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锦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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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红珠娘战战兢兢感激涕零的从凌艺家出来当天就去了胡府。凌艺怕红珠娘把事情办砸了,特意派了高来福扮成农夫跟着去。嘱咐了,一定得暗中告诉那姑娘箩筐下面的物事,眼见着她拿到手才能离开。
高来福做事凌艺还是蛮放心的,当下就放了心。虽然不知道哑巴把拿匕首送给红珠到底是为了什么,她既然答应了哑巴,就得帮忙到底呀。
忙完这一切,眼见着,这一天又抹了黑,叹了口气,她来到后厢房,去看月桂去了。
月桂还在因为月娇的死哭着。两只眼睛哭的像两只大红桃,一旁的胡大娘只是默默的拍着月桂的肩膀,不住的安慰。
凌艺走了过来,抓过了月桂的手拍了拍,说道:“月桂,别难过了,人死不能复生,咱们要想开些。”
月桂点点头,但是依旧抽泣着,看来已经疲惫的很了。
“早点睡吧…胡大娘,你今晚就陪着月桂一起睡吧,她一个人我不放心。”
胡大娘点点头,然后迟疑了一下,说道:“小姐…前面门厅里,下人们遇到了一个农户,他打了几只锦鸡给咱们送过来了,我还没来得及送钱,您看…您先把月桂送回去,我去付完钱再回来好不。”
“锦鸡?哪里来的锦鸡?”
凌艺突地对这东西感兴趣起来,异界也有锦鸡吗?
胡大娘说道:“是啊,就是咱们山上的锦鸡啊。现在周围三座山都是咱们高家的,那些农户每次上山打猎,都会将猎物先送到高府,高府不收才能拿回家去的。所以,这种事很正常的。”
凌艺听了这个,顿时眼前一亮,她的农庄牧场里还没有东西呢。
“那山里的猎物很多吗?”
胡大娘摇摇头,说道:“不多。尤其是今天打到的锦鸡,肉质鲜美,而且生性狡猾,很难打到的。所以,咱们一般都会按照市价截留下来,给小姐补补身子也行的。”
“哦这样啊…等下,我去付钱吧,你去送月娇,我还没见过锦鸡,这就去看看。”
凌艺一听那生性狡猾就感觉到了不对,锦鸡就是她那个时代的野鸡吧,怎么可能会生性狡猾呢,照说应该是很好打才是…
胡大娘听了凌艺的话也不好反驳,只得说道:“那好吧,我这就去陪月桂休息了。小姐,您也早点睡吧。”
“恩,自然。快去吧。”
目送胡大娘捧着月桂回了房,凌艺就莲步紧凑,转身来到了门厅处。
果然,门厅处名为高恭的那个家丁守着一个老农,老农的两只手里都倒拎着一只长尾巴的,在灯火下显得色彩斑斓的鸡,但是已经死得透透的了,长长的尾翎都有些暗淡了。
高恭见是小姐来了,急忙点头行李道:“小姐。”
“恩免了吧。这就是锦鸡了吗?”
凌艺指了指那老农手中的鸡轻声问道。那老农急忙行礼,不住的应和着。
凌艺也没有多说话,问道:“听说锦鸡生性狡猾…是怎么个狡猾法呢?”
老农一听凌艺问起这个,顿时眉飞色舞的讲解起来:“小姐,你问这个倒是问对人了,老农从小就在山上打猎,虽说还没打遍了整座山,但是锦鸡这东西就见得多了。说它狡猾,那是这家伙只在太阳落山之时才出来呢。而且,只在那么一个时辰之内出现,天色暗了就回了窝了。而且,山上多狼、山猪、熊,晚上的时候出去很不安全,只有时间掌握最好的猎人才能打到锦鸡!”
说到这,那老农很是自信的撇了一抹笑容,那股骄傲的神情仿佛他是这艾家村打猎最好的一样。凌艺笑笑没有说话,直接问道:“这些多少钱?”
老农咧嘴一笑,说道:“小姐,还是老价格,新鲜的刚打死的,只要一吊钱一只!”
“恩?这么贵吗?”
凌艺暗自咂舌,一吊钱可是足一两的银子,照说普通的成鸡可以买五六只了,这么一只锦鸡有这么贵?
“小姐,这还贵啊!若是将这锦鸡放到城里面,卖到饭店可是足足一吊半的铜钱啊,而一盘锦鸡做的菜足可以卖到五两银子!”
凌艺惊讶了,没想到这野味在古代还这么受欢迎那!这可是足足翻了五六倍的价格,自己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不过,貌似她家店里的一盘菜也只要二三两银子,这还是很贵的呢,要是在普通的酒楼,包括清风居,二三两银子足够四个成年人吃一顿上好酒席了。
“既然这样,那肯定不会让您受苦了,这里是五两银子,您手里这几只就都给我了吧。”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
“恩走吧。”
等老农走了,高恭高喜就把锦鸡送到了厨房,凌艺琢磨着,就冲高来寿这手艺,明天早上又有一顿好吃的了。
艾家村老宅这里,一共还剩下四个家丁和胡大娘母子二人。四个家丁分别是恭喜发财四人,但是现在年纪都有些大了,差不多是高来福那辈份的人了。
所以平日里安稳的日子过久了,没到天一黑就差不多都歇息了。这不,收好锦鸡,大伙都回了房,整个院子就暗了下来,胡大娘陪着月桂在一间房子里睡,其他人也都睡了。
可是,凌艺躲在房间里却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都是那些锦鸡锦鸡,还有一只锦鸡五两银子…但是,那老农也说了,一到晚上,山上那些野兽,什么狼啊,熊啊都出来了,此刻上山不是自己找罪受呢吗?
想了许久,最终她还是鼓起勇气,下了决心!那就是,上山去!
反正,这夜黑风高,只要自己小心点,总不会被人发现了吧!而且,在山下转悠几圈,就算是碰到了野兽又能怎么样,她可是有农庄呢,遇到了野兽的话,直接躲进去不就完了!
想到这,她的心就活泛了起来。看着外面全部灯火都熄灭了,她扯了扯自己身上的长袍子,顿时感觉到一阵别扭,心里一动,就在随身仓库里翻出了一身紧身的运动服来,然后把头发上的钗子凤嘴的全都卸了下来,抓起梳子缕缕顺头发,就拿起一条皮筋绑了个马尾,随后又找出了一个口罩和一把弓弩,准备齐全之后,熄了自己房门的灯,又将门锁得紧紧的,轻轻跑出了自己的小院。
随后,她来到了后花园的菜地那边。记得上次来的时候看过,这里有一个矮小的后门,是仆人们进进出出用的,但是现在估计也锁着。凌艺就弄出一根铁丝,在里面捣了几下,那原始的大铁锁就咔嚓一声,松了开。
门锁一开,凌艺心里一乐,几个闪身就窜出了高府。
自从体内灵气充沛,凌艺一直也没断过吃那灵气桃子,所以她就算是不会使用灵气,身手也敏捷了不少。她的身体就像是一个装满水的木质水桶,木桶里面全部都是水,即使那木头不是海绵也依旧会吸收一些水分的,凌艺现在就是这个情况。本来,那灵气就按照着自己的一个套路在循环,现在她即使不会使用也变得身形灵敏多了。
路上静悄悄的,本来这里就是山村,一到晚上村名都是足不出户的,黑咕隆咚中,凌艺身形飞速的跑着,很快,她就奔上了一条小路,顺着山路向山上跑去。而现在,她总算是可以拿出自己的手电筒来了。
幽静的小路上是两条平时被农夫们的车轴压出来的沟渠,凌艺顺着那沟渠,往里面走去。这个时候照着刚才那猎人说的话,锦鸡一定都回了窝。但是,凌艺知道越是在窝里的鸟类越是好捉。而且,只要用手电筒发现了那些家伙,它就会盯着手电筒不放,眼睛被茫然强光刺中之时,凌艺可以在那些傻鸟们发呆的时候抓住它们的脖子。
所以,走了一会,凌艺干脆就放弃了安全的马路,穿过荆棘丛,向里面走去。
她也算是仗着自己有随身农庄胆子才大的,至少,她可以随时的消失在原地。
锦鸡那独特的声音远远的会传来一两声,但是偌大森林,凌艺去哪找那锦鸡啊。走了一会,她什么都没有发现,但是,倒是看见了一个个黑不溜秋的被杂草掩盖着的地洞,里面若不是蛇便是山鼠兔子之类的小动物了。
凌艺灵机一动,便拿出了以前游玩时打猎弄得铁套子。把那种系了个活扣的铁套子系在树根靠近兔子洞的地方,野兔很容易就会钻进去,而且越挣扎越紧。第二天游山之时,只要捡现成的就好了。不过,大多数兔子都会因为挣扎剧烈的被勒死…
虽然很残忍,但是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若是凌艺明早早些上山,没准还能捡到活的兔子,这样就可以养在自己的农庄里面了。
想到这里,凌艺手中那个套子就已经差不多系好了,可是,当她刚想系第二个的时候,她的身后竟然传来了一阵脚步的走动声!
神那,大半夜的,这山上怎么还会有人?
那脚步声离她还算遥远,她那超级听力很快就锁定那人的步伐。于是,她急忙将手电筒关掉,一闪身,就钻入了一旁的矮松林里隐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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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来福做事凌艺还是蛮放心的,当下就放了心。虽然不知道哑巴把拿匕首送给红珠到底是为了什么,她既然答应了哑巴,就得帮忙到底呀。
忙完这一切,眼见着,这一天又抹了黑,叹了口气,她来到后厢房,去看月桂去了。
月桂还在因为月娇的死哭着。两只眼睛哭的像两只大红桃,一旁的胡大娘只是默默的拍着月桂的肩膀,不住的安慰。
凌艺走了过来,抓过了月桂的手拍了拍,说道:“月桂,别难过了,人死不能复生,咱们要想开些。”
月桂点点头,但是依旧抽泣着,看来已经疲惫的很了。
“早点睡吧…胡大娘,你今晚就陪着月桂一起睡吧,她一个人我不放心。”
胡大娘点点头,然后迟疑了一下,说道:“小姐…前面门厅里,下人们遇到了一个农户,他打了几只锦鸡给咱们送过来了,我还没来得及送钱,您看…您先把月桂送回去,我去付完钱再回来好不。”
“锦鸡?哪里来的锦鸡?”
凌艺突地对这东西感兴趣起来,异界也有锦鸡吗?
胡大娘说道:“是啊,就是咱们山上的锦鸡啊。现在周围三座山都是咱们高家的,那些农户每次上山打猎,都会将猎物先送到高府,高府不收才能拿回家去的。所以,这种事很正常的。”
凌艺听了这个,顿时眼前一亮,她的农庄牧场里还没有东西呢。
“那山里的猎物很多吗?”
胡大娘摇摇头,说道:“不多。尤其是今天打到的锦鸡,肉质鲜美,而且生性狡猾,很难打到的。所以,咱们一般都会按照市价截留下来,给小姐补补身子也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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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娘听了凌艺的话也不好反驳,只得说道:“那好吧,我这就去陪月桂休息了。小姐,您也早点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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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恭见是小姐来了,急忙点头行李道:“小姐。”
“恩免了吧。这就是锦鸡了吗?”
凌艺指了指那老农手中的鸡轻声问道。那老农急忙行礼,不住的应和着。
凌艺也没有多说话,问道:“听说锦鸡生性狡猾…是怎么个狡猾法呢?”
老农一听凌艺问起这个,顿时眉飞色舞的讲解起来:“小姐,你问这个倒是问对人了,老农从小就在山上打猎,虽说还没打遍了整座山,但是锦鸡这东西就见得多了。说它狡猾,那是这家伙只在太阳落山之时才出来呢。而且,只在那么一个时辰之内出现,天色暗了就回了窝了。而且,山上多狼、山猪、熊,晚上的时候出去很不安全,只有时间掌握最好的猎人才能打到锦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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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咧嘴一笑,说道:“小姐,还是老价格,新鲜的刚打死的,只要一吊钱一只!”
“恩?这么贵吗?”
凌艺暗自咂舌,一吊钱可是足一两的银子,照说普通的成鸡可以买五六只了,这么一只锦鸡有这么贵?
“小姐,这还贵啊!若是将这锦鸡放到城里面,卖到饭店可是足足一吊半的铜钱啊,而一盘锦鸡做的菜足可以卖到五两银子!”
凌艺惊讶了,没想到这野味在古代还这么受欢迎那!这可是足足翻了五六倍的价格,自己以前怎么没有想到呢。不过,貌似她家店里的一盘菜也只要二三两银子,这还是很贵的呢,要是在普通的酒楼,包括清风居,二三两银子足够四个成年人吃一顿上好酒席了。
“既然这样,那肯定不会让您受苦了,这里是五两银子,您手里这几只就都给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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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她来到了后花园的菜地那边。记得上次来的时候看过,这里有一个矮小的后门,是仆人们进进出出用的,但是现在估计也锁着。凌艺就弄出一根铁丝,在里面捣了几下,那原始的大铁锁就咔嚓一声,松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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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走了一会,凌艺干脆就放弃了安全的马路,穿过荆棘丛,向里面走去。
她也算是仗着自己有随身农庄胆子才大的,至少,她可以随时的消失在原地。
锦鸡那独特的声音远远的会传来一两声,但是偌大森林,凌艺去哪找那锦鸡啊。走了一会,她什么都没有发现,但是,倒是看见了一个个黑不溜秋的被杂草掩盖着的地洞,里面若不是蛇便是山鼠兔子之类的小动物了。
凌艺灵机一动,便拿出了以前游玩时打猎弄得铁套子。把那种系了个活扣的铁套子系在树根靠近兔子洞的地方,野兔很容易就会钻进去,而且越挣扎越紧。第二天游山之时,只要捡现成的就好了。不过,大多数兔子都会因为挣扎剧烈的被勒死…
虽然很残忍,但是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若是凌艺明早早些上山,没准还能捡到活的兔子,这样就可以养在自己的农庄里面了。
想到这里,凌艺手中那个套子就已经差不多系好了,可是,当她刚想系第二个的时候,她的身后竟然传来了一阵脚步的走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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