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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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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坚若钻石恒久,幸福一次带走。

    何丝丝敛下浓密的眼睫,低头望着脚前一张攀附在风中吹来的银楼广告,为了看清楚纸上的字,她用手压住颈上随秋风翻飞的长丝巾,没了丝巾阻碍视线,几个斗大的字令她眼睛为之一亮!但另一方面,附在她耳上的手机所传来的爱人声音,让她差点对著事实,掉下泪来。

    秋风把什么都吹得飘了起来,唯独她的心沉甸甸,什么风都无力助她飞扬。

    又被放鸽子了!她最怕相约时间一过,电话铃声就无情无义的响起来,然而十次中却有六、七次必须去承受。

    美丽的眸子热热的,小巧的樱红嘴唇因著心凉而微微颤抖,细致秀气脸上的失望太明显,却也有著失望后必须维持的坚强。

    笑看风中空等一场。

    她不是爱飞的鸟类,却老是被当鸽子,放了又放。

    而元敬淮绝对是个优秀的驯鸽人,无论他把鸽子引到什么陌生地去放飞,鸽子都会乖乖振翅飞回家,一点怨言也没有的投入他怀抱。

    没有道理可讲的。鸽子太爱驯鸽人,离不开他为她精心打造的鸽笼。

    半笼里有爱、有激情,还有何丝丝恋恋不舍的幸福梦想。

    “我说了没关系,你忙,不要来了。”坚信驯鸽人的爱,何丝丝对于元敬淮的道歉,不管是敷衍还是发自肺腑,她都无条件的包容与原谅。

    她也知道,他打电话来,就是要她那句“没关系”

    如果他因得到那句话而感到安心,那么,她纵容他吧!

    “不会生气吧?”问好玩的啦!元敬淮根本不怕她生气,只是习惯嘴上说说。

    “生气的话,你怎么办?”今天,何丝丝发神经,有别于以往的反问著他。

    “不怎么办啊!就等你气消啊。”元敬淮不善于安抚别人的情绪,他是标准只在乎自己感受的人,不是他邪恶,是他忽略别人也是人,也有感觉。

    “你不安慰安慰我?一点也不想安慰我吗?”何丝丝不死心的问。

    “我不是那种人。”元敬淮说话简短,是因为他的时间宝贵,彼端的他朝被晾在一旁的秘书挥挥手,表明不会耽搁太久。

    “如果我希望你安慰我呢?”她知道自己很无聊,又问。

    “那就丝丝,乖?”元敬淮说是说了,自己根本也茫茫然,没办法,他缺乏这方面的经验。

    “如果我的气不消呢?”得到一个名字叫做乖的礼物,何丝丝的心像没见过世面似的急跳了起来。

    很久没这样了,她决定再跟他多要一点礼物。

    “气不消?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丝丝,你连气都很少生。别忘了,丝丝有两种,一种是温柔的,一种是慈悲的,你不会为这小事跟我生气。好了吧,别开玩笑,我还有事要办。”元敬淮对她突如其来的啰唆感到不适应,也不太高兴,他话说得虽多,但不代表他时间忽然充裕起来,而是想堵她的嘴,赶紧收线做大事去,不想再陪今天怪怪的女朋友瞎聊。

    “你去忙吧。再见。”放他去吧!何丝丝知道不该心存幻想,元敬淮这人是不可能说出什么贴心话来逗她开心的,他永远只会说“丝丝有两种”

    何止两种?这八年来,在他口中,丝丝都有千百种了!

    但是,因为爱他,她可以保持沉默,不让怨言有任何出口的机会。

    “那,祝你用餐愉快。”元敬淮在电话彼端以这句没人性的话做结尾。

    用餐愉快?

    也许她该老实告诉他,从二十岁相恋至今,这八年来一只老是被丢在外头自生自灭的家鸽,是没有勇气也没有胃口,一个人坐在饭香四溢的餐厅里愉快用餐的。

    能在打道回府的路上,有心情且记得为自己带上一个便当和一杯冰桔茶,就很不错了。

    她无聊的弯下腰拾起那张广告纸。

    爱情坚若钻石恒久,幸福一次带走。

    这广告词耸动吗?她不知道。

    她只怀疑,幸福能一次带著走吗?而她贪恋元敬淮类似分期给付、甚且还每况愈下的幸福,是不是太卑微?

    明知是广告推销手法,但为了那句幸福一次带走,何丝丝立即从郊外餐厅离开,叫了辆计程车就直接前往广告上的“爱情进行曲”珠宝银楼,去探个究竟。

    “爱情进行曲”位于精华商区,有很大的玻璃橱窗,绝对是间非常高级而气派华丽的店面,想来价位也很一流吧?不然不必为了拉生意,而在广告上特别标榜可分期付费,企图打动经济行有余而力不足的消费族群。

    在经济上,元敬淮当然有能力让她一次带走几克拉的钻石,但若以婚姻的承诺为前提,他可能就没那么阿沙力。

    何丝丝又笑了,她爱的男人就是这个样,怎么办呢?

    “小姐,要进来里面看看吗?喜欢的话,我们这里可以办分期喔!”门市小姐亲切的走来门口招呼著她,果然以此为主要开场白。

    何丝丝微笑着摇摇头,轻声的回应一句谢谢,就快速离开现场。

    现代女性要拥有一颗恒久远的钻石不是难事,犒赏自己、爱自己,任何理由都可以用金钱来换一个闪花花、亮晶晶的梦。

    但是何丝丝不同。

    在她心中,元敬淮送的、从他手中套进她手指的,才有意义。

    他对她算是出手阔绰,什么高价昂贵的礼物都送了,包括电脑、电浆电视、电冰箱、电话、电磁炉反正带电的东西都送了,独缺那颗隐喻幸福永远的、冰冷的梦。

    元敬淮,元敬淮。我还有多少青春跟你耗呢?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想起他,嘴边甜蜜的笑变成无奈的拉扯?

    但浓浓的爱还是在那拉扯间,愈发无可自拔。

    午休时间还没结束,她决定徒步回公司,顺便买一份午餐对,今天还算有心情。

    叭叭!

    声音从对街传来。何丝丝永远不会猜错,对她按喇叭的人是谁。问题是,才放她鸽子,她都还没飞远,驯鸽人怎么就摇旗吹哨了?

    或许不是他。

    基于这个想法,何丝丝仍不为所动的站在烧腊便当店门外排队,头也没回一下。

    叭叭叭!

    多了一声,表示内心浮躁。

    是他!何丝丝回头往对街看去,吓!果然是元敬淮。

    可能是没心理准备,她从来没这样与他在街头巧遇,被放了几百次鸽子,今天算是她首次被半路领回。

    她正想拔足往对街奔去

    “小姐,你的便当好了!八十元。”烧腊店老板提著她的便当,高声喊住她。

    何丝丝定脚一愣,回头接过袋子,匆忙拿出钱包,却因急迫铜板掉了一地!

    叭叭!叭叭!同一时间,制造噪音的元敬淮等得更烦了。

    何丝丝连忙蹲下来捡铜板,排队的人也帮她捡了好几个,她说了起码十声以上的谢谢和对不起,终于付完钱,也收好自己的钱,再度回身往对街冲去。

    跑得这么急,又没走斑马线,没被车撞到是何丝丝福大命大有积阴德。

    她开了门坐进车子,眼睛还没与元敬淮对上,就先被责难一顿。

    “怎么还没回公司?”说这话的元敬淮并非关心,只因他以为他的女友应该早就在餐厅吃完饭回公司打卡,而不是还在街上游荡。

    “我去逛了一下街。”

    “中午逛街?”元敬淮对女友的怪癖不解,也向来没注意,他只轻轻皱了一下鼻子,就立即嚷嚷:“肚子饿扁啦!烧腊便当快打开来吃。”

    何丝丝笑了,他就是这般孩子气和霸气,她当然也心疼他为事业拼命,少有得闲时。他不是每次故意晃点她的吧!

    她没有送上便当,倒是出其不意的一把勾住他的颈项,投入他怀里。

    “喂喂!发什么神经?”元敬淮现在可只有食欲,没有情欲。他轻拍著女友的背部,要她快点恢复正常。

    “抱我一下下啦!”何丝丝低求著,他的第一次拥抱造就了她往后八年的痴恋,对于她的情深义重和投怀送抱,他著实不该敷衍。

    “回家再抱不行吗?”元敬淮头好痛,肚子好饿。

    “那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只要没换人,哪有不一样的?”元敬淮从来不懂女友怪脑袋里的怪想法是怎么回事。

    “换人?”何丝丝抬起头来,心怀忐忑。“你想换人吗?”

    “没有啊!你快放开我好不好?我要吃饭”元敬淮扯著她的手叫嚷著,但从她指间传来的一阵冰凉令他不禁皱起眉头,爱之深责之切的说:“怎么冬天都还没到,你的手总是先发冷?好奇怪的体质。”

    冬天来了怎知道,丝丝冰手报告。

    何丝丝撇了一下嘴角,一副“我也不愿意呀”的无奈表情。

    元敬淮最受不了她手脚冰冷啦!所以不管她再冰再冷,他都会主动帮她回温。粗犷的大男人此时就会发自内心的握紧女友好冰的小手不断摩搓著,直到变温暖。

    何丝丝最爱这时候的他了,粗中带细的温柔,弥足珍贵。他放过她无数次鸽子,却从不曾嫌弃、拒绝过她的冰手冰脚。

    “呐,暖了,别再变冰啦!再变冰也得忍回家啰。”元敬淮将手还给何丝丝,然后又开始喊饿。“快快快,便当。”

    他虽失约也没闲著,还忙得连饭都没吃。

    元敬淮虽然是在自家的贸易公司服务,但一路从基层做起,平常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令旁人无可挑剔,而三年前升任总经理一职后,忙字就更与他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的不肯放过他。

    能安心的吃顿饭,对他而言就是非常奢侈的享受。

    他顾她的手,她顾他的胃,还算平衡。何丝丝坐正身子,听话且贤慧的打开原本要祭自己五脏庙的便当,万般宠爱的奉上大少爷面前。

    “你要吃吗?”难得元敬淮还晓得这便当是他从女友手中抢走的。

    “你喂我。你如果喂我,我就吃。”何丝丝知道说这话只会让自己除了吃亏,其他什么都吃不到,但她就是想撒撒娇啊!

    “好啊!”随便应一声,元敬淮已经大口大口的扒起饭来。

    何丝丝将身子一侧,背靠著窗,眼神痴醉的望着爱人。

    总是西装革履的他,豪放的扒起饭来,不但没抛弃气质,还另有种吸引人的魔力。

    这男人就是俊,五官端正,尤其是两道性格剑眉下那双带电的眼睛,不看人时或许魅力只五十分,专注看起人来,只怕冰也会像影片快转一样瞬间溶化,魅力指数顿时破百。

    那张正咬下一口烧肉的嘴,平时说起话来或许一点也不甜蜜,但一吻起她来,连甜度接近二十度的新世纪哈蜜瓜也比不上。

    他的发型从来没变过,不论流行什么,长长了就照原来的样子修剪,一贯的执著与独特的品味。

    那也让何丝丝安心,他能多年维持一个发型,穿同款式的西装和衬衫,不是也表示,他可以爱同一个女人爱很久吗?

    或许他的爱很奇怪而且素质不一、份量不均,像个没计画而随便发零用钱给小孩的父母,有时候多得可以让她饱餐一顿外加点心,还有剩余可存,有时候却少得连买一份加玉米的蛋饼都不够。

    但他的专情,应该是无庸置疑的吧?

    “算了,你回头再去买一个吃,我实在很饿。”专情却自私的男人,只愿抽空喂她两口饭,便当就被扒光了。

    “看你吃就饱了,还买?”何丝丝笑着说,眼神还是不舍得从他的俊脸上离开。

    这男人到底在她身上下了什么符咒?为什么她会觉得不爱他、她的世界就会碎裂?

    “饿昏了可别怪我。”元敬淮瞟了她一眼,生怕被女友找麻烦。

    “不怪你怪谁?是你吃了我的午餐,你倒告诉我,我该怪谁?”何丝丝带著甜笑,对他说话的语气总是柔嫩嫩又顺溜溜,跟她的长发一样。

    “我想想,回家再跟你说。”依然是随便应付。元敬淮认真负责的态度只愿用在事业上,对何丝丝,敷衍的功夫了得。

    偏偏何丝丝无法抗拒他的敷衍,横竖为了爱,她爱呀!

    “好啊。一定要跟我说喔!”明知他有口无心,而且说完的下一秒马上忘记,何丝丝还是会很配合的给予正面回应。

    他可以潇洒来去,她却只愿为他等。

    “那我回公司了。”吃干抹净,大忙人毫不眷恋身旁眼光灼热、极需他多疼疼爱爱的女友。

    “不送我一程?”想也知道不可能!可是不问又对不起自己的期待。

    “不顺路又还要回转,很浪费时间耶”明知个头纤细的女友在飞快穿梭的车阵里过马路是件冒险的事,但元敬淮自觉已耽搁不少时间,他很想快马加鞭直接回公司。

    “我知道啦!你不用担心我了。”何丝丝不忍再为难他,带著看似谅解实则无奈的笑容,乖乖下车。

    总经理时间宝贵,丝丝自求多福啊。

    “那我走啦!你过马路自己小心!”元敬淮伸手抚摩她背后的头发一把,这也算是他特有的温柔方式。

    “回家见。”何丝丝对著已经滑著走的车子轻声说。

    爱是恒久忍耐,每天消化一点点。

    “我不常在家,但你可以随时过来。”

    “过来干什么?”

    “可以帮我洗洗衣服、打扫打扫房间之类的,或者可以帮我把空冰箱装满,或者什么也不必做,光窝在沙发上发呆也可以。你累了的话可以睡我的床、盖我的被子,等我回来、等我的拥抱。”

    等他的拥抱?元敬淮曾说过那么浪漫的话吗?这些年来,他的霸道不曾稍减,浪漫和温柔却已离他好远。

    相识不久,一次温暖的拥抱和缠绵的吻后,他就交了一把钥匙给何丝丝,从此,她在这房子的时间比他这真正的屋主多了好几倍。

    同居岁月,一个人的晚餐多过于相对举杯。

    美丽厨房的靠窗位置有张小圆桌,是何丝丝解放心灵的角落,桌前是一张她喜欢而元敬淮非常厌恶、看了就浑身不自在的藤椅。

    当初她在精品店一眼看上这张精致的藤椅时,不假思索就付钱订了下来,直到回家才猛然想起,元敬淮绝不会允许她在家里摆上任何藤制品的!

    犹豫半天似乎只能放弃,不过后来想想,厨房是元敬淮唯一的禁地,她就悄悄将藤椅偷渡进来,至今五年多,藤椅的存在仍是一个秘密。

    何丝丝点燃一盏自制的果冻蜡烛,放在圆桌上,她开始就著微弱跳跃的火光,一口一口吃著慰劳自己寂寞的泡面,而且是元敬淮一闻就作呕的泡菜口味。

    让泡菜酸香飘在厨房空间里,是他不在家时,她唯一敢为的叛逆。

    爱要包容一切,她包容了她深爱的男人的一切。

    可能他也不知道爱的形状吧!他是被包容的人,哪会想到装他的袋子长什么样子?他有棱有角,有针有刺,让袋子伤痕累累,他也不自知。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何丝丝就是甘于做那只袋子,终是千疮百孔,她还是义无反顾。

    甚至她可以让自己由一只布袋升格为尼龙袋,若再不行,变成压克力箱或是铁柜也不是做不到。

    “丝丝!”才八点多,元敬淮的呼唤声就从大门口传进来。

    何丝丝是惊讶的,他少说有半年以上没这么早回来了!

    她在惊讶之余慌乱起来,很快的吹熄烛火,将吃了三分之一的泡面匆匆倒入流理台,且将窗户大开,并神经兮兮的用双手在空气中挥了挥

    怕什么?他不会进来的

    何丝丝突然失笑,那笑,除了无奈之外,自嘲的成分居多。

    “丝丝!”元敬淮加大了音量。

    除了大爷的声音,何丝丝又听到其他人说话的声音,想必是他带朋友回来了。

    “会不会不在家?”第二个人的声音传出。

    “对啊!是不是还没回来?”接著是第三个人的声音。

    “丝丝!”元敬淮的极限是三声,若第三声喊完人还没出现,他的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

    “来了!”何丝丝略为提高音量朝厨房外喊著,人也立即跑出来。

    客厅里,元敬淮的朋友洪威保和彭育已经在沙发上落坐。

    “躲在厨房做什么?”元敬淮皱起眉,显然对于她没事躲在厨房感到不理解。

    “吃饭呀。”何丝丝老实回答,又看着洪威保和彭育,她面带笑容的打招呼:“你们很久没来了。”

    “嗯,的确很久没看到你了,丝丝。”洪威保眼光柔和的投在何丝丝脸上,说话非常客气。

    “丝丝你怎么现在才吃晚饭?都八点多了。”彭育也表达了关怀之意。

    “饿了就吃,一向没有固定时间。”不管任何人问问题,何丝丝总是实话实说。

    “丝丝是可以做神仙的,她的忍饿功夫无人能比。”元敬淮笑着,一只大手率性的搭在何丝丝的肩膀上,紧紧一搂,俯首一亲,完全随他高兴,就算在朋友面前,他也自自然然,毫不拘泥。

    何丝丝尴尬的朝他们一笑,却也对元敬淮的举止不表示任何意见或抗议,只是暗自对他为她所下的“可以做神仙”评语非常莫可奈何。

    若说她的忍饿功夫无人能比,这也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抢便当的人是他。

    他不只是优良驯鸽人,还是个很魔鬼的减肥营养师。

    “绝不像你,肚子饿就见人开骂,没修养。”洪威保损了元敬淮一气。

    “对啊。丝丝,我能不能建议你,随时准备一些点心或巧克力什么的在他的衣服里,让他饥饿时就赶紧拿出来吃,不然你也知道他发起火来真的是连消防队拿水注来冲也灭不了。”

    彭育除了是元敬淮好友以外,也是公司里的一员,两人算是每天朝夕相处,他早已忍受元敬淮的坏脾气很久,现在趁机挖苦一下正是时候。

    “肚子饿拿水注来冲当然没办法解决。”何丝丝不是为元敬淮说话,而是觉得彭育的比喻不恰当。“你们应该赶紧买便当给他吃比较实在。”

    “还是我的丝丝比较有人性,你们这两个畜牲,只会想办法整我。”元敬淮反驳好友的奚落,对身旁的佳人很满意。他的丝丝不管私底下或当着别人面前,永远替他将男人尊严维护得好好的。

    “想办法整你,也从来没一次整到你啊!”洪威保大方承认他与彭育的确常常想些有的没有的要整他,偏偏他总受老天眷顾,他们没有一次能成功看他出糗。

    “是丝丝有旺夫运。”彭育沉稳的说著。“威保,你回想看看,自从敬淮和丝丝在一起之后,他是不是更如鱼得水,好运连连,做任何事情都无往不利?运气旺到我们站在他身边,就像站在一团火旁边似的。”

    “经你这么一提,真的是喔!”洪威保仔细想了想这几年元敬淮的好运道,的确如彭育所说。

    当然也不是说元敬淮以前是个衰人,而是有了何丝丝在背后加持,原本就福星高照的他,就更如虎添翼般飞黄腾达了!

    “说得好像我本来很糟似的。”女人不吵不闹是天经地义,干嘛将功劳堆在何丝丝头上?元敬淮宁可将所有的成就都往自己身上揽。

    “瞧你一副不认同的样子。敬淮,我告诉你,像丝丝这种美丽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女人,是愈来愈少见了。你不珍惜,外面多的是排队追求的人,我可能是最接近门口、排第一个的人。”洪威保半开玩笑似的说著。

    “那我排第二个好了。”丝丝是好过头的女人,只要是男人,没人不想要。彭育自然也很认真的想插上一脚,play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