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有家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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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什么要救天门派的女弟子?”那朵珍珠色的云彩里,一个年青男人躬身问道。这男人身材中等,一双眼睛精光灿然,看来很是干练,是魔道的右道首马小甲。
花四海没说话,静静地看那三个人终于渡过了死海,跨上了岸,那个一头暗红色短发的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撒赖般不肯起来,而那个剑法还有点水平的天门派男弟子也只得由着她。
为什么要救她?他也说不上来,大概是不想看到这天底下少有的笨蛋消失吧,都是聪明人,大千世界也就没什么趣味了。再说,她几次三番对他的法宝造成影响,他倒要看看她是个什么人。
是上天派她来破坏的吗?
哼。他冷哼一声,天是什么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可他知道他就是自己的天,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左右他!
所谓仙道正派,他不屑一顾,就连西贝那个笨蛋跟丢了三个天门弟子的踪迹,他也不放在心上,他只是没想到在回魔道总坛的路上遇到了他们。
他们来聚窟洲干什么?是要探魔道总坛,还是有其他事情?
死海是聚窟洲的天堑,只有顶级高手可以在死海上空御器飞渡,从没有人敢在死海上航行,而天门派仗着有惊鲵剑,居然敢冒险而为,这说明他们来聚窟洲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事,但既然重要,为什么要派年轻弟子前来呢?其中一名还是废物,除了变石头外什么也不会。
不过天门派的神剑还真有点意思,怪不得白沉香总是一派神命天授的可憎样子。他在云头上看了半天,见这三个人居然可以御剑凌海、又能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抗击凶禽,实在不简单,虽然那个吸引凶禽飞下的方法太白痴了点,想必是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丫头想出来的。
看他们屡屡犯险,他从没想过出手相救,只是当那丫头就要跌落海里,从此消失无踪时,他出手控制住了她的身子,让那名男弟子有机会接住她。现在马小甲问他为什么救人,他自己也很疑惑,因为当时他几乎想也未想就做了。
“王,咱们会不会――被他们发觉。”
“发觉又如何?”他谈然道,事实上以他的功力,被这一层云气笼罩着,别说只是三名年轻弟子,就是白沉香亲自来也未必发现得了。
“要跟着他们吗?”马小甲再问。
花四海沉吟片刻道:“我来。你速回总坛,取裂地石到无穷山去,我随后就到。”四名天门派弟子少了一名,定是报信去的。这就是说,他们的行动会遇到天门派的阻碍,要提前做准备才行。马小甲办事向来利落,派他去再适合不过。
他虽然惯于独来独往,但他既然统一了大半魔道,要完成那件心里的事,就必须建立起等级森严、进退有度的道派秩序,这些事情是需要人替他做的,所以他有左右两大道首和男女两大军师。
马小甲应了一声,知道他们魔道的魔王历来话少,说出的话也不容人反驳,干脆不再多话。
一到聚窟洲,虫虫差点跪地涕零,感谢苍天上帝把她扔到了凤麟洲而不是聚窟洲。不过是一海之隔罢了,凤麟洲和聚窟洲却是天壤之别,怪不得魔道中人总想占了凤麟洲的花花江山,因为这边实在是太荒芜贫瘠了。
从死海岸边往内陆走了好几天,居然没看到一点人烟,甚至连条野狗也没有。而且天气变化特别不正常,常常让她怀疑到了新疆某些“早穿棉袄晚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的地方,不仅温差大,还时不时下点雨、雪,甚至冰雹,有时候是三种一起招呼。聚窟洲是魔道的地盘,他们又是来偷偷挖宝的,自然要敛起剑气,装做是来聚窟洲做生意的普通商人,乘坐11路人体汽车前行,一种风餐露宿,让虫虫恍然感觉像是重新参加军训。
师兄和师姐都有道术、法术,到时候有剑气神光抗体,可怜她种小白,只得嘻皮笑脸和人家借光,这才不长时间,她本来又白又嫩的皮肤就红肿发炎,还脱皮,害她不敢照镜子,成天自我催眠――我有个秘密,我长得真美,人人都爱我。
好不容易看到前面出现了一片林子,虽然是石林,好歹石林中有家客栈,虫虫差不多是欢呼着冲了进去。现在她对物质的要求已经非常低了,从吃肉睡软床,降低到只要头顶有片瓦来遮雨,能吃口热乎的东西,有点冷茶喝就可以了。
事实上她已经饿了一天,因为她的东西都掉到了死海中,要不是她缠在腰中的肉串派上了一点点用场,说不定现在已经饿死了。
她是人,还远不是剑仙,跟不同档次的人在一起真是痛苦。
“掌柜的,掌柜的,快来点吃的、喝的。什么都行,重要是快。”她很没有形象的敲着桌子。再看燕小乙和容成花落,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着整齐的仪容,举止娴雅,果然有剑仙的风范,可惜美是美得很,但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特别不适于混在人群中,看来市井之徒只有她这种小白来扮演。
好在这会儿店里没什么人,除了店主,就有一个身材胖大,挑夫模样的人在那里对着一大盘包子猛嚼。
“客官贵姓大名?”形容猥琐的老头走上来,手里拿着本子和毛笔,正是掌柜兼小二。
“怎么着?查户口啊?”虫虫疲惫中火气有点大,挑衅地说。
放眼看看周围,这才发现这间店虽然很大,但破旧得无法形容,刚才在外面的时候就感觉摇摇欲坠的,没想到里面还要可怕。
店中稀稀落落摆着的桌椅,没有一张不是修补过,勉强立着不倒的;柜台不知道怎么少了一半,屋顶墙角到处是蛛丝;通向二楼的楼梯看着像摆着的积木,随时会塌;地面和桌面灰尘不少,通向后厨的窗帘灰不灰、白不白,打着一个巨大的补丁;她屁股下的椅子吱呀怪叫,惊得不知道是蟑螂还是老鼠的东西光天化日之下跑出来溜哒。
不过,那挑夫盘子里的包子却白胖可爱,热气腾腾的引人食欲。
看掌柜的一步一步走来,笑的时候眼睛像死鱼一样昏黄呆滞,虫虫突然怀疑这是一家黑店,专门卖人肉包子、半夜放熏香迷药那种的。
她不禁偷偷看一眼燕小乙,见他仪态端方、稳稳当当的坐在那儿,胆子又大了起来。
她有剑仙当保镖,怕什么!
“对不住啊,客官。”店老板咧着少了好几颗牙齿的嘴,谄笑着:“小店是外洲人到聚窟洲的第一处落脚地,官府规定要登记的。”他说着把本子和笔墨放到了桌子上。
虫虫一拍桌子“知道老子不识字,故意气我啊。我拆了你的店你信不信?”
哗啦一声,桌子倒了。虫虫扮恶霸的举动使她疼得差点蹦起来。
这破桌子什么木头的啊,这么沉!她的脚骨怕是要断了。
“王,为什么要救天门派的女弟子?”那朵珍珠色的云彩里,一个年青男人躬身问道。这男人身材中等,一双眼睛精光灿然,看来很是干练,是魔道的右道首马小甲。
花四海没说话,静静地看那三个人终于渡过了死海,跨上了岸,那个一头暗红色短发的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撒赖般不肯起来,而那个剑法还有点水平的天门派男弟子也只得由着她。
为什么要救她?他也说不上来,大概是不想看到这天底下少有的笨蛋消失吧,都是聪明人,大千世界也就没什么趣味了。再说,她几次三番对他的法宝造成影响,他倒要看看她是个什么人。
是上天派她来破坏的吗?
哼。他冷哼一声,天是什么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可他知道他就是自己的天,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左右他!
所谓仙道正派,他不屑一顾,就连西贝那个笨蛋跟丢了三个天门弟子的踪迹,他也不放在心上,他只是没想到在回魔道总坛的路上遇到了他们。
他们来聚窟洲干什么?是要探魔道总坛,还是有其他事情?
死海是聚窟洲的天堑,只有顶级高手可以在死海上空御器飞渡,从没有人敢在死海上航行,而天门派仗着有惊鲵剑,居然敢冒险而为,这说明他们来聚窟洲一定有非常重要的事,但既然重要,为什么要派年轻弟子前来呢?其中一名还是废物,除了变石头外什么也不会。
不过天门派的神剑还真有点意思,怪不得白沉香总是一派神命天授的可憎样子。他在云头上看了半天,见这三个人居然可以御剑凌海、又能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抗击凶禽,实在不简单,虽然那个吸引凶禽飞下的方法太白痴了点,想必是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丫头想出来的。
看他们屡屡犯险,他从没想过出手相救,只是当那丫头就要跌落海里,从此消失无踪时,他出手控制住了她的身子,让那名男弟子有机会接住她。现在马小甲问他为什么救人,他自己也很疑惑,因为当时他几乎想也未想就做了。
“王,咱们会不会――被他们发觉。”
“发觉又如何?”他谈然道,事实上以他的功力,被这一层云气笼罩着,别说只是三名年轻弟子,就是白沉香亲自来也未必发现得了。
“要跟着他们吗?”马小甲再问。
花四海沉吟片刻道:“我来。你速回总坛,取裂地石到无穷山去,我随后就到。”四名天门派弟子少了一名,定是报信去的。这就是说,他们的行动会遇到天门派的阻碍,要提前做准备才行。马小甲办事向来利落,派他去再适合不过。
他虽然惯于独来独往,但他既然统一了大半魔道,要完成那件心里的事,就必须建立起等级森严、进退有度的道派秩序,这些事情是需要人替他做的,所以他有左右两大道首和男女两大军师。
马小甲应了一声,知道他们魔道的魔王历来话少,说出的话也不容人反驳,干脆不再多话。
一到聚窟洲,虫虫差点跪地涕零,感谢苍天上帝把她扔到了凤麟洲而不是聚窟洲。不过是一海之隔罢了,凤麟洲和聚窟洲却是天壤之别,怪不得魔道中人总想占了凤麟洲的花花江山,因为这边实在是太荒芜贫瘠了。
从死海岸边往内陆走了好几天,居然没看到一点人烟,甚至连条野狗也没有。而且天气变化特别不正常,常常让她怀疑到了新疆某些“早穿棉袄晚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的地方,不仅温差大,还时不时下点雨、雪,甚至冰雹,有时候是三种一起招呼。聚窟洲是魔道的地盘,他们又是来偷偷挖宝的,自然要敛起剑气,装做是来聚窟洲做生意的普通商人,乘坐11路人体汽车前行,一种风餐露宿,让虫虫恍然感觉像是重新参加军训。
师兄和师姐都有道术、法术,到时候有剑气神光抗体,可怜她种小白,只得嘻皮笑脸和人家借光,这才不长时间,她本来又白又嫩的皮肤就红肿发炎,还脱皮,害她不敢照镜子,成天自我催眠――我有个秘密,我长得真美,人人都爱我。
好不容易看到前面出现了一片林子,虽然是石林,好歹石林中有家客栈,虫虫差不多是欢呼着冲了进去。现在她对物质的要求已经非常低了,从吃肉睡软床,降低到只要头顶有片瓦来遮雨,能吃口热乎的东西,有点冷茶喝就可以了。
事实上她已经饿了一天,因为她的东西都掉到了死海中,要不是她缠在腰中的肉串派上了一点点用场,说不定现在已经饿死了。
她是人,还远不是剑仙,跟不同档次的人在一起真是痛苦。
“掌柜的,掌柜的,快来点吃的、喝的。什么都行,重要是快。”她很没有形象的敲着桌子。再看燕小乙和容成花落,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着整齐的仪容,举止娴雅,果然有剑仙的风范,可惜美是美得很,但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特别不适于混在人群中,看来市井之徒只有她这种小白来扮演。
好在这会儿店里没什么人,除了店主,就有一个身材胖大,挑夫模样的人在那里对着一大盘包子猛嚼。
“客官贵姓大名?”形容猥琐的老头走上来,手里拿着本子和毛笔,正是掌柜兼小二。
“怎么着?查户口啊?”虫虫疲惫中火气有点大,挑衅地说。
放眼看看周围,这才发现这间店虽然很大,但破旧得无法形容,刚才在外面的时候就感觉摇摇欲坠的,没想到里面还要可怕。
店中稀稀落落摆着的桌椅,没有一张不是修补过,勉强立着不倒的;柜台不知道怎么少了一半,屋顶墙角到处是蛛丝;通向二楼的楼梯看着像摆着的积木,随时会塌;地面和桌面灰尘不少,通向后厨的窗帘灰不灰、白不白,打着一个巨大的补丁;她屁股下的椅子吱呀怪叫,惊得不知道是蟑螂还是老鼠的东西光天化日之下跑出来溜哒。
不过,那挑夫盘子里的包子却白胖可爱,热气腾腾的引人食欲。
看掌柜的一步一步走来,笑的时候眼睛像死鱼一样昏黄呆滞,虫虫突然怀疑这是一家黑店,专门卖人肉包子、半夜放熏香迷药那种的。
她不禁偷偷看一眼燕小乙,见他仪态端方、稳稳当当的坐在那儿,胆子又大了起来。
她有剑仙当保镖,怕什么!
“对不住啊,客官。”店老板咧着少了好几颗牙齿的嘴,谄笑着:“小店是外洲人到聚窟洲的第一处落脚地,官府规定要登记的。”他说着把本子和笔墨放到了桌子上。
虫虫一拍桌子“知道老子不识字,故意气我啊。我拆了你的店你信不信?”
哗啦一声,桌子倒了。虫虫扮恶霸的举动使她疼得差点蹦起来。
这破桌子什么木头的啊,这么沉!她的脚骨怕是要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