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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历惑怎么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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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小心变成了一个“骂名”昭著的人。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骂名”不是指别人骂我,而是我骂别人。

    这事儿得从刚接到的一个电话说起。一位供职于小城的小报的女文友,采访了一位我们共同的文友大姐——小城的文学青年王明华(请注意:“作家”这个称谓,在我的眼中依然光彩照人,一般人我不会乱给。),在小报上发表了一篇专访文章,心底发虚,打来电话,冲我撒娇,说不许骂我啊!更不许骂咱王姐哟!

    我一时间哑然失笑。不懂得“叫骂”真谛的人们可真是玩儿不起呀!他们怎会享受到“叫骂”(或者说“酷评”)的致命快感呢?那实在是一个展览性情的智力游戏,简直是一玩儿就上瘾啊!

    嘴上应承着,心道:骂不改口真君子。谁叫咱动不动就能戳中对方的软肋,并且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主儿呢!

    贫归贫,先得向王明华大姐表明心迹:我的批评,只是恨铁不成钢,用领导的话说,是一种鼓舞和鞭策,绝非骂杀或打死。我的所有批评,都是奔着文学现象和思潮去的,只有自作多情的人,才会看到对自己的人身攻击,我根本没那个雅兴和闲工夫。换种说法,值得我骂的人,都是我看重的人。不置一词者,当然不屑一顾——瞧这预防针打的,滴水不漏。

    赶紧找了那篇专访来看,一看就瞅见老大一破绽,这不明摆着没穿裤子?“她坚持认为,与城市生活比较起来,农村生活更具原始性,人性的善恶美丑更接近人的本质,语言更为鲜活更充满生命力。”正是这句话,跟麦芒似地扎到我了,结果让我挠痒痒一般从身上挠下一些死皮状的疑问来,说“农村生活更具原始性”那你所理解的原始性的本质是什么呢?是混沌初开时的心智未健全,还是潜意识里自然呈现出的人性表征?如果是前者,心智尚未健全,也就是说,身体和心理的某一方面没有得到必要的启蒙教育,那么这种人性以及那些善恶美丑观念真的接近人的本质吗?通俗地讲,吃奶的孩子想象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吗?再拿老子的“无为”思想来举例,难道只有婴孩的善恶美丑观念才是最接近人性本质的吗?我看这非常值得商榷。事实上的农村是匮乏的,事实上的农民是愚昧的,这是初级阶段的国情。

    一个一辈子呆在大山里终老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就不能说他(她)抵御诱惑的能力有多强。只有见利才会忘义,只有见色才会起意,再推进一步,见大利才会忘大义,见美色才会起大意。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深浅的诱惑,会对人产生各各不同的影响。不要把怕见生人的憨态可掬当做“纯朴”;也不要把心智尚未开化的浑浑噩噩,当做“淡泊”这太主观了。坐怀不乱,方显正人君子本色,你无怀可坐,怎么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正是我用以命名的观点:“不经历诱惑怎么见性情?”

    相对来说,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那些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物质享受,才真正是对一个人的情感和意志的最初考验,或者必修科目。这个时候,人性不是会更加自然地流露出来吗?不是会更加真切地呈现出来吗?

    说到方言“更为鲜活更充满生命力”我却有一个反证。鲁南方言中有个“咧”字(我姑且写作“咧”它读“lie”),其含义之丰,丝毫不逊色于蒙娜丽莎的微笑。关于这个“咧”字,有个有趣的段子。说有个外地人来本地看朋友,朋友殷勤招待,一路上“咧”个没完没了。人家就纳闷了,说你们吃饭说“咧”上厕所说“咧”连做ài都说“咧”这个“咧”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么管用!我如果是那个同乡的话,会这样解释,它相当于英文中的“do”而我也是频繁地使用过这个词的,深知自己在习惯性地乱用这个词的时候,荒废了其它那些更加贴切的词语。我从这个角度看待方言,它的局限性于此可以窥见一斑。而“乡土文学”中的方言词汇量的匮乏,已经变成了一种丑陋的文学现象,它和定势思维一样阻碍着我们的想象。

    接下来读那篇文章,同样让我忍俊不禁:“她清楚地知道,在商品社会里选择写作,要么流于媚俗,能赚到大把的银子;要么坚持写农村底层生活,却很有可能长期孤寂。”这两个“要么”多么武断啊,难道此外就再也没有其它题材了吗?是不是只有“乡土文学”才能救中国?写作者怎么能昧着良心对“先锋文学”视若无睹呢?哪个时期的“先锋文学”不是后来的文学创作的出路?!乡土作家们,千万不要自作多情地拔高自己,中国文坛的竞技场里能容下几杆土得掉渣的秃笔,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再谈“乡土文学”和“城市文学”的分歧,我想提请广大乡土作家们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你们所谓的农村生活到底包含着些什么?城市生活又包含着些什么?你们写的农村到底是新农村,还是建国初期甚至土改时的农村?你们写的城市是现代化的物欲横流的城市,还是近乎排斥的陌生感中的那个含混不清的城市?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不幸的是,它总是最先被忽略掉。在这里,我不得不把“三个代表”请出来,我看“城市文学”才真正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乡土文学”早已变成了一种腐朽、倒退的文本。

    其实文章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隆重推出王姐刚刚出版的那部小说:欲望乡村(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我粗略地读过它的初稿,王姐最初拟定的名字应该叫沿着河流的走向。我给过一个建议,叫葵花向太阳,意思是说,人往高处走,根本无可厚非。不知道后来怎么就变成了成书后的这个名字,我猜是出版社搞的鬼,为了好卖,不得不媚俗。欲望是个多好的字眼啊,能带人往下半身联想。不知道王姐怎么就忍心让人家给糟蹋了。

    小说的主题,王姐是这样介绍的:“我们爱着,但也不要因此而无视那些潜伏在心底的丑恶,毕竟丑恶本身也是一种人性。”我说这个主题,等于没有主题,这还用说吗?一个放学路上被社会青年敲诈过的小学生都会懂得的道理,丑恶和美好一样,无处不在。

    那就说说这部小说吧,让我们看看她写的到底是不是纯粹的农村题材。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一个农村妇女为了进城不择手段地穷折腾了一生。我分明嗅到了城市的气息。正是城市,是城市在诱惑、勾引农村!所有的矛盾冲突,都是城市带来的!是城市成就了她的小说,成就了她的“乡土文学”!还需要说些什么吗

    王姐,经商吧,经商肯定比写作更能让你获得幸福。我不是夸你具有什么商业头脑,我只想说,你干什么都比写作强。其实从一开始就不能怪你,只能怪万恶的旧社会,怪你受的教育,或者自我教育的不成功。旧学和传统文化的腐朽思想,对一个人的浸蚀有多么厉害,在你的身上让我们接受了最直观的教育。

    哎呀,王姐,谢谢啦!缘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