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剑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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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怡在窗外听着,呆立住了。
要她嫁人?嫁给小伍?虽然自那次瘟疫以后,自己再也没有和小伍起过冲突,但是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往来,好像小伍一直有意躲着她,几日的也碰不到一次。
连感情也没有,更别提爱情,怎么能嫁给他?
绝对不能应!
可是,怎么和爹娘说?难道说自己不要嫁人么?这样的话说出来,在这个时代总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
烦闷的紫怡没有回家,悄悄将打下的两只野兔放在门口,一个人离开了。
林中很安静,让人觉得放松,紫怡心烦的时候总喜欢来树林中走一走。她来自未来的思维让她和周身的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也没有太好的朋友。森林便成了她最好的朋友,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她都喜欢来这里走一走,散散心。
林中的鸟雀动物,大多都熟悉紫怡,从来不躲着她。
两只画眉唧唧喳喳的叫着,绕着紫怡飞翔。紫怡伸出手,两只鸟儿便落在紫怡手掌上。
远处传来一声动听的鸣叫,紫怡抬头,看见一只孔雀飞起,落在树上。五彩的羽毛在阳光下灼灼的闪烁着光芒,美丽耀眼。
“哎,我永远也没有那般美艳的一天了。”紫怡叹口气。
骄傲的孔雀伸展开它美丽的尾羽,向着树下的同类炫耀着。
忽然远处破空一声啸响,淹没了一切。一只雄鹰盘旋而起,飞上九天云霄,傲视着在自己下方的生物。忽然收拢了翅膀,冲破蓝天一路滑下,眼睛尚且来不及一眨,一只野兔便挣扎着被雄鹰捉上了天空,雄鹰急速攀升,黑影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目所不能及的蓝天里,化作一个黑点。
我要做翱翔于天际的雄鹰,虽然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有雄霸天下的胸襟气魄。
那一刻,紫怡下了这个决心,也便是那一刻,紫怡决定要离开这座小村落。
回到家中,紫怡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爹娘。
娘有些愣了,半天落下两行老泪,却什么都没有说。
爹一言不发,坐了半响,忽然取出自己多日不用的宝刀,跑到屋外。
“娘,春儿只是想要出去看看的,又不是不回来,不要难过啊!”母亲摇摇头,道:“我知道的,你和你爹是一个脾气,心比天高。可是春儿,你是个姑娘啊,一个人到外面去,多危险呢。”
“娘,这几年我和爹爹学了一身武艺的,娘又不是不知道,没有人能欺负的了春儿的。”
母亲伸出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抚摸着春儿的手,又抚摸着她的头发“娘不拦着你,娘在这里等着你,哪天你想要回来了,便回来。”
“娘——”紫怡鼻子一酸,眼泪便吧嗒吧嗒落了下来。
“春儿——”娘伸出手搂住紫怡,也忍不住哭出声来。
母女两个抱头痛哭的当口,便听得外面叮叮当当的响。紫怡赶忙出去看,便见爹升腾了炉火,炉火灼灼的燃烧,比平时打造任何一件器具时的炉火都旺。
“爹爹?”
丑汉不答,仍旧不停地添着火,直到火焰都发了白,那丑汉拔出自己的青铜宝刀,对着太阳照着。阳光从刀刃那里洒落下来,落了丑汉一身。
丑汉脸上忽然露出一个笑容,一生大喝,便把那把宝刀放在了炉火中,炽热的火焰瞬间便包裹住了宝刀。
“爹,你做什么?这是你最宝贝的刀啊!”紫怡一声惊呼,上前便要将那把刀取出来,丑汉伸臂一档,将紫怡摔在地上。丑汉似乎没有察觉,双眼紧紧盯着炉火,心思全部都放在上面。
紫怡直到自己的这个爹打定了的主意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也便收了劝阻的心,只是不知道爹为何要毁了这把宝刀。
等到青铜的刀身在火中犯了红色,丑汉便将刀取出来,拿出锤子一锤锤的捣着,紫怡这才知道丑汉不是要毁了这刀,而是要将这把宝刀改造成别的物事。
敲打一阵,刀身渐渐凉了,便又放到火中加热,紫怡上前帮忙添着火。
丑汉一直这么敲打着,敲到太阳落了山,星星爬上山,也不停,也不吃饭。紫怡实在坚持不住了,只好先回房睡觉。
等到第二日清早,紫怡一睁眼便跑了出去,见那把宝刀早就变了样子,成为一把剑的样子,流线型的剑身轻巧细长。
丑汉打量着剑,似乎有些满意了,又将剑放进火力去烧,等到剑身通红的时候,丑汉一声大喝,突然间猛地将自己的手臂磕在锋利的炉边,鲜血马上便涌了出来。
“爹!”紫怡一声惊呼,便见那丑汉将流血的手臂放在通红的剑身上,鲜血一滴滴落在剑身上,马上嘶嘶着化作白烟。
鲜血涂便了剑身,热度降低,一柄闪烁着青光的宝剑便出现在丑汉手上。
“爹!”紫怡急忙上前,撕开自己衣襟帮着丑汉包裹伤口。
“没事儿,别管他。”丑汉摆摆手,自己随随便便一包,将手上的青铜剑递给紫怡:“春儿,拿着,出去以后可别给爹丢人!”
紫怡这才知道丑汉将宝刀改成剑的意图,心中感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丑汉咧开嘴大笑道:“我家的春儿,是有大志气的!好,真不愧是爹的女儿!”
接过青铜剑,闪烁着寒光的剑身上隐隐凝着一丝血光,透着杀气。
“春儿,这是爹做将军时候用的,战场上不知道杀了多少敌人,你是女子,用大刀不便,爹爹给你改成宝剑,轻巧好用的,你可千万莫要辱没了这把剑!”
紫怡重重的点头:“春儿知道了。”
第二日,紫怡收拾了东西,离开了这座自己呆了三年的小山村。她没有回头,没有看到,身后的山上,隐藏着一个人的侧影,和那种复杂的眼神。
紫怡在窗外听着,呆立住了。
要她嫁人?嫁给小伍?虽然自那次瘟疫以后,自己再也没有和小伍起过冲突,但是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往来,好像小伍一直有意躲着她,几日的也碰不到一次。
连感情也没有,更别提爱情,怎么能嫁给他?
绝对不能应!
可是,怎么和爹娘说?难道说自己不要嫁人么?这样的话说出来,在这个时代总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
烦闷的紫怡没有回家,悄悄将打下的两只野兔放在门口,一个人离开了。
林中很安静,让人觉得放松,紫怡心烦的时候总喜欢来树林中走一走。她来自未来的思维让她和周身的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也没有太好的朋友。森林便成了她最好的朋友,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她都喜欢来这里走一走,散散心。
林中的鸟雀动物,大多都熟悉紫怡,从来不躲着她。
两只画眉唧唧喳喳的叫着,绕着紫怡飞翔。紫怡伸出手,两只鸟儿便落在紫怡手掌上。
远处传来一声动听的鸣叫,紫怡抬头,看见一只孔雀飞起,落在树上。五彩的羽毛在阳光下灼灼的闪烁着光芒,美丽耀眼。
“哎,我永远也没有那般美艳的一天了。”紫怡叹口气。
骄傲的孔雀伸展开它美丽的尾羽,向着树下的同类炫耀着。
忽然远处破空一声啸响,淹没了一切。一只雄鹰盘旋而起,飞上九天云霄,傲视着在自己下方的生物。忽然收拢了翅膀,冲破蓝天一路滑下,眼睛尚且来不及一眨,一只野兔便挣扎着被雄鹰捉上了天空,雄鹰急速攀升,黑影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目所不能及的蓝天里,化作一个黑点。
我要做翱翔于天际的雄鹰,虽然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有雄霸天下的胸襟气魄。
那一刻,紫怡下了这个决心,也便是那一刻,紫怡决定要离开这座小村落。
回到家中,紫怡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爹娘。
娘有些愣了,半天落下两行老泪,却什么都没有说。
爹一言不发,坐了半响,忽然取出自己多日不用的宝刀,跑到屋外。
“娘,春儿只是想要出去看看的,又不是不回来,不要难过啊!”母亲摇摇头,道:“我知道的,你和你爹是一个脾气,心比天高。可是春儿,你是个姑娘啊,一个人到外面去,多危险呢。”
“娘,这几年我和爹爹学了一身武艺的,娘又不是不知道,没有人能欺负的了春儿的。”
母亲伸出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抚摸着春儿的手,又抚摸着她的头发“娘不拦着你,娘在这里等着你,哪天你想要回来了,便回来。”
“娘——”紫怡鼻子一酸,眼泪便吧嗒吧嗒落了下来。
“春儿——”娘伸出手搂住紫怡,也忍不住哭出声来。
母女两个抱头痛哭的当口,便听得外面叮叮当当的响。紫怡赶忙出去看,便见爹升腾了炉火,炉火灼灼的燃烧,比平时打造任何一件器具时的炉火都旺。
“爹爹?”
丑汉不答,仍旧不停地添着火,直到火焰都发了白,那丑汉拔出自己的青铜宝刀,对着太阳照着。阳光从刀刃那里洒落下来,落了丑汉一身。
丑汉脸上忽然露出一个笑容,一生大喝,便把那把宝刀放在了炉火中,炽热的火焰瞬间便包裹住了宝刀。
“爹,你做什么?这是你最宝贝的刀啊!”紫怡一声惊呼,上前便要将那把刀取出来,丑汉伸臂一档,将紫怡摔在地上。丑汉似乎没有察觉,双眼紧紧盯着炉火,心思全部都放在上面。
紫怡直到自己的这个爹打定了的主意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也便收了劝阻的心,只是不知道爹为何要毁了这把宝刀。
等到青铜的刀身在火中犯了红色,丑汉便将刀取出来,拿出锤子一锤锤的捣着,紫怡这才知道丑汉不是要毁了这刀,而是要将这把宝刀改造成别的物事。
敲打一阵,刀身渐渐凉了,便又放到火中加热,紫怡上前帮忙添着火。
丑汉一直这么敲打着,敲到太阳落了山,星星爬上山,也不停,也不吃饭。紫怡实在坚持不住了,只好先回房睡觉。
等到第二日清早,紫怡一睁眼便跑了出去,见那把宝刀早就变了样子,成为一把剑的样子,流线型的剑身轻巧细长。
丑汉打量着剑,似乎有些满意了,又将剑放进火力去烧,等到剑身通红的时候,丑汉一声大喝,突然间猛地将自己的手臂磕在锋利的炉边,鲜血马上便涌了出来。
“爹!”紫怡一声惊呼,便见那丑汉将流血的手臂放在通红的剑身上,鲜血一滴滴落在剑身上,马上嘶嘶着化作白烟。
鲜血涂便了剑身,热度降低,一柄闪烁着青光的宝剑便出现在丑汉手上。
“爹!”紫怡急忙上前,撕开自己衣襟帮着丑汉包裹伤口。
“没事儿,别管他。”丑汉摆摆手,自己随随便便一包,将手上的青铜剑递给紫怡:“春儿,拿着,出去以后可别给爹丢人!”
紫怡这才知道丑汉将宝刀改成剑的意图,心中感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丑汉咧开嘴大笑道:“我家的春儿,是有大志气的!好,真不愧是爹的女儿!”
接过青铜剑,闪烁着寒光的剑身上隐隐凝着一丝血光,透着杀气。
“春儿,这是爹做将军时候用的,战场上不知道杀了多少敌人,你是女子,用大刀不便,爹爹给你改成宝剑,轻巧好用的,你可千万莫要辱没了这把剑!”
紫怡重重的点头:“春儿知道了。”
第二日,紫怡收拾了东西,离开了这座自己呆了三年的小山村。她没有回头,没有看到,身后的山上,隐藏着一个人的侧影,和那种复杂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