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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逗秦阳,找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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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阳拉开窗帘一瞧,发现杀马特大小姐竟然一个人拿着麦克风,在院子里面自嗨。

    嗨的模样还挺诡异的。

    一只手握着麦克风,两只眼睛紧闭着,然后小脑袋不停的摇晃着,左手还不停的挥舞着。

    “嗨!你丫有病啊?三更半夜的不让人睡觉,趴在这里唱歌?你是不是疯了?”秦阳拉开了窗户,劈头盖脸的骂道。

    花爽爽正独自一人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猛不丁的给人批评了一顿,身子狠狠抖了一下,一抬头,发现说话的人是秦阳,她抬头骂道:“喂!你是不是要死啊?”

    “我要死还是你要死,大半夜的,让不让人睡觉了。”

    “呸!”花爽爽右手抓到手机,助跑了几步,对着二楼的秦阳狠狠的砸了过去:“姑奶奶砸死你这二货”

    呼呼!

    手机携带这风声,直接飞向了秦阳的脑门。

    秦阳笑了笑,一个后空翻,径自将手机给抓住了,手机握在了手里,他恶狠狠的说道:“你这算谋杀保镖。”

    “我呸,我给钱了,你的命都是我的,我弄死你,不算谋杀。”花爽爽理直气壮的,很是过瘾。

    秦阳摇了摇头:“唉,你还嘴硬?”

    “到底是我嘴硬还是你嘴硬?你瞧瞧姑奶奶的手机,看看现在到底几点钟。”花爽爽大声的嚷嚷道。

    “恩?”

    秦阳滑开了手机屏幕,一看时间:“哟!怎么都五点半了,我还以为就两三点钟呢?”

    “切!就你这大懒虫,还是职业保镖呢,我很信奉一句话——睡觉是为破产的人准备的,这就是你为什么没钱,而姑奶奶这么有钱的原因。”

    花爽爽大言不惭的说道。

    秦阳被气得啊,捂着脑门:“你这么有钱,应该是你爸爸的原因好吧,跟你无关的。”

    “呸!姑奶奶现在已经开始演出了,一场演出有上十万的演出费。”

    秦阳还真瞧不出来,要说他也不认识花爽爽,这小姑娘一场演出竟然有上十万的演出费?这可是明日之星的价格。

    听说今年名气陡升的邓紫棋,在刚刚出道的时候,都没有这个价格呢。

    而这花爽爽竟然有。

    “霍?你忽悠我的吧?就你?就你都能够有这么高的出场费?骗我呢?”秦阳还真是不敢相信,就凭借这一脸自嗨的范儿,也能赚这么多钱?你当观众们也一个个都是自嗨大神呢?

    花爽爽明显是不服气,她是地下摇滚的新星,在地下摇滚最发达的燕京,他拥有无数的粉丝。

    这些粉丝一个个对于花爽爽,那是俯首称臣。

    个个都说花爽爽的高音像是一柄利刃一样,能够直插他们的心脏。

    而且,这一次名扬的华夏好声音,也特别邀请了花爽爽去参加。

    他们觉得花爽爽的潜质,足够惊艳到全国人民的耳朵。

    “切!乡巴佬真是没见过世面,老娘是未来燕京摇滚的扛把子,这么一点钱,多吗?”花爽爽聊到了音乐,明显是很有自信:“我可告诉你,未来的某一天,人们将会忘记黑豹,忘记唐朝,忘记轮回,只记得我——花爽爽,我就是未来的rock女王。”

    “rock女王?哇哦?你能超越这么多的人?怎么不提崔健呢?”秦阳冷笑道。

    崔健是华夏的摇滚之王。

    他的声音,在华夏的音乐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笔绝对不容任何歌手忽视。

    花爽爽突然腼腆起来:“当然超越不了了,崔健是我的偶像。”

    噗!

    秦阳有一种恶寒的感觉,敢情这杀马特,也是有偶像的小女生啊,难得啊!难得。

    “我睡觉去了,记得把你的音响给我调小一点,如果再耽误我睡觉,我就砸了你的音响。”

    “切!你敢,你要是砸我的音响,我就砸烂你的脑袋。”花爽爽示威的扬起了小粉拳。

    秦阳已经关上窗户睡觉了。

    花爽爽暗骂道:“呸!天天就知道睡觉睡觉!不知道那句话吗?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呸!”

    她是一个勤奋的小蜜蜂,喜欢任何勤劳的人,对于秦阳的“懒”深恶痛绝。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秦阳的理论是——该勤劳的时候勤劳,该懒得时候一定要懒。

    如果花爽爽见过秦阳在训练时候的搏命,就不会觉得秦阳是懒惰的人了,相反,她会对一个人的勤奋程度,产生相当大的怀疑。

    一个人到底是什么动力,才能够保持如此大的热情,燃烧着生命来训练呢?

    她聆听了一阵音乐,感觉自己的乐感又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会唱歌的人,一定会听歌。

    他们要从音乐里面找到节奏,加强身体的节奏感觉。

    所以花爽爽每天早上,都要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从音乐里面感受到强大的律动,从而让自身的乐感进步。

    一个小时之后,花爽爽感觉心累,坐下来,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她的脑子里面,突然跳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这样不行啊,如果现在这个状态去参加好声音,我估计秒不了名扬那个天籁小子。”花爽爽感觉很不安。

    这次她作为最后一组选手,登陆好声音,目标只有一个——拿第一。

    她的座右铭——第二才是比赛最大的输家。

    而她现在最大的对手,无疑就是名扬的那个将四名评委全部唱得自动鼓掌,并且还抛出了各大条件来勾引的天籁小子。

    当然,花爽爽只知道那个天籁小子的声音真的很厉害,但是她并不知道,这个天籁小子,如今正睡在她家的别墅里,刚才还和她吵上一架,并且被她骂作“懒蛋”。

    这也不是说花爽爽的信息很封闭。

    恰恰,秦阳在好声音的表现一结束,花爽爽已经拿到了秦阳的录音。

    之所以不看秦阳的录像,那是因为花爽爽不喜欢看对手现场的演出,很容易被对手的气势给感染到,影响到自己的发挥。

    所以,她一直只在上了舞台之后,才知道自己最大的对手,竟然是……。

    花爽爽想起了对手就心烦;“不行!这种紧张的状态去和人比赛,那必须是个输字啊,我需要想个新的办法。”

    “唉!要不然,我让秦阳来陪我唱歌,找找那种轻松的心态?”花爽爽一只手支撑住了小下巴,琢磨道。

    紧接着,她狠狠的摇了摇头:“不行,不行,这个肯定不行,秦阳那个人长得那么土,哪里懂得什么摇滚啊!喊他来,肯定是添乱。”

    花爽爽自行脑补秦阳是一个“喉痣”歌手。

    什么叫喉痣?唱歌的时候,像是喉咙里面长了个痔疮一样。

    “不过也不好说,让这唱歌唱得丑的人在我面前娱乐一下,也挺放松心情的嘛!”花爽爽打了个清脆的响指:“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老是训练,挺干巴巴的,要不然找个乐子!”

    她现在以取消秦阳为乐。

    等秦阳唱歌,他就找准秦阳的毛病,然后犀利的指出来,再然后,更加犀利的侮辱一番,这个感觉,肯定爽爆了。

    就像九月金秋,吃上了一口阳澄湖大闸蟹的肥美蟹黄一样的爽。

    “过瘾,我去找小阳子。”花爽爽迈着大步子,进了别墅。

    刚刚进门,就发现花小玉和秦阳坐在客厅里面吸溜着面条。

    “这什么情况?”花爽爽觉得面前的景象有些诡异。

    花小玉瞧见了花爽爽:“姐,过来吃面,秦大哥做的,味道好棒哦。”

    “呸!本小姐何等身份,吃面?这玩意能吃吗?还是秦阳煮得。”花爽爽已经开始教训秦阳了,同时鼻翼张合了一阵。

    心里暗暗的说道:这面,也能煮得这么香?

    “喏!这是我做的虾饺,北方没太多这个玩意,你要么尝尝?”秦阳将面吃完,指着还没有开动的虾饺说道。

    “切!我才不吃呢。”花爽爽扬起了骄傲的小脑袋:“对了!小阳子,门口有你的一份快递,你去看看。”

    “我的快递?我没有快件啊。”秦阳很好奇。

    “有有有,快去。”花爽爽将秦阳推出了门,然后快速坐在沙发上面,大口大口的嚼着虾饺:“好吃……好吃,小阳子也不是一个完全的废物啊,还行。”

    “姐,你被吃光了,秦大哥还没吃呢。”

    “我管他呢!来,吃。”

    本来花爽爽是要教训一顿秦阳的,结果被这美食引诱了一顿,打算先放下“恩仇”,大快朵颐一顿再说。

    “额!”

    吃完了一笼虾饺,花爽爽惬意的喝着小汽水,打了个炫富似的响咯:“啊!好吃。”

    “好吃你也不能全吃了吧?”秦阳灰头土脸的进门,发现自己的虾饺全部被花爽爽吃个干净,不由的心头一紧。

    “哎呀!吃你虾饺怎么了?”花爽爽拍了拍稍稍圆滚的肚皮:“走!姐们带你去唱歌!”

    “不会!”

    “知道你不会,姑奶奶我教你唱。”

    “不想学。”

    “你唱歌那么难听,还不愿意学了?”花爽爽不由分说拉着秦阳出门。

    秦阳很是冤枉,谁说哥们唱歌难听了?谁敢说哥们唱歌难听了?

    到了院子里面,花爽爽将麦克风递给了秦阳:“来!用你生平最大的能力,唱一首歌听听,别怕,再难听,我也能够给你纠正过来的,姑奶奶就是你的音乐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