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一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元,大都,十月。
夜,悄悄沉沉,伸手不见五指。
静悄悄的色彩,是个适合生梦的夜晚
暗夜中,一道银白流光闪逝——那是一柄冰凉的刀。
一刀!
只有一刀!
够狠,够绝,也够伤人心。
利刀穿透胸腹是什么感觉?害怕吗?或是颤抖?
不,只是有点凉,有点凉而已啊。
慢慢地,会越来越凉,让你感到凉如寒冰的冷意,然后你会颤抖。
胸口有刀,不会痛,只是凉,只是痒,只是冷。
“木默姑娘天姿聪慧,王爷有此一宝,真令人眼馋啊。”
“施兄过奖了,哈哈。”
他们在称赞她,不是吗?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木默,伤在你身,痛在我心。是我太宠你了吗,竟让你目无尊上,骄纵得连皇上也不放在眼里?我只盼你睁开眼时,能明白我,无意伤你。只是希望你明理、懂事。你明白吗”
王爷的声音仿若飘在头顶,听得真真切切。
明理?懂事?
她不要,就是不要。
她喜欢任意妄为,不行吗,她就是要恃宠而骄,不行吗?
为什么,为什么在宠她纵她之后,就因为突然发现她的性子过于尖利,不适合成为王爷的身边人,所以用如此极端的手段要她改,为什么?
她不服,不甘,不愿。不改不改,她就是不要改。
王爷以为重创之后,她会性情大变,或明理成熟?
哈,做梦。
搬出王府,是不想见到让自己心凉的那张脸;发呆发怔,是怎么也想不通,她还爱王爷吗?如若爱,心头缠绕不去的怨恨是什么?那不是因爱生恨,而是一种不甘心。如若不爱,她却放不开心头的恨意,甚至,气呀!
不改,不要改,她就是不改。简言之,就是——死不悔改。
她没错,也不会为那天所做的一切后悔。
月烈故意挑衅她不是听不出来,一言不合而动手在意料之中,她也的确发了狠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刁蛮无理的公主。而王爷不辨是非,为了月烈竟对她肃颜厉色,更是激得她心火怒涨。躲在皇上身后又怎样,她照教训不误。
那一刀她只感到从背部传来一丝凉意
只是有点凉而已,不痛,一点也不痛再来,有点痒
背部受刀,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的侮辱,那是背叛,之于她,更甚。那是她敬佩爱着的王爷,是她想陪伴一生的男人,一直以来的啊。而最心寒的背叛,竟也是这个男人给他的。他竟然在她最不设防的时候,背后送她一刀。
凉又如何,痒又如何,不要改,不会改,她死也不改——
啊——微惊轻喘,秀目缓缓张开好黑!
五指张开抬放眼前,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也对,现在有二更天了吧,没点灯,眼前当然一片漆黑。
披衣坐起,十月的夜里已是凉彻入骨,也许再过一个月就会下雪。恍恍然下床,推窗吸一口凉气,觉得鼻尖痒痒的,眸中被凉气刺出一些酸意。
适应了黑暗,眼角左瞟。
她知道,那儿有一幅画,是她从王府唯一带出来的东西,是姓施的官儿送给她的,也是她故意挂在床头。
故意?对,为的就是天天看。
她强迫自己随时随刻抬眼就能看到它。
“紫尘拂玉肌,风透绣罗衣。”
当年王爷随皇上临上都,她单骑射鹰,姓施的官儿随口赞她,王爷欣喜,索性让姓施的在水墨画上题了此句。姓施的顺水推舟,将此画赠予她。
但,人心难测,测得她心凉又心痛。赞她的是他们,给她背叛的,也是他们。在王爷面前谄言她恃宠而骄的是姓施的,在她最不防备时背叛她的,是王爷。
将画挂在房中,她只想测测自己的底限——每看一回,她就心凉一回;若是哪天看到这幅画不心凉,甚至心如平湖了,她心中的怨结才会解开吧。
会有那么一天吗?唉
深吸夜色,冰凉彻骨涨满胸怀,她调回视线,神思清醒了些咦?夜半时分,她的院中怎会有交谈声?
四下细看,她看到拐角处长秀的卧房中竟有烛光,细听下能分辨出有两人。本想关窗休息,突听一人似抱怨了几句,在分辨出长秀房中的人是曲拿鹤后,关窗的手微顿,心中升起好奇。
她知道长秀多多少少有点瞧不起拿鹤,就连安排的客房也在最角落处。
夜半时分,独处一室,他们难道
不受控制地,她拉紧厚袍,轻巧翻出窗,遁声移去。
拿鹤与长秀
难道什么?她到底在难道什么呢?
非礼勿视——偷窥他人的坏习惯,她其实没有的,特别在沁心夜凉的时分。如今,她这么屏息凝气站在一个男人房外,更是有点唔,诡异。
走到梯边的人正想返身,突听曲拿鹤道——
“长兄,不如我默口诀,再演练一遍,你自己画图好不好?不然这么一张张画,你不烦我都烦了喂喂,你这是什么眼神,我会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吗?好好你不要拿墨汁丢我,我画就是了。”声音断了片刻,变成小声的抱怨“都说了我要睡得饱饱的,第二天才有精神去逗我的默默儿嘛,天天要我画到半夜,你居心不良。”
默默儿?是说她吗?
继续屏息,人影慢慢移到半敞的窗边。
长秀的卧房她未曾入过,瞧了瞧,与寻常摆设无异,一张床两个衣柜,弯刀放在床沿;衣柜边是一张书桌,上面书不多,如今堆满了新印的宣纸,熟悉的背影正伏上书桌上挥毫。
曲拿鹤在写,长秀则提着一张新写成的纸张细看。地上,揉成堆的纸团上墨迹斑斑。
看长秀浓眉紧皱,却掩不去眼中的一抹狂喜,及些许的疑惑。
他们在写什么?军国机密?
曲拿鹤停了一下笔,左手侧伸不知抓了把什么塞进嘴,随后是一阵咀嚼声。
人影轻轻抿唇,眼角努力向桌边看去,如愿看到一盘胡桃仁?无声淡笑,她的视线绕在伏案的背影上,有些好奇他在写什么给长秀。
他来大都十多天了吧,她倒没去细算,管他吃住,她也不介意,只不过这些天有点麻烦。
自受伤后,她不爱动,也疏于骑马练武,每天吃得不多,有时一天只喝一碗粥;自从他来后,每天总端来满桌菜食与她一同吃饭,拉着她问东问西。她烦了赶他出去,他倒也顺从,只是,每每过不了多久,婢女总会端些诸如摊头小卖之类的点心让她尝,有冷有热,说是“曲公子去了城里,专门请那些小贩主送来的”
她赶他,他竟给她跑到城里玩去了,真是快活得不知天寒地冻呢。
她不信,去大门外瞧了一回,素来僻静的城郊小道上如今占满了小摊小贩。拉来一问,才知婢女说的全是真。
呵,这人,真是稀奇,到底付了多少银钞,才让小贩从城里自愿跑到城郊来?
疑问盘在心里,直到有一天无意瞧见长秀付了一盒雪酥的银钞,才明白——去城里请人的是曲拿鹤,而付人银两的,是长秀。
看来,男人相处时间长了也会变成好朋友。
瞧他现在玩得乐不思蜀,根本没想过为了什么被他娘赶出家门。想来想去,如果真有姑娘嫁给他,也是件麻烦的事。
那可怜姑娘首先要应付的,就是他时不时惹来的桃花劫。唉!
心中暗暗替未来可能成为拿鹤妻子的姑娘叹了叹,她敛回心神,见长秀开始在书桌边踱来踱去。踱了四五回,他谨慎问:“曲拿鹤,你练的真是九色秋千经?”
“是啦,你每天问十多遍,烦不烦啊!”拿笔的手挥了挥,溅出几滴墨汁,惹来他的跳脚“完了完了,又溅到脖子里了啊,画歪了一笔。”赶快转头——“长兄,画歪一笔不要”
紧字没出口,见长秀瞪他,只得转身正坐,抽过一张雪白干净的纸,边写边抱怨:“画歪一笔算什么,你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笨蛋,看个大意就明白了嘛,何必吹毛求疵。”
“我不懂”长秀盯着已整理好的一叠纸稿,喃喃自语。
“不懂什么。”伸个大懒腰,曲拿鹤丢开笔,翘起腿抵上桌沿,开始推摇着长椅晃来晃去“呐,秋千经的秘诀就是——攻攻攻攻攻攻攻攻”他一口气连说八个攻,再深深吸气补充缺失的空气,继续“吸。”
他的话没头没脑,长秀一时发怔。
见“某秀”孺子不可教状,他重重叹气,放下跷在桌上的腿,拿起笔边写边道:“秋千经是一种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武功,口诀练内息,招式主外攻。练武嘛,强强身,不让别人欺负到你就行了。就像荡秋千一样,你越是用力推,秋千受力越重,荡得就越高,武功也是如此。”他吐口气,语中带上促狭“秋千九式,前八式只攻不守,最后一势借对方攻势反吸为己用,他再厉害也没得玩啦。长兄,除非你遇到非常厉害的人,他攻你,你的秋千功夫才能发挥出天地变色的效果,如果遇到老弱妇孺,你其实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说起来,他本身并不喜欢这门武功,无奈老爹以养他十年供他吃喝为挟,说不练就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罪大恶极,下到十八层地狱后还要被人往下踢
等等,十八层已经到底了,再把他踢到哪儿去?
他当时非常认真地反驳老爹,结果——“踢到你姥姥家去。”
可怜他年纪小,在爹的压迫威逼下,含泪熬夜通读,开始练又酒又色的经。当时只明白一件事——原来,爹的娘,他的奶奶,比十八殿的阎王还位“深”权重。
唉,往事不堪回首
念念有词,最后一笔勾落,他丢开笔,双臂大张地跳离书桌“好啦,实相无相拳画完了,达摩开山腿明天开始画。”既然答应长秀要默秋千经,他只得在晚上木默睡下才有空画。
胳膊伸成一字形跳了又跳,直到发麻的腿行动自如后,他走到长秀身边“喂,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姓鲁的家伙今天会来?他是存心来惹默默儿难过的。”
“他姓弘吉烈,封鲁王,不是姓鲁。”
鲁王每隔五六天会来此探望木默,奇珍补药成堆地送。可惜,有些东西是补不回来的。
乍听这小子要横刀夺爱,他初时冷嗤,而他伴在木默身边后,木默的笑容越来越多,他竟也不排斥了。
木默的身子看似恢复,实则较以前虚弱不少,如今肯吃东西,肯笑了,虚弱之气慢慢退去,隐隐又有了一年前矫健爽朗的样子。
他现在居然不排斥这小子
“管他。”曲拿鹤挥手,突然皱起眉头“我要怎么办才能让默默儿做我的媳妇呢。”
低声念了数回,声音虽小,仍让窗外的人听个分明。全身冷僵,瞪着窗板,她心头一时恍惚不解。
这家伙说什么?搞什么鬼?
“长兄,你说我要怎么去拐弯抹角,才能让默默儿明白,我要横刀夺爱。”
“”整理手稿,长秀充耳不闻。
“你那个王爷啊,我迟早也插一刀在他胸口上,为默默儿报仇。”
背对着窗,不知他说话时的神色,窗边人却遽然捂住嘴,发怔。
他搞什么鬼?说得好像他也感同身受一般。
“你要插一刀,我不会拦你。”长秀没看他,以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回道。
“长兄,我到现在还是想不明白,你说姓鲁的伤害默默儿,是为了她好?怎么个好法?”不打扰长秀整理手稿,曲拿鹤抱过盛满胡桃仁的碟盘,塞一把入口,还能清晰说话“女儿家如水如江,曲曲折折玲珑心,是用来疼的啊。就算让她明事理识轻重,也不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就最好,慢慢教也好啊!什么来不及,谁说来不及?我说来得及,看那姓鲁的敢反对试试看。”
元,大都,十月。
夜,悄悄沉沉,伸手不见五指。
静悄悄的色彩,是个适合生梦的夜晚
暗夜中,一道银白流光闪逝——那是一柄冰凉的刀。
一刀!
只有一刀!
够狠,够绝,也够伤人心。
利刀穿透胸腹是什么感觉?害怕吗?或是颤抖?
不,只是有点凉,有点凉而已啊。
慢慢地,会越来越凉,让你感到凉如寒冰的冷意,然后你会颤抖。
胸口有刀,不会痛,只是凉,只是痒,只是冷。
“木默姑娘天姿聪慧,王爷有此一宝,真令人眼馋啊。”
“施兄过奖了,哈哈。”
他们在称赞她,不是吗?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木默,伤在你身,痛在我心。是我太宠你了吗,竟让你目无尊上,骄纵得连皇上也不放在眼里?我只盼你睁开眼时,能明白我,无意伤你。只是希望你明理、懂事。你明白吗”
王爷的声音仿若飘在头顶,听得真真切切。
明理?懂事?
她不要,就是不要。
她喜欢任意妄为,不行吗,她就是要恃宠而骄,不行吗?
为什么,为什么在宠她纵她之后,就因为突然发现她的性子过于尖利,不适合成为王爷的身边人,所以用如此极端的手段要她改,为什么?
她不服,不甘,不愿。不改不改,她就是不要改。
王爷以为重创之后,她会性情大变,或明理成熟?
哈,做梦。
搬出王府,是不想见到让自己心凉的那张脸;发呆发怔,是怎么也想不通,她还爱王爷吗?如若爱,心头缠绕不去的怨恨是什么?那不是因爱生恨,而是一种不甘心。如若不爱,她却放不开心头的恨意,甚至,气呀!
不改,不要改,她就是不改。简言之,就是——死不悔改。
她没错,也不会为那天所做的一切后悔。
月烈故意挑衅她不是听不出来,一言不合而动手在意料之中,她也的确发了狠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刁蛮无理的公主。而王爷不辨是非,为了月烈竟对她肃颜厉色,更是激得她心火怒涨。躲在皇上身后又怎样,她照教训不误。
那一刀她只感到从背部传来一丝凉意
只是有点凉而已,不痛,一点也不痛再来,有点痒
背部受刀,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的侮辱,那是背叛,之于她,更甚。那是她敬佩爱着的王爷,是她想陪伴一生的男人,一直以来的啊。而最心寒的背叛,竟也是这个男人给他的。他竟然在她最不设防的时候,背后送她一刀。
凉又如何,痒又如何,不要改,不会改,她死也不改——
啊——微惊轻喘,秀目缓缓张开好黑!
五指张开抬放眼前,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也对,现在有二更天了吧,没点灯,眼前当然一片漆黑。
披衣坐起,十月的夜里已是凉彻入骨,也许再过一个月就会下雪。恍恍然下床,推窗吸一口凉气,觉得鼻尖痒痒的,眸中被凉气刺出一些酸意。
适应了黑暗,眼角左瞟。
她知道,那儿有一幅画,是她从王府唯一带出来的东西,是姓施的官儿送给她的,也是她故意挂在床头。
故意?对,为的就是天天看。
她强迫自己随时随刻抬眼就能看到它。
“紫尘拂玉肌,风透绣罗衣。”
当年王爷随皇上临上都,她单骑射鹰,姓施的官儿随口赞她,王爷欣喜,索性让姓施的在水墨画上题了此句。姓施的顺水推舟,将此画赠予她。
但,人心难测,测得她心凉又心痛。赞她的是他们,给她背叛的,也是他们。在王爷面前谄言她恃宠而骄的是姓施的,在她最不防备时背叛她的,是王爷。
将画挂在房中,她只想测测自己的底限——每看一回,她就心凉一回;若是哪天看到这幅画不心凉,甚至心如平湖了,她心中的怨结才会解开吧。
会有那么一天吗?唉
深吸夜色,冰凉彻骨涨满胸怀,她调回视线,神思清醒了些咦?夜半时分,她的院中怎会有交谈声?
四下细看,她看到拐角处长秀的卧房中竟有烛光,细听下能分辨出有两人。本想关窗休息,突听一人似抱怨了几句,在分辨出长秀房中的人是曲拿鹤后,关窗的手微顿,心中升起好奇。
她知道长秀多多少少有点瞧不起拿鹤,就连安排的客房也在最角落处。
夜半时分,独处一室,他们难道
不受控制地,她拉紧厚袍,轻巧翻出窗,遁声移去。
拿鹤与长秀
难道什么?她到底在难道什么呢?
非礼勿视——偷窥他人的坏习惯,她其实没有的,特别在沁心夜凉的时分。如今,她这么屏息凝气站在一个男人房外,更是有点唔,诡异。
走到梯边的人正想返身,突听曲拿鹤道——
“长兄,不如我默口诀,再演练一遍,你自己画图好不好?不然这么一张张画,你不烦我都烦了喂喂,你这是什么眼神,我会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吗?好好你不要拿墨汁丢我,我画就是了。”声音断了片刻,变成小声的抱怨“都说了我要睡得饱饱的,第二天才有精神去逗我的默默儿嘛,天天要我画到半夜,你居心不良。”
默默儿?是说她吗?
继续屏息,人影慢慢移到半敞的窗边。
长秀的卧房她未曾入过,瞧了瞧,与寻常摆设无异,一张床两个衣柜,弯刀放在床沿;衣柜边是一张书桌,上面书不多,如今堆满了新印的宣纸,熟悉的背影正伏上书桌上挥毫。
曲拿鹤在写,长秀则提着一张新写成的纸张细看。地上,揉成堆的纸团上墨迹斑斑。
看长秀浓眉紧皱,却掩不去眼中的一抹狂喜,及些许的疑惑。
他们在写什么?军国机密?
曲拿鹤停了一下笔,左手侧伸不知抓了把什么塞进嘴,随后是一阵咀嚼声。
人影轻轻抿唇,眼角努力向桌边看去,如愿看到一盘胡桃仁?无声淡笑,她的视线绕在伏案的背影上,有些好奇他在写什么给长秀。
他来大都十多天了吧,她倒没去细算,管他吃住,她也不介意,只不过这些天有点麻烦。
自受伤后,她不爱动,也疏于骑马练武,每天吃得不多,有时一天只喝一碗粥;自从他来后,每天总端来满桌菜食与她一同吃饭,拉着她问东问西。她烦了赶他出去,他倒也顺从,只是,每每过不了多久,婢女总会端些诸如摊头小卖之类的点心让她尝,有冷有热,说是“曲公子去了城里,专门请那些小贩主送来的”
她赶他,他竟给她跑到城里玩去了,真是快活得不知天寒地冻呢。
她不信,去大门外瞧了一回,素来僻静的城郊小道上如今占满了小摊小贩。拉来一问,才知婢女说的全是真。
呵,这人,真是稀奇,到底付了多少银钞,才让小贩从城里自愿跑到城郊来?
疑问盘在心里,直到有一天无意瞧见长秀付了一盒雪酥的银钞,才明白——去城里请人的是曲拿鹤,而付人银两的,是长秀。
看来,男人相处时间长了也会变成好朋友。
瞧他现在玩得乐不思蜀,根本没想过为了什么被他娘赶出家门。想来想去,如果真有姑娘嫁给他,也是件麻烦的事。
那可怜姑娘首先要应付的,就是他时不时惹来的桃花劫。唉!
心中暗暗替未来可能成为拿鹤妻子的姑娘叹了叹,她敛回心神,见长秀开始在书桌边踱来踱去。踱了四五回,他谨慎问:“曲拿鹤,你练的真是九色秋千经?”
“是啦,你每天问十多遍,烦不烦啊!”拿笔的手挥了挥,溅出几滴墨汁,惹来他的跳脚“完了完了,又溅到脖子里了啊,画歪了一笔。”赶快转头——“长兄,画歪一笔不要”
紧字没出口,见长秀瞪他,只得转身正坐,抽过一张雪白干净的纸,边写边抱怨:“画歪一笔算什么,你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笨蛋,看个大意就明白了嘛,何必吹毛求疵。”
“我不懂”长秀盯着已整理好的一叠纸稿,喃喃自语。
“不懂什么。”伸个大懒腰,曲拿鹤丢开笔,翘起腿抵上桌沿,开始推摇着长椅晃来晃去“呐,秋千经的秘诀就是——攻攻攻攻攻攻攻攻”他一口气连说八个攻,再深深吸气补充缺失的空气,继续“吸。”
他的话没头没脑,长秀一时发怔。
见“某秀”孺子不可教状,他重重叹气,放下跷在桌上的腿,拿起笔边写边道:“秋千经是一种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武功,口诀练内息,招式主外攻。练武嘛,强强身,不让别人欺负到你就行了。就像荡秋千一样,你越是用力推,秋千受力越重,荡得就越高,武功也是如此。”他吐口气,语中带上促狭“秋千九式,前八式只攻不守,最后一势借对方攻势反吸为己用,他再厉害也没得玩啦。长兄,除非你遇到非常厉害的人,他攻你,你的秋千功夫才能发挥出天地变色的效果,如果遇到老弱妇孺,你其实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说起来,他本身并不喜欢这门武功,无奈老爹以养他十年供他吃喝为挟,说不练就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罪大恶极,下到十八层地狱后还要被人往下踢
等等,十八层已经到底了,再把他踢到哪儿去?
他当时非常认真地反驳老爹,结果——“踢到你姥姥家去。”
可怜他年纪小,在爹的压迫威逼下,含泪熬夜通读,开始练又酒又色的经。当时只明白一件事——原来,爹的娘,他的奶奶,比十八殿的阎王还位“深”权重。
唉,往事不堪回首
念念有词,最后一笔勾落,他丢开笔,双臂大张地跳离书桌“好啦,实相无相拳画完了,达摩开山腿明天开始画。”既然答应长秀要默秋千经,他只得在晚上木默睡下才有空画。
胳膊伸成一字形跳了又跳,直到发麻的腿行动自如后,他走到长秀身边“喂,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姓鲁的家伙今天会来?他是存心来惹默默儿难过的。”
“他姓弘吉烈,封鲁王,不是姓鲁。”
鲁王每隔五六天会来此探望木默,奇珍补药成堆地送。可惜,有些东西是补不回来的。
乍听这小子要横刀夺爱,他初时冷嗤,而他伴在木默身边后,木默的笑容越来越多,他竟也不排斥了。
木默的身子看似恢复,实则较以前虚弱不少,如今肯吃东西,肯笑了,虚弱之气慢慢退去,隐隐又有了一年前矫健爽朗的样子。
他现在居然不排斥这小子
“管他。”曲拿鹤挥手,突然皱起眉头“我要怎么办才能让默默儿做我的媳妇呢。”
低声念了数回,声音虽小,仍让窗外的人听个分明。全身冷僵,瞪着窗板,她心头一时恍惚不解。
这家伙说什么?搞什么鬼?
“长兄,你说我要怎么去拐弯抹角,才能让默默儿明白,我要横刀夺爱。”
“”整理手稿,长秀充耳不闻。
“你那个王爷啊,我迟早也插一刀在他胸口上,为默默儿报仇。”
背对着窗,不知他说话时的神色,窗边人却遽然捂住嘴,发怔。
他搞什么鬼?说得好像他也感同身受一般。
“你要插一刀,我不会拦你。”长秀没看他,以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回道。
“长兄,我到现在还是想不明白,你说姓鲁的伤害默默儿,是为了她好?怎么个好法?”不打扰长秀整理手稿,曲拿鹤抱过盛满胡桃仁的碟盘,塞一把入口,还能清晰说话“女儿家如水如江,曲曲折折玲珑心,是用来疼的啊。就算让她明事理识轻重,也不能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就最好,慢慢教也好啊!什么来不及,谁说来不及?我说来得及,看那姓鲁的敢反对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