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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底层记忆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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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乞丐最初的印象是在我的童年。那时侯,我最大的恐惧之一就是饥饿。在那个年代里,我最需要的是粮食和衣服。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记住了乞丐。那个背着满是补丁的袋子,挨村挨户乞讨的中年男子,把一个乞丐的形象----破烂的衣服、肮脏的面庞、无助的表情、迷茫的眼神,永远的刻在了我的记忆中。我觉得,那时候的乞丐与农人只不过是一个人群的两种不同的谋生方式和身份,这两种谋生方式之间差别的那个物质基础是如此的小,只要一有外力的击打就可能换位,犹如一枚旋转的硬币,指头轻轻一击,他坠落的可能就是硬币的另一面。

    那时的乞丐乞讨的是粮食和一口糊口的稀饭,因为那时大家都没有钱。在我的印象中母亲从来没有拒绝过那些上门乞讨的人们,虽然她施与的只是一口饭菜和半瓢粮食,但是,她同时给予乞者的还有同情、尊严和平等。

    后来乞丐的形象在我的记忆中有了很多的新形象,有以残疾之身博得人同情的乞讨的残疾人,有用老迈之躯换取我同情的老弱乞丐,有用贫寒的家境来感动你的学生乞丐,也有被人操纵的流浪乞儿。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乞讨人群里,有真的没有生活能力的弱者、有需要救助的受难者、有被犯罪分子压榨的不能自主者,当然也不乏有职业乞丐,甚至是骗子。在这些乞丐中,我觉得那些沿街卖艺行乞的人们,严格的讲,不能算作乞丐,因为他们付出了劳动,也许这种劳动没有意义,但是他们毕竟付出了劳动。

    面对形色各异的乞丐,你可能有不同的判断。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乞丐是生活于我们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一群人,是“弱势群体”中最“弱”的人群之一。据我的一位朋友讲,他所在的那个县每年冻饿病死的乞丐要有10多人。

    我的孩子一直有着深深的同情心,每次和我在街上遇到乞讨的人,总是要向我要施与的钱。我一直表扬他是一个有同情心的孩子,我鼓励他。是因为孩子在施与的同时,收获的是心灵的宁静与安详。一次孩子和我说,他不会再施与街上的乞丐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一个同学说,他的父母告诉他,那些街头乞丐大都是骗子,小孩子是无法辨别真乞丐,还是假乞丐的。

    我当时告诉孩子:即使成年人也无法准确判断一个乞丐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的乞丐。当我们面对伸向我们的那只满是沧桑的手,我们怎么能忍心让他空着收回去呢?在我们无法判断对方是否骗子的时候,我们需要“宁可错给,不愿错过”的柔情和心境。因为,我们很可能拒绝的是一只真的需要帮助的手。即使我们被骗了,我们毕竟比他们生活的要好、要有尊严不是?从此我的孩子依然坚持着施与,但是再不与人提起。

    有人说,我们无法漠视职业乞丐这一群体的存在,因为他们就在我们的身边,据说他们已经成了“城市毒瘤”泛滥成灾,需要通过立法----禁乞令来解决这一问题。我觉得,乞丐即使作为一种职业,那也是一种生存方式,虽然这个群体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是显而易见,譬如说,治安、市容、社会秩序乃至城市环境,但乞丐是城市的附属品,它随着城市的繁华而膨胀,随着城市的萎缩而消减。乞丐们靠着捡、要等手段,让自己留存在繁华的城市里,宁愿过一种最简单、最没有尊严的生活。既然他们已经放弃了尊严,我就应该宽容的给他们生存的空间。

    乞丐的生活肯定是不正常的,虽然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真正走进他们的生活。但是,乞丐的生活也不是完全脱离了正常生活的,确切的说,他们是在正常与不正常的生活之间游走,他们有着扭曲、无奈的身影。

    “职业乞丐”并非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同时他们也不愿接受国家的救助。因为他们需要的不是返回故土,他们要的只是钱。而救助站只能让他们返回赤贫生活的家园。其实,从某重意义上讲“职业乞丐”和我们一样每天都是在为生计奔波,他们在别人的城市没有尊严地活着,只不过为了回到家乡能够活得比以前更有尊严,或者他只是想让他的亲人活的更有尊严而已。也许他们的乞讨身影后面真的有一个重病的患者、失学的儿童、和赤贫的家庭。既然生存只是一个手段的问题,乞丐们只是用了人们通常不用的手段而已。他们选择了乞丐这一职业并未触犯法律,日见宽容的社会理应给予这一古老的职业一定的生存空间。

    我觉得,乞丐大概是一个在可以看到的将来,无法消失的职业。因为乞丐不会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物质条件的丰富而在短时期内消失。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乞丐依然存在。这说明一个国家存在乞丐,并不一定就是什么丢人的事,而这个国家的人们对于乞丐的态度,则反映了这个国家公民素质的高与低。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救助程度,人们对于像乞丐这样的“弱势群体”有否悲悯之心、关爱之举,则标志着这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

    面对乞丐我们应该怎样走过?给还是不给,是一个问题。

    当你面对乞丐,你可以拒绝向他们施舍平静的走过,但请你一定要把乞丐当人看待。乞讨与施舍是双方情愿的事,虽然从人格尊严角度讲,乞丐放弃了尊严或者部分尊严,但是从权利角度,乞丐拥有与其他人同等的人身权,他的权利同样不容被侵犯。

    有人说救助是政府的责任,我们已经纳税了,我们甚至已经为慈善事业捐款了,所以我们不需要再对乞丐施与。我觉得让让政府去帮助那些真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者,去打击那些“职业乞丐”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一个城市是否会成为“乞讨者的天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成为“犯罪的天堂”

    我觉得,对于我们每个人,给还是不给,其实并不是一个问题。

    当你面对乞丐,其实就是在拷问我们内心的良知,也在考验我们的智慧——面对真假莫辨的乞丐,给了,不意味你高尚;不给,也不意味你卑劣。当乞丐成为一种职业,也许,我们首先需要的是宽容和平等意识。

    我一直忘不掉这样一句让我感动的话:“不要拒绝向我们伸出的手,因为每一个乞丐都是上帝派来试探我们的天使!那些叫我们不要施舍的人,可能是撒但叫来引诱我进地狱的!”我愿意听从心中善良发出的召唤,并顺从它的安排。行乐及时,更要及时行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走向天堂。

    一直到现在,我都感谢感谢我的父母和祖辈,他们用自己无声的行动教给我怎样保持一种朴素的情感,保持一个人的同情心,保持一种经过苦难浸因而萌生的批判意识。我感谢他们,是他们告诉我一个人即使是在靠乞讨度日的情况下,在他的生存状态无法保证他作为一个人的尊严的情况下,他仍然享有在人的尊严,享有和我们一样的权利。

    我要把这些告诉我的孩子,人性是相通的,每个人的痛苦都应该可以激发另一个人的痛苦,丧失这种“兔死狐悲”的感情就意味着人性链条的断裂,这将造成一个混乱、无序、道德沦丧、良知泯灭的肮脏的世界。我要让他记住狄金森的短诗:

    如果我能使一颗心免于哀伤

    我就不虚此生

    如果我能解除一个生命的痛苦

    平息一种酸辛

    帮助一只昏厥的知更鸟

    重新回到巢中

    我就不虚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