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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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麻烦是赖在我身边不走的洁西卡,她除了吃喝拉撒全呆在我身边,睡觉也在床畔,就差没爬上床跟我同被而眠了,怎么才能赶走她?不过拉克西丝好象还很欢迎她,一点撵的意思都没有。
那几个小鬼偷偷来看过我,里舍说了一些道歉的话,安卡拉送了我一个幸运花环,曼恩和约瑟只是好奇的向洁西卡问这问那,小丫头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把我说得如何如何威风八面,如何如何英明神武,听得几个小鬼半信半疑。
洁西卡吃着拉克西丝送来的午餐,又问道:“阿姨,文森还没有醒过来,他已经睡了四十三天了。”小丫头,这是你第四千三百二十二次说这种话了。
拉克西丝看也不看一脸阴沉的凯尔,笑道:“冥思了四十三天,新的纪录哦,等他醒过来,一定会更加厉害的。”
洁西卡眨着眼睛道:“阿姨,这么说,文森睡得越久越好了?”
拉克西丝也不好否认:“话虽然是这样说,不过文森早点醒过来,我们才能跟他说话啊,对不对?”
“对哦!”洁西卡连连点着小脑袋,真是白痴骗白痴啊!
不知道为何,老头子克里斯竟然看都没来看我,在他建的那个木屋内,我找不到他的人,也没有办法向人询问他的去处,他难道舍弃了我吗?哼,又是一个骗人的人类,还说什么要当我的老师,教导我成为最厉害的亡灵巫师,这不,看到我情况有变,就逃之夭夭的吧。
而他的酒友格隆长老倒是来看过我一次,用他的那根烂牧杖点在我的额头上,闭目沉思半天,最后在众人期盼的眼神中说:“文森受到的诅咒已经被圣女陛女解除,等他醒过来,就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与众神订立契约。”
“也就是说,他可以当一名魔法师了!”很少开口说话的凯尔眼中一亮。
格隆微笑道:“是的。”
凯尔显然极为高兴,握着格隆的老手猛摇:“谢谢你,格隆长老。”差点把格隆的老骨头摇散了。
在我沉睡的第四十八天,洁西卡的父母强行把她拽了回去,接着一连三天,我都没有再看到她的人影。
第五十一天,小丫头双目红肿的来到我的床边,耷拉着小脑袋,轻声道:“文森,我要离开你了,我家里要搬到城里去,那样我也可以象里舍他们一样到学样里去学魔法,如果你醒来的话可以来奇格洛城和我一起学吗?”轻轻叹了口气,又道:“文森,知道你很讨厌我,不想看到我,这么多天以来都是我缠着你,真是麻烦你了。”说得好象临死遗言,弄得我心里头酸酸的。
她咬了咬下唇,勉强一笑:“不管你听不听得到,我一定要说,我不会放弃,我会更加努力,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喜欢我的。”这小丫头笨笨的,原来是扮猪吃老虎,懂得不少嘛,我以前小看她了。
“马上要出发了,我得走了!文森,再见!”洁西卡走出门外,又回过头来,挥了挥小手,呆呆看了我半天,一咬牙,终于走了。
唉,小丫头走了,我心里怎么有些怅然若失?我不是不想再看到她了么?或许是因为我一个人太闷了,喜欢活蹦乱跳的拉克西丝可没那个耐心一天到晚守在我身边。
除了我不能动以外,斐德村又恢复了平静,一切习如往常,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等了足足一百天之后,我胸口的水晶之泪突然放出五彩光华,形成一个结界覆在我的身上,怎么又跟在卡隆城的情形一样?
还好拉克西丝不在这里,否则大惊小怪的她一定会搞得斐德村人尽皆知。
那个结界并不外放,而是缓缓向内收缩,渗入我的身体,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生命之锁竟然开了一丝小小的裂缝,借着这丝小缝,我重新取得了对身体的控制权,在这一刻,我终于苏醒过来。
我试了试,惨了,生命印记被封印的我已经吸收不了一丁点能量,看来我这回是变成一个绝绝对对,纯纯粹粹的人类了。
我动了一下,啊,好酸啊,身体好久没有活动,全身肌肉已经僵硬,要不是吉丝输入了一些生命能量到我身体内,我现在恐怕就是残废儿童了!
当然,吉丝这么做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我在床上躺了一百天,醒来时已经是晚夏时节,大概是我在床上躺得太久了,拉克西丝根本没有准备我穿的衣服,没办法我只好将用那张不大不小的被单掩住下体,溜下床来!
许久没下地,差点忘了是怎么迈脚的,劫后重生的我踏出的第一步就差点跌个狗吃屎,我吸取教训,扶着床沿慢慢走了十几步,习惯之后,这才大大咧咧的走出房门,在木屋大堂,拉克西丝正仰躺在凉椅上午睡,一只苍蝇在她身旁飞来飞去,她大手一挥,啪的一声,苍蝇没打着,反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口中兀自念念有词,不知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哇!不会是拉克西丝勇战群蝇记吧?
我四下张望,没看见凯尔,看来他又出去打猎了。
走出大门,我呼吸着从梦幻森林传来的清新空气,真有些隔世为人的感觉。
远远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还是我不想看到的那个,我不假思索,慌忙返身退进屋内“砰”的一声关上大门。
这下倒将拉克西丝惊醒了,她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揉揉眼睛,抹了一把嘴角的口水,慵慵懒懒道:“是谁啊?”突然一声尖叫,好象看到了鬼:“文森,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我一屁股坐到她的那张凉椅中,摸摸肚子,嚷道:“妈妈,我刚睡醒,肚子好饿,要吃东西。”
第一次听到我叫妈妈的拉克西丝又惊又喜道:“妈妈,宝贝儿子,你叫我妈妈,哈哈哈,妈妈,妈妈。”她笑得合不拢嘴,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你本来就是我妈妈嘛!”我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类。拉克西丝摸着我的头道:“好儿子,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妈妈找衣服给你穿。”
“好象小了点喔!”在床上躺了几个月,我稍微长大了一些,所有衣服都显得小一号。
拉克西丝笑着说:“好儿子,先将就一下,明天我就找裁缝帮你做新衣服去。”
“好!”我对这方面没什么讲究!再说我做神的时候可从来不用穿什么衣服的!“宝贝儿子,妈妈先给你做好吃的,你爸爸应该也快回来了,他要是看到你这样子甭提多高兴了。”拉克西丝眉开眼笑,做饭去了。
我呆了一会,敲门声在我耳边响起,格隆用他那慢悠悠的声音有气无力道:“小文森,开门啊,我是格隆老爷爷!”怎么现在才来,仅仅半公里的路程他竟然走了半个小时,速度跟蜗牛有得一拼。
拉克西丝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儿子,还坐着干什么?快给格隆长老开门啊。”
我不情不愿的将门拉开一丝小缝,望着格隆那张老脸道:“老爷爷,找我吗?”
格隆笑眯眯地道:“是啊,小文森,爷爷算着你今天会醒过来,所以来看看你。”
我只好开了门,这个老不死的拄着牧杖慢慢踱了进来,自个找了张椅子坐下,喘了老半天气才说:“小文森,爷爷要跟你说,你的克里斯老师他”
“他怎么了?”
“克里斯老友他,他”格隆剧烈的咳嗽起来。
我猜测道:“老师他是不是见我没什么前途,教别的学生去了?”
咳了老半天,格隆总算平静下来,摇头道:“你老师他三个多月前留了封信,说是到梦幻森林里找你,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不会吧!”我脸色大变,难道是被魔兽给吃了?不对,堂堂姆玛帝国首席**师给魔兽吃了,传出去岂非让人笑掉大牙!糟了有这个可能哦,只看克里斯每天喝得醉熏熏的样,真要碰上魔兽,想不被吃也难啊!
格隆问道:“小文森,有什么事?”
“没,没什么!”我大叫糟糕的缘故是那个变成幽灵的亡灵巫师阿拉斯加还在梦幻森林里面晃悠,很显然,克里斯不是给他生擒,就是让他活剥,说不定再加红烧。
大概是拿着太重,格隆将那根脏兮兮的牧杖放到我面前桌上,忽然问我:“小文森,你年纪也不小了,现在可以再次选择你未来的职业,你想不想做象爷爷这样的牧师?”
我想也没想,便道:“不想!”
格隆失望的道:“那你是想做亡灵巫师还是魔法师?”
“两个我都不想。”我神秘一笑,道出我的远大理想:“我要子从父业,做一名优秀的猎手。”
格隆离开不久,凯尔就回来了,我们一家三口,生平第一次围成一桌吃了顿团圆饭,凯尔听了我的决定,老怀大慰,摸我的小脑袋呵呵大笑起来,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看他笑得这么开心。
一直想我当魔法师的拉克西丝高举反对的旗帜:“好儿子,你怎么可以跟你老子一样做猎手这么窝囊的职业?你看妈妈现在吃不饱,穿不暖,饥一餐,饿一餐的样子,你想想,你未来的媳妇和儿子受得了这种活罪吗?”她想得也真够遥远啊!
凯尔气得脸都绿了,一拍桌子,差点将菜掀翻,气呼呼的大声道:“拉克西丝,结婚这么多年,有什么苦可都是我在吃,有什么罪都是我在受,有什么福都是你在享,我什么时候委屈过你,你怎么可以在儿子面前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哇,说得好伟大,标准的模范丈夫啊,我怎么看不出来?
拉克西丝豁然站起,叉着粗腰哼道:“凯尔,你说我怎么不负责任了?我怎么不负责任了?你说啊!今天你不说个道理出来,老娘跟你没完!”好象泼妇骂街!
生性木讷的凯尔支吾了半天,挤出一个字:“你”
“我,我怎么了?儿子是我一泡屎一泡尿,辛辛苦苦拉扯大的,还要天天侍侯你这个大老爷们吃喝拉撒,我容易吗我?”拉克西丝泪流满面的向我哭诉。
不善言词的凯尔瞪了她半晌,好似泄了气的皮球道:“算了,拉克西丝,在孩子面前,我不跟你吵,再不吃菜都凉了。”
拉克西丝破啼为笑道:“儿子将来干什么是大事,由我作主?”
凯尔小声道:“可是文森说他想做猎手。”
拉克西丝摸着我的头,对我柔声道:“好儿子,做猎手又辛苦,又没钱途,还是做亡灵巫师好。”看来她的志向跟常人就是不一样,要知道天下百分之九十点九九九九九九的人都不会情愿去做亡灵巫师。
“可是格隆爷爷说克里斯老师走了,我也没有导师了。”我不是不想干亡灵巫师,而是我在解开生命之锁前,再也不能吸收能量,如果真的要做亡灵巫师的话,必须与冥王订立契约,而现在的那个所谓冥王根本是黛丽雅的傀儡,那岂非变相同黛丽雅订立契约,我才不干。
拉克西丝有些失望道:“做不了亡灵巫师,那就做魔法师吧,怎么也比猎手强。”
凯尔大受打击,脸色一变,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吱声。
我道:“可是我已经没有导师了,光看克里斯老师留下的那些魔法书,我是成不了魔法师的。”
这当然是假话,如果我以人类的身份与诸位主神订立契约的话,凭我的天份,我可以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魔法师,不过我才不会跟那几个次品主神订立什么契约,太丢脸了。
拉克西丝仍不死心,又起一念:“儿子,我们可以送你到城里学校去学魔法,这样你也可以看到洁西卡他们了。”
我才不想看到那个小丫头!我连忙找了个借口拒绝道:“可是我不想离开家,而且学费很贵的,家里又没有什么钱。”
“好儿子,你好体贴我们,凯尔,都是你,什么不好干,干个穷猎手,穷死了!”拉克西丝骂了半天,换上笑脸对我道:“那跟格隆长老学做牧师也挺不错的,做牧师既赚钱,又受人尊敬哦。”
我毫不客气的再次拒绝她的好意:“不要。”我怎么看格隆又穷又贱?
拉克西丝问我:“为什么不要?对喔,我想起来了,洁西卡是个牧师,那个露西也是牧师,嘉美听说还是牧师,你再做牧师就真的不象话了。”
昏,拉克西丝,你扯到哪去了?见凯尔也苦中作乐偷笑起来,我只好闷不作声。
“那不如跟村里的巴莱叔叔学做铁匠,现在世道不太平,做铁匠很赚钱的喔!”看来拉克西丝不是一般,而极端厌恶猎手这个职业。
我瞥了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凯尔一眼,笑嘻嘻道:“妈妈,你看我长得这么瘦?是个做铁匠的料吗?”
“那做木匠,做木匠不需要很强壮!儿子,你既然不愿意,妈妈也不为难你,不过妈妈告诉你一句,就是做盗贼小偷也比做猎手强,嗯,儿子,做小偷不错,比如”拉克西丝滔滔不绝的列举小偷的诸多好处,这些话分明是针对凯尔说的。
“小偷?”我嘴里含的一口汤都喷了出来,她的观点跟常人就是不一样,竟然鼓励儿子去干小偷,我真是服了她了。
凯尔再也忍不住了,硬着头皮道:“拉克西丝,文森既然已经决定做猎手,你就不要再动别的歪念头了。”
“歪念头?”拉克西丝脸色一寒,一副准备吵架的样子。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拉着她道:“妈妈,你不要再和爸爸争了,我决定了,子承父业,将来做猎手。”
凯尔拍拍我的小肩头,微笑道:“不愧是我凯尔的好儿子。”见我们父子一个鼻孔出气,拉克西丝怔了半天,再也发不出飙来。
一顿晚餐足足吃了一个小时,我对他们道:“我要去魔法屋整理一下克里斯老师留下的东西,今晚可能要晚一点回来。”
拉克西丝道:“这么晚了,天色太黑,山路不好走啊,儿子,明天再去吧?”
我笑了笑:“没关系的,这条路我从小走到大,有什么不好走的?”
拉克西丝仍不放心:“不如让你爸爸陪你去吧,顺便帮帮小忙。”
“不用了,那里大多都是魔法书,他别去越帮越忙。”我懒得多说,自个跑了出来,奔出老远,耳边仍听到拉克西丝的声音:“儿子,路上小心点。”
迎着漫天的星光,我在山路上慢慢走着,感受着空气中的各种能量,却不能吸收,那种感觉就好象极端饥饿之人见到大鱼大肉偏偏就不能吃一样,都是黛丽雅和吉丝害的,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报此血海深仇的,我越想越恨,不觉握紧了小拳头。
“奉光明之神之名,空气中的光之精灵啊,聚集到我的身边来,以神圣之光守护您的信徒吧。”根本没有跟光之神订立契约的我念着神光术的咒文,当然一点用都没有。
我仍不死心,又念起了照明术的咒文:“以火之神费尔之名,火之元素啊,照亮迷失的信徒啊!”还是一点光都没有。
看来我是真的没法再使用魔法了,难道我真的要学人类跟那些狗屁神订立契约才行,不,我决不会委屈求全。
我摸着胸口的水晶之泪,忽然想起,我曾经订立过一个主从契约,那是同异界之神柏顿,那家伙一直以来都呆在水晶之泪里面,好久都没有出来。
反正契约都已经订了,看看借助这个家伙的力量可以干些什么吧?我咬破了食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六芒星阵,喃喃念道:“伟大的异界之神柏顿,您的仆人文森请求您,向世人展现您的神力吧。”
水晶之泪闪起五颜六色的光华,柏顿巨大的绿色形体在我的面前凝成,他一声大吼:“我的仆人,好久不见,找我来有什么事啊?”看他的样子,显然已经了恢复元气,休养得不错嘛。
我问道:“借助您的神力我到底可以干什么?”
“可以干什么?”柏顿生气的说:“我柏顿是无所不能的,你这么说是侮辱我的神力。”
看来我又碰到一个自大狂!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不宜与他翻脸,我只好顺着他的牛皮道:“那万能的您可不可以施展神力助我打败生命之神黛丽雅?”
“生命之神黛丽雅?我好象什么时候听过这个名字?”柏顿来回走了两步,踏平了一大片树林,还好这里距村子已经有些远,没有惊动大家。
“柏顿,你的记性太差了,我说了好多遍我们这个世界的神祗你还是记不住。”说话的不是我,而是从水晶之泪中溜出来的光人幽灵比特,好久没见他,没想到更精神了,看着这两个家伙打打闹闹,显然在里面混得蛮熟的,水晶之泪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也好想进去瞧瞧啊!
“哈,比特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生命之神黛丽雅,就是你们这个世界九大主神之一,专门负责生命开始的那个。”柏顿一拍大脑袋,眨眼间身体缩小了十倍,变得跟人类差不多大,看起来倒象个绿色怪物。
我佯作生气的对比特道:“我又没有叫你,你出来干什么?”
比特笑嘻嘻道:“小主人,我看你现在混得不怎么好,出来关心你一下而已。”
我老气横秋的道:“原来你还记得我是你的主人,我现在命令你帮我想办法解开我体内的封印。”
比特为难道:“我早就研究过你身上这个封印,以我的力量根本解不开的,对了,这个家伙兴许有办法,柏顿,我现在以主人的身份命令你,帮我的小主人解开这个封印。”
什么?比特什么时候变成柏顿的主人了?我是比特的主人,比特是柏顿的主人,而我是柏顿的仆人,这个三角关系可真够呛的,到底谁最大?
柏顿道:“比特,你不要在我的仆人面前掉我的面子好不好?怎么说我也是个神也!”
比特得意洋洋的炫耀道:“神又怎么了?谁让你下棋输了我,愿赌服输,你就认命专心做我的仆人吧。”看来这两个家伙在水晶之泪里面住得不是一般的舒服,竟然还有闲情下棋。
柏顿当然不服,两个非人类争得脸红耳赤,就差没当场打起来,最后还是我一声大吼:“还有完没完,我说的事你们到底听没听见?”
“小主人,你说的事我实在没有办法,等我回去再好好想想,聊了会天,口有些干了,我回去喝口热茶先!”比特嘿嘿一笑,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的仆人,你的事情我会慢慢想办法的,至于打败黛丽雅的事,等我恢复了我的力量再说吧!”柏顿也跟着开溜,我早知道他也靠不住,跟比特混了这么久,多少学会了一点油腔滑调,敷衍了事,说一套,做一套。
不过还算这个家伙有点良心,临走之前右爪射出一道惨绿色的暗光照在我的身上,在那一瞬间,我感到我体内充盈着柏顿的异种能量。
我看着身上发出的淡淡光华,心中苦笑:已能失去能量转换能力的我,根本没办法利用这些能量,柏顿那家伙也不教我。
眼前一阵模糊,我突然感到我失去了重量,低头看时却见我的身体连同衣服正在慢慢消散,不过还好意识还存在,具体的说是我的人慢慢化成一团聚而不散的迷朦绿雾漂浮在空中,诡异之极,难道这就是柏顿的能力之一,看起来挺有趣,就是没什么用?
我没了身体,还失去了视觉,幸好我的神念可以无所不知的探到周围的情况,没了重量,我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现在的状态象一个幽灵比人类多一些。
我随心所欲的走着,那些树木无声无息的穿过我的身体,我没有任何不适之感,由此可以推及所有的特理攻击对已经雾化的我无法造成任何伤害,这点倒蛮不错的,要是我还会魔法的话就好了,生命之锁可不会因为我的身体雾化而解除。
飘的速度自然比走路快多了,几分钟之后我到了那栋住了近八年的木屋,我的神念早就将屋内探查了一遍,除了窜上窜下的几只老鼠,再也找不到比较高级的物质生命。
从门缝进入屋内,我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惨了,我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就变不回来了吧,那我还怎么见人啊?该死的柏顿,原来他在害我。
我正在思考这个问题,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的又变了回来,脑中传来柏顿的声音:“我的仆人,你得到我的神力,将具有变身的能力,由你的意念控制,可以随时雾化自己,免受所有伤害。”
就这么点本事,还敢称无所不能?柏顿,我对你彻底失望了!
我举着一颗照明魔法石,开始在屋中翻箱倒柜,查看克里斯留下的各种魔法典籍,希望能够从里面找到解开生命之锁封印的方法,找了近两个小时,臭虫找了不少,结果当然是大失所望,一无所获,不过也对,堂堂生命之神的封印怎么可能被人类解开?
最后我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打到一个积满灰尘加个把生锈铁锁的小木箱,克里斯一向不喜欢藏东西,弄这么个东西是什么意思?难道老家伙将毕生积蓄都藏在里面,也不象啊,克里斯的底细我还不知道,徒负姆玛帝国首席**师的虚名,连喝酒的钱还要找另一个穷光蛋格隆借!
我找了块石头,砸开铁锁,里面除了一个魔法石,啥都没有。
我摸着那块魔法石,我的神念早就探查了一遍,看来也不是什么宝贝,一块普通的记忆魔法石而已,顶多值十个金币,值得克里斯这么郑重的加把锁吗?
难道老头子留了什么讯息给我?我照着他教的方法,握着魔法石,轻声念着咒文(跟施魔法的咒文不同,这种咒文不过是开启魔法石的一种暗号),过十分钟之后,魔法石产生了变化,慢慢散发着能量,在我面前形成克里斯那个糟老头子的影子,真是活灵活现,要不是我知道这只是个幻像,一定会以为是老头子亲临。
幻像克里斯以他的招牌姿势来回踱着方步道:“文森,很高兴见到你,如果你能看见这个的话,证明你还活着,老师昨天到梦幻森林找你,没料到碰到阿拉斯加那个坏蛋,还好他没有发现老师我,文森,你应该还记得他吧?老师曾经对你说过,在你刚出生的时候老师曾经用时空裂缝将他打入异次元空间,没想到他竟逃了回来,虽然失去了身体,却变成一个巫妖,力量比原来更加强大,为免他四处为虐,到斐德村报复,老师决定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主动出击,去找阿拉斯加算清老帐,趁他没有防备,杀得他魂飞魄散,获得最后的圆满,哈哈!”
老头子得意的笑了半天,口气一变,又道:“不过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老师可能一不留神,那个回不来的话,文森,你到屋后三步那颗老槐树旁将我藏的东西取出来,里面都是老师这么多年来研究魔法的一点心得,还有你成为正式亡灵巫师的方法,好了,话就说到这里,老师去也!”
成为亡灵巫师的方法!我摇头苦笑,身为死亡之神的我对此再明白不过,哼,我才不想干什么亡灵巫师?
不过我还是照着克里斯的吩咐,找了个木棍,费了吃奶的劲,才将树旁的东西挖出来,里面是一本日记,果然是老头子的手迹。
我大概翻了几页,都是一些跟魔法有关系的东西,一时也看不完,以后再说吧。
我看看繁星点点的天空,时间过得好快,都已经三更半夜,再不回去恐怕拉克西丝要找来了。
我匆忙将克里斯的日记随身收好,关上木屋的门,踏上了归途,来了一趟,还是一无所获,反而听到克里斯不好的消息!
第二天拂晓初明,还没睡醒的我就被凯尔从床上拖了起来,拽着绕村子跑圈,美其名曰强身健体,还说什么这样才能有一副强健的体格,才够资格做猎手?
唉,可恨我已经答应了凯尔,不能自食其言,只好使出吃奶的劲开跑,不到半个小时,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差点一命呜呼!这还没完,接着还要学习射箭,刀法,我昏,当个最平凡的猎手还有这么多名堂,简直是虐待儿童嘛,呜,我不干了,做人怎么这么累啊?
我总算混完了一天,骨头都散架了,手软脚软的,勉强吃了点东西,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接下来几个月天天如此,慢慢的我也习惯了这种生活,天天运动的结果,现在的我用拉克西丝的话来说就是壮得象头牛,长得孔武有力,不过照我的话说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思维有些迟钝了。
在仅有的一点休息时间,我将克里斯的那本日记前前后后翻了三遍,里面记载的都是一些施展顶级魔法的心得,其中还有几种禁咒,结尾是一篇成为亡灵巫师时同死神缔结契约仪式的方法,不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日记中提到过生命之锁,连解封的方法都写出来了,说什么因为这个封印是神的魔法,所以要找一把能与神力抗衡的弑神之剑,杀死被封印之人,这样那个被禁锢的灵魂就会被解放出来,不过又提到了人类铸造的唯一一把弑神之剑在数百年前的降魔战争中损毁!害我白高兴一场,说了等于没说。
半年之后,我训练得也差不多,勉强能与凯尔砍上半天,射箭的话虽不能十发全中,十发九中倒还办得到的,凯尔就带我到梦幻森林里面去打猎,说什么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培养猎手那种敏锐的感官,这样才能察觉哪里有猎物,并及时发现危险,这还用培养吗?我的神念可以瞬间察觉周围一公里范围内的一举一动,大到飞禽走兽,小到苍蝇蚂蚁,一个也逃不掉。
三年之后,只有十二岁的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举超越凯尔成为斐德村最高明的猎手,此时的我,好象已经认命成为一个猎手,其实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时刻谨记着对黛丽雅及她的走狗吉丝、维尔托德的深仇大恨,我这么做是要麻痹她,让她没有防备,然后再发出致命一击,要学会敌明我暗,躲在暗处放冷枪,这是我做了十二年人类以来的一点心得!
几年的猎手生涯,我已经将梦幻森林靠近斐德村的这半部分摸得滚瓜乱熟,什么小坑小洞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克里斯的影子,最后我只能放弃,把他列入失踪人口名单。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已过了十年,快要十八岁的我长成了一个大人,虽然没有小白脸奥利佛那么英俊潇洒,但是够高大强壮,孔武有力。
两年前我这个样子把从城里回来,好多年没见的安卡拉那几个小鬼吓了一跳,她还以为我是个魔法师,后来一问我改行做了猎手,这才恍然大悟。
村子里面跟我同龄的一些小鬼现在都长大成*人了,那些没什么出息的就不用说了,里舍曼恩约瑟还有安卡拉几个去奇格洛城学习的小鬼倒混得象模象样的,里舍成为一名剑士,据说参加了军队,还当了个小队长,约瑟这个弓箭手也干巴巴的跟去了,曼恩终于实现了他的骑士梦想,成为一名骑马的见习骑士,女大十八变,安卡拉长大了,变得蛮漂亮的,得到了魔法师公会的认证,成为一名初级魔法师,拉克西丝见到穿着魔法师袍的她,羡慕得不得了,天天在我耳天唠叨为何当然不让我去当魔法师!不过我没有见到那个我最讨厌的小丫头,听安卡拉说洁西卡跟她同校不同班,平时也不怎么来往,变得古古怪怪的。
这十年拉克西丝和凯尔老了不少,尤其是拉克西丝,老对着我唉声叹气,说什么我比不上幼年的那些小伙伴,而最令她担心的是怕我娶不到老婆,还没到四十的她,天天愁这愁那,皱纹都出来了。
明天就是我的成*人礼,照斐德村的规矩,我要一大清早就出发,一个人到一百公里之外的奇格洛城内的生命神殿求取生命之神的祝福,并尽可能的在当天就赶回来,路上还有一个小小的考验,据说这样才能得到村子里面长辈的认同,我呸,什么成*人礼?什么臭规矩?我才不去!
拉克西丝忙着整理我的行装,凯尔叮嘱着我一些要点,看他们期望甚高的样子,我只好勉为其难了,就当是迷惑黛丽雅,先想个办法怎么蒙混过关吧!
最大的麻烦是赖在我身边不走的洁西卡,她除了吃喝拉撒全呆在我身边,睡觉也在床畔,就差没爬上床跟我同被而眠了,怎么才能赶走她?不过拉克西丝好象还很欢迎她,一点撵的意思都没有。
那几个小鬼偷偷来看过我,里舍说了一些道歉的话,安卡拉送了我一个幸运花环,曼恩和约瑟只是好奇的向洁西卡问这问那,小丫头也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把我说得如何如何威风八面,如何如何英明神武,听得几个小鬼半信半疑。
洁西卡吃着拉克西丝送来的午餐,又问道:“阿姨,文森还没有醒过来,他已经睡了四十三天了。”小丫头,这是你第四千三百二十二次说这种话了。
拉克西丝看也不看一脸阴沉的凯尔,笑道:“冥思了四十三天,新的纪录哦,等他醒过来,一定会更加厉害的。”
洁西卡眨着眼睛道:“阿姨,这么说,文森睡得越久越好了?”
拉克西丝也不好否认:“话虽然是这样说,不过文森早点醒过来,我们才能跟他说话啊,对不对?”
“对哦!”洁西卡连连点着小脑袋,真是白痴骗白痴啊!
不知道为何,老头子克里斯竟然看都没来看我,在他建的那个木屋内,我找不到他的人,也没有办法向人询问他的去处,他难道舍弃了我吗?哼,又是一个骗人的人类,还说什么要当我的老师,教导我成为最厉害的亡灵巫师,这不,看到我情况有变,就逃之夭夭的吧。
而他的酒友格隆长老倒是来看过我一次,用他的那根烂牧杖点在我的额头上,闭目沉思半天,最后在众人期盼的眼神中说:“文森受到的诅咒已经被圣女陛女解除,等他醒过来,就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与众神订立契约。”
“也就是说,他可以当一名魔法师了!”很少开口说话的凯尔眼中一亮。
格隆微笑道:“是的。”
凯尔显然极为高兴,握着格隆的老手猛摇:“谢谢你,格隆长老。”差点把格隆的老骨头摇散了。
在我沉睡的第四十八天,洁西卡的父母强行把她拽了回去,接着一连三天,我都没有再看到她的人影。
第五十一天,小丫头双目红肿的来到我的床边,耷拉着小脑袋,轻声道:“文森,我要离开你了,我家里要搬到城里去,那样我也可以象里舍他们一样到学样里去学魔法,如果你醒来的话可以来奇格洛城和我一起学吗?”轻轻叹了口气,又道:“文森,知道你很讨厌我,不想看到我,这么多天以来都是我缠着你,真是麻烦你了。”说得好象临死遗言,弄得我心里头酸酸的。
她咬了咬下唇,勉强一笑:“不管你听不听得到,我一定要说,我不会放弃,我会更加努力,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喜欢我的。”这小丫头笨笨的,原来是扮猪吃老虎,懂得不少嘛,我以前小看她了。
“马上要出发了,我得走了!文森,再见!”洁西卡走出门外,又回过头来,挥了挥小手,呆呆看了我半天,一咬牙,终于走了。
唉,小丫头走了,我心里怎么有些怅然若失?我不是不想再看到她了么?或许是因为我一个人太闷了,喜欢活蹦乱跳的拉克西丝可没那个耐心一天到晚守在我身边。
除了我不能动以外,斐德村又恢复了平静,一切习如往常,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等了足足一百天之后,我胸口的水晶之泪突然放出五彩光华,形成一个结界覆在我的身上,怎么又跟在卡隆城的情形一样?
还好拉克西丝不在这里,否则大惊小怪的她一定会搞得斐德村人尽皆知。
那个结界并不外放,而是缓缓向内收缩,渗入我的身体,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生命之锁竟然开了一丝小小的裂缝,借着这丝小缝,我重新取得了对身体的控制权,在这一刻,我终于苏醒过来。
我试了试,惨了,生命印记被封印的我已经吸收不了一丁点能量,看来我这回是变成一个绝绝对对,纯纯粹粹的人类了。
我动了一下,啊,好酸啊,身体好久没有活动,全身肌肉已经僵硬,要不是吉丝输入了一些生命能量到我身体内,我现在恐怕就是残废儿童了!
当然,吉丝这么做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我在床上躺了一百天,醒来时已经是晚夏时节,大概是我在床上躺得太久了,拉克西丝根本没有准备我穿的衣服,没办法我只好将用那张不大不小的被单掩住下体,溜下床来!
许久没下地,差点忘了是怎么迈脚的,劫后重生的我踏出的第一步就差点跌个狗吃屎,我吸取教训,扶着床沿慢慢走了十几步,习惯之后,这才大大咧咧的走出房门,在木屋大堂,拉克西丝正仰躺在凉椅上午睡,一只苍蝇在她身旁飞来飞去,她大手一挥,啪的一声,苍蝇没打着,反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口中兀自念念有词,不知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哇!不会是拉克西丝勇战群蝇记吧?
我四下张望,没看见凯尔,看来他又出去打猎了。
走出大门,我呼吸着从梦幻森林传来的清新空气,真有些隔世为人的感觉。
远远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还是我不想看到的那个,我不假思索,慌忙返身退进屋内“砰”的一声关上大门。
这下倒将拉克西丝惊醒了,她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揉揉眼睛,抹了一把嘴角的口水,慵慵懒懒道:“是谁啊?”突然一声尖叫,好象看到了鬼:“文森,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我一屁股坐到她的那张凉椅中,摸摸肚子,嚷道:“妈妈,我刚睡醒,肚子好饿,要吃东西。”
第一次听到我叫妈妈的拉克西丝又惊又喜道:“妈妈,宝贝儿子,你叫我妈妈,哈哈哈,妈妈,妈妈。”她笑得合不拢嘴,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你本来就是我妈妈嘛!”我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类。拉克西丝摸着我的头道:“好儿子,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妈妈找衣服给你穿。”
“好象小了点喔!”在床上躺了几个月,我稍微长大了一些,所有衣服都显得小一号。
拉克西丝笑着说:“好儿子,先将就一下,明天我就找裁缝帮你做新衣服去。”
“好!”我对这方面没什么讲究!再说我做神的时候可从来不用穿什么衣服的!“宝贝儿子,妈妈先给你做好吃的,你爸爸应该也快回来了,他要是看到你这样子甭提多高兴了。”拉克西丝眉开眼笑,做饭去了。
我呆了一会,敲门声在我耳边响起,格隆用他那慢悠悠的声音有气无力道:“小文森,开门啊,我是格隆老爷爷!”怎么现在才来,仅仅半公里的路程他竟然走了半个小时,速度跟蜗牛有得一拼。
拉克西丝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儿子,还坐着干什么?快给格隆长老开门啊。”
我不情不愿的将门拉开一丝小缝,望着格隆那张老脸道:“老爷爷,找我吗?”
格隆笑眯眯地道:“是啊,小文森,爷爷算着你今天会醒过来,所以来看看你。”
我只好开了门,这个老不死的拄着牧杖慢慢踱了进来,自个找了张椅子坐下,喘了老半天气才说:“小文森,爷爷要跟你说,你的克里斯老师他”
“他怎么了?”
“克里斯老友他,他”格隆剧烈的咳嗽起来。
我猜测道:“老师他是不是见我没什么前途,教别的学生去了?”
咳了老半天,格隆总算平静下来,摇头道:“你老师他三个多月前留了封信,说是到梦幻森林里找你,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不会吧!”我脸色大变,难道是被魔兽给吃了?不对,堂堂姆玛帝国首席**师给魔兽吃了,传出去岂非让人笑掉大牙!糟了有这个可能哦,只看克里斯每天喝得醉熏熏的样,真要碰上魔兽,想不被吃也难啊!
格隆问道:“小文森,有什么事?”
“没,没什么!”我大叫糟糕的缘故是那个变成幽灵的亡灵巫师阿拉斯加还在梦幻森林里面晃悠,很显然,克里斯不是给他生擒,就是让他活剥,说不定再加红烧。
大概是拿着太重,格隆将那根脏兮兮的牧杖放到我面前桌上,忽然问我:“小文森,你年纪也不小了,现在可以再次选择你未来的职业,你想不想做象爷爷这样的牧师?”
我想也没想,便道:“不想!”
格隆失望的道:“那你是想做亡灵巫师还是魔法师?”
“两个我都不想。”我神秘一笑,道出我的远大理想:“我要子从父业,做一名优秀的猎手。”
格隆离开不久,凯尔就回来了,我们一家三口,生平第一次围成一桌吃了顿团圆饭,凯尔听了我的决定,老怀大慰,摸我的小脑袋呵呵大笑起来,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看他笑得这么开心。
一直想我当魔法师的拉克西丝高举反对的旗帜:“好儿子,你怎么可以跟你老子一样做猎手这么窝囊的职业?你看妈妈现在吃不饱,穿不暖,饥一餐,饿一餐的样子,你想想,你未来的媳妇和儿子受得了这种活罪吗?”她想得也真够遥远啊!
凯尔气得脸都绿了,一拍桌子,差点将菜掀翻,气呼呼的大声道:“拉克西丝,结婚这么多年,有什么苦可都是我在吃,有什么罪都是我在受,有什么福都是你在享,我什么时候委屈过你,你怎么可以在儿子面前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哇,说得好伟大,标准的模范丈夫啊,我怎么看不出来?
拉克西丝豁然站起,叉着粗腰哼道:“凯尔,你说我怎么不负责任了?我怎么不负责任了?你说啊!今天你不说个道理出来,老娘跟你没完!”好象泼妇骂街!
生性木讷的凯尔支吾了半天,挤出一个字:“你”
“我,我怎么了?儿子是我一泡屎一泡尿,辛辛苦苦拉扯大的,还要天天侍侯你这个大老爷们吃喝拉撒,我容易吗我?”拉克西丝泪流满面的向我哭诉。
不善言词的凯尔瞪了她半晌,好似泄了气的皮球道:“算了,拉克西丝,在孩子面前,我不跟你吵,再不吃菜都凉了。”
拉克西丝破啼为笑道:“儿子将来干什么是大事,由我作主?”
凯尔小声道:“可是文森说他想做猎手。”
拉克西丝摸着我的头,对我柔声道:“好儿子,做猎手又辛苦,又没钱途,还是做亡灵巫师好。”看来她的志向跟常人就是不一样,要知道天下百分之九十点九九九九九九的人都不会情愿去做亡灵巫师。
“可是格隆爷爷说克里斯老师走了,我也没有导师了。”我不是不想干亡灵巫师,而是我在解开生命之锁前,再也不能吸收能量,如果真的要做亡灵巫师的话,必须与冥王订立契约,而现在的那个所谓冥王根本是黛丽雅的傀儡,那岂非变相同黛丽雅订立契约,我才不干。
拉克西丝有些失望道:“做不了亡灵巫师,那就做魔法师吧,怎么也比猎手强。”
凯尔大受打击,脸色一变,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吱声。
我道:“可是我已经没有导师了,光看克里斯老师留下的那些魔法书,我是成不了魔法师的。”
这当然是假话,如果我以人类的身份与诸位主神订立契约的话,凭我的天份,我可以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魔法师,不过我才不会跟那几个次品主神订立什么契约,太丢脸了。
拉克西丝仍不死心,又起一念:“儿子,我们可以送你到城里学校去学魔法,这样你也可以看到洁西卡他们了。”
我才不想看到那个小丫头!我连忙找了个借口拒绝道:“可是我不想离开家,而且学费很贵的,家里又没有什么钱。”
“好儿子,你好体贴我们,凯尔,都是你,什么不好干,干个穷猎手,穷死了!”拉克西丝骂了半天,换上笑脸对我道:“那跟格隆长老学做牧师也挺不错的,做牧师既赚钱,又受人尊敬哦。”
我毫不客气的再次拒绝她的好意:“不要。”我怎么看格隆又穷又贱?
拉克西丝问我:“为什么不要?对喔,我想起来了,洁西卡是个牧师,那个露西也是牧师,嘉美听说还是牧师,你再做牧师就真的不象话了。”
昏,拉克西丝,你扯到哪去了?见凯尔也苦中作乐偷笑起来,我只好闷不作声。
“那不如跟村里的巴莱叔叔学做铁匠,现在世道不太平,做铁匠很赚钱的喔!”看来拉克西丝不是一般,而极端厌恶猎手这个职业。
我瞥了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凯尔一眼,笑嘻嘻道:“妈妈,你看我长得这么瘦?是个做铁匠的料吗?”
“那做木匠,做木匠不需要很强壮!儿子,你既然不愿意,妈妈也不为难你,不过妈妈告诉你一句,就是做盗贼小偷也比做猎手强,嗯,儿子,做小偷不错,比如”拉克西丝滔滔不绝的列举小偷的诸多好处,这些话分明是针对凯尔说的。
“小偷?”我嘴里含的一口汤都喷了出来,她的观点跟常人就是不一样,竟然鼓励儿子去干小偷,我真是服了她了。
凯尔再也忍不住了,硬着头皮道:“拉克西丝,文森既然已经决定做猎手,你就不要再动别的歪念头了。”
“歪念头?”拉克西丝脸色一寒,一副准备吵架的样子。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拉着她道:“妈妈,你不要再和爸爸争了,我决定了,子承父业,将来做猎手。”
凯尔拍拍我的小肩头,微笑道:“不愧是我凯尔的好儿子。”见我们父子一个鼻孔出气,拉克西丝怔了半天,再也发不出飙来。
一顿晚餐足足吃了一个小时,我对他们道:“我要去魔法屋整理一下克里斯老师留下的东西,今晚可能要晚一点回来。”
拉克西丝道:“这么晚了,天色太黑,山路不好走啊,儿子,明天再去吧?”
我笑了笑:“没关系的,这条路我从小走到大,有什么不好走的?”
拉克西丝仍不放心:“不如让你爸爸陪你去吧,顺便帮帮小忙。”
“不用了,那里大多都是魔法书,他别去越帮越忙。”我懒得多说,自个跑了出来,奔出老远,耳边仍听到拉克西丝的声音:“儿子,路上小心点。”
迎着漫天的星光,我在山路上慢慢走着,感受着空气中的各种能量,却不能吸收,那种感觉就好象极端饥饿之人见到大鱼大肉偏偏就不能吃一样,都是黛丽雅和吉丝害的,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报此血海深仇的,我越想越恨,不觉握紧了小拳头。
“奉光明之神之名,空气中的光之精灵啊,聚集到我的身边来,以神圣之光守护您的信徒吧。”根本没有跟光之神订立契约的我念着神光术的咒文,当然一点用都没有。
我仍不死心,又念起了照明术的咒文:“以火之神费尔之名,火之元素啊,照亮迷失的信徒啊!”还是一点光都没有。
看来我是真的没法再使用魔法了,难道我真的要学人类跟那些狗屁神订立契约才行,不,我决不会委屈求全。
我摸着胸口的水晶之泪,忽然想起,我曾经订立过一个主从契约,那是同异界之神柏顿,那家伙一直以来都呆在水晶之泪里面,好久都没有出来。
反正契约都已经订了,看看借助这个家伙的力量可以干些什么吧?我咬破了食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六芒星阵,喃喃念道:“伟大的异界之神柏顿,您的仆人文森请求您,向世人展现您的神力吧。”
水晶之泪闪起五颜六色的光华,柏顿巨大的绿色形体在我的面前凝成,他一声大吼:“我的仆人,好久不见,找我来有什么事啊?”看他的样子,显然已经了恢复元气,休养得不错嘛。
我问道:“借助您的神力我到底可以干什么?”
“可以干什么?”柏顿生气的说:“我柏顿是无所不能的,你这么说是侮辱我的神力。”
看来我又碰到一个自大狂!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不宜与他翻脸,我只好顺着他的牛皮道:“那万能的您可不可以施展神力助我打败生命之神黛丽雅?”
“生命之神黛丽雅?我好象什么时候听过这个名字?”柏顿来回走了两步,踏平了一大片树林,还好这里距村子已经有些远,没有惊动大家。
“柏顿,你的记性太差了,我说了好多遍我们这个世界的神祗你还是记不住。”说话的不是我,而是从水晶之泪中溜出来的光人幽灵比特,好久没见他,没想到更精神了,看着这两个家伙打打闹闹,显然在里面混得蛮熟的,水晶之泪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也好想进去瞧瞧啊!
“哈,比特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生命之神黛丽雅,就是你们这个世界九大主神之一,专门负责生命开始的那个。”柏顿一拍大脑袋,眨眼间身体缩小了十倍,变得跟人类差不多大,看起来倒象个绿色怪物。
我佯作生气的对比特道:“我又没有叫你,你出来干什么?”
比特笑嘻嘻道:“小主人,我看你现在混得不怎么好,出来关心你一下而已。”
我老气横秋的道:“原来你还记得我是你的主人,我现在命令你帮我想办法解开我体内的封印。”
比特为难道:“我早就研究过你身上这个封印,以我的力量根本解不开的,对了,这个家伙兴许有办法,柏顿,我现在以主人的身份命令你,帮我的小主人解开这个封印。”
什么?比特什么时候变成柏顿的主人了?我是比特的主人,比特是柏顿的主人,而我是柏顿的仆人,这个三角关系可真够呛的,到底谁最大?
柏顿道:“比特,你不要在我的仆人面前掉我的面子好不好?怎么说我也是个神也!”
比特得意洋洋的炫耀道:“神又怎么了?谁让你下棋输了我,愿赌服输,你就认命专心做我的仆人吧。”看来这两个家伙在水晶之泪里面住得不是一般的舒服,竟然还有闲情下棋。
柏顿当然不服,两个非人类争得脸红耳赤,就差没当场打起来,最后还是我一声大吼:“还有完没完,我说的事你们到底听没听见?”
“小主人,你说的事我实在没有办法,等我回去再好好想想,聊了会天,口有些干了,我回去喝口热茶先!”比特嘿嘿一笑,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的仆人,你的事情我会慢慢想办法的,至于打败黛丽雅的事,等我恢复了我的力量再说吧!”柏顿也跟着开溜,我早知道他也靠不住,跟比特混了这么久,多少学会了一点油腔滑调,敷衍了事,说一套,做一套。
不过还算这个家伙有点良心,临走之前右爪射出一道惨绿色的暗光照在我的身上,在那一瞬间,我感到我体内充盈着柏顿的异种能量。
我看着身上发出的淡淡光华,心中苦笑:已能失去能量转换能力的我,根本没办法利用这些能量,柏顿那家伙也不教我。
眼前一阵模糊,我突然感到我失去了重量,低头看时却见我的身体连同衣服正在慢慢消散,不过还好意识还存在,具体的说是我的人慢慢化成一团聚而不散的迷朦绿雾漂浮在空中,诡异之极,难道这就是柏顿的能力之一,看起来挺有趣,就是没什么用?
我没了身体,还失去了视觉,幸好我的神念可以无所不知的探到周围的情况,没了重量,我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现在的状态象一个幽灵比人类多一些。
我随心所欲的走着,那些树木无声无息的穿过我的身体,我没有任何不适之感,由此可以推及所有的特理攻击对已经雾化的我无法造成任何伤害,这点倒蛮不错的,要是我还会魔法的话就好了,生命之锁可不会因为我的身体雾化而解除。
飘的速度自然比走路快多了,几分钟之后我到了那栋住了近八年的木屋,我的神念早就将屋内探查了一遍,除了窜上窜下的几只老鼠,再也找不到比较高级的物质生命。
从门缝进入屋内,我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惨了,我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就变不回来了吧,那我还怎么见人啊?该死的柏顿,原来他在害我。
我正在思考这个问题,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的又变了回来,脑中传来柏顿的声音:“我的仆人,你得到我的神力,将具有变身的能力,由你的意念控制,可以随时雾化自己,免受所有伤害。”
就这么点本事,还敢称无所不能?柏顿,我对你彻底失望了!
我举着一颗照明魔法石,开始在屋中翻箱倒柜,查看克里斯留下的各种魔法典籍,希望能够从里面找到解开生命之锁封印的方法,找了近两个小时,臭虫找了不少,结果当然是大失所望,一无所获,不过也对,堂堂生命之神的封印怎么可能被人类解开?
最后我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打到一个积满灰尘加个把生锈铁锁的小木箱,克里斯一向不喜欢藏东西,弄这么个东西是什么意思?难道老家伙将毕生积蓄都藏在里面,也不象啊,克里斯的底细我还不知道,徒负姆玛帝国首席**师的虚名,连喝酒的钱还要找另一个穷光蛋格隆借!
我找了块石头,砸开铁锁,里面除了一个魔法石,啥都没有。
我摸着那块魔法石,我的神念早就探查了一遍,看来也不是什么宝贝,一块普通的记忆魔法石而已,顶多值十个金币,值得克里斯这么郑重的加把锁吗?
难道老头子留了什么讯息给我?我照着他教的方法,握着魔法石,轻声念着咒文(跟施魔法的咒文不同,这种咒文不过是开启魔法石的一种暗号),过十分钟之后,魔法石产生了变化,慢慢散发着能量,在我面前形成克里斯那个糟老头子的影子,真是活灵活现,要不是我知道这只是个幻像,一定会以为是老头子亲临。
幻像克里斯以他的招牌姿势来回踱着方步道:“文森,很高兴见到你,如果你能看见这个的话,证明你还活着,老师昨天到梦幻森林找你,没料到碰到阿拉斯加那个坏蛋,还好他没有发现老师我,文森,你应该还记得他吧?老师曾经对你说过,在你刚出生的时候老师曾经用时空裂缝将他打入异次元空间,没想到他竟逃了回来,虽然失去了身体,却变成一个巫妖,力量比原来更加强大,为免他四处为虐,到斐德村报复,老师决定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主动出击,去找阿拉斯加算清老帐,趁他没有防备,杀得他魂飞魄散,获得最后的圆满,哈哈!”
老头子得意的笑了半天,口气一变,又道:“不过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老师可能一不留神,那个回不来的话,文森,你到屋后三步那颗老槐树旁将我藏的东西取出来,里面都是老师这么多年来研究魔法的一点心得,还有你成为正式亡灵巫师的方法,好了,话就说到这里,老师去也!”
成为亡灵巫师的方法!我摇头苦笑,身为死亡之神的我对此再明白不过,哼,我才不想干什么亡灵巫师?
不过我还是照着克里斯的吩咐,找了个木棍,费了吃奶的劲,才将树旁的东西挖出来,里面是一本日记,果然是老头子的手迹。
我大概翻了几页,都是一些跟魔法有关系的东西,一时也看不完,以后再说吧。
我看看繁星点点的天空,时间过得好快,都已经三更半夜,再不回去恐怕拉克西丝要找来了。
我匆忙将克里斯的日记随身收好,关上木屋的门,踏上了归途,来了一趟,还是一无所获,反而听到克里斯不好的消息!
第二天拂晓初明,还没睡醒的我就被凯尔从床上拖了起来,拽着绕村子跑圈,美其名曰强身健体,还说什么这样才能有一副强健的体格,才够资格做猎手?
唉,可恨我已经答应了凯尔,不能自食其言,只好使出吃奶的劲开跑,不到半个小时,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差点一命呜呼!这还没完,接着还要学习射箭,刀法,我昏,当个最平凡的猎手还有这么多名堂,简直是虐待儿童嘛,呜,我不干了,做人怎么这么累啊?
我总算混完了一天,骨头都散架了,手软脚软的,勉强吃了点东西,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接下来几个月天天如此,慢慢的我也习惯了这种生活,天天运动的结果,现在的我用拉克西丝的话来说就是壮得象头牛,长得孔武有力,不过照我的话说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思维有些迟钝了。
在仅有的一点休息时间,我将克里斯的那本日记前前后后翻了三遍,里面记载的都是一些施展顶级魔法的心得,其中还有几种禁咒,结尾是一篇成为亡灵巫师时同死神缔结契约仪式的方法,不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日记中提到过生命之锁,连解封的方法都写出来了,说什么因为这个封印是神的魔法,所以要找一把能与神力抗衡的弑神之剑,杀死被封印之人,这样那个被禁锢的灵魂就会被解放出来,不过又提到了人类铸造的唯一一把弑神之剑在数百年前的降魔战争中损毁!害我白高兴一场,说了等于没说。
半年之后,我训练得也差不多,勉强能与凯尔砍上半天,射箭的话虽不能十发全中,十发九中倒还办得到的,凯尔就带我到梦幻森林里面去打猎,说什么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培养猎手那种敏锐的感官,这样才能察觉哪里有猎物,并及时发现危险,这还用培养吗?我的神念可以瞬间察觉周围一公里范围内的一举一动,大到飞禽走兽,小到苍蝇蚂蚁,一个也逃不掉。
三年之后,只有十二岁的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举超越凯尔成为斐德村最高明的猎手,此时的我,好象已经认命成为一个猎手,其实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时刻谨记着对黛丽雅及她的走狗吉丝、维尔托德的深仇大恨,我这么做是要麻痹她,让她没有防备,然后再发出致命一击,要学会敌明我暗,躲在暗处放冷枪,这是我做了十二年人类以来的一点心得!
几年的猎手生涯,我已经将梦幻森林靠近斐德村的这半部分摸得滚瓜乱熟,什么小坑小洞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克里斯的影子,最后我只能放弃,把他列入失踪人口名单。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已过了十年,快要十八岁的我长成了一个大人,虽然没有小白脸奥利佛那么英俊潇洒,但是够高大强壮,孔武有力。
两年前我这个样子把从城里回来,好多年没见的安卡拉那几个小鬼吓了一跳,她还以为我是个魔法师,后来一问我改行做了猎手,这才恍然大悟。
村子里面跟我同龄的一些小鬼现在都长大成*人了,那些没什么出息的就不用说了,里舍曼恩约瑟还有安卡拉几个去奇格洛城学习的小鬼倒混得象模象样的,里舍成为一名剑士,据说参加了军队,还当了个小队长,约瑟这个弓箭手也干巴巴的跟去了,曼恩终于实现了他的骑士梦想,成为一名骑马的见习骑士,女大十八变,安卡拉长大了,变得蛮漂亮的,得到了魔法师公会的认证,成为一名初级魔法师,拉克西丝见到穿着魔法师袍的她,羡慕得不得了,天天在我耳天唠叨为何当然不让我去当魔法师!不过我没有见到那个我最讨厌的小丫头,听安卡拉说洁西卡跟她同校不同班,平时也不怎么来往,变得古古怪怪的。
这十年拉克西丝和凯尔老了不少,尤其是拉克西丝,老对着我唉声叹气,说什么我比不上幼年的那些小伙伴,而最令她担心的是怕我娶不到老婆,还没到四十的她,天天愁这愁那,皱纹都出来了。
明天就是我的成*人礼,照斐德村的规矩,我要一大清早就出发,一个人到一百公里之外的奇格洛城内的生命神殿求取生命之神的祝福,并尽可能的在当天就赶回来,路上还有一个小小的考验,据说这样才能得到村子里面长辈的认同,我呸,什么成*人礼?什么臭规矩?我才不去!
拉克西丝忙着整理我的行装,凯尔叮嘱着我一些要点,看他们期望甚高的样子,我只好勉为其难了,就当是迷惑黛丽雅,先想个办法怎么蒙混过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