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婉拒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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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街上回来的那天,俞宛秋刚躺下没一会儿,就被义愤填膺的兰姨给拉了起来。
她半睁着惺忪的睡眼纳闷地看着眼前的人,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兰姨好像气得不行,完全不是平日的温柔谦卑样,劈头就问:“听说你今天出去见了一个男人,还是个家里开绸缎铺的?”
“嗯”她本来想睡一觉起来再说,既然兰姨主动问起,便也有问必答。
但兰姨接下来的反应让她吃惊,她以为兰姨的恨嫁之心——是代她恨嫁——要比她强烈得多,听到有个富家独子来相看,肯定会高兴的。谁知兰姨当场就垮下脸,冷着嗓子说:“以后别再跟三少奶奶出去了,我还以为沈家总算有个热心肠的好人,谁知都是一路货色。”
“怎么啦?”俞宛秋不解:“以前沈府的人不让我出去见人,你说怕她们耽误了我的亲事;现在有人主动撮合了,你又不乐意。”
“那不同的,姑娘你还小,又是关在屋里养大的,没接触过外面的人,不懂得这里头的讲究”兰姨坐在炕沿上,苦口婆心地为她解说道:“沈府的贵客,像今天来的这些,不是王妃就是诰命夫人,若能认识她们,再经由她们介绍的,才是好亲事。那林氏不过一商贾之女,又是庶出,自己嫁的也是庶子,她能认识什么贵人?果然,她给姑娘介绍的跟她一样是个商贾,这样的身份,也想高攀官家千金,真亏他们敢想!”
俞宛秋失笑道:“我算什么官家千金啊,就算先父曾当过四品知府,那也是‘先父’了。我现在就是一个寄养在亲戚家的孤女,比那些真正有根基的百年富商之家的小姐还不如呢。”
“她们怎么能跟你比”兰姨语声急切,情绪激动,提高嗓音说“你父亲曾高中状元,又是朝廷命官,母亲更是侯爵嫡女,你是地地道道的官家千金。别说手里还有一大笔陪嫁,就算身无分文,也不能嫁给一个开绸缎铺的。”
“可我并非”
这次是兰姨打断她的话:“我知道,你又要说你不是太太亲生的是不是?可你是记在太太名下的,如果太太在世的话,你出嫁是以正室嫡女的身份;她不在了,也一样!总之,以后别再跟林氏来往了,原来她也是心怀鬼胎而来。我就说嘛,怎么婆婆不待见的人,儿媳妇偏是跑得勤,原来是想合伙算计你。一个装恶人,一个装好人,先骗取你的信任,再趁机捣鬼。”
“算计?不至于吧”俞宛秋相信林兰馨对自己是没有恶意的,她或许没考虑到身份门第之别,只是单纯地同情而已,觉得与其像这样寄人篱下,还不如早点嫁到一个殷实人家。
一个开绸缎铺的,匹配一个四品官家的小姐,从世俗的角度来讲是高攀了,可她那四品官的爹早已亡故,侯爵小姐的娘也做了古,她徒有一个“官家千金”的虚名,也就只有商贾之家才会稀罕吧。从来没什么稀罕什么,商贾之家或许还需要这个充充门面,真正的官家公子,谁又肯娶她呢?嫡子想都不要想,至于庶子,也许更愿意娶个嫁资丰厚的商家小姐,就像沈潜娶林兰馨一样。
兰姨却不这么想,她可是把这空架子的“官家千金”看得比天还大的,若是俞宛秋真想嫁个商人,首先兰姨这关就过不了。
正因为她看重这些,所以对林兰馨的举止非常生气,忿忿地说:“早不邀晚不邀,偏是今天府里招待贵客的时候把你撮弄出去,去了又不吭不哈地整出这档子事,不是二太太指使的才怪!”
“你想得太多了,林兰馨不是这样的人”对今天在绸缎铺发生的事,俞宛秋也觉得很突然,但她从头到尾都没怀疑过是林兰馨跟二太太合谋。
因为林兰馨跟二太太的矛盾几乎已经摆到台面上来了,那晚寄畅居的争吵哭泣,她也听到了一些风声。具体吵了什么不知道,但婆媳俩曾发生过激烈争执,却是府里人尽皆知的。
本来俞宛秋还想告诉兰姨,其实她觉得嫁给富商也不错。都说“仕途一时荣”当官的人,一个不慎,就可能招致祸患。像沈鹤,年轻的时候不也当过官?还是人人钦羡的肥缺,后来被上司牵累,若没有老侯爷倾力相救,只怕免不了牢狱之灾。还不如跟个富商,起码一辈子平安无事,不用担惊受怕。
可这话她不敢说,一来怕兰姨不满,觉得她自贬身价;再来,她也无意跟凌清澜有任何牵扯,何必说些话让兰姨误会呢。
她没想到的是,林兰馨第二天晚上居然又为这事拜访了她。
林兰馨一见到她就说:“昨儿晚上为了你的事,我相公把我狠狠地尅了我一顿。”说到这里突然脸生红潮,因为她想到了昨晚的情景,她相公可不光只用嘴尅,还有相当激烈的体罚行为。
俞宛秋露出了捉狭的笑容:“哦,他怎么尅你的?”
“你你可是个姑娘家,瞧你笑的那样儿。”
蓬!是兰姨猛地关上了里间的房门,俞宛秋讪笑着解释:“风太大,把门给磕上了。”
林兰馨看着窗外一动不动的树影想:风大吗?哪儿有风啊。
不过这无关紧要,还是快点说正事,等会相公就该回来了。娇杏这几天每日听她和相公恩爱,眼都开始泛绿光了,可不能给她钻了空子。
于是她决定长话短说:“是这样的,那天是我表哥想看看你,没事先跟你打招呼是我的不对。”一面说一面低头做认罪状。
俞宛秋嗔道:“看也给人看去了,再来道歉,会不会晚了点?”
林兰馨笑了起来,告诉她说:“前一阵子我回娘家,正好遇上表哥去给我娘请安,就说起了他的婚事。他都二十了,他娘想抱孙子想得发疯,可他眼界高,扬言非绝色不娶,我就随口说,我们府里倒有个绝色,可惜年纪小了点。他非得让我想个办法,安排他见上一面,缠了我好几个月,昨天才瞅到这个机会。我心想,他相了那么多姑娘,没一个看得上眼的,万一眼界高到连你也我要事先就明说,岂不扫了你的面子?结果,昨天我们回来没多久,他就亲自上门来了,求我索性好人做到底,给他当个冰人。到了这个份上,我只好跟相公商议,被他大骂一顿,说我纯粹瞎胡闹,你名义上可是老太君的外孙女儿,要嫁给一个商贾,不说别的,光威远侯府就丢不起这个脸。”
见俞宛秋只是听着,不做任何回应,林兰馨心里没底了,但已经受了表哥的委托,又不得不硬着头皮探探口风,故而斟词酌句地说:“别人怎么看其实是次要的,这事关键还得你自己拿主意,你是怎么想的呢?我总觉得,门第身份都是虚的,对你好才是真的。我表哥既然一眼就相中了你,以后肯定会对你好的。”
俞宛秋还没搭话,又一声“砰膨”是兰姨从里屋冲了出来,也不道万福,也不坐下,直挺挺地站在林兰馨面前说:“三少奶奶,感谢你为我们姑娘的一片好意,但我家太太临终时留有遗训,让我务必看着姑娘,一定要嫁个门户相当的好人家,不能因为她死了,就折辱姑娘!”
末尾一句加重了语气,把林兰馨噎住在那里,面红耳赤的,半晌才站起来悻悻地说:“既如此,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打扰姑娘了。时候也不早了,姑娘早些歇息,我就告辞了。”
“林姐姐”俞宛秋好生愧疚,一路相送,陪尽了小心,倒把林兰馨弄得不好意思起来,拉着她的手说:“你别这样,不关你的事,确实是我自己莽撞了,我相公也说我忒糊涂。”
“不是的,你听我说,我真不介意什么门第身份。其实我有什么身份呢?当官的爹早就死了,难得你表哥不嫌弃,我很感激。但我真的不想嫁在北方,不想一辈子在北方生活,等再过一两年,我就会带着人回南方去,再在那边找个合适的人。”
仓卒之间,她只能想到这个理由了,既合乎情理,又不会伤了别人的自尊。
林兰馨的面部表情明显柔和下来,笑着说:“原来你不喜欢北方啊,也是,南方水秀山明,气候宜人,我也在南方住过的,到现在还很怀念。嗯,有你这个话,我也好回我表哥了。”
俞宛秋连连点头:“就这样回他,也省得他面上不好看。”
林兰馨到此时已完全释怀了,由衷地说:“你真是个体贴的好姑娘,将来哪个娶到你是他的福气。”
俞宛秋却漾起了一丝带着微微苦意的笑容:“但愿我能找到这个有福气的人”不要像前世的何小慧那样一生孤苦。
这一世的俞宛秋,如果不好好经营自己的人生,其实也未见得好嫁,很容易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因为她的身份本就尴尬。
从街上回来的那天,俞宛秋刚躺下没一会儿,就被义愤填膺的兰姨给拉了起来。
她半睁着惺忪的睡眼纳闷地看着眼前的人,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兰姨好像气得不行,完全不是平日的温柔谦卑样,劈头就问:“听说你今天出去见了一个男人,还是个家里开绸缎铺的?”
“嗯”她本来想睡一觉起来再说,既然兰姨主动问起,便也有问必答。
但兰姨接下来的反应让她吃惊,她以为兰姨的恨嫁之心——是代她恨嫁——要比她强烈得多,听到有个富家独子来相看,肯定会高兴的。谁知兰姨当场就垮下脸,冷着嗓子说:“以后别再跟三少奶奶出去了,我还以为沈家总算有个热心肠的好人,谁知都是一路货色。”
“怎么啦?”俞宛秋不解:“以前沈府的人不让我出去见人,你说怕她们耽误了我的亲事;现在有人主动撮合了,你又不乐意。”
“那不同的,姑娘你还小,又是关在屋里养大的,没接触过外面的人,不懂得这里头的讲究”兰姨坐在炕沿上,苦口婆心地为她解说道:“沈府的贵客,像今天来的这些,不是王妃就是诰命夫人,若能认识她们,再经由她们介绍的,才是好亲事。那林氏不过一商贾之女,又是庶出,自己嫁的也是庶子,她能认识什么贵人?果然,她给姑娘介绍的跟她一样是个商贾,这样的身份,也想高攀官家千金,真亏他们敢想!”
俞宛秋失笑道:“我算什么官家千金啊,就算先父曾当过四品知府,那也是‘先父’了。我现在就是一个寄养在亲戚家的孤女,比那些真正有根基的百年富商之家的小姐还不如呢。”
“她们怎么能跟你比”兰姨语声急切,情绪激动,提高嗓音说“你父亲曾高中状元,又是朝廷命官,母亲更是侯爵嫡女,你是地地道道的官家千金。别说手里还有一大笔陪嫁,就算身无分文,也不能嫁给一个开绸缎铺的。”
“可我并非”
这次是兰姨打断她的话:“我知道,你又要说你不是太太亲生的是不是?可你是记在太太名下的,如果太太在世的话,你出嫁是以正室嫡女的身份;她不在了,也一样!总之,以后别再跟林氏来往了,原来她也是心怀鬼胎而来。我就说嘛,怎么婆婆不待见的人,儿媳妇偏是跑得勤,原来是想合伙算计你。一个装恶人,一个装好人,先骗取你的信任,再趁机捣鬼。”
“算计?不至于吧”俞宛秋相信林兰馨对自己是没有恶意的,她或许没考虑到身份门第之别,只是单纯地同情而已,觉得与其像这样寄人篱下,还不如早点嫁到一个殷实人家。
一个开绸缎铺的,匹配一个四品官家的小姐,从世俗的角度来讲是高攀了,可她那四品官的爹早已亡故,侯爵小姐的娘也做了古,她徒有一个“官家千金”的虚名,也就只有商贾之家才会稀罕吧。从来没什么稀罕什么,商贾之家或许还需要这个充充门面,真正的官家公子,谁又肯娶她呢?嫡子想都不要想,至于庶子,也许更愿意娶个嫁资丰厚的商家小姐,就像沈潜娶林兰馨一样。
兰姨却不这么想,她可是把这空架子的“官家千金”看得比天还大的,若是俞宛秋真想嫁个商人,首先兰姨这关就过不了。
正因为她看重这些,所以对林兰馨的举止非常生气,忿忿地说:“早不邀晚不邀,偏是今天府里招待贵客的时候把你撮弄出去,去了又不吭不哈地整出这档子事,不是二太太指使的才怪!”
“你想得太多了,林兰馨不是这样的人”对今天在绸缎铺发生的事,俞宛秋也觉得很突然,但她从头到尾都没怀疑过是林兰馨跟二太太合谋。
因为林兰馨跟二太太的矛盾几乎已经摆到台面上来了,那晚寄畅居的争吵哭泣,她也听到了一些风声。具体吵了什么不知道,但婆媳俩曾发生过激烈争执,却是府里人尽皆知的。
本来俞宛秋还想告诉兰姨,其实她觉得嫁给富商也不错。都说“仕途一时荣”当官的人,一个不慎,就可能招致祸患。像沈鹤,年轻的时候不也当过官?还是人人钦羡的肥缺,后来被上司牵累,若没有老侯爷倾力相救,只怕免不了牢狱之灾。还不如跟个富商,起码一辈子平安无事,不用担惊受怕。
可这话她不敢说,一来怕兰姨不满,觉得她自贬身价;再来,她也无意跟凌清澜有任何牵扯,何必说些话让兰姨误会呢。
她没想到的是,林兰馨第二天晚上居然又为这事拜访了她。
林兰馨一见到她就说:“昨儿晚上为了你的事,我相公把我狠狠地尅了我一顿。”说到这里突然脸生红潮,因为她想到了昨晚的情景,她相公可不光只用嘴尅,还有相当激烈的体罚行为。
俞宛秋露出了捉狭的笑容:“哦,他怎么尅你的?”
“你你可是个姑娘家,瞧你笑的那样儿。”
蓬!是兰姨猛地关上了里间的房门,俞宛秋讪笑着解释:“风太大,把门给磕上了。”
林兰馨看着窗外一动不动的树影想:风大吗?哪儿有风啊。
不过这无关紧要,还是快点说正事,等会相公就该回来了。娇杏这几天每日听她和相公恩爱,眼都开始泛绿光了,可不能给她钻了空子。
于是她决定长话短说:“是这样的,那天是我表哥想看看你,没事先跟你打招呼是我的不对。”一面说一面低头做认罪状。
俞宛秋嗔道:“看也给人看去了,再来道歉,会不会晚了点?”
林兰馨笑了起来,告诉她说:“前一阵子我回娘家,正好遇上表哥去给我娘请安,就说起了他的婚事。他都二十了,他娘想抱孙子想得发疯,可他眼界高,扬言非绝色不娶,我就随口说,我们府里倒有个绝色,可惜年纪小了点。他非得让我想个办法,安排他见上一面,缠了我好几个月,昨天才瞅到这个机会。我心想,他相了那么多姑娘,没一个看得上眼的,万一眼界高到连你也我要事先就明说,岂不扫了你的面子?结果,昨天我们回来没多久,他就亲自上门来了,求我索性好人做到底,给他当个冰人。到了这个份上,我只好跟相公商议,被他大骂一顿,说我纯粹瞎胡闹,你名义上可是老太君的外孙女儿,要嫁给一个商贾,不说别的,光威远侯府就丢不起这个脸。”
见俞宛秋只是听着,不做任何回应,林兰馨心里没底了,但已经受了表哥的委托,又不得不硬着头皮探探口风,故而斟词酌句地说:“别人怎么看其实是次要的,这事关键还得你自己拿主意,你是怎么想的呢?我总觉得,门第身份都是虚的,对你好才是真的。我表哥既然一眼就相中了你,以后肯定会对你好的。”
俞宛秋还没搭话,又一声“砰膨”是兰姨从里屋冲了出来,也不道万福,也不坐下,直挺挺地站在林兰馨面前说:“三少奶奶,感谢你为我们姑娘的一片好意,但我家太太临终时留有遗训,让我务必看着姑娘,一定要嫁个门户相当的好人家,不能因为她死了,就折辱姑娘!”
末尾一句加重了语气,把林兰馨噎住在那里,面红耳赤的,半晌才站起来悻悻地说:“既如此,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打扰姑娘了。时候也不早了,姑娘早些歇息,我就告辞了。”
“林姐姐”俞宛秋好生愧疚,一路相送,陪尽了小心,倒把林兰馨弄得不好意思起来,拉着她的手说:“你别这样,不关你的事,确实是我自己莽撞了,我相公也说我忒糊涂。”
“不是的,你听我说,我真不介意什么门第身份。其实我有什么身份呢?当官的爹早就死了,难得你表哥不嫌弃,我很感激。但我真的不想嫁在北方,不想一辈子在北方生活,等再过一两年,我就会带着人回南方去,再在那边找个合适的人。”
仓卒之间,她只能想到这个理由了,既合乎情理,又不会伤了别人的自尊。
林兰馨的面部表情明显柔和下来,笑着说:“原来你不喜欢北方啊,也是,南方水秀山明,气候宜人,我也在南方住过的,到现在还很怀念。嗯,有你这个话,我也好回我表哥了。”
俞宛秋连连点头:“就这样回他,也省得他面上不好看。”
林兰馨到此时已完全释怀了,由衷地说:“你真是个体贴的好姑娘,将来哪个娶到你是他的福气。”
俞宛秋却漾起了一丝带着微微苦意的笑容:“但愿我能找到这个有福气的人”不要像前世的何小慧那样一生孤苦。
这一世的俞宛秋,如果不好好经营自己的人生,其实也未见得好嫁,很容易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因为她的身份本就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