”
“我晕你呀,死鱼丸,你到底出不出来,你再不出来我可走了。”这哪是路呀。
“哈哈,你就来吧,来了再说,我等你。”
“服你了,你就等着吧。”
“快点呀,慢了可找不到我。”
“找不到我就走。以为我爱来呀。”
红唇把车存了起来,打车直奔台球城,她不会像在傲城那样飞车了,因为这里没有云中,但红唇感觉自己有一天会和载着自己所爱之人一起飞车的!
情城台球俱乐部成员非常多,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俱乐部聚在这里打球,每晚都有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的比赛,不过,鱼丸却从来不加入什么俱乐部,是个自由球手,一生有两大爱好,一是台球,二是女人!
红唇走进台球城,里面人很多,灯光阴暗,不过,很快就找到了鱼丸,红唇了解鱼丸,他最喜欢在偏辟的角落里打球了,她笑着走了过去!
“嗨,鱼丸。”
“来了,你先坐着休息一会,我现在手痒着呢。”鱼丸打球正上瘾呢,暂时没有时间理红唇,红唇早就习惯了鱼丸的性格。
“好呀,还有谁能打过你呀。”红唇知道鱼丸不是一般的高手。
“也不见得,还挺谦虚。”
“我看想赢你很难,你的实力我知道。”
“看和谁比,和你,我可不敢说。”鱼丸心里知道自己的实力,但真的要和红唇比,他可没有赢的把握。
“喂,你最好稳点。”红唇可不想和他说自己的球技。
“成,我懂你的意思,认识这么多年了,我还不了解你,这你也要提醒我,真是污了我鱼丸的名声了。”
“了解最好。”红唇不变的淡淡的口气。
“瞧见没有,漂亮的偏杆。”
“你认为我会夸你吗?”
“不会,这在你就是小儿科。”
“哈,瞧,又吓跑了一会。”和鱼丸对打的球手大多是打一盘就走,极少有人打过鱼丸的。
“唉,没办法,就是这么厉害了。”
“你也太狠了吧,一点机会也不给对手,全被你打跑了。”
“当我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哈,输了就跑,再找来一个,又输了,又跑,哈哈,有意思。”
“嗯,不错,你倒是很开心的。”
“要不你来打几盘?”
“说什么呢?成心让我现丑是不?”
“哈哈,差点忘了,你打球太次了。”
“你最好把你那张嘴贴张封条。”
“干什么?这么不信任我?我要露出一字,我鱼丸就不是你的朋友。”
“去,老话,没劲。”
“嘿嘿,既然知道是老话就相信我了。”
“你还是没变,喂,说实话,有没有想我?”
“想,想你想的都不行了,穿衣服也没有造形了,和谁也整不出感情了。”
“少来了,情人那么多,有时间想我就怪了。”
“红唇,嫁给我吧。”
“哈,等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吧。”
“死光了你嫁给谁呀?”
“你死了那条心吧。”
“太伤自尊了吧!”
“哈,你有自尊吗?”
“行,我没自尊行不,哈哈,说不过你了,我想让你认识一个朋友。”鱼丸突然收起了一脸的笑意。
“怎么?改行当红娘了?你省省力气吧!喂,又来了一个人,别再把人吓跑了。”红唇正与鱼丸说笑之际,向这边走来一男子,灯光比较暗,红唇看不清这男子长什么样子,只感觉到身材很高大,很结实,白色的t血衫,黑帽,黑镜,红唇不禁微微一笑,又是一个戴黑镜的人!她想起了傲城的云中!
哈,你可别小瞧这个人,和那些我名之辈可不一样,这可是一个高手!”
“懒得理你,我云喝酒云,你慢慢打吧!”
“也好,我和他打几盘,他可厉害着呢,你少喝点酒吧。”
“在我眼里有厉害的吗?我喝多少用不着你管”红唇微微一笑,挑衅似的看了鱼丸一眼,也用眼角的余光瞟了向他们走来的这个男子一眼。随即转身走向吧台喝酒去了
鱼丸也转身招呼自己的朋友。
“嗨,狂歌,怎么才来?”
“呵呵,和朋友喝酒去了,等急了吧。”
“那是,找不到对手打的不爽呀,以后想喝酒我帮你找个朋友吧。”
“好,陪你打几盘,呵呵,自己喝酒也行的。”
红唇只听到鱼丸称呼那人为“狂歌,心想,这人的名字可真够狂的,鱼丸夸的人一定不一般,不过,此时的红唇只想痛快的喝上一杯红酒,一整天了,还滴酒未沾呢!
狂歌刚一进门便看到了鱼丸与一身黑衣打扮的女子说话,远远的望去,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狂歌以为又是鱼丸的那些情人之一,等走进时才发现此女子气质绝对不是属于鱼丸的那些情人之流,狂歌习惯了在黑暗中观察人,独特的气质吸引着狂歌。
脸蛋小巧精致,微屈长发如飞瀑盘轻盈地披散在肩上,粉嫩的樱唇,让人忍不住想要吻上去,灵动的双眼,顾盼生姿,俏挺的鼻子,好似在说话,雪白的皮肤如凝脂,简单的黑色棉质小背心搭配一件黑色的及膝裙,微微露出比例适中的小腿和脚踝,脚下踩着一双银穗凉鞋,看起来非常的亮丽可以,这让狂歌不禁暗中叫了一声好,佩服鱼丸这次的眼光不错!
“你朋友?”
“是老朋友了。”
“老情人吧!”
“哈,我倒想了!”
“怎么讲?”
“嘿嘿,她呀,看不起我呗。”
“哦,还有看不上你鱼丸的,你可是超极情圣呀!”
“哈哈,有,就是她了,喂,狂歌,我向你提起的要来看我的朋友就是她,怎么样?不错吧!”
“你想当红娘?”
“绝了,天造的一对,说话都一个口气,台词都没变!”
“呵呵,是吗?”
“咦,不对呀!”
“哪不对了?”
“狂歌,你可一向对女人没有兴趣的,也从没有听你对一个女人问这么多的问题,看来有门了。”
“呵呵,说说而已了,小心你的球吧。”
“臭呀,我怎么一碰上她就失误呢。”
“哈哈,别赖别人了,你就这水平了!”
两个人边笑边聊边打球,红唇自在的在不远处的吧台上喝着酒,才有机会细看与鱼丸对打的狂歌,好一个桌尔不凡,一表人才,玉树临风,器宇轩昂的男子,约175的个头,一张略带个性却不失斯文的脸,一顶黑色奈克帽,衬出他英俊挺拔的气质,摘下黑镜,是一双含着水而又带些忧郁的眼睛,仿佛是块沼泽地,随时都可以让人陷进去,难以自拔,这位眉清目朗的男子的形象猛地撞击着红唇的心,似曾相识,如梦如烟,突然想起了那恍如隔世的一幕,莫非
红唇心里莫名的悸动着。
狂歌生在情城,长在情城,只离开情城三年,练就了一手好球技,回到情城后即加入了情城最大的台球俱乐部——天宇台球俱乐部,并担任“星堂”堂主,只是,狂歌一向不大喜欢管理和招集人才,喜欢当一名小卒,所以目前为止,星堂里只有他和一名跟随他的小兄弟烈子,烈子也因为到外地求学而离开了情城,所以星堂现在只有狂歌一人了。
每天晚上比赛前后,狂歌都要和鱼丸打上几盘,狂歌的球技在情城是一流的,在他心里,最佩服的是鱼丸的球技,三年在外打球,认识了很多人,也认识了鱼丸,从此和鱼丸结下了友谊,鱼丸来到情城也是因为有狂歌在这里的。
前不久,鱼丸告诉他有一个朋友要来,也喜欢打球,而且还是个女的,狂歌以为又是鱼丸的情人,因为鱼丸的女人缘不错,不过,看鱼丸提到此女子的口气不像是在说他的情人,况且,鱼丸也从不把他的情人介绍给狂歌认识的。
今晚狂歌初见红唇,更加感觉此女子的气质和鱼丸不是同类,两个人打着球,狂歌收到了帮会的老大“逍遥”的信息,又有比赛了,他得回基地。
“有比赛,我得走了。”
“别急,打完再说。”
“呵呵,好呀,打不过你。”
“哈,彼此。”
“带我向你的朋友问好!”“可以,喂,狂歌,我感觉你们很缘份的。”
“打你的球吧!”
“打就打,你打我的头干什么?”
“分散你的注意力,不然怎么赢你呀?”
“哦,你使诈呀!”
“这叫兵不厌诈!”
“哈,想赢我?难。”
“所以才使诈!”
“服你了,好好比赛去吧,等你的好消息。”
“好。”
狂歌在离开之前回过头往红唇坐的方向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一次的邂逅在红唇心里泛起了涟漪。
狂歌走出了台球城很快投入到了紧张的比赛中去了,累了一天的红唇跟随鱼丸吃了顿夜宵便在鱼丸安置的住处睡去了,梦中可会见到那眉清目朗的男子!沉沉的眼去!
和想像中的一样,情城,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淡淡的海水咸味随风飘散着,迷人的海滩,浪漫的夏日,一切似乎都是新的,又似曾相识!
红唇流浪的脚步又来到了情城,一颗漂泊的心不知何时能靠岸,似乎有些茫然,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还是在逃,逃的很累很累!
鱼丸是红唇在伤城的朋友,因酷爱台球而与红唇相识在伤城,伤城的事鱼丸大多都知道,鱼丸是红唇离开伤城后惟一一个老朋友了,是一个不太安分的人。几年前,鱼丸也离开了伤城,到各地台球俱乐部去闯,情城是鱼丸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关于红唇在伤城的历史,鱼丸全知道,但鱼丸从没有向外人提过一个字,这也正是红唇信任他之处。鱼丸喜欢到处交朋友,到处打球,也喜欢往女人堆里挤,笑谈人生,这就是鱼丸的生活,红唇一直把他当成哥哥加朋友!
一到情城,红唇便找到了鱼丸。
“喂,死鱼丸,你在哪里呢?”
“吵什么吗?来台球城,陪我打两杆再说。”
“你在哪了?出来呀,我这里又不熟悉。”红唇初来情城,只能先找鱼丸。
“你骑车顺海滨路直走,然后左转左转左转左转就到了。”
“我晕你呀,死鱼丸,你到底出不出来,你再不出来我可走了。”这哪是路呀。
“哈哈,你就来吧,来了再说,我等你。”
“服你了,你就等着吧。”
“快点呀,慢了可找不到我。”
“找不到我就走。以为我爱来呀。”
红唇把车存了起来,打车直奔台球城,她不会像在傲城那样飞车了,因为这里没有云中,但红唇感觉自己有一天会和载着自己所爱之人一起飞车的!
情城台球俱乐部成员非常多,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俱乐部聚在这里打球,每晚都有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的比赛,不过,鱼丸却从来不加入什么俱乐部,是个自由球手,一生有两大爱好,一是台球,二是女人!
红唇走进台球城,里面人很多,灯光阴暗,不过,很快就找到了鱼丸,红唇了解鱼丸,他最喜欢在偏辟的角落里打球了,她笑着走了过去!
“嗨,鱼丸。”
“来了,你先坐着休息一会,我现在手痒着呢。”鱼丸打球正上瘾呢,暂时没有时间理红唇,红唇早就习惯了鱼丸的性格。
“好呀,还有谁能打过你呀。”红唇知道鱼丸不是一般的高手。
“也不见得,还挺谦虚。”
“我看想赢你很难,你的实力我知道。”
“看和谁比,和你,我可不敢说。”鱼丸心里知道自己的实力,但真的要和红唇比,他可没有赢的把握。
“喂,你最好稳点。”红唇可不想和他说自己的球技。
“成,我懂你的意思,认识这么多年了,我还不了解你,这你也要提醒我,真是污了我鱼丸的名声了。”
“了解最好。”红唇不变的淡淡的口气。
“瞧见没有,漂亮的偏杆。”
“你认为我会夸你吗?”
“不会,这在你就是小儿科。”
“哈,瞧,又吓跑了一会。”和鱼丸对打的球手大多是打一盘就走,极少有人打过鱼丸的。
“唉,没办法,就是这么厉害了。”
“你也太狠了吧,一点机会也不给对手,全被你打跑了。”
“当我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哈,输了就跑,再找来一个,又输了,又跑,哈哈,有意思。”
“嗯,不错,你倒是很开心的。”
“要不你来打几盘?”
“说什么呢?成心让我现丑是不?”
“哈哈,差点忘了,你打球太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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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这么不信任我?我要露出一字,我鱼丸就不是你的朋友。”
“去,老话,没劲。”
“嘿嘿,既然知道是老话就相信我了。”
“你还是没变,喂,说实话,有没有想我?”
“想,想你想的都不行了,穿衣服也没有造形了,和谁也整不出感情了。”
“少来了,情人那么多,有时间想我就怪了。”
“红唇,嫁给我吧。”
“哈,等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吧。”
“死光了你嫁给谁呀?”
“你死了那条心吧。”
“太伤自尊了吧!”
“哈,你有自尊吗?”
“行,我没自尊行不,哈哈,说不过你了,我想让你认识一个朋友。”鱼丸突然收起了一脸的笑意。
“怎么?改行当红娘了?你省省力气吧!喂,又来了一个人,别再把人吓跑了。”红唇正与鱼丸说笑之际,向这边走来一男子,灯光比较暗,红唇看不清这男子长什么样子,只感觉到身材很高大,很结实,白色的t血衫,黑帽,黑镜,红唇不禁微微一笑,又是一个戴黑镜的人!她想起了傲城的云中!
哈,你可别小瞧这个人,和那些我名之辈可不一样,这可是一个高手!”
“懒得理你,我云喝酒云,你慢慢打吧!”
“也好,我和他打几盘,他可厉害着呢,你少喝点酒吧。”
“在我眼里有厉害的吗?我喝多少用不着你管”红唇微微一笑,挑衅似的看了鱼丸一眼,也用眼角的余光瞟了向他们走来的这个男子一眼。随即转身走向吧台喝酒去了
鱼丸也转身招呼自己的朋友。
“嗨,狂歌,怎么才来?”
“呵呵,和朋友喝酒去了,等急了吧。”
“那是,找不到对手打的不爽呀,以后想喝酒我帮你找个朋友吧。”
“好,陪你打几盘,呵呵,自己喝酒也行的。”
红唇只听到鱼丸称呼那人为“狂歌,心想,这人的名字可真够狂的,鱼丸夸的人一定不一般,不过,此时的红唇只想痛快的喝上一杯红酒,一整天了,还滴酒未沾呢!
狂歌刚一进门便看到了鱼丸与一身黑衣打扮的女子说话,远远的望去,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狂歌以为又是鱼丸的那些情人之一,等走进时才发现此女子气质绝对不是属于鱼丸的那些情人之流,狂歌习惯了在黑暗中观察人,独特的气质吸引着狂歌。
脸蛋小巧精致,微屈长发如飞瀑盘轻盈地披散在肩上,粉嫩的樱唇,让人忍不住想要吻上去,灵动的双眼,顾盼生姿,俏挺的鼻子,好似在说话,雪白的皮肤如凝脂,简单的黑色棉质小背心搭配一件黑色的及膝裙,微微露出比例适中的小腿和脚踝,脚下踩着一双银穗凉鞋,看起来非常的亮丽可以,这让狂歌不禁暗中叫了一声好,佩服鱼丸这次的眼光不错!
“你朋友?”
“是老朋友了。”
“老情人吧!”
“哈,我倒想了!”
“怎么讲?”
“嘿嘿,她呀,看不起我呗。”
“哦,还有看不上你鱼丸的,你可是超极情圣呀!”
“哈哈,有,就是她了,喂,狂歌,我向你提起的要来看我的朋友就是她,怎么样?不错吧!”
“你想当红娘?”
“绝了,天造的一对,说话都一个口气,台词都没变!”
“呵呵,是吗?”
“咦,不对呀!”
“哪不对了?”
“狂歌,你可一向对女人没有兴趣的,也从没有听你对一个女人问这么多的问题,看来有门了。”
“呵呵,说说而已了,小心你的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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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唇心里莫名的悸动着。
狂歌生在情城,长在情城,只离开情城三年,练就了一手好球技,回到情城后即加入了情城最大的台球俱乐部——天宇台球俱乐部,并担任“星堂”堂主,只是,狂歌一向不大喜欢管理和招集人才,喜欢当一名小卒,所以目前为止,星堂里只有他和一名跟随他的小兄弟烈子,烈子也因为到外地求学而离开了情城,所以星堂现在只有狂歌一人了。
每天晚上比赛前后,狂歌都要和鱼丸打上几盘,狂歌的球技在情城是一流的,在他心里,最佩服的是鱼丸的球技,三年在外打球,认识了很多人,也认识了鱼丸,从此和鱼丸结下了友谊,鱼丸来到情城也是因为有狂歌在这里的。
前不久,鱼丸告诉他有一个朋友要来,也喜欢打球,而且还是个女的,狂歌以为又是鱼丸的情人,因为鱼丸的女人缘不错,不过,看鱼丸提到此女子的口气不像是在说他的情人,况且,鱼丸也从不把他的情人介绍给狂歌认识的。
今晚狂歌初见红唇,更加感觉此女子的气质和鱼丸不是同类,两个人打着球,狂歌收到了帮会的老大“逍遥”的信息,又有比赛了,他得回基地。
“有比赛,我得走了。”
“别急,打完再说。”
“呵呵,好呀,打不过你。”
“哈,彼此。”
“带我向你的朋友问好!”“可以,喂,狂歌,我感觉你们很缘份的。”
“打你的球吧!”
“打就打,你打我的头干什么?”
“分散你的注意力,不然怎么赢你呀?”
“哦,你使诈呀!”
“这叫兵不厌诈!”
“哈,想赢我?难。”
“所以才使诈!”
“服你了,好好比赛去吧,等你的好消息。”
“好。”
狂歌在离开之前回过头往红唇坐的方向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一次的邂逅在红唇心里泛起了涟漪。
狂歌走出了台球城很快投入到了紧张的比赛中去了,累了一天的红唇跟随鱼丸吃了顿夜宵便在鱼丸安置的住处睡去了,梦中可会见到那眉清目朗的男子!沉沉的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