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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路见不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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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上车的人身材不高,一套黑色紧身衣裤包裹着清瘦的身躯。蒙着脸,只露出眼睛,鼻孔和嘴。手里空着,没拎家伙。  他大概扫了眼车内诸人,开口道:“你们都听好了,咱哥儿几个出门,求的是财!听清了!求财不取命!不过要有不识相的挡哥儿们的财路,到时候可别闲自己命短!”说到这儿他顿了顿,看看众人都还能安守秩序,便接着道:“ 俗话说:盗亦有道。咱也不黑,每人交五百块钱,然后你走你的路,我做我的买卖”  “少点中不?俺身上没带那些钱呀。”前排一个土头土脸的中年人带着哭腔打断了他的话。  那人先是一皱眉,转而又爽快道:“钱不够啊?那你先走。”说着身子一侧,闪出条道,示意他赶紧走人。中年人见状大喜,猫腰就往外奔。  我心道要坏!世间哪有和强盗讨价还价的道理?这不是找死么!刚这么想着,前边已经出事了。那中年人正点头哈腰迈腿下车之际,一旁的劫匪骤然发难。他抢步将中年人卡在门上,接着出手叼起他右腕用力一拧。中年人惨叫一声瘫倒于地,竟不醒人事!劫匪撤步,抬腿将昏迷的中年人踢出门,然后回过身道:“钱不够没关系,从身上选件东西留下就行。”  从他出手到撤步回身说话,整个过程也就三五秒。动作迅速,下手干净利落。看得我也有些发毛,怨不得他不带家伙,一双手就全搞定了。  中年人的悲惨遭遇和强人的最后一句话,给车内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开始从衣袋里数钱。  五百块钱,买身上哪儿都合算啊!但真正苦了的却是那些确实没钱的人。他们绿着脸四处求救,希望能借到钱买得一时平安。  暗地里,小月用胳膊肘碰碰我,意思是想让我拿个主意。  一千块我们倒还出得起,不过那也差不多是我们全部身家。若拿了白白送人,说心里话,疼啊!若不拿,一来还不知对方有多少人?二来自己也没十足的胜算。想到这儿,我看了看那几个曾被自己留意过的人,发现他们竟没一个着急的,都没事人似的坐在那儿好象在看戏。于是我也定下心,悄声对小月道:“先看看再说。”  车门口已经有人举着钱在排队。而那劫匪倒也不食言,收一份钱便放一个人。眼看着三三两两的人交完钱平安下车,那些钱不够的就更急了,有个人居然向身旁衣着鲜光的同坐下了跪。这一跪吸引了全车人的注意,众人纷纷侧目,欲瞧个究竟。  就在这时,异变突起!  一个正准备交钱的乘客,在右手递出钱的同时,左手以异乎寻常的速度探出,直扑劫匪接钱的手腕。而在那左手中握着的赫然是一副明晃晃的手铐!  警察!这趟车上居然暗伏有警察!  强盗拦路抢劫在前,警察出手抓人在后。这回有热闹瞧了。  我并不恨警察,可却也从无好感。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但此时,我的想法已稍有改观:警察有时也会做一些好事,至少在此刻,他的现身就省却了我很多麻烦。  很明显,车门那位警察同志业务非常精熟。他下手时机选择得很好!因为前面几人都老老实实交钱下了车,劫匪已放松警惕,此时动手正可打他个措手不及。同时又兼之其动作隐蔽,出手迅速准确,因而还在车内人等张口结舌之际,劫匪已被铐在了门侧栏杆上。  但那劫匪并不甘心束手被擒,边手抓脚踢试图迫开警察,边高声向车外同伙喊道:“风紧,有雷子!”忙乱中竟还真有一脚扫中警察胯部,将其踢回座位。  “小李?”随着一声关切的高呼,一高个儿青年从车中部的座位上站起,急抢到受伤警察前。而此人正是被我所关注的车中几位高手之一。若以此类推,车里的警察还真不少!看来这伙劫匪是出门前忘了烧香,倒霉催的,抢钱抢到了一窝警察头上。  “咋样?伤得重不?”扶起李姓警察,高个儿问道。  劫匪果真身手高强!看似随意一扫,竟踢得李姓警察半天回不过气,兀自疼得呲牙咧嘴出不得声。此刻在那高个儿的搀扶下,他才勉强站起身,呻吟着摇摇头。  眼见同伴吃了亏,高个儿青年愤怒的从腰间掏出手枪指向被铐在栏杆上的劫匪。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劫匪立时老实了。他软软的贴在栏杆上,一动也不敢动。  高个儿举着枪跨步上前,飞脚踢在劫匪裆部。劫匪被踢得弯下腰,疼得浑身颤抖。但他却咬住牙,竟一声未吭!  是条好汉子!劫匪的坚强令我心中暗赞,同时也为高个儿警察的行为所不齿。仗着手里有枪,在对方放弃抵抗后,仍拳脚相加,未免太过卑鄙。不过转念一想,那劫匪对付中年穷人的手段也并未好到哪儿去,心下便觉释然。一饮一啄,对劫匪来说,这可算得上是一种报应了。  “车上的‘条子’听清了,快点放我们老大出来!不然爷们儿就不客气了。”这时,已猜到老大身陷不测的劫匪同伙儿在车外高叫道。他话音刚落,便传来大人叫,小孩哭的声音。看来交完钱下车的乘客也没安全。已有两人被掳做人质。  高个儿警察闻声眉头一紧,随即看了眼身后的同事,见李姓警察向自己点头示意已无大碍,便向车内高声道:“大家都坐好,不要乱。”然后挺枪跃下车去。李姓警察也紧随其后,纵身而出。  两位警察刚走,车内便开了锅。不知是谁低喝道:“大伙儿别傻坐着啦!快跑吧!”有人反驳:“警察同志可说了,让咱别乱动。”  低喝声再度响起:“你缺心眼啊?那警察让你替他挡枪子儿,你去吗?一会开了火儿,子弹可是不长眼。这帮劫匪都是亡命徒!要是杀红眼,肯定得拉咱做垫被的”他这番话有理有据,已说得很多人动了下车的心思。我也禁不住暗忖:车内空间太小,不利于行,确非久留之地。反而在车外,要走要留均可进退自如,倒是安全得多!想到此,我一把将窗户开到最大,对小月说:“走,咱下去。”  我和小月年纪都还小,身子也灵活。三两下便跳窗而出,置身车外。  雨后的午夜,天高云淡,月朗星稀,茫茫夜色里流动着沁人心脾的清新气息。但所有这些都掩盖不住它那要命的缺点:冷!虽然绝对温度并不算很低,但我们身上的短衣短裤却无法抵挡入骨的冷风。我一边不停的蹦跳来舒和几近麻木的双腿,一边籍着运动提升体温。比起我来,小月就惨透了。整个人几乎缩成一团,她也想学我般跳一跳,但怎奈彻骨的寒冷摧毁了她的意志,使得她只能在原地转圈,样子颇可笑。  “谁让你们出来的?”正在车门外的李警察发现了跳车的我俩,又急又气的呵道。  循着他的呵问声,我扭过头,努力辨别一番,终看清车门外的几人。此时,这些人正分列两侧互相对峙。人少的一边是两位警察,他们一左一右都平端着枪遥指对面,而面对他们的却是两名劫匪,每人腋下都夹着一个人质,其中一个人质好象还是孩子。由于天黑而且相隔较远,我仅能看出个大概轮廓。唯有架在人质脖子上的利刃在月光的反射下发出缕缕寒芒。  为了能看得清楚些,我又不自觉的往前走了几米。  “别过来!”我擅自的举动再次牵扯了李警察的精力。他边举枪继续威慑劫匪,边侧过头朝我吼道。  停下脚,我张口正欲解释。却见有人从车门内跑出,更准确些说,是涌出!人们争先恐后的挤出门,而后四散奔逃。一时间,全场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两名警察见状,虽握枪的手仍能保持稳定,但人却有些慌了。之前他们之所以叮嘱大家不要乱动,就是担心局面失控。一旦众人四散逃命,其危险自不用说,更主要的是会给劫匪创造乘乱逃跑的机会。现在乱局已成,而他们只能干看着却无力回天。  正纷乱中,蓦的,人群里窜出两条黑影,分别从身后扑向两名警察。那高个儿警察显非易与之辈,在劫匪扑来时已有感应,只见他收枪撤步转身,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瞬时便与来人斗作一处。而李警察就差得多了,人被扑倒不说,枪也离了手,甩出身外两三米远。对面正夹持人质的劫匪见状大喜,推开胸前人质,急步上前,直奔甩落于地的手枪。  事情发展到现在,真相终告大白!在这趟车上不仅暗伏有警察,同时也暗伏着劫匪的同伙。只好笑刚才我居然还把他们都认做是了警察。不过,劫匪们这一手做得确实非常绝!在打埋伏的同时,还安插了内应,以确保抢劫活动的万无一失。能够策划得如此周详之人,也可称得上是高手了。  其实说来,今天这两位警察表现得也不差,首先是李警察一招制敌,虽自己也小受挫折,但一举拿下劫匪首犯,其成就还是可圈可点的。其次是那高个儿警察,虽最初有打便宜手的嫌疑(这怕是警察同志们的积习),但在危急关头,为了不使群众受误伤,他竟收回手枪和敌人肉搏,只此一点便足可令人佩服!  现在的形势为警察寡而劫匪众,战况也几乎是一边倒的劫匪占优。若一旦劫匪制住警察,抢得枪支,那倒霉的将是四散的老百姓。随便想想也会明白,人都跑光了,劫匪还劫谁去呀?恼羞成怒下,他们不拿老百姓撒耙子才怪!  我虽从没想过当什么英雄侠士,尤其在逃跑路上,更是连闲事也不愿多掺合。但此刻,我和小月身陷乱局,混迹在老百姓中,如转身跑开,却不知能跑出多远。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劫匪不向我们这边开枪,更没人能保证子弹可长出眼来绕开我们。  所以我别无选择。  就在劫匪冲向手枪的同时,我动了。我和劫匪几乎同时起动,而他与手枪的距离又比我近不少,但我仍比他快了一线。当然,这要归功于平时的苦练。  我飞速扑上,目标却非手枪,而是那个几乎与我同时到达的劫匪。利用快了一线的优势,我从容挥出左拳,在对方的惊愕中,击碎了他的右肩骨,也打掉了他手中的利刃。一击得手后,我不敢懈怠,疾速侧身,接着一腿踢开了紧随其后的另一人。看看再无威胁,才俯身拾起了地上的手枪。而我这两手也震惊了全场。  “扯呼!”随着一声高喊,负伤的劫匪们吃着痛一哄而散。看着他们消失在夜幕中,我无奈的摇摇头,来到仍倒地不起的李警察身旁,一边拉他起来,一边把枪塞回到他手里。  “小李,没事吧?”这时,高个儿警察走过来。看到同事仍能站立自如,他松了口气,继而转向我道:“小兄弟,今天这事多亏你帮忙谢了。”  “没什么,你们也不容易。”我敷衍道,说着淡淡扫了李警察一眼。他下车后的表现确实令我深感失望。头回见这么面的警察。  高个儿看透了我的意思,忙解释道:“为了打掉这个抢劫团伙,我们是全体出动啊。但是面儿太大,人手根本不够。这不?就连小李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手也被推上了第一线。”  李警察闻言不满的瞥了同伴一眼。这高个儿警察真是一张大嘴无遮拦,不知不觉中竟把同事给得罪了。  我装作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尽快离开他们。同警察混在一起,既非我初衷更非我所愿。就我目前的状况还是离他们越远越妙。  “哦,对了。一会儿,你跟我们回趟局里,作个笔录。我们顺便也请你吃顿饭。”他恳切道。  一听要去公安局,还有什么笔录,倒真把我给吓着了!我急忙严肃道:“哟!那恐怕不行,我们明天早上必须得赶到沈阳,那边的同学早都买好票,就等我俩。要是去晚了我们就赶不上火车了。是吧?小月。”  早来到身边的小月听我一问,已然会意,忙帮腔“是啊!他们要等不来我俩,还不得急死?”  高个儿警察听我们这样一说,显得非常失望,却也没再勉强,道:“是这样啊,那你们走吧,我再找俩人就是了。”说着便伸出右手紧紧握住了我“不管怎么说,你这个朋友我们算交定了!我姓刘,叫刘峰。他叫李默宁,以后到了清远县,有事儿,找我们哥儿俩说一声就行!”  “是啊,找我们俩谁都行。”李警察也附和道。  “好的,我叫张宇,以后路过,一定会去看你们。”我装出一副很真诚的样子,心里却巴不得他们快些离开。以后?以后咱还是别再见面的好!  刚才四散奔逃的乘客看到这边已经安全,又陆续聚拢回来。毕竟,在这荒山野岭,谁也没傻到真想跑回沈市去。大家跑开后也只不过猫是在远处静待事态的发展。  时间不长,乘客便已聚齐。留下那个受伤较重的中年人和乘务员(中年人需要救治,乘务员去做笔录),我们上路了。  天明时分,经过了一个漫长的不眠之夜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出逃的第一站---沈市。  乘客们纷纷拎起行李排队下车,一夜的颠簸和惊恐早使得他们疲不能兴,一个个无精打采。我和小月排在队尾,等了很久才蹭下车。走出车门,脚踏实地,扑面而来的竟是满鼻的饭香。  “咱先去吃点东西吧?”小月指着车站外一溜饭馆道。  “我看还是先找个地儿安顿下来,休息休息再说。”我摇头否定了她的提议。车站这种地方耳目众多,停留时间过长很容易暴露形迹,实非久留之地。  “不嘛,人家都快饿疯了。好宇哥,就听月儿一回吧?啊?”小月撒娇道。脱离了虎口,她终放开身心,露出了平时难得一见的小女儿态。  其实,若论年龄,不到十七岁的她确实还是个小女生。只不过她却有着与其年纪和身份极不相称的饭量,在这方面,至少我就望尘莫及。  看着她娇滴滴的可怜样儿,我倒真有些于心不忍。为了安全也不能饿肚子!既然到了沈市,谅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强抢人。想到这儿,我拉起她的手道:“走,那就先去吃饭。总不能饿坏了咱宝贝月儿!”

    “就是!”初尝胜利果实的她得意道。言罢幸福的贴进我怀里。我们就这样相依着走进一家小饭铺。  由于时间还早,饭铺的客人并不多。很快,我们的早点便张罗齐备。紧接着,昨天早上那一幕恐怖镜头再次重现。小月拿起筷子,开始旁若无人的展现她狼吞虎咽的深厚功力。我只吃了一点,便停下来微笑着欣赏她表演。别看小月吃相凶狠,却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享受。  “小兄弟?”这时,不知谁在身旁叫了一声。我扭过头,只见一个身材胖大的中年人正笑眯眯的站在我身侧。此人细眼塌鼻,方面阔嘴。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对巨耳。虽不敢说大耳垂肩,但至少也垂到了嘴角。  “您?是在叫我么?”我迷惑的问。在印象中,我好象没见过他。  “是啊!我都找你半天啦。咱坐的一趟车。怎么?不记得了?也难怪,你贵人事忙,哪会注意到我。”他怪异的冲小月努努嘴笑着道。说着也不管我是否愿意,便径自坐到一旁。  经他一提,我又似乎又有了那么点印象。不过,就凭他旁若无人的这么一坐,我几可断定此人绝非善类!这种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哼!笑得倒挺憨厚,但那也掩盖不住你险恶的本质!我心道。这么想着,脸便阴下来,冷冷问:“你找我有事吗?”  “有!当然有事,而且还是好事!”对于我的冷漠,他似乎视而未见。  很明显,此人接受过长期艰苦的训练,否则根本无法长时间而又稳定的保持住这种笑脸。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对此人就是再反感,也不好意思就这么拉起小月拂袖而去,将他晾在当场。  “有什么事,你就快说吧,一会儿我们还要赶火车。”强烈的好奇心使我改变了初衷。无论如何,还是先听听他的来意,然后再行定夺也不迟!在我看来,对付这个胖家伙,应是手拿把攥不在话下的。  “呵呵,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叶朋,”说着他把手伸进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