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服热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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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时常在报纸上看到有关汉服的消息:今年7月6日的深圳商报载,端午节前,深圳、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重庆等城市爱好“汉服”的网民们,发起了一个“穿汉服,过端午”的文化行动,深圳大学“端阳社”发起,16个汉人穿起汉服,聚集在深圳大学文山湖畔祭拜屈原;8月7日,华商晨报也报道了5位mm穿汉服逛街的事儿,市民还以为是浴袍呢;8月13日的广州日报则推出了一个叫罗冰的mm穿汉服逛街的故事,据说她还是“汉服复兴”组织的核心成员,汉服的铁杆粉丝;这不,今天的南方都市报又登出了一个穿汉服打太极拳的翟志强。
再联系到近来颇吸引大众眼球的什么读经热、“孟母堂”、国学班等等等等,似乎在中国的大地,从民间到官方都兴起了一股回归传统,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折射了国人对于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衰落的焦虑和危机感,但是,笔者却不得不说,他们在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这个问题上是不得其门而入。
自然,很多人在做着这种文化努力的确实是很真诚或自以为很真诚的,但对很多传统文化复兴的狂热鼓吹者而言,这背后似乎有着更深层的经济的动机——不过是挂着“复兴传统文化”的幌子贩卖自己手头掌握的文化资源,或为了守住自己垄断的一亩三分地,自抬身价,让人觉得“奇货”可居,倒未必真的把传统文化当那么回事。像这种人,只要他们所做的事是合法的,我们大可不必去批判他们的动机不纯,尽可随他去,因为他们在客观上毕竟会起到使更多的中国人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的作用,可却也用不着太把他们当根葱。
至于罗冰mm和翟志强似的汉服爱好者,却不能不说大多他们是被操纵在“时尚”手中的“傀儡”——在“穿着t恤牛仔,吃着麦当劳,喝着可口可乐,看着美国大片,听着爵士摇滚,说各国洋文,学西方礼仪”已经非常普遍故不再“时尚”的现代都市,穿戴和提倡汉服只不过是使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或显示自己有“个性”的手段罢了——并不一定表示一个人渴望变成另一个“更好的”自我,而可能说明他有另一种渴望,比如渴望看上去“时髦”、“赶上了”潮流(坎普贝尔)。在社会学家与哲学家看来,衣服或饰物是将身体社会化并赋予其意义与身份的一种手段,昆汀•贝尔指出“穿在我们身上的那些纺织品就像是我们的身体乃至灵魂的自然延伸”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穿什么和怎么穿是人类寻求和建构自我意义和个性的一种方式,它的法则是“我穿,故我在”正因为如此,服装成了时尚纵横驰骋的场所,服装业成了一种时尚工业。和那些“追星族”一样,表面看来喜欢穿什么或喜欢谁的歌都来自个体意志的“自由选择”;然而,在现代社会,如阿伯克龙比所言:“现代消费不光是概念的消费,它还是一种游戏的消费,特别是玩弄意义的游戏消费。”可关键在于,制造意义的人却往往不是消费者,而是与现代传媒沆瀣一气的各类产品的制造商——作为消费者的个体往往不过是意义的被动的接受者罢了。
如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冯天瑜所说:“文化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应该顺其自然而不能人为生造。”仅仅靠穿汉服逛街或祭拜屈原就想复兴传统文化,显然是一种非常幼稚的想法。每个时代都有适合自己时代特征的服装,它他们之间分不出什么高下来。早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因为我们汉族的服装袖子太长,腰太肥,领口太宽,下摆太大,干活打仗,都不方便,赵武灵王就进行了著名的“胡服骑射”的改革,可汉民族的文化却并没有因此而消亡。何况,继承并不等于模仿——每一种器物或礼仪在一定的文化语境里都承载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可当把这种器物或礼仪硬生生地从它所处的语境中移植出来,放入另一种不同的语境时,它的社会功能就发生了变化,所以汉服只宜出现在博物馆或舞台上这些特殊的场合,当被穿在身上在现代化都市的大街上招摇时,就显得滑稽和可笑了,虽然作为练太极拳时穿的服装还是可以接受的。
文化学家们将文化分为器物、制度、精神三个层面,其内核就是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以器物上的模仿为文化的继承正好说明了模仿者本人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的萎缩,因为继承的另一面即是创新,一个不能创新的民族也就不能守成(继承)——继承的真义并不在于外在形式或器物上的相似,而是精神上的一脉相承,即“得意忘形”因此,当时代变了,神辫里的主人公傻二并不拖着一条辫子满世界地跑,虽然那条辫子曾给他带来过“神辫”的荣耀,他却毫不犹豫地将辫子剪了去——可他却从“神辫”变成了“神枪手”
近来时常在报纸上看到有关汉服的消息:今年7月6日的深圳商报载,端午节前,深圳、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重庆等城市爱好“汉服”的网民们,发起了一个“穿汉服,过端午”的文化行动,深圳大学“端阳社”发起,16个汉人穿起汉服,聚集在深圳大学文山湖畔祭拜屈原;8月7日,华商晨报也报道了5位mm穿汉服逛街的事儿,市民还以为是浴袍呢;8月13日的广州日报则推出了一个叫罗冰的mm穿汉服逛街的故事,据说她还是“汉服复兴”组织的核心成员,汉服的铁杆粉丝;这不,今天的南方都市报又登出了一个穿汉服打太极拳的翟志强。
再联系到近来颇吸引大众眼球的什么读经热、“孟母堂”、国学班等等等等,似乎在中国的大地,从民间到官方都兴起了一股回归传统,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折射了国人对于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衰落的焦虑和危机感,但是,笔者却不得不说,他们在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这个问题上是不得其门而入。
自然,很多人在做着这种文化努力的确实是很真诚或自以为很真诚的,但对很多传统文化复兴的狂热鼓吹者而言,这背后似乎有着更深层的经济的动机——不过是挂着“复兴传统文化”的幌子贩卖自己手头掌握的文化资源,或为了守住自己垄断的一亩三分地,自抬身价,让人觉得“奇货”可居,倒未必真的把传统文化当那么回事。像这种人,只要他们所做的事是合法的,我们大可不必去批判他们的动机不纯,尽可随他去,因为他们在客观上毕竟会起到使更多的中国人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的作用,可却也用不着太把他们当根葱。
至于罗冰mm和翟志强似的汉服爱好者,却不能不说大多他们是被操纵在“时尚”手中的“傀儡”——在“穿着t恤牛仔,吃着麦当劳,喝着可口可乐,看着美国大片,听着爵士摇滚,说各国洋文,学西方礼仪”已经非常普遍故不再“时尚”的现代都市,穿戴和提倡汉服只不过是使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或显示自己有“个性”的手段罢了——并不一定表示一个人渴望变成另一个“更好的”自我,而可能说明他有另一种渴望,比如渴望看上去“时髦”、“赶上了”潮流(坎普贝尔)。在社会学家与哲学家看来,衣服或饰物是将身体社会化并赋予其意义与身份的一种手段,昆汀•贝尔指出“穿在我们身上的那些纺织品就像是我们的身体乃至灵魂的自然延伸”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穿什么和怎么穿是人类寻求和建构自我意义和个性的一种方式,它的法则是“我穿,故我在”正因为如此,服装成了时尚纵横驰骋的场所,服装业成了一种时尚工业。和那些“追星族”一样,表面看来喜欢穿什么或喜欢谁的歌都来自个体意志的“自由选择”;然而,在现代社会,如阿伯克龙比所言:“现代消费不光是概念的消费,它还是一种游戏的消费,特别是玩弄意义的游戏消费。”可关键在于,制造意义的人却往往不是消费者,而是与现代传媒沆瀣一气的各类产品的制造商——作为消费者的个体往往不过是意义的被动的接受者罢了。
如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冯天瑜所说:“文化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应该顺其自然而不能人为生造。”仅仅靠穿汉服逛街或祭拜屈原就想复兴传统文化,显然是一种非常幼稚的想法。每个时代都有适合自己时代特征的服装,它他们之间分不出什么高下来。早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因为我们汉族的服装袖子太长,腰太肥,领口太宽,下摆太大,干活打仗,都不方便,赵武灵王就进行了著名的“胡服骑射”的改革,可汉民族的文化却并没有因此而消亡。何况,继承并不等于模仿——每一种器物或礼仪在一定的文化语境里都承载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可当把这种器物或礼仪硬生生地从它所处的语境中移植出来,放入另一种不同的语境时,它的社会功能就发生了变化,所以汉服只宜出现在博物馆或舞台上这些特殊的场合,当被穿在身上在现代化都市的大街上招摇时,就显得滑稽和可笑了,虽然作为练太极拳时穿的服装还是可以接受的。
文化学家们将文化分为器物、制度、精神三个层面,其内核就是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以器物上的模仿为文化的继承正好说明了模仿者本人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的萎缩,因为继承的另一面即是创新,一个不能创新的民族也就不能守成(继承)——继承的真义并不在于外在形式或器物上的相似,而是精神上的一脉相承,即“得意忘形”因此,当时代变了,神辫里的主人公傻二并不拖着一条辫子满世界地跑,虽然那条辫子曾给他带来过“神辫”的荣耀,他却毫不犹豫地将辫子剪了去——可他却从“神辫”变成了“神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