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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咸鱼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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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王发现自己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合理运用他的资源。

    低调没有错,但是明明有资源,有能力,却什么都不做,那就是罪过,对不起自己,更是在浪费资源。

    为了明天装逼做准备,余王决定好好清点一下,他从系统空间兑换的实体物品。

    超级皮衣,小梦,超级自行车,幸运戒指,万能手表,超级皮靴,冷光刀,三个美食胶囊,二个图书胶囊,三个健康胶囊,全能职业工具胶囊,二套内衣,超级眼镜。

    超级皮衣,超级自行车,万能手表,超级皮靴,冷光刀,超级眼镜,基本就是一套套装,除了超级眼镜外,余王没有多少了解,当时记得超级眼镜有一个透视功能,余王当时可是激动坏了,想都没有多想就兑换了。

    可是后来,余王才悲剧的发现,超级眼镜确实可以透视,但不是像他想象中那种透视,基本就像是光一样,透视的太厉害,直接都看到了人的骨头。

    大失所望的余王,直接把超级眼镜扔进了系统空间的某个角落,要不是这次清点,估计早就被他给遗忘了。

    其它的超级物品,基本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余王很是羞愧,拥有了这套超级套装,战力绝对可以把钢铁侠甩开好几条街,而他竟然没有做什么超级英雄,竟然宅在家里写当宅男。

    当然,要是余王真有做超级英雄的想法,天上的卫星也不是摆设,国家也不会允许他这样的独一无二的存在,毕竟现实不是漫威世界超级英雄漫天飞,国家分分钟让他知道怎么做人。

    “晕啊!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了。”

    余王并没有高兴的太早,现在的他不过是一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有把枪而已,他也就这个时空的地球牛逼一下而已。

    更别提余王通过小梦的话语中,透漏出的信息,他就知道随着他的灵魂的强大,任务慢慢的升级,宇宙又那么大,以后不知道穿越到什么鬼地方,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见见外星人什么的。

    当然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余王现在关心的还眼前。

    “美食胶囊天天用,省着点吃,估计够我吃个十几年。”

    “图书胶囊,应该就是黄金书屋的关键所在。”

    一提到黄金书屋,余王就想起之前的那个梦,梦境穿越后,他自己有时也会怀疑那到底是不是个梦了,也就是从那场梦开始,余王的梦境直播开始达到一个小巅峰,开始和未来观众互动起来。

    可惜后来,余王这个梦境主播,和未来观众的交流,全面被小梦给代替,关键还是代沟的问题,并不能真正愉快的交流,就像是一个古代人和现代人一样,真的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特别是余王本身就不是一个做主播的料,更别说是梦境主播。

    之前梦境直播的时候还好,虽然在梦里待的时间再怎么长,他甚至还在梦里平凡的过完了一辈子,但是醒过来后,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时间比较长的梦而已。

    可是梦境穿越后,余王就感觉情况大不一样,那可是一段真实的人生,即使用别人的身体过的。

    “在这样下去,人不老,心都老了。”余王感慨道。

    “健康胶囊理万能药,医用纳米机器人,各种绝症特效药,从古至今,我估计就是最牛逼的神医了,可惜到现在都没有我装逼的机会。”余王道。

    “至于职业工具胶囊,绝对是居家旅行杀人犯火的万能神器。”

    一一整理好后,余王全部放进了皮衣的右手荷包里,以后用起来也方便一点。

    这一刻,余王心中突然充满了幸福的满足感,感觉他付出的一切都值了,这也不奇怪,别人得到一件,做梦都会想笑醒,那像他一下拥有了这么多的外挂神器。

    当然,余王也不会忘记给他最大帮助的系统空间,也是他最大的金手指。

    如果没有系统空间,余王即使拥有再多的外挂神器,也于事无补,梦境直播还好,至少余王有的是机会和时间完成任务,但是梦境穿越他却只有一次机会。

    从梦境变成真实世界,这真是一个奇妙的过程。

    “唯一遗憾的是,以后我和系统商店无缘了,不过有得必失。”

    想通的余王,即使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主动开启系统空间,要不然现在的他依旧是一条咸鱼,估计穿越不了几次就挂了。

    三次梦境穿越,让余王收获良多,美酒,金条,各种钞票,豪车虽然有些东西见不了光,可是如果没有系统空间的话,余王到现在都还是一条翻不了身的咸鱼。

    想到自己梦境穿越的所作所为,余王会心一笑,他之前就看过一本网络咸鱼正确翻身姿势,不过至从上架后,基本就没看了,作者写的很好,而且还是个女作者,特别是作者上一本重生抠脚大汉变男神,是余王少有从头看到尾的。

    作为一本快穿,咸鱼的故事和文笔都算不错的,余王看不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快穿的代入感并不是太大,还不如一直写一个故事,爽点太少了。

    对他来说最大毒点,余王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穿越就会死,有没有搞错啊!

    “有了梦境直播器,我现在也算是咸鱼翻身了,要是以我现在的经历,写一本的话。”

    “穿越时空的大盗。”

    余王摇了摇头,自嘲道:“我估计就是一摇真咸鱼,翻了身,呵呵,也是一条咸鱼吧!”

    不是余王瞧不起自己,而是他所做的事情实在太了,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自己是一本的主角,有这样的主角的,余王开始怀疑起自己能不能看得下去。

    “不过我也是一条有着梦境直播器的咸鱼。”

    这么一想,余王的心情总算好了一点,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有讨厌自己的时候,以前他只能靠着逃避现实,现在的他有了境直播器这个更强大支柱。

    “即使我是咸鱼,也要做一条不一样的咸鱼。”

    今天作者菌突然想起了咸鱼那本书,终于想明白梦境这本书为什么这么扑,咸鱼那本书的作者,作者菌还是挺喜欢的,文笔故事情节都不错,但咸鱼,实在是看不下,没有代入感,大神都如此了,再想到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扑街写手,竟然还写这中不讨好的题材,现在想想真是无语了。

    作者菌作为一个看了快十年的书,眼睛都看成高度近视的人,基本一本书只用看几章,就知道是不是一本好书,梦境这本书,说实话,要不是作者本人写的,估计还真看不想下去,有很多东西都没有交代清楚,没有写明白,但是作为一个写手,而且还是脑袋瓜子不怎么灵光的人写成这样,本人也是尽了最大力,扑成这样也成了理所当然的,说多了都是泪。

    在这里真的要好好感谢,收藏本书的610位书友,真的,如果没有你们的收藏,估计早就了。

    至于书评区总是说主角窝囊的,真得不要怪主角,都是作者菌的错,作者菌现实中就挺窝囊的,一事无成,没有什么毅力,还老爱做梦,竟搞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你要我把主角写得nb哄哄,那是不可能的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写,但是这样写,真的很轻松,不过我既然我知道了,以后肯定会改的,主角是会成长的,作者也在一点点学习,梦境这本书,毕竟不是写给我一个人看的,一个人,那样估计真是神经病了。

    果然吐槽比码字要轻松多了,要是我码字能有这么快的话,哎!

    希望有书友能看到这里吧!顺便求求收藏,推荐安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