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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把“凶手”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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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好友afrashui、08a打赏鼓励,感谢好友leipan00、无名茜、我怕时间太快、孟长柱月票鼓励)

    刘富贵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找山神爷爷去聊聊去,要不然现在这个霉运为何如此给力?

    只不过在这个事情之前,还有一个急需要处理的事情,那就是要将“凶手”给炖了。

    对付敌人最痛快的方法,就是将他给吃到肚子里。反正现在也抓不到指使这些凶手的人,那么就只能拿这些凶手开刀。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凶手的存在,今天捞上来的这四条鲫鱼算是幸运儿。今天就先不吃它们了,明天再吃。

    炖鲶鱼,其实也是有讲究的。你不能胡乱的炖,必须得炖到最鲜美才可以。

    跟鲫鱼不同,鲫鱼你可以搭配萝卜丝,也可以搭配豆腐来炖。虽然说鲶鱼炖豆腐味道也很不错,但是跟鲶鱼搭配的最佳食材,却是茄子。

    有老话儿说过这道菜,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其实在东北来讲,这也是一道名菜。据说鲶鱼还非常有营养呢,这个、那个啥的含量很高。

    不过刘富贵不在乎这个,今天就是为了给自己鱼塘中惨死的那些鱼苗报仇,所以就要把这些鲶鱼给炖了。

    鲶鱼的分量有些大,刘富贵又是第一次做这个,所以今天晚上并没有将三条鲶鱼都给杀掉。还有别的菜呢,先弄一条试试手法。

    其实他觉得之所以这个鲶鱼炖茄子被传颂这么久,还是因为茄子吸油。鲶鱼很肥,都是吃小鱼长大的么,鱼身上也都是油。所以有了茄子相伴,就能够将这些油都给吸去。

    当然了,这个目前也仅仅是刘富贵个人的猜测。是不是这样,真的不重要。就连他肚子里的珠子有破坏孵化机的嫌疑,他都不去考虑了。

    你考虑了就有用么?根本你跟珠子都整不明白,还不如替那些鱼苗报仇来得爽快一些。

    鲶鱼好吃,但是处理起来还是很麻烦的。它们之所以也很难抓,就是因为它们的身体表层会不停的分泌粘液。

    这个粘液不仅仅很滑,也有一股子腥味儿。如果不将这层粘液给清除干净,基本上你用啥搭配都白搭,这个菜根本没法吃。

    别人有别人的方法,有些人用碱面儿、有些人用盐搓、有些人用开水烫。可是刘富贵这里,就很简单了,直接用玉米面儿。

    家里边清理猪肠子的时候,都是用玉米面儿,很有功效。处理这条凶手鱼,那也是手到擒来。

    没有任何怜悯的,刘富贵是手起刀落,直接将这条鲶鱼给拍死。习惯性的上秤一称,好家伙,两斤六两。

    在鱼身上撒满了玉米面儿,刘富贵的双手就开始揉搓起来。

    这也是一个细致活儿,你都得揉搓到了,要不然有一点点的遗漏,你这个菜也将大大折扣。

    为了更加的彻底一些,刘富贵弄了三遍,才开始正式清理鱼内脏。

    这同样是很重要的工序,鲶鱼真的是啥都吃,所以它的内脏是非常脏的。再有的就是鱼腹内的那层黑膜和它的鳃,都是必须要清除干净的。

    乐乐小朋友,也要替爸爸给家里的那些鱼苗报仇。然后就在边上给刘富贵打小手,需要冲洗的时候,就会抱着大瓢到水缸里去舀水。哪怕只能舀一点点,她也要将这个活儿给做好。

    父女俩那叫一个认真的,算是将这条鲶鱼里里外外清洗得干干净净。

    鲶鱼确实很肥,就洗鱼的水里,都有好多的油花儿。更不用说,在它的肚子里内脏边上,还有好多的油呢。

    帮着洗完了鱼的乐乐,又将烧火的工作给抢了过来。那个小样子,同样认真得不行。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烧火手艺好像有些生疏了,得操练操练。

    锅底烧热,刘富贵倒好了油,又往锅壁上撩了一些。等了一会儿,在锅上用手试了试温度。差不离了,这就将准备好的葱姜蒜花、花椒、大料这些调料一股脑的倒进锅里煸炒。

    炒出了香味,拎过来酱油瓶子往锅里边倒了一些,用来炸锅。然后又往里边加了一勺大酱,翻炒几下之后,直接添汤。

    拎起来鲶鱼,直接滑进了锅中。然后又拿过来茄子,直接用手撕,然后就往锅里丢。没有别的配菜了,不像炖草鱼的时候,还会加一些豆腐、干菜啥的,今天就是茄子。

    这边弄好,刘富贵就将烧火看锅的活直接丢给了乐乐。他又在边上收拾今天的豆腐菜,备得量也不少,关键他不知道今天炖的“凶手”,味道咋样。

    对于今天的这个菜,不知道为啥,大家伙都有些期待。可能也是觉得最近乱七八糟的事情比较多,需要解解气。

    这条鲶鱼足足在大锅里炖了五十分钟,刘富贵才掀开锅盖,将里边的鲶鱼和茄子一起给盛了出来。

    反正嗅着这个香味就很不错,边上已经开始偷吃煎豆腐的乐乐,都跟着凑了过来。

    “乐乐,来,尝尝这个鱼腮帮肉,嫩着呢。”刘长国说着就伸出筷子,在鱼头的边上捅了捅,一块洁白如玉的腮帮肉就被他给痛了下来。

    “谢谢三爷爷。”乐乐喜滋滋的谢了一句,然后就用勺子将鱼肉舀起来,塞到了嘴里。

    味道应该是不错的,乐乐都笑出了眯眯眼儿嘛。对于鱼腮帮子上的肉,她可是最喜欢呢。

    刘富贵也夹了一块,口感很细腻,不仅仅有鱼肉的鲜味儿,还带着一丝茄子的味道。又夹了一块茄子,这个就更不得了了。带着汤汁的茄子,吃起来,好像比鱼肉还要鲜很多。

    这也算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吃鲶鱼,以前倒是吃过酱焖的,都没有现在味道这样的鲜美。尤其是跟茄子来搭配,味道真的很赞。

    这些老规矩能够流传下来,都是经过无数次考验的,不会骗人。

    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就是刘富贵不能喝汤解馋了。带着汤汁吃很下饭,你要是直接喝汤,就有些咸。

    不过这个也都不是啥重要的事情,别看煎豆腐的味道也很鲜美,这盆鲶鱼炖茄子却是最先被消灭干净的。

    也别看只有一条鲶鱼,完全就是借个味儿,大家伙最中意的,反倒是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