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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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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啷”一声金铁交击之声,原来,面对那护卫突然杀来的一刀,侧腾凭借多年的战斗直觉,一刀下档,堪堪挡住了这极其危险地一刀。心中侥幸不已。不过让侧腾没有想到的是,那个护卫的攻击,带动了所有汉人的猛烈反击,只在侧腾堪堪挡住这一刀的同时,又是一刀袭来,“刺啦”一声脆响,侧腾只觉得小腹上一股凉意传来,原来是一个汉人活计将自己的战刀插进了侧腾的小腹。

    “怎么会这样?”侧腾双眼血红,脸上却显露出无比吃惊得表情,侧腾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这样,看着小腹上的伤势,感觉着刀上传来的森森寒意,侧腾知道自己已经难逃一死了。部落中虽然也有巫医,但是以侧腾在族中的地位,是无法请的动巫医的,草原上的人在受伤后已经习惯了向狼一般的舔血,尔等待他们得,最终只能是死亡。想到这里侧腾心中一股暴虐之气油然而生,他要再死前发泄心中的愤怒,于是侧腾双眼更加血红,面色更加狰狞,作势欲扑,以便再死前杀死更多的汉人,至少要将这杀死自己的汉人带往地狱。

    “我杀人了,我真的杀人了,还杀了鲜卑人。”与侧腾的震惊和愤怒不同,一刀刺穿侧腾小腹的汉人伙计,此时却是满脸难以掩饰的笑容。原来在听了周瑾和老李的鼓动之后,这个伙计便鼓起勇气,握着战刀冲了出来,想着能够轰轰烈烈的战斗一场,至于能不能杀死敌人,这个伙计却是没有多大的希望,不过到了此时,当自己的战刀刺穿敌人的身体的时候,这伙计心中终于有了一丝明悟,原来杀人和杀鸡并没有什么区别,原来眼前这些凶悍的鲜卑人也是会死的。

    “去死吧。”一道带着无尽杀意的话语在耳边传来,原来是侧腾反手一刀砍向了这伙计的脑袋,这伙计一慌忙双手紧握刀柄,想要抽回自己的战刀阻挡,不过战刀入肉太深又岂是容易取出来的。只觉得一股冰寒从脖颈间传来,活计的脑袋已经被侧腾砍了下来,与此同时本来就受伤颇深的侧腾胸口鲜血也喷射而出。

    这时候,那伙计虽然已经被侧腾一刀砍为了两半,不过他的双手依然紧握着刀柄,保持着拔刀的姿势,这时候失去头颅的身体向后跌去,却是连带着手中的战刀也从侧腾的小腹抽了出来,只见到侧腾小腹的伤口被战刀一带之下,更加模糊,其间还有内脏大肠漏了出来,整个场面让人骇然。

    “怎么出来了?怎么出来了?回去,回去,都给我回去。”看着自己的肠子流了出来,侧腾已经是满脸的汗珠,脸色更加惊慌不定,不住的喊叫着,手中的战刀已经脱落,上手不断地在小腹前晃荡,想要收回那些不听使唤,不断向外流出的内脏。

    与此同时,这血腥的一幕在整个由马匹围起的的圈子内不断地演绎着,汉人和鲜卑人好像饿狼一样彼此厮杀,撕咬,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不想放过任何可以让对方受伤或者死亡的机会。死亡的阴影笼罩着所有人,所有人眼中都是血红一片,他们的意识中没有怯懦,没有惧怕,没有怜悯,就好像有着一只只野兽在众人心中怒吼。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对方。此时所有人都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杀死眼前的敌人,不是为了仇恨,不是为了商队,不是为了钱财,所有人都在本能的厮杀,好像他们本来就是嗜杀的野兽,只是在本能的厮杀。

    “嘿嘿,鲜卑人,去死吧。”老李堵在了特格尔身前,手中战刀横劈而出。

    自从特格尔冲进来之后,就显示出了他不同一般的狡猾,很快两个汉人护卫被特格尔砍倒了,接着又有两个伙计被特格尔杀死了。他就像一只矫健的狼,影藏在一众鲜卑士兵之中,随时准备给予汉人致命一击,这一点像极了草原上的狼。作为这帮鲜卑人仅有的两名族中勇士之一的特格尔,他的战斗风格和侧腾完全不同,诡异,阴险便是对他战斗风格的最好诠释。不过在刚刚偷袭了一个汉人护卫之后,终于被老李堵在了一旁,使得特格尔不能很快回到鲜卑人的阵营之中,从新开始他险恶的偷袭。

    “呵呵,被看破了么?没想到汉人之中也有懂得猎杀的高手。”看着堵在自己身前的老李,特格尔并不慌张,反而很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老李,一副很期待的样子,这特格尔虽然喜欢躲在暗处偷袭,但是作为族中的勇士,武力也不同一般,自然不将老李看在眼中,手中战刀一挡,之后看着老李诡异的说道。

    “哼,当年北宫伯玉何等的不可一世,不还是饮恨而终,你们这些鲜卑人,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看着眼前这个盯着自己,露出满脸戏谑表情的鲜卑汉子,老李说道。

    此时,老李眼前便浮现出一个身穿黄金战甲,披着火红色大氅的威武年轻身影,这人不是别人,却正是吕布。原来这老李本是洛阳北军出身,后来跟着吕布来到了天水,亲眼见识了吕布的威武之后,老李决心要跟着吕布打天下,只是没想到,北宫伯玉很快就被干掉,而老李作为一名普通士兵,在最后的裁军当中被裁撤了下来,这使得老李心灰意冷,于是便和几个老弟兄在这西北做起了护卫的活计,不过虽然被裁撤下来吕布的强悍勇武,却给老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这便成为了老李不愿和人说起的过去。不过眼前和鲜卑人战斗,却是让老李想起了当年追随吕布的经历,虽然他在那场战争中几乎没有参加过什么战斗。但是一想起来老李还是觉得热血沸腾,这也是他遇见鲜卑人的袭击,并不主张逃跑,而是主张战斗到底的一个原因。

    “哼,什么北宫伯玉,怎么能和我们鲜卑相比,我们鲜卑人是长生天的儿子,生来高贵的血脉就注定我们要统御万物,执掌这片天下。”看到老李的不屑,特格尔义正言辞,面容严肃的吼道。这番话当然不是像特格尔这样的鲜卑人能说的出来的,而是自檀石槐留下来的,支撑鲜卑人不断扩张的众多话语中的一部分。

    “嘿嘿,长生天么?还真是不知道脸红。”老李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就再一次冲杀了过去,两个敌对的阵营之间,一切的话语都是多余的,只有用手中的战刀才能让敌人真正信服。

    “哧哧哧”十数个会合之后,两人已经筋疲力尽,他们之间的战斗再也没有什么技巧可言,有的只是纯粹力量的碰撞,甚至到了后来,两人只是站着,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舞起手中的战刀,然后相对方的身上招呼,只希望自己是对方倒下之后还站着的那个。

    这时候刚才激烈的战斗已经逐渐接近尾声,金铁交鸣的声音虽然不时传来,但是已经少了许多,许多人倒在血泊中,也有人已经身体多处受伤,但是依旧挺立着,机械的劈出一刀又一刀,似乎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

    “哧啦”一声长刀入肉的声音传来,正在和老李对砍的特格尔胸前突然有一小节刀尖露了出来,上面还有一滴滴的鲜血渐渐滴落。感觉到了身体的不同,特格尔只是机械的低下头看了看胸口多出来的东西,然后木然的向地面倒下,在特格尔的身后一张满脸鲜血的脸庞露了出来,此人不是别人,却正是这个商队的主人周瑾。

    “嘿嘿,是老板你啊。看来这趟货,我没有办法帮你送到陇西了。”看了看倒在地上的特格尔,又看了看满脸是血的周瑾,老李这才缓过神来惨烈的一笑说道。虽然说的轻松,但是老李明显已经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刚才和特格尔的对砍,双方都已经受伤过重,别说没有什么医疗手段,即便是有最好的郎中,依照大汉的医疗条件也已经是无法救治了的。现在的老李只不过是强打精神支撑着而已。

    “老李,你不会有事的,我带你去陇西,帮你找最好的郎中。”看着眼前这个不善言谈的西北汉子,周瑾紧张的说道,虽然双方是雇工和老板的关系,但是这些时间两人只见的信任却是难以言表的。

    “别说傻话了,我的事我自己清楚,我已经不行了,倒是老板你是个好人,这次生意做完之后,你就离开陇西吧,鲜卑人出现在这里看来陇西也没有什么安宁了。说起来大汉还真是越来越弱了。”看着眼前的周瑾,老李交代道。当说道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不仅有些惨淡。想当年老李之所以选择加入北军就是希望可以为大汉战斗,只是后来在北军之中仗虽然也没有少打,可是打来打去,大汉却是越打越弱,这样老李很不明白,是自己错了,还是这个世界错了。“也许只有吕布将军才能挽回这个局面吧。”说着老李又想起了吕布,吕布当年在渭河边上斩下数千匈奴人头颅的一幕,至今老李还记得,虽然当时觉得太过血腥,但是此时想起来老李却是情绪激动,有些向往,觉得面对外族的强大,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为大汉守住尊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