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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吧抄吧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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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所著博士论文,在2006年出版成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一书,5月30日被自称是“学生家长”的网友举报存在严重抄袭:全书354页40万字中,竟然有202页约19万字为抄袭得来,被抄袭论文或刊物达44种。在该书署名中,许永刚为第一作者。2006年11月,许永刚也曾因涉嫌抄袭论文而被媒体曝光。(7月6日新快报)

    中国自古就有“天下文章一大抄”之说,故抄袭之事,乃古已有之,就其普遍性而言“于今为烈”当属实事求是,算不得什么“厚古薄今”——试看当下之神州大地,上至大学校长、教授博导、著名作家以及政府官员,下至高校学生、普通职员以及靠写稿谋生的写手群体,几乎没有不抄袭的。是故,凡写文章“以抄袭为常态,不抄袭为例外”——如孔也己老先生云“抄袭”也是“读书人的事”况滔滔者天下皆是,算得上罪过么?甚至,连丢脸的事儿都算不上,谁没抄过呢?除非他或她大字不识,从来没写过文章。因此,这位自称“学生家长”的网友也忒多事——要么与许永刚博士有仇,要么患有“偏执狂”之类的精神疾病,否则,人家抄袭管他什么鸟事,吃饱了饭没事干,竟无聊到煞费苦心地去统计人家40万字的书中有多少字是抄袭的,抄自何种论文或刊物——这实在是一桩费力不讨好的事儿。

    抄袭虽是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然而,作为一门艺术的抄袭却是实实在在地衰落了,令人不能不生“今不如昔”之浩叹。古人写文章,讲究“炼字、炼句、炼意”且崇尚“得意忘形”而以炼字、炼句为小家子气,虽炼而不着痕迹。于抄袭,同样也讲究“借字、借句、借意”也以偷词窃句为“借”(或曰抄袭)之下者,以借意为“借”之上者。故古人之借,乃借而化之之“借”如人之饮食,经消化而成若干营养元素,而后为身体所同化为血肉之一部分。故名曰借,实非借也,可称之为“艺术之借”或“借之艺术”也。今人之借,如梁上君子,觊觎他人财物,盗归家中,然终是他人之物,名曰借,实乃窃也。

    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所谓“为已之学”乃为已之人格完善而学;而“为人之学”则无非欲显摆于人而求虚名罢了。由古今“学”之不同,衍生出古今“借”之相异。套用其辞,可谓“古之借者为己,今之借者为名为利”“为己之借”乃“借他人之酒杯浇胸中之块垒”故借中有创,为创而借;“为人之借”乃借他人之物以谋取个人名利,以增己之在他人,在体制中之分量。“为已之借”之己,乃自足完满之己,止不过借文字而自我呈现罢了;而“为人之借”其“己”乃破缺欠缺之“己”无自足之才力,徒欲借外物填补其欠缺而已。

    由“借”而观之,今之学者不如古之学者,良有已矣。然非今之学者智力不如古人,乃古今之势异也。夫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古之学者乃“好之者”与“乐之者”自科举之途开“学”始沦为追名逐利之具,然流风所渐,能超然物外,不为名利腐蚀者固代有其人。而今之日,学者依附于体制讨生活,且不言求高名,获巨利,欲生存于天地之间,或欲提升一己生活之质量,无一不须文章为敲门砖。然自童蒙始,该体制既大肆其扼杀或剥夺个体之创造性及独立思考能力之能事,及至成人,能幸而葆有其创造性与独立思考能力者,已是万里难挑一二。而有价值之文章乃个人独创性之外化也,既无独创之才,欲为有价值之文章,戛戛乎其难哉!然为名利计,则不得不为文章,故不抄何为也?如此这般,学者日为形势所迫,为名利所诱,不得不效鸡鸣狗盗者之伎俩,而造就当下“学术繁荣”之虚假局面。而况,所谓写文章者,实乃一拜神仪式也,体制所要求者,止不过写文章发文章之“纸上跪拜”所示之于体制之顺从与崇敬罢了,文章质量若何,则非它所求也。

    一言以蔽之,今之学者,为名利也,为饭碗也!既为名利与饭碗所迫,亦为名利与饭碗所诱。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亦云“民以食为天”既如此,抄袭何罪之有,乃趋利避害之人性所致也!

    故曰:抄吧!抄吧!不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