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宕子文集 > 可怕的是打点后能如愿以偿

可怕的是打点后能如愿以偿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11月3济南时报载,据济南某高校的大学生小张向记者透露“有些同学为了能在学校里当上‘官’,不惜花钱四处打点。”他的师弟小王就前后花了约5000元左右,最终如愿以偿地在院学生会当上了院学生会干部。

    太史公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之原君篇开宗明义地指出:“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由于当学生会干部将带来的一系列如评优、评“三好”、评选奖学金等的个人好处,小王产生花钱“打点”谋官的想法,并付诸实施,其实很正常。若换作笔者,可能同样也未能免俗。其实,利字当头,往往并非如通常所说的会“利令智昏”相反,人的聪明才智往往会发挥到极端。大凡打点,无非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收益,以小利之失换取大利之得,而且于人于己都有利,如果操作起来安全可靠,又何乐而不为呢?是故,只要“打点”凑效,即打点的结果具有可预测性,人们就会将自己的聪明才智耗在上面,并且无所不用其极。

    既然自私是人的天性,以“打点”谋取私利也就是很自然的了。可人毕竟是社会的动物,自私虽然无可厚非,可当你的自私损害了他人的自私时,却也并非是无可厚非的。因此,人的自私需要受到道德的或法律的制约,即同时也尊重他人的自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打点”虽于打点者与被打点者都有利,但却破坏了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公平、公正,其实是以损害他人之私为代价来成就一己之私,因此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制裁。

    从人自私的天性这种意义上来说“打点”这种损人以利己的行为乃人性之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社会缺乏对诸如“打点”这种损人以利己的行为的有效的制约机制,从而使其能经常逞其损人利己之能事。传统中国社会不遗余力地鼓吹一种“利他”的道德观,并将社会与政治的清明寄托在执政者的崇高道德之上,在这一“利他”道德观的统治之下,人们“不敢自私,不敢自利”自然也不会通过某种合理的制度安排去维护人的自私自利之天性。由于人们不敢去维护自己的自私,也缺乏维护自私的足够的社会与政治资源,而大权在握的统治者却是“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自然也就不免“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统治者“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的局面也就成了必然。

    另一方面,道德也并非产生于人们的良好愿望与崇高的理想,其实却是人们为了一己之私利而博弈和协商的结果,其公认的博弈规则被固定下来,便成为制度的安排——正是这种制度的安排,塑造了人的行为模式,同时也成就了真正的“利他”道德。然而,鼓吹“利他”道德观的结果却是造成了社会的腐败、道德的沦丧与虚伪的横行,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

    鉴于上面的原因,笔者觉得小王的“打点”情有可原。笔者要质疑的倒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的“打点”能够“如愿以偿”并成为一种“潜规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