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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追杀分手及战争烟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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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人甲:“看,他来了──!”颤声。

    黑衣人乙:“可是──真的来了吗?”浑身发抖。

    黑衣人甲:“化成灰我也认识他,你看,好像不知道咱们在这里?哎,你别跑啊!”说完他也跑了。

    跑步中的黑衣人甲:“头儿说他是被鬼上身了,不用怕!”

    跑步中的黑衣人乙:“那头儿怎么不自己来,让咱们来送死!”跑的更快了。

    黑衣人甲:“看来真的没有那么凶,头儿说的可能是真的!”

    黑衣人乙:“你以为我会相信这么无稽的说法吗?反正,咱们只要报告给他就行了!”

    两条黑影快速的向营外逃去,速度之快仿佛身后真的有一只恶鬼在追他们──兰若云:“我好像听到什么声音了!”

    离人倾:“我不信那些人还敢回来?嘻嘻,你追他们的时候可把这群家夥吓破了胆!”

    兰若云:“还是小心点好,我现在发不出飙来,几十个上来就把咱俩砍成肉泥了!”

    离人倾:“放心吧,他们怎么知道你什么时候发飙,大不了我再把脖子让他们砍,你一受刺激就发出来了!”

    兰若云:“咦?亏你想的到,不过我不得不佩服这是一个好办法!”

    离人倾:“!”

    狂怒的沙漠,借著风力把它积蓄多年的黄沙不停的向高空甩去,而强大的沙漠之风,一波吹著一波,层层叠叠的由远方侵蚀过来。在兰若云他们刚刚逃到绿洲后尾随而至,大部分的风沙被绿洲中的树木和草皮中和了,只有些微的残余吹进绿洲,在房屋上肆虐。

    这种风暴两人见得多了,也不以为意,只是脸上却挂著幸灾乐祸的笑容。

    “你说嘎力和教官那一队人现在?”离人倾忍著笑不说下去。

    “还好他们练过“埋沙闭气功”应该还可以活下来吧!”兰若云微笑道。

    “可这是沙漠风暴啊!你认为有人会从几十米深的沙子里爬出来吗?”离人倾张大著嘴,终于笑了出来。

    “嗯,这个嘛,应该是不太可能──!”兰若云认真的说道。

    “哈哈哈~~~!”

    两人从床上扑倒在地面上,抱在一起大笑起来。

    寂静的营房里两个人的笑声只响了一会儿,他们抬起身,环顾了一下只有他们两个的营房,眼圈儿红了

    “还真有点舍不得这个地方呢!”离人倾伤感的说道。

    “生活了三年、付出了血与汗、为之进行过生命抗争、见识了各色人等、学得了一身本领、遇到了吻颈之交──你能把这样一个地方忘记的话,请把这本领教给我!”

    离人倾看着同样眼睛红红的兰若云,心里百感交集。

    “算了,别伤感了,我想组织不会放过我们的,他们绝对不会就这么点力量的!”隔了一会儿,兰若云爬上床,深沈的说道。

    “是啊,这种人力和物力的付出,绝对不是一个狼克能保证的!”离人倾倒在兰若云身边,望着屋顶说道。

    “睡吧,养好精力,明天也许会有一场大战──!”

    “呼噜呼噜!”

    “不会这么快吧──”兰若云翻了个身,也沈入了梦乡。

    屋外,风沙的声音似乎小了一些,而另一场非自然的暴风,将来得更猛!

    遥远的沙漠尽头,两粒黑色的斑影逐渐接近,两匹高头大马,一白一黑的两个年轻人──正是兰若云和离人倾。

    天一亮,精力充沛的兰若云就起来了,奇怪自己为什么不想睡了,看着流著口水的离人倾,他甚至羡慕起来。想了一会儿,也许自己是像那个老子一样大彻大悟了吧,那样就好了,自己也不用骑青牛出关了──相反,还得骑马回去,看来红尘对于自己还是充满诱惑。至于看破生死、得道飞升什么的,他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那可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因为现在他对自己的小命还是恋恋不舍的。

    踢了一脚离人倾,两人开始打点粮食、马料和清水。在营地里挑了两匹最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高头大马──实际上就是狼克和乌云骑的那两头。挑的过程中兰若云著实想念了自己那匹独角兽一番,发誓一定要把它找回来,绝不能让它成为“雾都孤儿”!

    准备妥当,两人开始在大漠上纵马狂飙,刚刚进行完“沙砾重新组合、服从组织再分配、竞争上岗”的黄沙们,在两人的马蹄下怒起翻飞,在大漠形成烟尘滚滚的两条黄线。

    已经是第四天了,杀手集团一直毫无动静,而再行一天多就可以入关了,那时候,只要两人躲到劳森壁垒或是灵光城里,杀手们要出击可就麻烦了。

    “没道理啊,像我们这样大逆不道的叛逃者,他们竟然任凭我们逍遥?”离人倾不解的说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是想放松我们的意志──而当他们出击的时候,那将是石破惊天的雷霆一击!现在,我们要放慢速度!”兰若云的判断能力正是在此时初露锋芒,而他自己却还没意识到呢!

    “嗯,我想也是这样!”离人倾一如既往的点头表示同意。

    渐渐接近

    兰若云忽然停了下来,他眯起眼睛,盯视著眼前的一片黄沙。

    “有杀气──下马!”兰若云大叫一声,两人同时翻落马下。

    几乎是同时,黄沙里冲天而起二十几个黑衣人,手中武器寒光闪闪。

    “杀手集团惩治叛徒,斩立决!”一个黑衣人大喊一声,二十几个黑衣人立刻围了上来。

    刀光一闪,紫气一现,兰若云远远的将两个黑衣人的脑袋削了下去,快得简直是紫色闪电的凌威一击!

    “扑上去!”首领挥了下手,带刀蹂身而进,快速的身法使兰若云为之一惊。

    “蹦蹦蹦蹦~~~!”兰若云与黑衣首领连续交了十五刀,快捷的劲风把两个人的衣服撕得“刮刮”做响。

    兰若云手腕一颤,短刀几乎落地。

    “你是我教出来的,我不信你会比我强!”

    “狼克教官!”兰若云认出了那正是教了他三年的狼克。

    狼克不再说话,上来又是一阵快刀乱攻。

    兰若云接下十五刀,胸中气血翻滚,暗运紫气压下。

    毅然闭上眼睛,感觉紫气流动,加速运行其到手臂

    狼克的快刀再次攻了过来。

    “啊~~!”兰若云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刀光中紫气大盛,迎上狼克的一刀。

    狼克只觉手腕上一股巨力传来,短刀脱手而飞,胸口中烦闷难当,差点就吐出一口鲜血来:“这你不是被鬼上身?”他委顿在地,终于知道了兰若云的实力。

    兰若云为之气苦:哎,不愿接受现实的人

    兰若云不管他,回转身,看见离人倾正在沙漠里仓惶的左右奔跑,跟那些黑衣人绕圈子,间或挥出一刀,砍伤黑衣人。

    兰若云冲进人群,换刀成剑,一股紫气从剑尖射出,他挥舞起一个紫色的大圆圈,向著黑衣人们推了过去,当者立伤。

    黑衣人纷纷后撤,退到狼克身后,惊惧的望着这武功怪异的叛变杀手!

    “鹰,任务失败,请出手吧!”狼克高声的向著大漠深处喊了起来。

    黄沙翻滚,一道烟尘滚滚而来,黄沙中一个红影现了出来──高大的身材不亚于爪人类。奇异的打扮是红色的大氅和坚挺的帽子,帽子周围的宽檐上垂下浓纱遮住他的脸孔,左胸口绣著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而他的武器,却是一柄战场上使用的大砍刀。

    他倒拖著这杆大刀,向惊异中的兰若云两人冲来,看看到了攻击范围,猛的跃上半空,从上而下的向两个人斜劈过去!

    一股邪风威力凶猛的向著两个人卷去,兰若云赶紧双手放出一片紫气向著刀气推过去──“轰”的一声,那人从半空中被击落,大刀前伸,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向后退去。

    兰若云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手腕发麻,而离人倾则把身体放成风筝向空中跌去,体验了一回当“飞人”的感觉之后,重重的摔在黄沙上,痛得他一个劲儿的翻滚。

    “桀桀桀~~~!”冷森森阴惨惨的笑容让兰若云心里一寒,而那柄大砍刀又已经在头上三尺处砍了下来。

    兰若云不再和他硬拼,长剑绕了个剑花把他大刀粘住,自己收刀向旁边退去。

    “叮叮当当~~~!”一阵清脆的铁剑撞击砍刀的声音在大漠上回响。

    而那被狼克称作“鹰”的怪人,不但内功深厚,武功招式更是精绝,竟然把战场上使用的长武器耍得变幻莫测,灵活异常。

    一红一白两条身影在大漠上缠斗起来,离人倾和黑衣人们看得目眩神迷。

    “他怎么变得这么强大,连鹰先生都只能和他拼个平手!?”狼克喃喃的说道,他向离人倾招了招手。

    离人倾吓了一跳,抽出短刀戒备──现在可打不过他们。

    “过来,我不会杀你!”狼克说道“这次任务是鹰先生的,我们不会再插手,这是杀手的原则!”

    想了一想,离人倾走过去,坐在他们身边,疑惑而有点胆突的看着狼克。

    “他不是被鬼附身吗?”狼克指著兰若云问道。

    离人倾摇头。

    “好小子,一直深藏不露,肯定是来刺探杀手营秘密的间谍!”狼克自以为是的推论。

    离人倾浑身一颤,知道“间谍”这个名声一成,杀手集团肯定追到天边也不会放过他们的,赶紧辩解:“不是不是,您老误会了,他只是机缘巧合,呵呵,巧合而已!”

    狼克不信任的看着离人倾:“杀手是不说谎的!”

    离人倾心里骂著:“老子才不想做杀手呢,还不是你逼的!”脸上却做了个坚决的表情,任何人看了这副表情都会对他的话确信不疑的。

    狼克冷笑一声,忽然紧张得站了起来──场中兰若云大发神威,正把鹰先生逼得后退连连。

    紫气大盛,兰若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紫气里,一股紫风从那团紫气里分散出去,向著鹰先生暴卷过去,将他裹住猛地抛上半空。

    “桀桀桀~~!”怪人忽然在半空中使出了个怪异的身法,似滑行般飘落地面。

    “轰呢波罗!”怪叫一声,举起大砍刀,激射起一股!气,向著沙漠砍了下去,一道黑色的怒光带著黄沙在地面上向兰若云涌了过去。

    兰若云忽觉得心里一阵烦躁,类似于少年时初见到谷中怪兽的感觉。

    知道这是怪人的绝招,不敢轻视。

    双手交接,把全身紫气尽可能多的聚在双手,凝结凝结渐渐成了一个结实的如有实质的紫色波气球体,运足劲力向著那道地面黑光抛去──“轰隆~~!”

    巨大的响声震撼著大沙漠,围观众人耳鼓一痛,声息全无,片刻才从失听中重新新获得声音。而被劲力碰撞激起的黄沙几乎将众人掩埋。

    黄沙散尽,兰若云意气风发的站在战场上,脚旁边赫然现出一个三丈长宽一人多深的大坑,而那个红衣怪人鹰先生却影踪全无。

    “任务失败,全体撤退!”狼克跨上马,下达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兰若云“我是一个杀手,你虽不杀我,但我却不会放过你,从此后杀手集团将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好自为之吧!”

    一队黑衣人绝尘而去。

    “为什么不把他们解决掉?”离人倾挥手做了个“斩”的姿势。

    “我总感觉狼克在特意维护我!”兰若云喃喃的说道。

    “别自作多情了,你没听他说不会放过你吗?”

    “算了吧,毕竟他教给我们很多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老师了!”

    “你总是心太软,早晚会吃亏!”离人倾嘟囔著,忽然惊奇道“咦,那个怪人跑哪儿去了?”

    “笨蛋,当然是被本高手打跑了,否则狼克他们怎么会后撤!”笑了笑,捂住胸口,一丝血迹出现在嘴角

    “你~~?”离人倾大惊。

    “好霸道的刀气,他绝对不是人类!”看着离人倾关注的目光,拍了他肩膀一下“走吧,没事,只是被震了一下!”忽然面现痛苦之色:“呜呜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离人倾:“”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于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于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还好只有一天,终于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于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后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许多人背著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著,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么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人去楼空。

    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

    一问果然:“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于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么又是死亡呢?什么又是──?”

    “究竟什么完了?”离人倾打断他关于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著拳头。

    “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着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兰若云闭著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于色,此等性格用之于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于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纳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于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青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啊!”

    “!~~!”

    “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

    灵光城外,三叉路口。

    “兄弟,人生中为什么总有这么多的不如意呢?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沈重的说道。

    “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于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的,而是去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着远方,感慨万千。

    “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著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著,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颠颠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我没有选择!”

    “我也没有选择!”

    “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为什么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统治者才是国家,统治者的一个念头就可以导致战争的发生和中止!我就不相信你们所有的神族百姓和军队都喜欢打仗?!如果你能参与到国家之中,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人类一个和平的环境!”

    “我会的,如果有一天,你带领著军队打到了望天城下,我也希望你能放神族一马!”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我也不会放过你!”

    “”“”“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让你死!”拥抱在一起,两人的眼圈都红了,紧紧的把手握在一起,同时这样重复著他们的诺言。

    就为了这一个诺言,日后,他们所要经受的考验,难度何止千倍百倍呀!而他们永远没有忘记──他们是兄弟,他们会为对方而牺牲自己!而今天,身为不同种族的两个朋友,却不得不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尽一番力,毕竟,哪一天依然有“国家”这个名词的存在,就依然会有“国民”身处其中而无法自拔。

    历史的经验,生命的苍白。

    离人倾转头跨马而去,大陆上的风尘扬起一条灰色的烟雾,将他愈见远去的身影遮住!

    “珍重,兄弟!”

    兰若云挥舞著手,久久不愿离去,他知道此刻的离人倾一定眼角湿润,而他自己,也想找个地方哭泣一次。

    分手──是否还有重逢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的──!”他喃喃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