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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拾起老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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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尕娃看了眼艳丽的花海,不在意的说道:“不是有人专门种的,之前有个大食人来我们村,撒了种子,不过后来他走了,很多年都没回来了,这块荒地村里也没人管,看着怪好看的。怎么了,媳妇?”

    锦卿站在高高的山坡上,看着底下的花海,喃喃道:“这可真是好东西!”

    锦卿带着尕娃下到了花海中,不少花都已经凋谢了,剩下果实缀在枝头上,尕娃好奇的看着锦卿一个个的把果实揪下来放到木箱子里,问道:“媳妇,你要这个干啥?”

    这花在这里开了好多年了,都没人来管,怎么媳妇一来就对它产生了兴趣了?

    锦卿笑了笑,指着正开的艳的大红色花朵,“有个伟大的吟游诗人赞美它叫忘忧草,不过在我们那里,有一个统一的称谓,叫它——罂粟。”

    尕娃听不懂锦卿在说什么,愣愣的看着锦卿一个个的把果实掐下来,自己也连忙跟了上去,帮忙把果实给掐了下来。

    两个人忙了好一阵子,直到天色擦黑了,才抬着收获的满满一木箱子罂粟果实回家了。回家后锦卿并没有躺下来休息,找了个干净的碗,先用小刀把果实割开一个口子,用碗接下了流出来的乳白液体,又小心的把果实剥开,壳收集起来,而其他的东西弃之不用。

    尕娃想过来帮忙,锦卿谢绝了,他不懂这些,要是弄巧成拙就坏事了。

    这个时期已经有大食人从中东把罂粟传到了中国,中医中也有了关于罂粟壳入药的记载,至于把罂粟拿来当鸦片抽,那是一千多年后的事情了,想到这里,锦卿不由得放下手中的刀叹气,她真的想不出来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止一千多年后的事情。

    也许这是注定的,只有中国人深刻感受到了毒品带来的危害,切肤之痛才能警醒后来的人,这东西是碰不得的毒药。

    而后的两天,锦卿带着尕娃满山遍野的乱跑,每次回来都带了一箱子野草,锦卿到山坳里收割罂粟果实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里有着不少好东西,她想攒钱回京城,何不重操旧业呢!

    村里的人都风传说尕娃捞上来的女人是个傻子,每天不跟着尕娃捞鱼反而到处乱跑薅野草,还架了个锅又是炒又是煮的,见过疯的没见过这么疯的……只可惜好好的尕娃也跟着傻了。

    锦卿准备了几天,又带着尕娃去集市了,临到集市的时候,锦卿又把袍子内衬给撕了下来,包到了尕娃头上,成了一个怪模怪样的头巾。

    “快开看啊!来自大食的特效药品大拍卖啦!”锦卿放开嗓子嚷了起来,指着尕娃说道:“这位小哥可是从大食来的,带了不少好药过来,有专治跌打损失的,有专治女人那点病的!包治啊包治,不买你肯定后悔啊!”

    尕娃脸黑的像皮蛋,包上头巾还真有点像外国人,反正大唐人对外国人感觉都长的挺像,处于傻傻分不清楚的阶段。

    起初尕娃心里很是忐忑,然而后来看锦卿神态自若,撒谎不脸红的,自己竟然也镇定下来了,按照锦卿的吩咐,凡是有人来问,他都要叽里咕噜几句自己也听不懂的话,然后由锦卿代为翻译。

    一上午下来,居然也是卖了有二三十个钱的,这可把尕娃给高兴坏了,他这辈子都没拿过这么多钱。

    回到家里,尕娃翻来覆去数了很多遍,都数不对。锦卿拿着包药丸子剩下的纸记着账,笔是在街上捡到的别人弃之不用的秃毛笔,瞥见尕娃还在抓耳挠腮的数,漫不经心的说道:“别数了,总共是二十七个钱。”

    尕娃很羞愧,自己媳妇做什么都比自己在行,会卖药,会数数,还会拿笔写字,他们全村都找不出会写字的人,看着锦卿拿着笔神情专注的样子,尕娃情不自禁的说道:“媳妇,你可真厉害,我们都不会数数,数日子都不容易!”

    锦卿笑了起来,卖了不少钱她心里也很高兴,这里比朱家村要富裕的多,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攒够回京城的钱了。听到尕娃这么恭维她,锦卿饶有兴致的笑道:“过日子都得数的?那你知道今天是哪一天了吗?”

    尕娃立刻手脚并用的算了起来,默默算了半天,叫道:“今天是七月二十五了!”

    锦卿脑子里顿时一道惊雷,震的她半天灵魂出窍,都已经七月二十五了,距离她和叶玮安约定的婚期居然已经过了十天了!她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好,腿也断了,心如死灰,躺在床上过着不知白天黑夜的日子,居然没想到,日子过去的这么快!

    尕娃伸手在锦卿眼前挥了挥,惊讶的问道:“媳妇,你怎么了?”

    锦卿回过神来,放下手中的笔,走出了破旧的茅草房,月亮还没有升起来,璀璨的银河就像是一条波澜壮阔的河流一般从天空流过,锦卿坐在地上看着星空,人生就像是在河里漂流,有的人爬到了上游,只是她太笨,太较真,所以才被河水冲到了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原本还想趁婚期之前回京城,和叶玮安说清楚,此后他们桥归桥路归路,他走他的阳关道,锦卿走自己的独木桥,老死不相往来。只是自己这一落水,什么都迟了,就算现在自己攒够了路费,也来不及了。

    想想还在京城的那些人,怕是要恨死自己了,特别是自己的便宜老爹,一心想当国公丈人的,如今希望落空,指不定如何恨自己呢,再回去,要面对的恐怕不轻松。

    然而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的呢?河水带着她跑了上百里路,都没把她淹死,算起来,她都是死过两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尕娃担心的追了出来,看锦卿坐在地上看星星,也学了锦卿的样子坐在锦卿旁边,看了半天,看不出来个什么名堂,这星空他几乎天天看,不都是这个样子么!

    锦卿看他抓耳挠腮的样子,笑眯眯的指着天上说道:“看,那七颗星连起来像个勺子,叫北斗七星,还有那些星星,连起来就像是一只飞翔的天鹅,他们组成了一个星座,叫天鹅座……”

    西北的天空真好,空气干净,纬度好,能见度也好,真是绝佳的观测点,锦卿其实对天文星座也不是很了解,尽自己所能,把自己知道的星座一一指给了尕娃。

    尕娃费力想象了半天,总算弄明白了北斗七星,可别的星座,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了,那些星星,媳妇说像是什么甜鹅的,可他怎么看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星星,哪里有他媳妇好看!

    可尕娃又不愿意说自己看不懂,仿佛自己平白就远离了媳妇一般,挖空心思想了几个话题,嘿嘿笑道:“媳妇,这几天晚上月亮都是后半夜才升起来的呢!”

    锦卿笑道:“对啊,因为现在是一个月的后半段,月亮就是下半夜升起来的。”

    媳妇连这个都知道,这可是他观察了很多年才得出的结论!尕娃顿时有些气馁了,自己方方面面都比不上媳妇,媳妇好看又什么都懂,还会赚钱,她一天赚的钱比自己一辈子赚的都多。

    可媳妇看上去总是满腹心事的样子,仿佛浑身都是故事,只可惜这些故事中没有一个是他参与的,尕娃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又打起了精神来,至少以后媳妇的故事里,都会有他参与的!

    “尕娃,你想学字吗?我教你!”锦卿笑道。

    “学字?”尕娃咽了咽口水,“是不是我认了字,就能当上镇上那些货行的账房先生了?”

    账房是什么人?连那些财主东家都得恭恭敬敬对待的人!每个月坐在那里写点字,就能赚好多钱,活轻松的很!在尕娃眼里,能做账房,简直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如今遥不可及的梦想似乎近在眼前,伸手就能触及了。

    “账房?”锦卿有些惊讶,“没想到你居然是想做这个。”锦卿沉吟了下,看了看黑瘦的尕娃,“不过,你做这个也好,生活稳定,没什么大的风险,运气好做个假账还能捞点外快……”锦卿嘀咕道,原本她还想送尕娃上京城的学堂,不过既然尕娃没读书考科举的兴趣,学点东西做账房也不错,科举那条路,真是不容易走。

    尕娃哪里知道他和锦卿想的压根不在一个层面上,他根本连想都不敢想能去学堂读书的事情,他见过的最体面的人也就是货行的账房了,穿着整齐干净,说话斯文有礼,工作又轻松赚钱。

    借着茅草屋里一点微弱的油灯光亮,锦卿握着尕娃的手拿树枝写下了一行诗。

    尕娃激动的手都出汗了,这是人生第一次,从他手下有字写出来。

    写完后,锦卿指着字一字一句的读给尕娃听,“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是什么意思?”尕娃听也听不懂。

    锦卿耐心的解释道:“这是一句诗,意思是希望亲朋好友能长长久久的,即便是远隔千里,不在一起,我们依旧在一个月亮下,是苏东坡写的。”随后锦卿一敲脑袋,自己昏了头了,苏轼老先生他还没出生呢!

    尕娃抬起头来疑惑道:“苏东坡?哪个村的?”

    锦卿无语,半晌,拿手抹平了地上的字迹,含糊道:“你不是要做账房吗?我先教你加减乘除好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