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时间长了誓言更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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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时间长了,誓言更浓了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于全中国十几亿的人民来说,今晚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在每年的这个夜晚,家家户户吃团年饭已经成为了雷打不动的习惯,一晃,这个习俗也传承了千百代炎黄子孙。
“今天又是年三十晚了,时间这个狗娘养的东西,跑得真是快,老子还没把她上够,她就提起裤子走人了。”郑国忠站在澳门科技大学医院的顶楼天台上,今晚他是陪着宋风来医院拆缝合线的,经过这些天的静养,宋风的伤势恢复很快,连郑国忠这种变态的人也不得不佩服宋风是打不死的小强命,这才几天,他的伤口愈合速度之快大大超出了郑国忠的预计,以目前这种速度下去,要不了几天,宋风又可以活崩乱跳的出来砍人了。
遥望着远处那到处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迎新年的景象,不由感叹这时间过得真的很快。
“是啊,又是一年到尽了,一年?呵呵,又一年了!”吴修扬像似喃喃自语的说道,那双冰冷锐利的的眼睛此时变得很空洞,遥望那遥不可及的夜空,有种想极力的看清很远很远的地方的渴望。
“今年是我让你失约了。”郑国忠转头看了一眼有点失魂落魄的吴修扬,他知道,每年的这个夜晚,无论吴修扬有多忙,或者身在何处,他都会赶回中国,然后去一个地方,跟一个人静静地过一个晚上,这么多年他始终如一日从来没有失约过,每次他都会很准时的到达,然后在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默默地离开。
“不会的,我相信她会理解我的。”吴修扬嘴角泛起一抹幸福的笑容,眼光也在霎那间柔和了下来,这天底下也只有她一个女人有资格拥有他这个最深情的笑容,这个看上去很单纯不含任何杂质的笑容,令吴修扬平时那看上去很古板,很冷酷的脸容霎时线条变得很柔和。
原来,不苟言笑的男人一旦笑起来真的有迷死人的魅力,尤其对女人有超乎寻常的杀伤力。
“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没能忘了她?”郑国忠看着吴修扬脸上那抹柔得可以融化千层厚冰的的笑容,心里对这个男人的执着感到可敬,也为他的痴情感到可惜。这么多年了,如果他愿意,有千百个比那个女孩还要好的女人愿意做他的女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哪个女人哪怕露出一点点的好意,没有。
男人,都有自己那苦涩的故事,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情执着到可以为了一个承诺而放弃一切的时候,那么这份感情也就变成了一瓶陈年老醋,越久越香。
“她在的时候,我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她走了,我同样可以为她放弃一切,任何人也别想跟她分享。”吴修扬嘴角扬起一丝淡淡的微笑,那笑容很温暖,很深情,但语气很坚定。
“其实比她好的女人还有很多。”郑国忠还想再劝一劝吴修扬,毕竟让他看着自己的兄弟为了一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女人而孤独一生,他为他感到惋惜。
“男人花心的时候,身边可以有许多女人,当男人看似忠诚的时候,身边还是有女人,只有当一个男人死了心的时候,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身边有女人。”吴修扬走到天台的边沿女儿墙边,手扶着女儿墙,看着下面马路上到处披红带彩的新年景观,还有那衣着光鲜靓丽,人来人往的各色行人。
郑国忠摸摸鼻子,对吴修扬的观点并不认可,他曾经也有过非卿不娶的海誓山盟,但是爱一个人,不是在他(她)离开后,终日郁郁寡欢,孤独一生。而是要带着对她离去的思念重新快乐地生活,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郑国忠的观点就是这样,用他的话说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气氛一时沉默了下来,他们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并肩站在天台边上,任寒风刮过他们的身边,撩起他们的衣服。看着下面的情景,渐渐地,吴修扬的眼睛湿润了起来,他的思绪一下被拉回了很久以前,他曾经也不是像今天这样冷酷无情,他曾经也像许多人一样,是一个充满活力,对生活充满期望的男人,但是生活这个狗娘养的婊子,竟然活生生的把她从他的身边带走,让他的世界一下子失去光彩,让他在对她的深深思念中一年过了又一年。
眼睛有种晶亮的东西在闪动,吴修扬轻轻地抹了一下眼角,再多的思念,也换不回她一个淡淡的笑脸,他对她思念越深,他就越痛恨这个肮脏的世界,他恨不得用自己手中的刀,用那些渣滓的鲜血,来冲洗这个世界,所以他渐渐地喜欢上了杀人。
“下去吧,小风也应该差不多好了,今天我带你们去看一下澳门的花街。”郑国忠拍拍吴修扬的肩膀,率先走下了天台。
吴修扬跟在他后面,摸摸鼻子,耸耸肩,说实话,他对去看这种狗屁花街浪费时间,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宁可多花点时间,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去想她,但老大说要去,为了老大的人身安全,他只得舍命陪君子。
花街,其实离这里并不远,就在仁福路那里,现在是晚上十点多,正是观赏花街人数的高峰期。
在人山人海的赏花人潮中,有一对青年男女显得很突出,尽管他们的穿着都显得很普通,但是普通的衣着并不能掩盖这两人的出色容貌,男的高大英俊,女的绝美秀丽,出尘得尤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这一路走来,引来路人的频频侧目。
“每年的这个时候,这里都是最热闹的,不管是真的爱花懂花或是只是纯粹的来凑热闹的,每年的这个时间,来赏花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那个长得很英俊的男子一脸笑容地对着身旁的那绝色女子道,希望用自己的博学多才来博采身边美人的一笑,但是看效果似乎微乎其微。
那个绝色美女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紧绷着一张脸,现在听这个男子说完这些,脸上却是露出一抹不屑的冷笑,看也不看身边男子一眼,劲直向前走去。
男子并不生气,相反脸上露出一抹温情的笑容,像是一个心胸旷达的丈夫,对自己妻子的发小脾气予以理解与宽容。
“水灵,你看这一盆白菊漂亮吧。”男子追上几步,跑到女人身边,指着他们面前的那盆白菊笑笑地问道,他知道女人对好看的东西都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好奇心。
“本来是很好看,但是经过某些人那肮脏的手指指过后,漂亮也变得臭气熏天了。”那个绝色美女一脸冷笑,看似淡淡的说道,但是语气里有说不出的讽刺意味。
男子摸摸鼻子,不以为意,也不生气,而是继续呵呵笑道:“水灵,你这么不配合,我心情一差,回气之后要如何向秋叔叔交代好呢,唉,真是伤脑筋啊。”
“唐宇谦,你好卑鄙,你真让人恶心,你不是个男人。”绝色美女转过身横着身子,对着唐宇谦咆哮道。
有人说,美女就算骂人也显得仙音袅袅,恐龙就算能学着林黛玉说话,也是会让人一阵恶寒。
不错,这两个人,男的就是唐宇谦,而女的却是秋水灵,他们怎么也会到了澳门看这花街来了?
秋水灵怒目瞪着唐宇谦,对眼前这个看上去道貌岸然,斯文帅气的男人,秋水灵心里有说不出的恶心。前不久,她还以为唐宇谦变好了,打算原谅他以前试图强奸自己的事,但是从这件事上,她彻底的看透了这个伪君子,这个人渣,这个败类,新仇旧恨,她现在是恨不得剥这个男人的皮,撕这个男人的肉,喝这个男人的血,抽这个男人的筋。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可以为了这个男人奋不顾身,牺牲一切;可是当一个女人恨起一个男人的时候,也同样可以奋不顾身,牺牲一切。只不过前者是舍己为他,而后者是同归于尽,两者差别之大,真是令人胆寒。
“就这么恨我?我只不过要你陪我过来澳门看个花街而已,用得着吗?”唐宇谦还是一脸谦恭的笑容,丝毫看不出他有任何不悦的神色,摊摊手,很是无辜地看着秋水灵。
“哼,说你无耻你还不承认,你明知道我已经心有所属,你还跑去向我爸爸提亲,现在他们都答应了,你满意了!”秋水灵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为家族的利益,她父亲竟不顾她的极力反对,硬是把这门亲事订了下来,还想择日举行隆重的订婚仪式。还很严厉地批评了她一顿,勒令她为了家族的所有人,要她无论如何也得答应这门亲事,不然她将成为全个秋氏家族的罪人。
这么大一顶貌子一下扣下来,把秋水灵给扣懵了,就算用再多无声的泪水,也洗刷不掉她内心的悲伤,她想到了给郑国忠打电话,但是她又怕郑国忠不是唐家的对手,毕竟唐家在中国的背景不是那么简单,她怕连累了郑国忠。
“嫁给我不好吗?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对彼此的性格都很了解,从小到大我对你怎么样,你心里也清楚,所以你的下半生由我来照顾你,我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唐宇谦脸上的笑容笑得很灿烂,一点也没有不悦的样子,要是换作以前,秋水灵如此骂他,说不定他早就发火了,但是现在,他的脾气好得让人难以接受,就像一个不知道生气为何物的木偶人一般。
“哼,我对你可没好感,你别自作多情了。”秋水灵冷哼一声,不再理会唐宇谦,继续向前走,唐宇谦还是笑笑的在后面跟了上去,一副你对我没好感,我对你有好感就行了。
是他?在前面行走的秋水灵突然发现远处有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背影一闪而逝,淹没在滚滚人潮中。那道伟岸拔挺的背影,她就是作梦的时候,梦里也经常出现。
秋水灵激动得眼眶有点发热,忙推开挡在前面的人群,拼命地往前挤去,但由于人实在太多,她一个弱女子根本挤不过过去,那个背影就这样在她眼皮底下消失了。
秋水灵在心里呐喊:“忠,别走啊,等等我,我在这里!”
唐宇谦不明白秋水灵为什么突然好好的像发狂一样往前面直挤过去,怕她有个闪失,忙走到她身边护着她,奇怪的是当唐宇谦一走近的时候,那些本来挡在秋水灵身边的人,竟像突然自觉了一般自动向两边退了开去,让出中间那条道路给秋水灵。
有了唐宇谦的保驾护航,秋水灵一路畅通无阻,顺利的来到了她刚才疑似发现郑国忠的那个地方,但是令她失望的是,这里根本就没有郑国忠的影子,难道是自己太想他,导致出现了幻觉不成?
“水灵,你看到什么了,跑得那么快?”唐宇谦站在一旁看到秋水灵那一脸失落的表情,不由打破局面问道。
“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秋水灵那双晶亮的秀眸四处张望着,表情焦急难耐,似在寻找什么失落的东西。
“在找他?”唐宇谦在一旁突然语气有点玩味地问道,他的眼睛却淡淡地看着某个方向。
“不用你管。”秋水灵的眼睛还在四处张望着,唯独遗漏了身后的方向,或许是因为唐宇谦就站在她的身后,她不屑转身面对他吧。
“小姐,这花不错,送给你!”就在秋水灵四处张望,内心烦燥到极点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但却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滚一边。”秋水灵现在正满心焦急烦燥,听到如此一个挑逗自己的声音,她想也不想的就脱口怒道,但是话一说完的时候,她就发现不对,这个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她霍的一下转过身。
第二十二章时间长了,誓言更浓了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于全中国十几亿的人民来说,今晚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在每年的这个夜晚,家家户户吃团年饭已经成为了雷打不动的习惯,一晃,这个习俗也传承了千百代炎黄子孙。
“今天又是年三十晚了,时间这个狗娘养的东西,跑得真是快,老子还没把她上够,她就提起裤子走人了。”郑国忠站在澳门科技大学医院的顶楼天台上,今晚他是陪着宋风来医院拆缝合线的,经过这些天的静养,宋风的伤势恢复很快,连郑国忠这种变态的人也不得不佩服宋风是打不死的小强命,这才几天,他的伤口愈合速度之快大大超出了郑国忠的预计,以目前这种速度下去,要不了几天,宋风又可以活崩乱跳的出来砍人了。
遥望着远处那到处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迎新年的景象,不由感叹这时间过得真的很快。
“是啊,又是一年到尽了,一年?呵呵,又一年了!”吴修扬像似喃喃自语的说道,那双冰冷锐利的的眼睛此时变得很空洞,遥望那遥不可及的夜空,有种想极力的看清很远很远的地方的渴望。
“今年是我让你失约了。”郑国忠转头看了一眼有点失魂落魄的吴修扬,他知道,每年的这个夜晚,无论吴修扬有多忙,或者身在何处,他都会赶回中国,然后去一个地方,跟一个人静静地过一个晚上,这么多年他始终如一日从来没有失约过,每次他都会很准时的到达,然后在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默默地离开。
“不会的,我相信她会理解我的。”吴修扬嘴角泛起一抹幸福的笑容,眼光也在霎那间柔和了下来,这天底下也只有她一个女人有资格拥有他这个最深情的笑容,这个看上去很单纯不含任何杂质的笑容,令吴修扬平时那看上去很古板,很冷酷的脸容霎时线条变得很柔和。
原来,不苟言笑的男人一旦笑起来真的有迷死人的魅力,尤其对女人有超乎寻常的杀伤力。
“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没能忘了她?”郑国忠看着吴修扬脸上那抹柔得可以融化千层厚冰的的笑容,心里对这个男人的执着感到可敬,也为他的痴情感到可惜。这么多年了,如果他愿意,有千百个比那个女孩还要好的女人愿意做他的女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哪个女人哪怕露出一点点的好意,没有。
男人,都有自己那苦涩的故事,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情执着到可以为了一个承诺而放弃一切的时候,那么这份感情也就变成了一瓶陈年老醋,越久越香。
“她在的时候,我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她走了,我同样可以为她放弃一切,任何人也别想跟她分享。”吴修扬嘴角扬起一丝淡淡的微笑,那笑容很温暖,很深情,但语气很坚定。
“其实比她好的女人还有很多。”郑国忠还想再劝一劝吴修扬,毕竟让他看着自己的兄弟为了一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女人而孤独一生,他为他感到惋惜。
“男人花心的时候,身边可以有许多女人,当男人看似忠诚的时候,身边还是有女人,只有当一个男人死了心的时候,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身边有女人。”吴修扬走到天台的边沿女儿墙边,手扶着女儿墙,看着下面马路上到处披红带彩的新年景观,还有那衣着光鲜靓丽,人来人往的各色行人。
郑国忠摸摸鼻子,对吴修扬的观点并不认可,他曾经也有过非卿不娶的海誓山盟,但是爱一个人,不是在他(她)离开后,终日郁郁寡欢,孤独一生。而是要带着对她离去的思念重新快乐地生活,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郑国忠的观点就是这样,用他的话说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气氛一时沉默了下来,他们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并肩站在天台边上,任寒风刮过他们的身边,撩起他们的衣服。看着下面的情景,渐渐地,吴修扬的眼睛湿润了起来,他的思绪一下被拉回了很久以前,他曾经也不是像今天这样冷酷无情,他曾经也像许多人一样,是一个充满活力,对生活充满期望的男人,但是生活这个狗娘养的婊子,竟然活生生的把她从他的身边带走,让他的世界一下子失去光彩,让他在对她的深深思念中一年过了又一年。
眼睛有种晶亮的东西在闪动,吴修扬轻轻地抹了一下眼角,再多的思念,也换不回她一个淡淡的笑脸,他对她思念越深,他就越痛恨这个肮脏的世界,他恨不得用自己手中的刀,用那些渣滓的鲜血,来冲洗这个世界,所以他渐渐地喜欢上了杀人。
“下去吧,小风也应该差不多好了,今天我带你们去看一下澳门的花街。”郑国忠拍拍吴修扬的肩膀,率先走下了天台。
吴修扬跟在他后面,摸摸鼻子,耸耸肩,说实话,他对去看这种狗屁花街浪费时间,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宁可多花点时间,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去想她,但老大说要去,为了老大的人身安全,他只得舍命陪君子。
花街,其实离这里并不远,就在仁福路那里,现在是晚上十点多,正是观赏花街人数的高峰期。
在人山人海的赏花人潮中,有一对青年男女显得很突出,尽管他们的穿着都显得很普通,但是普通的衣着并不能掩盖这两人的出色容貌,男的高大英俊,女的绝美秀丽,出尘得尤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这一路走来,引来路人的频频侧目。
“每年的这个时候,这里都是最热闹的,不管是真的爱花懂花或是只是纯粹的来凑热闹的,每年的这个时间,来赏花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那个长得很英俊的男子一脸笑容地对着身旁的那绝色女子道,希望用自己的博学多才来博采身边美人的一笑,但是看效果似乎微乎其微。
那个绝色美女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紧绷着一张脸,现在听这个男子说完这些,脸上却是露出一抹不屑的冷笑,看也不看身边男子一眼,劲直向前走去。
男子并不生气,相反脸上露出一抹温情的笑容,像是一个心胸旷达的丈夫,对自己妻子的发小脾气予以理解与宽容。
“水灵,你看这一盆白菊漂亮吧。”男子追上几步,跑到女人身边,指着他们面前的那盆白菊笑笑地问道,他知道女人对好看的东西都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好奇心。
“本来是很好看,但是经过某些人那肮脏的手指指过后,漂亮也变得臭气熏天了。”那个绝色美女一脸冷笑,看似淡淡的说道,但是语气里有说不出的讽刺意味。
男子摸摸鼻子,不以为意,也不生气,而是继续呵呵笑道:“水灵,你这么不配合,我心情一差,回气之后要如何向秋叔叔交代好呢,唉,真是伤脑筋啊。”
“唐宇谦,你好卑鄙,你真让人恶心,你不是个男人。”绝色美女转过身横着身子,对着唐宇谦咆哮道。
有人说,美女就算骂人也显得仙音袅袅,恐龙就算能学着林黛玉说话,也是会让人一阵恶寒。
不错,这两个人,男的就是唐宇谦,而女的却是秋水灵,他们怎么也会到了澳门看这花街来了?
秋水灵怒目瞪着唐宇谦,对眼前这个看上去道貌岸然,斯文帅气的男人,秋水灵心里有说不出的恶心。前不久,她还以为唐宇谦变好了,打算原谅他以前试图强奸自己的事,但是从这件事上,她彻底的看透了这个伪君子,这个人渣,这个败类,新仇旧恨,她现在是恨不得剥这个男人的皮,撕这个男人的肉,喝这个男人的血,抽这个男人的筋。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可以为了这个男人奋不顾身,牺牲一切;可是当一个女人恨起一个男人的时候,也同样可以奋不顾身,牺牲一切。只不过前者是舍己为他,而后者是同归于尽,两者差别之大,真是令人胆寒。
“就这么恨我?我只不过要你陪我过来澳门看个花街而已,用得着吗?”唐宇谦还是一脸谦恭的笑容,丝毫看不出他有任何不悦的神色,摊摊手,很是无辜地看着秋水灵。
“哼,说你无耻你还不承认,你明知道我已经心有所属,你还跑去向我爸爸提亲,现在他们都答应了,你满意了!”秋水灵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为家族的利益,她父亲竟不顾她的极力反对,硬是把这门亲事订了下来,还想择日举行隆重的订婚仪式。还很严厉地批评了她一顿,勒令她为了家族的所有人,要她无论如何也得答应这门亲事,不然她将成为全个秋氏家族的罪人。
这么大一顶貌子一下扣下来,把秋水灵给扣懵了,就算用再多无声的泪水,也洗刷不掉她内心的悲伤,她想到了给郑国忠打电话,但是她又怕郑国忠不是唐家的对手,毕竟唐家在中国的背景不是那么简单,她怕连累了郑国忠。
“嫁给我不好吗?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对彼此的性格都很了解,从小到大我对你怎么样,你心里也清楚,所以你的下半生由我来照顾你,我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唐宇谦脸上的笑容笑得很灿烂,一点也没有不悦的样子,要是换作以前,秋水灵如此骂他,说不定他早就发火了,但是现在,他的脾气好得让人难以接受,就像一个不知道生气为何物的木偶人一般。
“哼,我对你可没好感,你别自作多情了。”秋水灵冷哼一声,不再理会唐宇谦,继续向前走,唐宇谦还是笑笑的在后面跟了上去,一副你对我没好感,我对你有好感就行了。
是他?在前面行走的秋水灵突然发现远处有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背影一闪而逝,淹没在滚滚人潮中。那道伟岸拔挺的背影,她就是作梦的时候,梦里也经常出现。
秋水灵激动得眼眶有点发热,忙推开挡在前面的人群,拼命地往前挤去,但由于人实在太多,她一个弱女子根本挤不过过去,那个背影就这样在她眼皮底下消失了。
秋水灵在心里呐喊:“忠,别走啊,等等我,我在这里!”
唐宇谦不明白秋水灵为什么突然好好的像发狂一样往前面直挤过去,怕她有个闪失,忙走到她身边护着她,奇怪的是当唐宇谦一走近的时候,那些本来挡在秋水灵身边的人,竟像突然自觉了一般自动向两边退了开去,让出中间那条道路给秋水灵。
有了唐宇谦的保驾护航,秋水灵一路畅通无阻,顺利的来到了她刚才疑似发现郑国忠的那个地方,但是令她失望的是,这里根本就没有郑国忠的影子,难道是自己太想他,导致出现了幻觉不成?
“水灵,你看到什么了,跑得那么快?”唐宇谦站在一旁看到秋水灵那一脸失落的表情,不由打破局面问道。
“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秋水灵那双晶亮的秀眸四处张望着,表情焦急难耐,似在寻找什么失落的东西。
“在找他?”唐宇谦在一旁突然语气有点玩味地问道,他的眼睛却淡淡地看着某个方向。
“不用你管。”秋水灵的眼睛还在四处张望着,唯独遗漏了身后的方向,或许是因为唐宇谦就站在她的身后,她不屑转身面对他吧。
“小姐,这花不错,送给你!”就在秋水灵四处张望,内心烦燥到极点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但却带着一丝玩世不恭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滚一边。”秋水灵现在正满心焦急烦燥,听到如此一个挑逗自己的声音,她想也不想的就脱口怒道,但是话一说完的时候,她就发现不对,这个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她霍的一下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