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凰男(1)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整个世界一片黑暗,但在这黑暗中,飘着许许多多的光球。
这些光球有大有小,全都朝着一个方向缓缓飘去,而那里,是一个深深的漩涡。
光球大军义无反顾地冲入漩涡,只有两个光球与众不同。
这是一大一小两个光球,小光球很暗淡,黏在大光球上,大光球则非常明亮,是这个黑暗世界里最明亮的那一个,它带着小光球,一蹦一跳,逆着光球大军前进,离漩涡越来越远。
突然,它们面前出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红色光点,那红色光点还一头朝着大光球撞去。
大光球被撞到,身上也泛了红,再也不能逆着光球大军前进,反而被光球大军裹挟着往漩涡飘去。
眼看着就要被卷入漩涡,大光球蹦了一下,身上突然裂开一道口子,从身体内部挤出一个纯白的光团来,那光团包裹住大光球旁边颜色暗淡的小光球,最终,大光球和小光球一起掉进漩涡里。
***
a大是z省最好的大学,就全国来讲,也是能排上前十的。
一些普通大学,很多学生上课的时候会不专心,偷偷玩手机什么的,但在a大,这样的事情就很少见了。
绝大多数的a大学子,学习都很认真。
可今天,计算机系的学生上课的时候,某个学生趴在电脑面前,竟是睡着了……
“言景则,醒醒。”有人推了推那个睡着的男生。
“嗯?”叫言景则的男生猛地抬起头,露出一张英俊的脸。
“下课了。”叫醒了言景则的男生道,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机揣兜里:“我饿死了,我们快点去食堂。”
言景则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晕,有点不清醒,甚至周围的一切,都给他一种陌生感。
这是哪儿?他又是谁?
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言景则的脑海里涌起一个强烈的想法——他穿越了。
但他不知道自己穿越前是谁,他完全想不起来自己穿越前的任何事情,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谁,在哪里。
他的身边,就只有一个戴眼镜,满脸痘痘的瘦高男生在对他说话:“言景则,你上课不都挺专心的吗?怎么今天睡着了?”
对了,他叫言景则,这个名字,印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他穿越的这具身体的原主,应该也叫言景则。
他到底……为什么会穿越?
言景则跟在瘦高男生后面往前走,正有点迷茫,突然看到了一个人。
这个大学非常大,风景也很优美,路上来来往往的,全是打扮光鲜的男男女女,也就只有那个人,显得与众不同。
那是个十六七岁,拎着一个塑料袋,满脸稚嫩的少年。
这个少年长着一双杏仁眼,脸上带了点婴儿肥,理着平头,皮肤晒得有点黑,穿着一件虽然干净,但袖子短了一截的黑色棉服,还露出里面袖口都磨破了的毛衣来。
这孩子,看着比来学校送外卖的还要寒酸很多,他自己也很不自在,一副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的样子,但又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周围的人,好像在找什么人。
只是,一旦有人看他关注他,他就又像是受惊的小仓鼠一样往后缩。
这个人,真的太可爱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
言景则之前还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穿越,现在却一下子就明白,自己穿越过来是为了做什么了!
他是来找媳妇的!
言景则看到那个少年的时候,那个少年也看到了言景则,他满是拘谨的脸上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哥!”
言景则被他这一声“哥”叫的心都酥了,他感觉到自己面前的迷雾被破开,整个世界变得清晰,各种各样的记忆,也来到了他的身体里。
他穿越了,穿成了一个同样叫言景则的人。
他这具身体的原主出生在某个贫困的小山村里,父亲是个瘸子母亲是个哑巴,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一家子连最基本的温饱也难以解决。
但原主从小就聪明,上学之后,学校里的知识更是一学就会,还心无旁骛一心读书,最后竟是成了他们那所快要办不下去的初中里,唯一一个考上县城最好的高中的学生。
然后原主就发现,他太穷了。
他父母给他交学费都是借钱交的,生活费更是给不出来,他别说像别的同学那样穿新衣服了,就连想要吃饱都困难。
和其他同学一比,他就像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又脏又臭。
这一切让原主很难受,也就是这个时候,原主遇到了一个人——跟他同一个村子出来,比他小三岁的蒋平修。
蒋平修父母早逝,独自一人跟着奶奶生活,从小缺吃少穿,自然没心思读书,当时才十三岁,就已经开始想法子赚钱养活自己了。
高中开学后的十一假期,在学校里备受打击的原主回到村子里的时候,蒋平修偷偷过来,送了原主一个新书包,恭喜原主考上了高中。
原主心里一动,开始和蒋平修接触,并且时不时地说起学校里的事情,说自己在学校里因为太穷受人歧视,吃不饱饭。
蒋平修对原主有着莫名的好感,听到原主这么说,就开始给原主塞钱,给原主买东西,原主假意拒绝,他就红着脸,说原主可以以后工作了再还钱。
蒋平修那时候才十三岁,根本找不到正式工作,但他跟村里那些得过且过的懒汉不一样,从小就勤快,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去摘蘑菇金银花之类的换钱不说,年纪大了一点去过镇上,他还找到了门路,接了一些做发卡之类的小手工做。
粘好一个发卡一毛钱,他从早到晚地做,一刻都不停歇,而赚来的钱,基本全给了原主。
原主靠着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孩子,过上了不比其他学生差多少的生活,也总算有钱买教辅书了,再加上他真的足够努力,最后竟是考出全县第一的好成绩,上了一个好大学!
而这个时候,原主已经发现蒋平修对他抱有不正常的感情了——蒋平修喜欢他!
原主觉得被这么一个初中都没读完的人喜欢挺恶心的,但他还是缺钱。
他考上大学,县里和学校是奖励了一点钱的,但这钱并不多,他还报考了计算机系,学校要求学生带电脑。
他根本买不起电脑,读大学的生活费也没有着落……
原主又想到了蒋平修,但上大学所需的生活费,靠蒋平修做小手工肯定是赚不到的,而且蒋平修本身,因为养大他的奶奶年纪大了的缘故,并不想去外面打工。
原主一狠心,干脆就跟蒋平修表白了,让蒋平修跟着他一起去大城市生活。
蒋平修被表白之后喜出望外,之后原主随便一哄,就同意跟着原主到原主读书的城市去,至于去做什么……当然就是去打工养原主了!
此时的蒋平修已经十六岁,有了身份证,还拿到了初中毕业证书,好歹不算童工了,跟着原主来了大城市之后,就在一家洗车店帮人洗车。
他一个月赚三千,自己只留下一千,两千都给原主。
原主嘴上感谢他,心里却一直嫌弃,甚至都不愿意去见蒋平修。
这也就算了,某次蒋平修工作的老板出门吃饭,打包了一只没动几口的烤鸭回来给蒋平修吃,蒋平修当宝贝一样拿来学校给原主,原主却嫌蒋平修丢了自己的脸,不仅在学校里遇到的时候装作不认识蒋平修,之后还把蒋平修骂了一顿,不许蒋平修再来找自己,甚至不许蒋平修给自己打电话。
哪怕蒋平修一个劲儿地道歉都没用。
蒋平修被原主训斥了一顿,很久没打扰原主,但过了二十多天,他给原主打过生活费之后,又给原主打了个电话。
原主没接,也不联系蒋平修,如此这般又过了一个月,到了蒋平修该给原主生活费的日子,原主没拿到钱。
原主大怒,去蒋平修工作的地方找了蒋平修。
当时蒋平修满脸疲惫,可怜巴巴地说自己的奶奶病了,要钱治病,想要晚两个月再给原主钱,但原主不相信,觉得蒋平修是用钱来威胁自己,逼迫自己。
他不能没有钱,一狠心,干脆就睡了蒋平修,又说了些甜言蜜语,哄着蒋平修继续给钱。
蒋平修也傻,被原主睡得发烧难受差点站不起来之后,竟然换了工作打两份工,继续给原主钱,后来原主各种压榨他,他给原主的钱还越来越多,每个月至少给原主三千块不说,有时候还要给原主送礼物。
而原主呢,他拿着蒋平修的钱,却是在学校里追求起白富美女同学来!
原主长得非常英俊,学习也好,最后还真的追上了!
原主那时候已经大四实习了,又有了一个有钱的女朋友养自己,觉得蒋平修没用了,就毫不犹豫地甩了蒋平修。
当时蒋平修的奶奶正好生病,蒋平修这些年为了养原主又没攒下钱,就想跟已经工作的原主要一点钱,结果原主不仅不给钱,还跟自己的白富美女友说蒋平修是个恶心的同性恋,缠着他不放……
白富美大怒,找人打了蒋平修一顿,打断了蒋平修的腿。
蒋平修的奶奶没钱治病,最终病死。
蒋平修从十三四岁开始到处打工,当时身体已经非常非常差,又断了腿不能工作没法赚钱,同样死在了一个冬夜里。
这孩子当时才二十岁,也不知道是冻死的、病死的,还是饿死的。
看完原主的记忆,言景则有种扇自己一巴掌的感觉。
这身体的原主,也太渣了!
这哪是正常人做得出来的事情!
好在,他穿越的时间不算太晚。
现在原主还在读大一,蒋平修虽然已经饱受压榨,但好歹没有家破人亡。
这么想着,言景则看向那个朝着他喊“哥”,这会儿正不安地扯着自己的外套袖子,想要藏好自己里面破了的毛衣袖口的少年。
这少年就是蒋平修,而现在的时间点,是大一的第一个学期。
就在今天早上,蒋平修工作的洗车店老板给了他一只昨晚出去吃饭打包回来的烤鸭,一心觉得这是好东西的蒋平修,带着烤鸭来到原主的学校,想要把烤鸭给原主吃。
结果原主装作不认识蒋平修,还反过来怪蒋平修给自己丢了脸……
言景则咬了咬牙,他竟然穿成了这么一个人渣!
还有,蒋平修这孩子也太傻了吧?这样的人渣他竟然也喜欢!
言景则接收记忆的时候,蒋平修已经来到了他面前。
现在已经进入了十二月,天很冷,少年的嘴唇有些开裂,脸上也被冻的红通通的,他的手上拎着一个塑料袋,期期艾艾地看着言景则:“哥,景则哥……我……”
说着,他低下头,不安地用大拇指摩擦着手上的塑料袋。
言景则一眼看过去,就看到他的手上长着冻疮,指甲旁边还长了手倒刺。
这是一双饱经风霜的手。
言景则觉得自己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把,疼得不行,恨不得把人搂在怀里才好。
“言景则,这是谁啊?”这时,跟言景则一起从教室里出来的满脸痘痘的青年问道。
这个青年,是言景则同寝室的室友,名叫霍良,有了原主记忆的言景则现在已经认识他了,当下介绍道:“这是我朋友,他叫蒋平修,平修,这是我同寝室的同学霍良。”
蒋平修带着不安跟霍良打了个招呼:“你……你好……”说完,又看向言景则。
言景则心都软了。
皮肤黝黑的少年抿着嘴有些不好意思,但又带着隐藏不住的高兴,看着他的时候,好似眼里心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这绝对就是自己要找的媳妇儿!
他的媳妇儿,怎么这么可爱!
言景则抓住了蒋平修的手:“平修,你今天怎么来了?”蒋平修的手真的很冷,他身上的衣服怕是一点都不保暖……原主真的太渣了,自己拿着蒋平修的钱买新衣服就算了,不爱穿的旧衣服还扔了,都没给蒋平修穿!
“我,我……我带了……烤鸭。”蒋平修的声音都哆嗦了,都不敢抬头去看言景则。
“那我们去食堂,我买点饭,然后我们一起吃。”言景则道。
蒋平修晕晕乎乎地点了点头,被言景则牵着往前走。
他感觉自己的每一步,都踩在云端。
他是一时冲动才来找言景则的,一来就后悔了。
言景则一直都不喜欢他去学校。
可他想言景则了,言景则读大学之后,他们就没怎么见过面。
而且……老板说这烤鸭特别好吃,一只要卖一百块,他想让言景则尝尝。
大学很大,他不知道言景则的寝室在哪里,更不知道言景则平常都在哪里上课,只能在食堂附近等着,没想到真的看到了言景则。
一开始言景则不说话,他还以为言景则生气了,担心得很,结果……言景则竟然牵了他的手!
蒋平修被牵着的那只手克制不住地发抖,心越跳越快……他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晕过去。
整个世界一片黑暗,但在这黑暗中,飘着许许多多的光球。
这些光球有大有小,全都朝着一个方向缓缓飘去,而那里,是一个深深的漩涡。
光球大军义无反顾地冲入漩涡,只有两个光球与众不同。
这是一大一小两个光球,小光球很暗淡,黏在大光球上,大光球则非常明亮,是这个黑暗世界里最明亮的那一个,它带着小光球,一蹦一跳,逆着光球大军前进,离漩涡越来越远。
突然,它们面前出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红色光点,那红色光点还一头朝着大光球撞去。
大光球被撞到,身上也泛了红,再也不能逆着光球大军前进,反而被光球大军裹挟着往漩涡飘去。
眼看着就要被卷入漩涡,大光球蹦了一下,身上突然裂开一道口子,从身体内部挤出一个纯白的光团来,那光团包裹住大光球旁边颜色暗淡的小光球,最终,大光球和小光球一起掉进漩涡里。
***
a大是z省最好的大学,就全国来讲,也是能排上前十的。
一些普通大学,很多学生上课的时候会不专心,偷偷玩手机什么的,但在a大,这样的事情就很少见了。
绝大多数的a大学子,学习都很认真。
可今天,计算机系的学生上课的时候,某个学生趴在电脑面前,竟是睡着了……
“言景则,醒醒。”有人推了推那个睡着的男生。
“嗯?”叫言景则的男生猛地抬起头,露出一张英俊的脸。
“下课了。”叫醒了言景则的男生道,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机揣兜里:“我饿死了,我们快点去食堂。”
言景则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晕,有点不清醒,甚至周围的一切,都给他一种陌生感。
这是哪儿?他又是谁?
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言景则的脑海里涌起一个强烈的想法——他穿越了。
但他不知道自己穿越前是谁,他完全想不起来自己穿越前的任何事情,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谁,在哪里。
他的身边,就只有一个戴眼镜,满脸痘痘的瘦高男生在对他说话:“言景则,你上课不都挺专心的吗?怎么今天睡着了?”
对了,他叫言景则,这个名字,印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他穿越的这具身体的原主,应该也叫言景则。
他到底……为什么会穿越?
言景则跟在瘦高男生后面往前走,正有点迷茫,突然看到了一个人。
这个大学非常大,风景也很优美,路上来来往往的,全是打扮光鲜的男男女女,也就只有那个人,显得与众不同。
那是个十六七岁,拎着一个塑料袋,满脸稚嫩的少年。
这个少年长着一双杏仁眼,脸上带了点婴儿肥,理着平头,皮肤晒得有点黑,穿着一件虽然干净,但袖子短了一截的黑色棉服,还露出里面袖口都磨破了的毛衣来。
这孩子,看着比来学校送外卖的还要寒酸很多,他自己也很不自在,一副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的样子,但又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周围的人,好像在找什么人。
只是,一旦有人看他关注他,他就又像是受惊的小仓鼠一样往后缩。
这个人,真的太可爱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
言景则之前还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穿越,现在却一下子就明白,自己穿越过来是为了做什么了!
他是来找媳妇的!
言景则看到那个少年的时候,那个少年也看到了言景则,他满是拘谨的脸上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哥!”
言景则被他这一声“哥”叫的心都酥了,他感觉到自己面前的迷雾被破开,整个世界变得清晰,各种各样的记忆,也来到了他的身体里。
他穿越了,穿成了一个同样叫言景则的人。
他这具身体的原主出生在某个贫困的小山村里,父亲是个瘸子母亲是个哑巴,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一家子连最基本的温饱也难以解决。
但原主从小就聪明,上学之后,学校里的知识更是一学就会,还心无旁骛一心读书,最后竟是成了他们那所快要办不下去的初中里,唯一一个考上县城最好的高中的学生。
然后原主就发现,他太穷了。
他父母给他交学费都是借钱交的,生活费更是给不出来,他别说像别的同学那样穿新衣服了,就连想要吃饱都困难。
和其他同学一比,他就像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又脏又臭。
这一切让原主很难受,也就是这个时候,原主遇到了一个人——跟他同一个村子出来,比他小三岁的蒋平修。
蒋平修父母早逝,独自一人跟着奶奶生活,从小缺吃少穿,自然没心思读书,当时才十三岁,就已经开始想法子赚钱养活自己了。
高中开学后的十一假期,在学校里备受打击的原主回到村子里的时候,蒋平修偷偷过来,送了原主一个新书包,恭喜原主考上了高中。
原主心里一动,开始和蒋平修接触,并且时不时地说起学校里的事情,说自己在学校里因为太穷受人歧视,吃不饱饭。
蒋平修对原主有着莫名的好感,听到原主这么说,就开始给原主塞钱,给原主买东西,原主假意拒绝,他就红着脸,说原主可以以后工作了再还钱。
蒋平修那时候才十三岁,根本找不到正式工作,但他跟村里那些得过且过的懒汉不一样,从小就勤快,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去摘蘑菇金银花之类的换钱不说,年纪大了一点去过镇上,他还找到了门路,接了一些做发卡之类的小手工做。
粘好一个发卡一毛钱,他从早到晚地做,一刻都不停歇,而赚来的钱,基本全给了原主。
原主靠着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孩子,过上了不比其他学生差多少的生活,也总算有钱买教辅书了,再加上他真的足够努力,最后竟是考出全县第一的好成绩,上了一个好大学!
而这个时候,原主已经发现蒋平修对他抱有不正常的感情了——蒋平修喜欢他!
原主觉得被这么一个初中都没读完的人喜欢挺恶心的,但他还是缺钱。
他考上大学,县里和学校是奖励了一点钱的,但这钱并不多,他还报考了计算机系,学校要求学生带电脑。
他根本买不起电脑,读大学的生活费也没有着落……
原主又想到了蒋平修,但上大学所需的生活费,靠蒋平修做小手工肯定是赚不到的,而且蒋平修本身,因为养大他的奶奶年纪大了的缘故,并不想去外面打工。
原主一狠心,干脆就跟蒋平修表白了,让蒋平修跟着他一起去大城市生活。
蒋平修被表白之后喜出望外,之后原主随便一哄,就同意跟着原主到原主读书的城市去,至于去做什么……当然就是去打工养原主了!
此时的蒋平修已经十六岁,有了身份证,还拿到了初中毕业证书,好歹不算童工了,跟着原主来了大城市之后,就在一家洗车店帮人洗车。
他一个月赚三千,自己只留下一千,两千都给原主。
原主嘴上感谢他,心里却一直嫌弃,甚至都不愿意去见蒋平修。
这也就算了,某次蒋平修工作的老板出门吃饭,打包了一只没动几口的烤鸭回来给蒋平修吃,蒋平修当宝贝一样拿来学校给原主,原主却嫌蒋平修丢了自己的脸,不仅在学校里遇到的时候装作不认识蒋平修,之后还把蒋平修骂了一顿,不许蒋平修再来找自己,甚至不许蒋平修给自己打电话。
哪怕蒋平修一个劲儿地道歉都没用。
蒋平修被原主训斥了一顿,很久没打扰原主,但过了二十多天,他给原主打过生活费之后,又给原主打了个电话。
原主没接,也不联系蒋平修,如此这般又过了一个月,到了蒋平修该给原主生活费的日子,原主没拿到钱。
原主大怒,去蒋平修工作的地方找了蒋平修。
当时蒋平修满脸疲惫,可怜巴巴地说自己的奶奶病了,要钱治病,想要晚两个月再给原主钱,但原主不相信,觉得蒋平修是用钱来威胁自己,逼迫自己。
他不能没有钱,一狠心,干脆就睡了蒋平修,又说了些甜言蜜语,哄着蒋平修继续给钱。
蒋平修也傻,被原主睡得发烧难受差点站不起来之后,竟然换了工作打两份工,继续给原主钱,后来原主各种压榨他,他给原主的钱还越来越多,每个月至少给原主三千块不说,有时候还要给原主送礼物。
而原主呢,他拿着蒋平修的钱,却是在学校里追求起白富美女同学来!
原主长得非常英俊,学习也好,最后还真的追上了!
原主那时候已经大四实习了,又有了一个有钱的女朋友养自己,觉得蒋平修没用了,就毫不犹豫地甩了蒋平修。
当时蒋平修的奶奶正好生病,蒋平修这些年为了养原主又没攒下钱,就想跟已经工作的原主要一点钱,结果原主不仅不给钱,还跟自己的白富美女友说蒋平修是个恶心的同性恋,缠着他不放……
白富美大怒,找人打了蒋平修一顿,打断了蒋平修的腿。
蒋平修的奶奶没钱治病,最终病死。
蒋平修从十三四岁开始到处打工,当时身体已经非常非常差,又断了腿不能工作没法赚钱,同样死在了一个冬夜里。
这孩子当时才二十岁,也不知道是冻死的、病死的,还是饿死的。
看完原主的记忆,言景则有种扇自己一巴掌的感觉。
这身体的原主,也太渣了!
这哪是正常人做得出来的事情!
好在,他穿越的时间不算太晚。
现在原主还在读大一,蒋平修虽然已经饱受压榨,但好歹没有家破人亡。
这么想着,言景则看向那个朝着他喊“哥”,这会儿正不安地扯着自己的外套袖子,想要藏好自己里面破了的毛衣袖口的少年。
这少年就是蒋平修,而现在的时间点,是大一的第一个学期。
就在今天早上,蒋平修工作的洗车店老板给了他一只昨晚出去吃饭打包回来的烤鸭,一心觉得这是好东西的蒋平修,带着烤鸭来到原主的学校,想要把烤鸭给原主吃。
结果原主装作不认识蒋平修,还反过来怪蒋平修给自己丢了脸……
言景则咬了咬牙,他竟然穿成了这么一个人渣!
还有,蒋平修这孩子也太傻了吧?这样的人渣他竟然也喜欢!
言景则接收记忆的时候,蒋平修已经来到了他面前。
现在已经进入了十二月,天很冷,少年的嘴唇有些开裂,脸上也被冻的红通通的,他的手上拎着一个塑料袋,期期艾艾地看着言景则:“哥,景则哥……我……”
说着,他低下头,不安地用大拇指摩擦着手上的塑料袋。
言景则一眼看过去,就看到他的手上长着冻疮,指甲旁边还长了手倒刺。
这是一双饱经风霜的手。
言景则觉得自己的心被狠狠地揪了一把,疼得不行,恨不得把人搂在怀里才好。
“言景则,这是谁啊?”这时,跟言景则一起从教室里出来的满脸痘痘的青年问道。
这个青年,是言景则同寝室的室友,名叫霍良,有了原主记忆的言景则现在已经认识他了,当下介绍道:“这是我朋友,他叫蒋平修,平修,这是我同寝室的同学霍良。”
蒋平修带着不安跟霍良打了个招呼:“你……你好……”说完,又看向言景则。
言景则心都软了。
皮肤黝黑的少年抿着嘴有些不好意思,但又带着隐藏不住的高兴,看着他的时候,好似眼里心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这绝对就是自己要找的媳妇儿!
他的媳妇儿,怎么这么可爱!
言景则抓住了蒋平修的手:“平修,你今天怎么来了?”蒋平修的手真的很冷,他身上的衣服怕是一点都不保暖……原主真的太渣了,自己拿着蒋平修的钱买新衣服就算了,不爱穿的旧衣服还扔了,都没给蒋平修穿!
“我,我……我带了……烤鸭。”蒋平修的声音都哆嗦了,都不敢抬头去看言景则。
“那我们去食堂,我买点饭,然后我们一起吃。”言景则道。
蒋平修晕晕乎乎地点了点头,被言景则牵着往前走。
他感觉自己的每一步,都踩在云端。
他是一时冲动才来找言景则的,一来就后悔了。
言景则一直都不喜欢他去学校。
可他想言景则了,言景则读大学之后,他们就没怎么见过面。
而且……老板说这烤鸭特别好吃,一只要卖一百块,他想让言景则尝尝。
大学很大,他不知道言景则的寝室在哪里,更不知道言景则平常都在哪里上课,只能在食堂附近等着,没想到真的看到了言景则。
一开始言景则不说话,他还以为言景则生气了,担心得很,结果……言景则竟然牵了他的手!
蒋平修被牵着的那只手克制不住地发抖,心越跳越快……他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