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 不要隐瞒,重复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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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被发现的那处街头,延伸开来搜查,一无所获,除了那根可疑的焊条之外,现场也没发现任何可用检材。
因此,曲卿将现场的后续收尾工作交由其他人,自己带队火速赶回队内,以展开前期的调查任务。
首先,是查证死者身份。
据马辉说,死者身上没发现任何的证件,也没找寻到他的手机。
那么,只能通过DNA数据、指纹,以及面貌来判断身份。
DNA需要时间,指纹最快速。
不过,指纹却对比不上数据库。
这也就是说,死者没有犯罪,也没有因为其他理由被采集指纹。
而如果一个人有犯罪前科,DNA和指纹乃至掌纹都是必须入库的。
小韩回忆起死者的形象,不相信地说:“这个人会没有前科,不可能吧。”
黄毛耳钉就不必说了,纹身,穿着打扮,怎么看都像会经常犯事儿的那种街头流氓。
大何则揣度说:“除非是涉及到立案的刑案,或者其他严重犯罪,才会数据入库,他不见得是没惹过事儿,但估计只到了派出所登记的那种程度吧,我觉得我们可以查查派出所。”
“当然,这是要不能通过其他手段很快确认死者身份的情况下,毕竟又不知道他户籍所在地在哪里,本人平时又住在哪一片儿。”
有道理。
曲卿于是安排任务:“既然意见是你提的,那你随后就去尸体被发现的那一带,去走访问问。”
“如果确认了他就是那一片儿的人,就进而问问死者的其他相关情况。”
而要做到这个,首先还必须获取到死者的面部图片。
死者的面貌已经被取证过了,脸上血不多,土尘现象也不严重,不需要过度清理。
不过,死者的面相由于死前的痛苦,略微扭曲,需要做技术上的修复还原。
没有劳烦法医,曲卿就让小韩利用相关软件对死者的脸进行模拟复位。
不久后,一张略微正常的脸总算形成了。
咦?
看清楚这张还原出的面容的第一时刻,方乐就咦了一声。
他马上就觉得,这个人的脸有点儿熟悉。
仿佛不久之前,他看到过。
下一刻,他又低叫一声,彻底想了起来。
曲卿很敏锐,马上就侧头问:“怎么了?”
她还以为,这张脸有什么问题。
毕竟,这样的一个人,方乐恰好认识的可能性不大,交际圈都不相同。
“呵呵,没啥。”方乐连忙摆摆手,以防止队长阁下狐疑。
不过曲卿还是特意瞅了方乐一眼,才又去看复原的面相了。
方乐心头发毛,却暗暗抱歉。
他认出来了,电脑里的这小子,貌似就是几天前,街头遭遇到的那个。
那个时候,一个少女被几个小混混纠缠,他的父亲出现,却没能解围,却被打了一通,记得姓刘,叫刘国胜。
那几个混混带头的就是现在死掉的这个。
否认认识死者,是方乐本能不想给那对儿父女惹麻烦。
毕竟听了刘国胜的回忆式阐述,他已经对那家人产生了同情。
且仅凭那次的事,又不能说就和几天后的命案有关。
可是现在在曲卿面前隐瞒了见过死者,方乐又开始惴惴不安。
毕竟,这违背了警察不可隐瞒案件一切相关线索的潜在原则。
方乐只好期盼,案子真的和那对儿父女无关。
大何带着死者的相貌图片和几个队员离开了,曲卿和方乐以及小韩去技侦那边,先找法医和痕检们问问。
法医那里,钟法医开始讲述:
“死因是心脏被刺穿,失血性休克随后死亡,算是一击毙命。”
“死者身上有两处伤口,都在身体正面,一处就是心脏上方的那一下,另一处是在肚脐上三寸左右的位置。”
“由于还没有对伤口进行倒模,还无法准确判断出凶器类型。”
“根据肝温和尸僵尸斑等的综合情况初步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在前夜的9点半到10点半之间,误差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如果想要保险一点儿的话,可断定为9点到11点之间。”
“另外,死者的尸斑集中呈现在身体的背面,背部、右后腰、臀部、腿部后侧这些部位,也即,死者死亡的时候,基本就是被发现的时候的那个形态。”
方乐插话问:“也就是说,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就是凶杀现场?”
钟法医摇了摇头,说:“也不一定。”
“虽然说挪动尸体,容易影响到尸斑的形成,但是小心一点儿搬运的话,还是有概率基本不影响而将尸体转移到它地的。”
“当然,我更倾向于死者死亡地点就是被发现的那里这个说法。”
“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不要影响到你们的判断。”
曲卿点头表示会意,继续问:“还有其他的情况吗?”
“毒物监测之类,暂无发现异常。”钟法医来了这么一句后,却又疑惑皱眉:“不过——”
“不过?”
“如果凶手的目的就是杀人,那么在死前想为死者治伤,就太古怪了。”
曲卿吃惊,问:“你是说,死者身上有治伤的痕迹残留?”
钟法医肯定地表示:“不错,在死者伤口处,主要是肚脐上到胸口下那一处伤口周围,发现了一种外用的治疗外伤的中成药的成分。”
“这药哪里有卖?”
“很多的药房就可以买到,不算什么处方药,购买没有难度。”
啊——
方乐又叫了一声。
曲卿扭头,再次蕴含着猜疑看向方乐。
方乐干笑一声,忙摆手:“继续,你们继续,我被蚊子叮到了。”
解剖室这里这么冷,哪有什么蚊子,不过算了。
方乐又惊诧,是想到了那一次他让胖子去药房买了一大堆各种治伤的药,去买前,方乐特意叮嘱,只买外敷的那类,毕竟内服的话谁知道会不会产生啥副作用。
巧合,肯定是巧合。
他这么自我开解着,距离一名合格的刑警成员的思想觉悟越来越远。
曲卿继续问:“这种药叫什么名字,主要是什么作用。”
“主要是用来化瘀止血的。”
钟法医随口说了个药物名。
方乐记在了心里。
“另外,死者的两腿膝盖处,都有生前的瘀伤,但未被治疗。”
膝盖上有瘀伤?
曲卿瞬间联想到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死者的打扮,死者的裤子膝盖部分是开着洞的。
她问:“这两处的瘀伤,是被什么东西击打造成的吗?”
钟法医否定说:“两处伤口的形态、轻重程度几乎相同,而且是平面化的瘀创,我更倾向于,是死者曾突兀地跪倒了下去,膝盖磕碰在比较坚硬的路面上所造成的。”
“此外,死者右手手心上沾染了血,但血液量并不算多,也即他碰过自己的伤口。”
“情况暂时就这么多吧,希望对你们破案有用……”
尸体被发现的那处街头,延伸开来搜查,一无所获,除了那根可疑的焊条之外,现场也没发现任何可用检材。
因此,曲卿将现场的后续收尾工作交由其他人,自己带队火速赶回队内,以展开前期的调查任务。
首先,是查证死者身份。
据马辉说,死者身上没发现任何的证件,也没找寻到他的手机。
那么,只能通过DNA数据、指纹,以及面貌来判断身份。
DNA需要时间,指纹最快速。
不过,指纹却对比不上数据库。
这也就是说,死者没有犯罪,也没有因为其他理由被采集指纹。
而如果一个人有犯罪前科,DNA和指纹乃至掌纹都是必须入库的。
小韩回忆起死者的形象,不相信地说:“这个人会没有前科,不可能吧。”
黄毛耳钉就不必说了,纹身,穿着打扮,怎么看都像会经常犯事儿的那种街头流氓。
大何则揣度说:“除非是涉及到立案的刑案,或者其他严重犯罪,才会数据入库,他不见得是没惹过事儿,但估计只到了派出所登记的那种程度吧,我觉得我们可以查查派出所。”
“当然,这是要不能通过其他手段很快确认死者身份的情况下,毕竟又不知道他户籍所在地在哪里,本人平时又住在哪一片儿。”
有道理。
曲卿于是安排任务:“既然意见是你提的,那你随后就去尸体被发现的那一带,去走访问问。”
“如果确认了他就是那一片儿的人,就进而问问死者的其他相关情况。”
而要做到这个,首先还必须获取到死者的面部图片。
死者的面貌已经被取证过了,脸上血不多,土尘现象也不严重,不需要过度清理。
不过,死者的面相由于死前的痛苦,略微扭曲,需要做技术上的修复还原。
没有劳烦法医,曲卿就让小韩利用相关软件对死者的脸进行模拟复位。
不久后,一张略微正常的脸总算形成了。
咦?
看清楚这张还原出的面容的第一时刻,方乐就咦了一声。
他马上就觉得,这个人的脸有点儿熟悉。
仿佛不久之前,他看到过。
下一刻,他又低叫一声,彻底想了起来。
曲卿很敏锐,马上就侧头问:“怎么了?”
她还以为,这张脸有什么问题。
毕竟,这样的一个人,方乐恰好认识的可能性不大,交际圈都不相同。
“呵呵,没啥。”方乐连忙摆摆手,以防止队长阁下狐疑。
不过曲卿还是特意瞅了方乐一眼,才又去看复原的面相了。
方乐心头发毛,却暗暗抱歉。
他认出来了,电脑里的这小子,貌似就是几天前,街头遭遇到的那个。
那个时候,一个少女被几个小混混纠缠,他的父亲出现,却没能解围,却被打了一通,记得姓刘,叫刘国胜。
那几个混混带头的就是现在死掉的这个。
否认认识死者,是方乐本能不想给那对儿父女惹麻烦。
毕竟听了刘国胜的回忆式阐述,他已经对那家人产生了同情。
且仅凭那次的事,又不能说就和几天后的命案有关。
可是现在在曲卿面前隐瞒了见过死者,方乐又开始惴惴不安。
毕竟,这违背了警察不可隐瞒案件一切相关线索的潜在原则。
方乐只好期盼,案子真的和那对儿父女无关。
大何带着死者的相貌图片和几个队员离开了,曲卿和方乐以及小韩去技侦那边,先找法医和痕检们问问。
法医那里,钟法医开始讲述:
“死因是心脏被刺穿,失血性休克随后死亡,算是一击毙命。”
“死者身上有两处伤口,都在身体正面,一处就是心脏上方的那一下,另一处是在肚脐上三寸左右的位置。”
“由于还没有对伤口进行倒模,还无法准确判断出凶器类型。”
“根据肝温和尸僵尸斑等的综合情况初步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在前夜的9点半到10点半之间,误差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如果想要保险一点儿的话,可断定为9点到11点之间。”
“另外,死者的尸斑集中呈现在身体的背面,背部、右后腰、臀部、腿部后侧这些部位,也即,死者死亡的时候,基本就是被发现的时候的那个形态。”
方乐插话问:“也就是说,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就是凶杀现场?”
钟法医摇了摇头,说:“也不一定。”
“虽然说挪动尸体,容易影响到尸斑的形成,但是小心一点儿搬运的话,还是有概率基本不影响而将尸体转移到它地的。”
“当然,我更倾向于死者死亡地点就是被发现的那里这个说法。”
“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不要影响到你们的判断。”
曲卿点头表示会意,继续问:“还有其他的情况吗?”
“毒物监测之类,暂无发现异常。”钟法医来了这么一句后,却又疑惑皱眉:“不过——”
“不过?”
“如果凶手的目的就是杀人,那么在死前想为死者治伤,就太古怪了。”
曲卿吃惊,问:“你是说,死者身上有治伤的痕迹残留?”
钟法医肯定地表示:“不错,在死者伤口处,主要是肚脐上到胸口下那一处伤口周围,发现了一种外用的治疗外伤的中成药的成分。”
“这药哪里有卖?”
“很多的药房就可以买到,不算什么处方药,购买没有难度。”
啊——
方乐又叫了一声。
曲卿扭头,再次蕴含着猜疑看向方乐。
方乐干笑一声,忙摆手:“继续,你们继续,我被蚊子叮到了。”
解剖室这里这么冷,哪有什么蚊子,不过算了。
方乐又惊诧,是想到了那一次他让胖子去药房买了一大堆各种治伤的药,去买前,方乐特意叮嘱,只买外敷的那类,毕竟内服的话谁知道会不会产生啥副作用。
巧合,肯定是巧合。
他这么自我开解着,距离一名合格的刑警成员的思想觉悟越来越远。
曲卿继续问:“这种药叫什么名字,主要是什么作用。”
“主要是用来化瘀止血的。”
钟法医随口说了个药物名。
方乐记在了心里。
“另外,死者的两腿膝盖处,都有生前的瘀伤,但未被治疗。”
膝盖上有瘀伤?
曲卿瞬间联想到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死者的打扮,死者的裤子膝盖部分是开着洞的。
她问:“这两处的瘀伤,是被什么东西击打造成的吗?”
钟法医否定说:“两处伤口的形态、轻重程度几乎相同,而且是平面化的瘀创,我更倾向于,是死者曾突兀地跪倒了下去,膝盖磕碰在比较坚硬的路面上所造成的。”
“此外,死者右手手心上沾染了血,但血液量并不算多,也即他碰过自己的伤口。”
“情况暂时就这么多吧,希望对你们破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