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血虎的故事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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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前方的路边,一辆银色的宾利轿车缓缓驶了过来。
眼尖的常乐一眼就看出这是宾利azure终极系列的其中一款,这车正变得越来越稀有,由于其具有收藏价值的特点如18英寸的车轮,mulliner徽章和全新的mulliner手工打造的内饰以及宝石绒运动座椅和黑漆装饰,名车爱好者们正对这款车极力追捧,是极佳的收藏对象。
一名精神矍铄的半百老者从身上下来,缓步走到林乖乖面前,语气恭敬异常:“小姐,需要送您回家就餐吗?”
看得出来,这位老者肯定是照顾了林乖乖很多年的人,他眼中对林乖乖的关切和恭敬绝对没有半点水分。常乐心里一乐,这乖乖女哪里是什么灰姑娘,凭她和黄逸然青梅竹马的关系,还有这开宾利接送她的老管家,瞎子都猜的出来,这小妮子分明就是‘微服出巡’的小公主嘛。
不过正是因为如此,常乐对林乖乖的兴趣又浓郁了几分,一个身着校服的富家女,青春动感的制服诱惑啧啧,想想都他妈觉得刺激啊!
林乖乖心里扑通乱跳,强作镇定道:“忠爷爷,不用了,我今天和同学一起吃午餐。”
“哦,那要不要我送你们去?”
老者说着淡淡看了常乐一眼,没有任何表情波动。
好个狡猾的老狐狸,不过比起络老还是有差距。常乐暗叹一声,随即很绅士地报以一个极有风度的笑容,贵族风范一览无余。
林乖乖芳心微微一震,她觉得身边这个男人不使坏的时候,那真算得上高贵而又优雅,是大部分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感受到老者询问的目光后,林乖乖俏脸微微一红,有些做贼心虚地答道:“不要了,我们走路就可以。”
直到老者开车离开后,林乖乖才长长松了一口气,有些慌张的喃喃自语:“完了,这下回去怎么跟爸爸妈妈交代?”
“这也需要交代?”常乐呆了呆,瞬即搂住伊人软若无骨的身子,在她耳边低声道:“一定要交代的话,叫他们来找我,就说你已经是我常乐的人了!”
“讨厌,你就爱胡说”林乖乖趴在常乐怀里扭动着,却不愿意挣脱这魔鬼的怀抱,常乐这话让她极有安全感,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幸福的要死。
“附近有一条什么街来着,八宝街?”常乐突然问道。
“是呀,听说八宝街是j市很注明的小吃街呢,不过那里治安不好,很乱”
“那我们就去那里!”常乐也不等林乖乖答应与否,拉着她的手就往前走。
林乖乖怔了怔,她以为常乐不是去j市的高级酒店就是去知名西餐厅,没想到要去八宝街,柔声问道:“为什么要去哪里,人家都还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呢。”
“想去就去喽,这种地方我经常去,跟着我就行了。”常乐牛逼哄哄地答道,这小子下至路边地摊上至世界级酒店都去过,脸上有点掩饰不住的得意。
两人手拉手在八宝街逛悠着,几乎是吃一口换一个地方,比当年的游击队还要厉害,看上去大有吃遍整条街的冲动。这一男一女引来不少艳羡的目光,也有老年人在叹息,唉,现在的未成年人都这么开放了
当然,也有心怀不轨的小混混想趁机捞点好处,但看到不远处一边吃东西还一边瞪着虎目四处张望的杀气腾腾的血虎和气势汹汹的大奔之后,纷纷很明智地选择了退避三舍。血虎的眼神其实并不凶悍,但却是那种黑道狠角色独有的眼神,识相的人都不敢造次。
“哇哦,女侠,你太能吃了,不怕肥胖吗?”常乐用纸巾轻轻擦去林乖乖嘴角的油渍,夸张的说道。
林乖乖没有了之前的娇羞,捂着小肚子娇笑道:“哪有?人家是看你一直吃个不停,人家才跟着吃的嘛不过,这里的东西真的很好吃喔,你下次再带我来好不好?”
说这话的时候,林乖乖表现得像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女人。因为她知道,常乐无论带她去哪里,她都会很高兴。并且,更让她感到新鲜刺激的是常乐这无耻之徒竟然要她付账,并且毫不掩饰地说他身上一分钱都没带!
“好!”常乐微笑着点头,自从络风和南宫熏衣出国后,他也好久没这样出来玩过了,林乖乖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的一些心理上的需求。并且,对于林乖乖这种有灰姑娘情结的女孩子来说,让她体验一次灰姑娘的生活,绝对比去那些高档奢华场合更有效果更刻骨铭心。
对于常乐来说,作为一名顶级的花花公子,跟不同的女孩子约会要去不同的场合。如果有一天泡一名特定的妞需要出动私人飞机或者豪华游艇,他常乐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林乖乖一脸幸福地嗯了一声,恨不得当场给常乐一个深情的吻。遗憾的是这位清纯乖乖女在大街上没有这样的胆量,只是仅仅拉住常乐的手,那神情仿佛一辈子都不愿意松开。
她不敢可是常乐敢,直接搂住了林乖乖的腰,一只手若即若离地接近了小美人的俏臀,另一只手捏了捏佳人的鼻子,轻声道:“快两点了,午休时间快过了吧,我们的学习委员大人是不是应该以身作则,马上回去上课?”
“啊?”林乖乖低低惊呼一声,仿佛现在才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对她这样家长老师眼中的乖乖女来说,逃课简直是不敢想像的事情。不过林乖乖还是微微噘起可爱的小嘴,眼里闪过一抹罕见的坚定,似乎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凝视着常乐柔声道:“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常乐脸上掠过好笑的神色,道:“请允许我冒昧的问一句,你以前有没有跷过课?”
“没有!”
“那你还敢跟我逃课?”
“为了你,我什么都敢!”林乖乖语气异常坚定,简直就豁出去了。
常乐笑了,心里微微一热,使得他的笑容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灿烂。他突然想起十岁时候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南宫熏衣也说过同样的话,于是乎他们逃课去游泳尽管事实上常乐只不过是想看看这位初恋情人的泳装秀。
熏衣,你还好吗?
很难察觉的伤感情愫弥漫了常乐的全身,思念如洪水般汹涌而来。
也许他真不适合做一个绝情的人,他只能多情。虽然他的义父北方黑道巨头柳随风曾告诉他做大事的人一定要绝情,但他有时候还是做不到。常乐更清楚,其实柳随风也从来没做到过真正的绝情。
“常乐,啊不乐哥哥,你怎么了?”林乖乖小心翼翼地问道,误以为常乐生气了,一颗芳心紧张不已。
“没,没什么”常乐回过神来,略带歉意的看着怀中佳人,影帝级的演技让他脸上马上浮现出了玩世不恭的笑容,轻声道:“我叫傻老虎先送你回去,我还有点事。”
“你不也第一次来这里吗,还有什么事要办?”林乖乖失望的问道。
“不要问,该知道我自然会让你知道,明白吗?”常乐凝视着林乖乖的双眼,柔和的语气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很惬意地看着她微微嘟起的小嘴,常乐接着笑道:“今天你请我,下次我请你,怎么样,我的小乖乖?”
女人翻脸比翻书快,这绝对是金玉良言,林乖乖脸上立即阴转晴,脸上有着甜蜜而又有些难以置信地表情,问道:“真的?你可不能骗我!”
“当然是真的,以后不要再问我这样的傻问题,我说过的话都会做到!”常乐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随即又调笑道:“特别是答应美女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怠慢”
“讨厌,就会贫嘴,不过人家相信你!”
林乖乖娇嗔一声,终于依依不舍的走了。
一路上,林乖乖缠住了血虎,不停的问长问短。
血虎精神处于半崩溃状态,求饶道:“小姐,俺真的有这么老吗,不要再叫俺‘大叔’行不?”
“可以呀,血虎大哥,那你告诉我,学院论坛上说常乐以前有一个患了绝症的女朋友,是不是真的?”
一听这话,作为罪魁祸首的血虎死的心都有了,赶紧回答:“不知道,俺什么都不知道!”
林乖乖却不屈不挠,央求道:“血虎大哥,你最好了,告诉我嘛,顶多下次人家请你大吃一顿!”
血虎这五大三粗的莽汉哪里经得起这小姑娘的连番纠缠,顿时焦头烂额,这简直比叫他对砍100个彪形大汉还难熬。想起临走时常乐的叮嘱,血虎豁出去了,学习常乐故事新编:“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俺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但你千万别告诉俺家少爷是俺说的!”
“好,好,好,我一定保守秘密,我发誓!”林乖乖雀跃起来,有如一只欢快飞翔的小鸟。
“故事发生在古早古早以前,有一位男同志,爱上了一位女青年”血虎语调低沉,尽量效仿常乐做出沧桑的模样。这句开场白他太熟悉了,简直能倒背如流,因为常乐每次忽悠小女生都从这一句对白开始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对于血手会的高级领导人来说,模仿英明神武的乐少爷的一言一行从来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简直就代表着一种潮流,一种时尚新元素。而作为一名偶像级小弟兼血手会排名前三号的人物,血虎与常乐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可算得上近水楼台先得月。
凭借无聊中看过的动漫以及偶像剧狗血情节,血虎终于编出了一个伤感的故事。这时候的血虎已经完全入戏了,长叹了一声,声音变得有些悲伤:“接下来的故事,可以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苍天无眼,那位美丽的故事居然患上了绝症唉,天妒红颜啊!”傻瓜撒谎总是有很多人相信的,林乖乖早已是泪眼婆娑,哽咽道:“呜呜呜,太感人了”
大多黑帮份子都喜欢加油添醋的讲故事,往往吹得天花乱坠,一个人砍倒三个人会吹嘘成砍倒了三十个,血虎这样神经大条的人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的血虎讲故事也上瘾了,一边给林乖乖递纸巾,一边给这故事编出了一个续集,学习常乐管用的排比手法,伤感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茶饭不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憔悴无比从那以后,俺们少爷伤心欲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半年都没有笑过”
看着已经哭成泪人的林乖乖,血虎极有成就感,指了指大奔,继续煽情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在日记本上写着:最近养了一条狗,暂时不交女朋友”
大奔似乎听懂了血虎的意思,无力的趴在地上,抬头伤感的头颅,很配合地悲鸣了一声,眼里挤出了点点泪花。林乖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俯身轻轻抚摸着大奔,心中发誓从今以后一定要让常乐永远笑口常开,再也不让他伤心。
“你别看俺们少爷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实际上对俺们可好了”所谓情到浓时假亦真,血虎彻底入戏了,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泪水“你也别看俺们少爷表面上很花心,实际上可痴情咧”
林乖乖突然抬起头,站起身了,仔细看着血虎,紧张地问:“他很花心?有很多女朋友吗?”
“那时候俺们少爷自暴自弃,的确认识很多女人,不过俺很久没见到俺们少爷对谁这么好过,他对你就很好”血虎惊出了一身冷汗,暗暗责怪自己这次玩的太过火了,见到林乖乖如释重负的笑容后,血虎更加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心中不停的祈祷:“希望少爷不要听到这话,否则俺肯定要被先阉后杀”
正前方的路边,一辆银色的宾利轿车缓缓驶了过来。
眼尖的常乐一眼就看出这是宾利azure终极系列的其中一款,这车正变得越来越稀有,由于其具有收藏价值的特点如18英寸的车轮,mulliner徽章和全新的mulliner手工打造的内饰以及宝石绒运动座椅和黑漆装饰,名车爱好者们正对这款车极力追捧,是极佳的收藏对象。
一名精神矍铄的半百老者从身上下来,缓步走到林乖乖面前,语气恭敬异常:“小姐,需要送您回家就餐吗?”
看得出来,这位老者肯定是照顾了林乖乖很多年的人,他眼中对林乖乖的关切和恭敬绝对没有半点水分。常乐心里一乐,这乖乖女哪里是什么灰姑娘,凭她和黄逸然青梅竹马的关系,还有这开宾利接送她的老管家,瞎子都猜的出来,这小妮子分明就是‘微服出巡’的小公主嘛。
不过正是因为如此,常乐对林乖乖的兴趣又浓郁了几分,一个身着校服的富家女,青春动感的制服诱惑啧啧,想想都他妈觉得刺激啊!
林乖乖心里扑通乱跳,强作镇定道:“忠爷爷,不用了,我今天和同学一起吃午餐。”
“哦,那要不要我送你们去?”
老者说着淡淡看了常乐一眼,没有任何表情波动。
好个狡猾的老狐狸,不过比起络老还是有差距。常乐暗叹一声,随即很绅士地报以一个极有风度的笑容,贵族风范一览无余。
林乖乖芳心微微一震,她觉得身边这个男人不使坏的时候,那真算得上高贵而又优雅,是大部分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感受到老者询问的目光后,林乖乖俏脸微微一红,有些做贼心虚地答道:“不要了,我们走路就可以。”
直到老者开车离开后,林乖乖才长长松了一口气,有些慌张的喃喃自语:“完了,这下回去怎么跟爸爸妈妈交代?”
“这也需要交代?”常乐呆了呆,瞬即搂住伊人软若无骨的身子,在她耳边低声道:“一定要交代的话,叫他们来找我,就说你已经是我常乐的人了!”
“讨厌,你就爱胡说”林乖乖趴在常乐怀里扭动着,却不愿意挣脱这魔鬼的怀抱,常乐这话让她极有安全感,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幸福的要死。
“附近有一条什么街来着,八宝街?”常乐突然问道。
“是呀,听说八宝街是j市很注明的小吃街呢,不过那里治安不好,很乱”
“那我们就去那里!”常乐也不等林乖乖答应与否,拉着她的手就往前走。
林乖乖怔了怔,她以为常乐不是去j市的高级酒店就是去知名西餐厅,没想到要去八宝街,柔声问道:“为什么要去哪里,人家都还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呢。”
“想去就去喽,这种地方我经常去,跟着我就行了。”常乐牛逼哄哄地答道,这小子下至路边地摊上至世界级酒店都去过,脸上有点掩饰不住的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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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心怀不轨的小混混想趁机捞点好处,但看到不远处一边吃东西还一边瞪着虎目四处张望的杀气腾腾的血虎和气势汹汹的大奔之后,纷纷很明智地选择了退避三舍。血虎的眼神其实并不凶悍,但却是那种黑道狠角色独有的眼神,识相的人都不敢造次。
“哇哦,女侠,你太能吃了,不怕肥胖吗?”常乐用纸巾轻轻擦去林乖乖嘴角的油渍,夸张的说道。
林乖乖没有了之前的娇羞,捂着小肚子娇笑道:“哪有?人家是看你一直吃个不停,人家才跟着吃的嘛不过,这里的东西真的很好吃喔,你下次再带我来好不好?”
说这话的时候,林乖乖表现得像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女人。因为她知道,常乐无论带她去哪里,她都会很高兴。并且,更让她感到新鲜刺激的是常乐这无耻之徒竟然要她付账,并且毫不掩饰地说他身上一分钱都没带!
“好!”常乐微笑着点头,自从络风和南宫熏衣出国后,他也好久没这样出来玩过了,林乖乖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的一些心理上的需求。并且,对于林乖乖这种有灰姑娘情结的女孩子来说,让她体验一次灰姑娘的生活,绝对比去那些高档奢华场合更有效果更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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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乖乖一脸幸福地嗯了一声,恨不得当场给常乐一个深情的吻。遗憾的是这位清纯乖乖女在大街上没有这样的胆量,只是仅仅拉住常乐的手,那神情仿佛一辈子都不愿意松开。
她不敢可是常乐敢,直接搂住了林乖乖的腰,一只手若即若离地接近了小美人的俏臀,另一只手捏了捏佳人的鼻子,轻声道:“快两点了,午休时间快过了吧,我们的学习委员大人是不是应该以身作则,马上回去上课?”
“啊?”林乖乖低低惊呼一声,仿佛现在才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对她这样家长老师眼中的乖乖女来说,逃课简直是不敢想像的事情。不过林乖乖还是微微噘起可爱的小嘴,眼里闪过一抹罕见的坚定,似乎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凝视着常乐柔声道:“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常乐脸上掠过好笑的神色,道:“请允许我冒昧的问一句,你以前有没有跷过课?”
“没有!”
“那你还敢跟我逃课?”
“为了你,我什么都敢!”林乖乖语气异常坚定,简直就豁出去了。
常乐笑了,心里微微一热,使得他的笑容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灿烂。他突然想起十岁时候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南宫熏衣也说过同样的话,于是乎他们逃课去游泳尽管事实上常乐只不过是想看看这位初恋情人的泳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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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察觉的伤感情愫弥漫了常乐的全身,思念如洪水般汹涌而来。
也许他真不适合做一个绝情的人,他只能多情。虽然他的义父北方黑道巨头柳随风曾告诉他做大事的人一定要绝情,但他有时候还是做不到。常乐更清楚,其实柳随风也从来没做到过真正的绝情。
“常乐,啊不乐哥哥,你怎么了?”林乖乖小心翼翼地问道,误以为常乐生气了,一颗芳心紧张不已。
“没,没什么”常乐回过神来,略带歉意的看着怀中佳人,影帝级的演技让他脸上马上浮现出了玩世不恭的笑容,轻声道:“我叫傻老虎先送你回去,我还有点事。”
“你不也第一次来这里吗,还有什么事要办?”林乖乖失望的问道。
“不要问,该知道我自然会让你知道,明白吗?”常乐凝视着林乖乖的双眼,柔和的语气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很惬意地看着她微微嘟起的小嘴,常乐接着笑道:“今天你请我,下次我请你,怎么样,我的小乖乖?”
女人翻脸比翻书快,这绝对是金玉良言,林乖乖脸上立即阴转晴,脸上有着甜蜜而又有些难以置信地表情,问道:“真的?你可不能骗我!”
“当然是真的,以后不要再问我这样的傻问题,我说过的话都会做到!”常乐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随即又调笑道:“特别是答应美女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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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乖乖娇嗔一声,终于依依不舍的走了。
一路上,林乖乖缠住了血虎,不停的问长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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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血虎大哥,那你告诉我,学院论坛上说常乐以前有一个患了绝症的女朋友,是不是真的?”
一听这话,作为罪魁祸首的血虎死的心都有了,赶紧回答:“不知道,俺什么都不知道!”
林乖乖却不屈不挠,央求道:“血虎大哥,你最好了,告诉我嘛,顶多下次人家请你大吃一顿!”
血虎这五大三粗的莽汉哪里经得起这小姑娘的连番纠缠,顿时焦头烂额,这简直比叫他对砍100个彪形大汉还难熬。想起临走时常乐的叮嘱,血虎豁出去了,学习常乐故事新编:“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俺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但你千万别告诉俺家少爷是俺说的!”
“好,好,好,我一定保守秘密,我发誓!”林乖乖雀跃起来,有如一只欢快飞翔的小鸟。
“故事发生在古早古早以前,有一位男同志,爱上了一位女青年”血虎语调低沉,尽量效仿常乐做出沧桑的模样。这句开场白他太熟悉了,简直能倒背如流,因为常乐每次忽悠小女生都从这一句对白开始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对于血手会的高级领导人来说,模仿英明神武的乐少爷的一言一行从来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简直就代表着一种潮流,一种时尚新元素。而作为一名偶像级小弟兼血手会排名前三号的人物,血虎与常乐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可算得上近水楼台先得月。
凭借无聊中看过的动漫以及偶像剧狗血情节,血虎终于编出了一个伤感的故事。这时候的血虎已经完全入戏了,长叹了一声,声音变得有些悲伤:“接下来的故事,可以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苍天无眼,那位美丽的故事居然患上了绝症唉,天妒红颜啊!”傻瓜撒谎总是有很多人相信的,林乖乖早已是泪眼婆娑,哽咽道:“呜呜呜,太感人了”
大多黑帮份子都喜欢加油添醋的讲故事,往往吹得天花乱坠,一个人砍倒三个人会吹嘘成砍倒了三十个,血虎这样神经大条的人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的血虎讲故事也上瘾了,一边给林乖乖递纸巾,一边给这故事编出了一个续集,学习常乐管用的排比手法,伤感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茶饭不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憔悴无比从那以后,俺们少爷伤心欲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半年都没有笑过”
看着已经哭成泪人的林乖乖,血虎极有成就感,指了指大奔,继续煽情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在日记本上写着:最近养了一条狗,暂时不交女朋友”
大奔似乎听懂了血虎的意思,无力的趴在地上,抬头伤感的头颅,很配合地悲鸣了一声,眼里挤出了点点泪花。林乖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俯身轻轻抚摸着大奔,心中发誓从今以后一定要让常乐永远笑口常开,再也不让他伤心。
“你别看俺们少爷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实际上对俺们可好了”所谓情到浓时假亦真,血虎彻底入戏了,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泪水“你也别看俺们少爷表面上很花心,实际上可痴情咧”
林乖乖突然抬起头,站起身了,仔细看着血虎,紧张地问:“他很花心?有很多女朋友吗?”
“那时候俺们少爷自暴自弃,的确认识很多女人,不过俺很久没见到俺们少爷对谁这么好过,他对你就很好”血虎惊出了一身冷汗,暗暗责怪自己这次玩的太过火了,见到林乖乖如释重负的笑容后,血虎更加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心中不停的祈祷:“希望少爷不要听到这话,否则俺肯定要被先阉后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