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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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大娘死了,这是我听老家来人说的。

    胡大娘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村妇女,但却没有普通农村妇女的幸福。她一生养育二子三女,长子的大名,随着岁月流逝,已经被人们所遗忘。只记得当时正时兴样板戏沙家浜,其中有个人物叫“胡司令”乡民无知,只道有一“胡”字,另外,估计这个孩子也很可爱,于是就叫他“胡司令”连他的爷爷胡大爷,见到这个孙子,也是来个军礼,口呼“报告司令”胡大娘一生的不幸,便始自“胡司令”;然后又育一“半语儿”(听力有问题,只能听懂一部分,能发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声音。),名叫峰,三女梅、菊、青。

    十来岁时的“胡司令”整日和本家一群孩子们玩耍。那时,正是生产队吃“大锅饭”的年月,也是胡大娘一生中最为舒心的日子,在生下两个女儿后,生下一大胖小子,长门得长孙,这在重男轻女的农村,自然是大喜,母以子贵,胡大爷和胡大奶自然对大儿媳另眼看待。有什么好吃的自然不会忘了孙子,老两口必定巴巴地送到大儿子那儿,丈夫的疼爱自不必说,小日子过得舒心惬意,很让村人们艳羡。这天,一群男男女女正在歇工,男的扯闲篇,几个好事之徒不免要往女人堆里挤,伺机占便宜。女人们则拿出临出门准备好的未纳完的鞋底,见缝插针地纳几针,一边纳底子,一边说着张家的新媳妇,李家的胖儿子,胡大娘不说话,她不属于那种伶牙利齿的人,别人说啥好笑的,她也陪着笑。她在为“胡司令”纳一双鞋底,胡大娘做的老虎头棉靴,在我村是一绝,老虎头缠得细密、硬挺,颜色搭配鲜亮,棉靴作成后样子好,那家生了孩子,有人情往来的送一双,穿上胡大娘做的老虎头靴,小孩儿觉得随脚,大人觉得好看。现在,虽然胡司令大了,胡大娘不用给他做虎头靴了,可是如果别人问她做法,她还是很乐意倾囊传授的,可别人做的总不如胡大娘做的灵秀。这会儿,胡大娘正在给屠大婶说老虎头的缠法,胡二伯家的小白妮飞快地跑来,边跑边叫“娘,娘,我哥掉缸里了!我哥掉缸里了!”胡二娘的儿子小,小白妮的哥就是胡司令。胡大娘一听,腿就软了,鞋底子也掉了,倒是生产队的男劳力冷静,早有人跑到了不远出的胡大娘家,孩子已经捞了出来,可是孩子已经憋死在自家的水缸。闻讯赶来的胡大爷不相信自己活蹦乱跳的孙子眨眼没了气,把孩子放在牛背上,赶着牛来回遛,希望能把孩子肚里水给倒出,孩子能够活过来。可是,孩子是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能听到爷爷叫他“胡司令”了。

    下午,暖暖的余晖照在打谷场上,胡司令小小的身子被放在了石磙上,还有人抱一丝幻想,以为胡司令能像许多溺水的孩子一样,在石磙上放过之后会排出肺里的积水,能苏醒过来,与胡司令熟悉的小孩跑去看,只见胡司令平静地在石磙上躺着,就像他们平时玩耍时想试试自己的腰是否足够软,面向上绕石磙躺着一样。

    这,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我所了解的所有片段,也无非是父亲偶尔提起的牙慧。我所知道的,就是在我小时侯,胡大娘疯了,不知道为什么,胡司令死后胡大娘没疯,却在又生了一儿一女后疯了。疯了的胡大娘不伤害人,只是痴痴呆呆的,两眼无神,到处乱跑,一边跑一边自言自语,满村子的人都跟着看,疯了的胡大娘没有一点知觉,当着那么多的大伯子老公公,脱裤子就小便。因为疯子胡大娘不伤害人,不象另一个疯子,徐八爷,犯起病来,拿着镰刀去割正在放映中的电影屏幕,这在我幼小的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于是,一听说徐八爷疯病犯了,我是能躲多远算多远,而对于胡大娘,我是很有几分勇气走到跟前的。另外一个相关内容是,因为胡大爷宠爱胡司令的弟弟峰哥,我的发小小崎姐(即胡大爷三子,我胡三叔最宠爱的女儿)一次泄愤时说“就他们娃死,还想赖琴姐呢!”琴是胡三叔的大女儿,在胡司令溺水时,琴、小白妮都在现场,琴年长于胡司令和小白妮,但在出事后,去报信的是小白妮,而不是琴。

    在我模糊的记忆中,曾经有很隐晦的关于胡司令致死的传闻。以我现在的阅历估计这可能与胡大爷有关,胡大爷是我们方圆十里八村有名的能工巧匠,能雕龙画凤,桌椅板凳、衣箱衣柜对于胡大爷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胡大爷和胡大奶一共生养了三男两女,除了小精姑因为人才出众(精即是聪明、懂世故之意,但是在我有印象时,我见到的婚育之后的小精姑还是光彩照人。),被当时各村联办的剧团取走,最后嫁给了剧团团长外,胡大伯、胡二伯、胡三叔、胡大姑父全是木匠。在当时的农村,会一门手艺,就等于端了一个铁饭碗,我能感到的最大差别就是小崎姐有糖果吃而我没有,小崎姐能穿的确良而我只能穿妈妈织的棉布。所以方圆多少人向胡大爷拜师,但都遭拒绝。

    胡大爷的徒弟就是他的儿子和女婿。不过对于自己的孩子,胡大爷还是一样对待的——三个儿子各授一门绝技:胡大伯的绝活是做人力车的车轴,经胡大伯做出的车轴,结合紧密,用着省力;胡二伯擅长安大梁,在农村盖房,如果梁安不好,房子建得不结实,有时需要重建,有时甚至会有危险,而一个农民一生建得起几次房呢?胡三叔在弟兄三个中最灵性,也最受胡大爷胡大奶宠爱,学了雕刻这门手艺。尽管做父亲的对孩子一视同仁,但是谁让他会手艺,而且对孙子们不一视同仁呢?他对大孙子太宠爱,显然以后要当做嫡传弟子。他对大孙子授了绝活,以后胡二伯、胡三叔的孩子咋办呢?尤其是胡三叔,一贯受宠,习惯于得到特权,到了儿子身上,特权没了,此情何以堪?你专宠大孙子已经让积了许多怨气,现在居然传出说你大孙子的死是我女儿推到水缸里的,这不是故意和我胡老三过不去吗?我能善罢甘休?

    于是,胡大娘在儿子死时没疯,在四处寻医问药,为自己的“半语儿”治疗无效时没疯,在她最小的女儿已经五六岁时疯了,自次,胡三叔与胡大伯两家之间交恶,与胡二伯两家之间不睦(胡司令死时,只有小白妮与琴在场,传出勤推胡司令之话的,只能是胡二伯家。)现在想想,即使是琴推了胡司令,胡三叔能承认吗?承认了,又能怎样?往者已亦;再说,谁担得起这么大的责任!以后兄弟之间又如何相处?

    胡司令殁后,胡大娘还余三女一子,刚好和胡三叔家一样。不过,后来胡大娘的疯病还是被医好了,医好后的胡大娘对自己的孩子百依百顺。她最小的孩子青上学到三、四年级时,开始写作文,每次不会写作文,都是胡大娘去我家请我,由我口述,青执笔,一篇篇作文写就。这使我极大地体会到被人重视的滋味,虽然是没有任何酬劳的。再后来,胡大娘也同胡三婶一样,住上了两层小楼。

    胡三婶住上小楼最早,因为胡三叔能干。胡二娘家也有小楼,但是胡二娘和胡二伯是不能住的,因为房子是儿子儿媳盖的,儿媳芳能干且厉害,每天八辈先人祖奶奶的,把胡家的祖上给骂个遍,胡二伯的儿子岭枉生得膀大腰圆,却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眼看自己的父母在盖房时忙前跑后,盖完房却没了份,是敢怒不敢言。邻居有看不过去的,背着芳训岭,岭很委屈“我娶芳叫我伯我妈费多大劲,好不容易结了婚,芳是恶,可是她也心疼我,又没外心,再说还有娃呢!”于是邻居无语。是啊,农村日子苦,多少挺好的媳妇都受不了这份罪,出去做坐台小姐,芳不贤惠,但芳正派,见邻居也都是笑着打招呼。胡二伯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只怪自己:胡大伯家没钱,是因为钱都给胡大娘和峰看病花了,胡二伯呢,生性风流,在外边挣些钱,但都没落下来。一是抽烟喝酒,他是我村有名的“酒马虎”喝醉的标志是说“我胡老二,不嚷差(谐音,差劲之意)。”二是爱找女人,干活时一旦见到自己中意的女人,别说要工钱了,自己的钱都要倒贴上。所以,别的匠人在外转一圈回来,都要给家里拿回厚厚薄薄的一沓,只有胡二伯例外,他在外边挣钱,老婆孩子在家没钱花,所以岭晚婚。

    胡大娘家的房子是媳妇芬盖的,芬是外地人。本来,以胡大娘与胡大伯的老实,峰的英俊,找一个媳妇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还是在峰不能好好说话,还有点耳背,谁家好好的闺女愿意找这样的女婿?胡大伯胡大娘在求人无望的情况下,只好托临村的外地媳妇从外地带回一个,好处费自然是少不了的,财礼也很丰厚。带回的媳妇就是芬,村民们一见芬,都是暗暗赞叹“唉,老话又应验了,‘好汉没好妻,赖汉娶个娇滴滴’。”

    芬长得个头高挑,身材匀称,皮肤白皙,眼若秋波,宛如电影明星,一看就不是个做村妇的人。芬初见峰也很满意,俩人往一块一站,真是天生的一对,男的英气逼人,女的娇艳欲滴,但是当芬知道了峰说话上有问题之后,一天比一天后悔,你想啊,俩人说个悄悄话都不行,夫妻生活有何乐趣可言?反悔后的芬整天闹着回家,胡大伯胡大娘有心让芬回家,可是花出去的钱呢?那已经借了闺女家的债,再娶,不说有没人愿嫁,哪来的钱呢?况且,峰虽聋不傻,芬长得天仙一般,峰一下子就爱上了芬,且爱得胜过自己的生命。于是,胡大娘整天跟着芬,一切由着芬的性子来,芬一闹,胡大娘就像哄孩子一样,带她到村子小卖部去买零食。芬终究是生性善良,虽然不愿意,可是公婆待自己百依百顺,于是日子就委委屈屈地过了下来,并且生了个儿子。

    俗话说“家有三宝,丑妻薄地破棉袄。”芬的美貌让那些登徒子们垂涎,而峰的残疾无疑让这些人们觉得大有可乘之机,于是芬周围就会经常聚拢一些绿头苍蝇一样的男人。这让峰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大大受伤,他完全不能容忍自己的老婆与别的男人打情骂俏,虽然他知道自己做不到这些。峰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痛苦,他像爱护自己的心肝一样爱护自己的妻子,但是妻子周围总是围着成群的男人,每个男人都用色迷迷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妻子,每个男人都在伺机占她的便宜,她为什么不生气?她为什么还要满面含笑地和他们说话?峰痛苦、愤怒,他恨这些男人,包括自己的本家兄弟与表哥,他也恨芬,为什么不对他们大骂一通,让他们统统滚蛋?峰更恨自己,为什么自己会有残疾?峰尽量克制自己,但他实在没处发泄,最后峰怒至极与压抑已久的芬打了一架。凡事不敢有个开头,自此俩人过几天就要打一架,峰对芬爱之深,所以当他觉得芬对自己不忠诚时,恨之也切,出手也重。于是芬也由开始对他的可怜转为厌恶、憎恨,但是又舍不得自己的儿子。这时胡二伯家的小楼已拔地而起,胡三叔家的小楼已经几度风雨,于是芬就提出要进城打工,胡大伯胡大娘虽然不放心,但眼看媳妇整天在外招蜂引蝶,在家就与儿子打架,实在不是个办法,何况好歹有后了,也就同意了。

    芬进城后,隔一段还回家看儿子,给儿子买大包小包的吃的穿的,但是峰一看到骑摩托车接送芬的那个男人就来气,而且,芬晚上也不让峰碰她,这更使得峰无法忍受,于是还是打架,可是每次打架,峰都是伤痕累累,因为峰打一次芬,胡大伯胡大娘就打一次峰,所以,峰以一比三的力量悬殊永远立于不胜之地。挨打后的峰总是以愤恨的眼神盯着一向疼爱自己的父母,嘴里呜哩哇啦地说一些别人听不明白的话。可是芬竟然守信,几年后,真的回来把自己家的瓦房给翻新成了小楼,外粘瓷砖,墙壁洁白锃亮,这很是引起一些老人的慨叹,尤其是胡三叔,望着胡大伯家比自己家高大亮堂的房子,道“唉,咱是辛苦一辈子挣座房,人家是两三年就挣座房。”满是鄙夷不屑的语气。

    胡大娘一生辛苦如斯,到老了总算享了清福,看着自己的孙子一天天长大、懂事,会告诉爷爷“我现在小,管不住我妈,等到我长大了,我就管住我妈不让她出去。”心里很安慰。孙子上学了,很争气,学习很好,胡大娘心里觉得很轻很轻,不知怎么就生病了,这一病就躺倒了。躺倒后的胡大娘神智清醒,总看见胡司令在自己面前跑来跑去,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我婶婶在她生病期间去看她,回来说“胡大嫂头上的味真难闻,咋也没人给她洗洗,咋她那仨闺女都恁不懂事!”妈接腔道“总是比胡二嫂死时候身上味道好闻。”(胡大娘后死于胡二娘)

    胡二娘死前也卧床几个月,她们当年的老姐妹们去看她,当时她下体发出的味道让人作呕。没想到,胡二伯年轻时风流浪荡,却让无辜的胡二娘临老受这肮脏罪。胡二娘的四个女儿凤、小白妮、兰、小十,除小白妮嫁得稍远以外,凤家在本村,兰和小十在同一个村,都在临村,但在胡二娘卧床期间,居然没有一个人回家伺候,连做顿饭也是少见的,更别说把胡二娘恶臭的下身给洗洗了。自己的闺女何况如此,别人更是指望不上了。

    这使我想到了胡大奶的生前,胡大奶性格开朗,声如银铃(估计这也是小精姑能上剧团的原因之一,声音遗传好),喜欢走闺女家,她最后的骨折就是在小精姑家住时,为女儿女婿劝驾落下的,骨折后卧病在床,没有一个儿子愿意让她住在自己家,于是只有让她住在紧挨胡二伯家的她和胡大爷的家中。偏偏胡大奶声音响亮,胆子却很小,那时胡大爷和胡二娘都已归西,老太太住在自己生活几十年的的宅子里,感觉到处都是老伴的影子,大叫害怕,可是胡大伯说自己家没处住(那时芬还没有给建房),胡二伯那时已成了老光棍,年轻能负责时都不爱负责任,何况老时?胡三婶健在,也有房子住,可胡三叔说“老汉他俩生活几十年了,她害怕,谣言!她这会咋不走闺女家了?”老太太只有继续呆在满是老伴影子的老房子里,整天响亮地叫喊,偶然有老人进去陪她坐一会,就是她的嗓子休息的时间。这样,一直终老。

    胡大娘咽气后,邻居们前去吊唁,发现居然没一点办丧事应有的准备,问后得知,原来在等芬回去后安排,芬果然不负众望,拿出了两千块钱置办了需用物什。

    上次去我婶婶家,发现一双崭新精致的虎头靴,我一惊,婶婶道“你胡大娘做的,这老婆真是给活做尽了,门口的孩子都做了双虎头靴,给你妹也做了一双,说怕到时候她眼不好用。”我妹今年二十二,胡大娘已去三年,也就是说,在我妹十八九岁时,胡大娘已经为她做了她做母亲时的准备!

    胡大娘、胡二娘在我眼中都是普通的善良的人,也都是好人,胡大娘做的一双虎头靴都能让我感动,难道她们养育、爱护了自己的儿女几十年,她们的儿女就没一点感动?这使我想起老家的一句俗话——“房檐滴水点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