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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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最佳男主角
“这个林浩,红有红的理由,说话滴水不露,明明什么都没说,又好像说了很多,有意思。”林浩一走,记者们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转移阵地了,陆媛的脸火烧火燎的,好像生平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说话,并且有些害臊了似的,不过她的耳朵,并没有错过周围的任何一点声音。
“丫头,行啊,问出点实在的。”田枫很高兴,破天荒的给陆媛使用了一次昵称,由于准备得及时充分,他拍到了林浩脸上一瞬间很细小的情绪变化,放到网上,能卖上不错的价。
“是吗?”陆媛低头苦笑,只有她知道,刚刚林浩生气了,因为他的目光中有杀气,如果不是这么多的人,他怕是要冲过来,直接把自己给丢出去吧,继当年决裂,她又一次得罪了他。长叹一声,转念去想,反正也得罪他了,而且得罪了很多年,也不在乎再加上一笔了,左右他也不会原谅自己,那么,一次或是两次,又有什么不同呢?
也是有不同,如果他认出了自己的话,大约会多痛恨自己两年,痛恨也是一种记忆,这样,似乎对自己公平一些,陆媛想着这些的时候,采访车已经冲到了晚会的现场。
有明星参加的晚会就是一点不好,进去太麻烦,即便是媒体,也没有一丝通融的意思,看证件,对照片,几个记者排成队,折腾了一溜十三遭,总算是进入现场了。
为了凸显舞台的五光十色,现场很快熄灯了,歌舞一轮一轮的上,陆媛开始打哈气,接着,睡意上涌。同c市每届的电影节一样,颁奖毫无悬念可言,一个原本没有打算来的大腕明星若是来了,那惟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她),获奖了。
所以,当林浩拿到奖杯,微笑着站在台上的时候,陆媛就知道,今天收工不会太晚,先前的见面会上,已经有记者提出了假设性的问题“假如您得了最佳男主角这个奖,你准备说些什么,对支持你的影迷和你的家人?”林浩当时也微笑做答,正好省了一会再问一次了。
有了几次采访写稿的经验,陆媛如今已经驾轻就熟,回到报社,40分钟搞定稿子,总编终于难得发了善心,批准她可以休息一天。
睡觉,一直是陆媛意识里,最好的休息方法,如果能一觉睡到自然醒,那实在是幸福的享受,然而,难得的休息日,她还是被电话吵醒了。
她家原来的老房子出租了,这几天由于租客将厕所的水箱弄出了毛病,导致总是漏水,租客大大的不满,不过咬定自己花钱租房子,一切要由房东搞定的道理,坚决每天打几次电话,催促陆媛一家想办法。
陆媛的父母都上班去了,于是,陆媛咬牙切齿的穿上衣服,洗洗脸,在心里痛骂吵醒她的房客一百次以上,气哼哼的上了公交车,直奔老房子而来。
不过搬走了几年而已,老房子周围原本的三小都拆除了,突兀的让出了一大片空地,这让陆媛很有些不习惯,小的时候在楼上向下看时,见惯了的高矮不一的屋顶不见了,心里总是空空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片将院子挤成过道的屋顶,已经成为了她记忆中,重要的一部分,因为那些屋顶存在,她小时侯淘气,才能任性的追逐林浩家的猫,因为无处可逃时,猫咪们还可以从二楼的露台纵身一跃,跳到那些高矮不一的所在,进而逃脱;因为那些屋顶存在,他们夏天啃西瓜的时候,才能站在四楼,比赛谁将皮丢到更远的屋顶
然而,如今,这些都不在了,就如同属于他们年少时的记忆一般,轰然倒塌之后,自此一无所有。
老房子漏水的问题并不难办,踩着凳子,陆媛将手伸进水箱里,把葫芦漂从新固定好,一切就ok了,为了两分钟的事情,折腾她往返走路将近两个钟头,陆媛真有立马将那挑剔的中年女人轰出去的冲动,不过她毕竟没有这么做,这年头,找个差不多一点的租客也不容易,计较太多又有什么意义。
出来的时候,她特意往楼的东侧绕了过去,那里,曾经是她记忆中的天堂,一片空地上,长满了草,各种各样的野草,夏天自然还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虫子,在那里,林浩曾经为她捉到过一只奇异的、戴着透明的琥珀色皇冠的蚂蚱;她也曾经在那里,捉到过附近飞的唯一一只红辣椒(蜻蜓的一种);她还曾经在那里,告诉林浩,草丛里夏末结的黑色浆果叫做天天,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不错
只是,当一片平整的,铺着彩色方砖的地面展现在陆媛眼前时,她真切的失望了,当天堂被人为的改造后,那就注定了它不再是天堂,而仅仅只是人间了。
第五章黑马王子
报社的工作,对于陆媛来说,不仅意味着一份不错的薪水,更重要的,还是一种挑战,社会新闻同时政新闻、经济新闻、娱乐新闻都不同,因为没有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每一天都是新鲜而刺激的。
七月是新闻的旺季,车祸、跳楼等等的突发事件每天都有,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人的心情容易浮躁导致的。自从电影节后,田枫就忽然成了陆媛的搭档,原本他不负责社会这块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每次的突发时间,总是他背着大大的摄影包跟着陆媛满城跑。
“好好的娱乐新闻你不做,怎么跑社会这边了,这天,也不怕热死。是不是得罪你们主任,被下放了?”刚刚跑了一个突发新闻,两个人坐在快餐店里啃甜筒喝可乐享受冷气,却仍旧觉得从心里冒火。陆媛忍不住揶揄田枫,跑电影节的日子,没少受他的气,这会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了,还不整整他。
“怎么可能,我是什么人呀,你就不能想想,是我主动要求学习如何应对各种场合,拍摄出最好的新闻图片,才偶尔跟着社会新闻走的?”田枫自我陶醉“我们主任可是不想我跟社会的,一天忙的要命,图片还不一定能不能见报,要知道,我可是摄影部的主力,我的工资少了,我们主任挣的系数就少了,明白吗?”
“不明白,我就知道,你活该。”陆媛打断田枫的话,掏出手机接了个电话后,三口两口把甜筒塞到嘴里,拿起桌上的可乐,站起来就走。
“怎么了?”田枫一愣,忙问。
“开工!”陆媛回头一笑“要是还需要我坐在这里,慢慢跟你解释开工的具体内容的话,我打电话叫别人了。”
田枫郁闷,却无话可说,只能小跑着跟上,他也是最近才发现,陆媛虽然是个女生,但是走路却很快,一不注意就会甩掉自己。
两个月,等到最热的夏天过去,田枫黑了一层,原本自诩白马王子的他,如今在报社已经人称黑马王子了。每天跟着陆媛出出入入,一天三顿饭,到有两顿要一起吃,年轻人多的地方,未免有嗅觉敏锐的人,偶尔开玩笑般的追问他“是不是追陆媛呢?”
是不是追陆媛,田枫也认真的考虑了这个问题,坦白说,陆媛绝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男人吗,总是喜欢些小鸟依人,娇滴滴的女孩子,可是陆媛横看竖看,都不具备一名淑女应该有的特征。大概是和社会上三教九流的人接触多了,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很横,一副问你就快点说,少跟我扯别的的感觉。而且,陆媛跟他拍过的那些模特比较起来,也明显不够漂亮,不是说她长的难看,只是,她除了脸还能糊弄一下人之外,根本就没有体形可言,不是特别胖,但是离苗条也有段距离,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观点。
只是,很奇怪,他就是很喜欢跟她在一起,想了想,似乎只有电影节的时候,陆媛才对他比较客气,一副很惶恐的样子,到了社会新闻这边,陆媛简直就没有太好听的话给他,但是,他竟却不生气。
到了后来,主任也看出了点苗头,只要是陆媛的活,就全部派他去,一天,还特意拍着他的肩膀说:“田枫同志,党和人民都相信你,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追到老婆。”
老婆?田枫当时的反应是一惊一乍的“我老婆还没出生呢,要当我田枫的老婆,那可得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还要有温柔的性情,这样的女人,才够格啊!”主任没有多理会他,只是在后面小推了他一下,告诉他“陆媛刚刚打电话就毛躁着呢,你再磨蹭一会,她就自己抗着相机干活去了。”就见话音没落,田枫已经从摄影部的小屋里消失了。
自然,另一边,也有一个部的小于同陆媛开玩笑:“小媛,最近我可听说了,黑马王子对你有意思,这大热的天,人家也屁颠的跟了你两个月了,怎么样呀,什么时候给人家一个名份呀?”
陆媛的反应不大,趁小于说话的功夫,她吞掉了一大块锅包肉,既而,又盯上了盘子里剩的最后一块,在小于伸手推她,叫她快说的当口,手疾眼快的夹了过来,一口咬下,有些含混的说“什么名份,给谁名份?”
“少装傻,当然是田枫了,人家那么帅,我就不信你不动心?”小于坏笑,发挥记者本色,一问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放手。
“神经呀,好好的提那个猪头干什么?”陆媛翻了个白眼,又夹了一筷子香辣肉丝,真香,最近田枫那头猪,整天拉着自己去吃快餐,吃西餐,幸好不是自己买单,不然郁闷死了,好吃是好吃,可这么贵,怎么能天天吃,猪就是猪,头脑和人的构造不太一样。
“喂,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人家在追求你?”小于一愣,有些不可思异的问。
“他追我,你做梦了,大白天的,神神秘秘的要请我吃饭,就问这个?”陆媛撇了撇嘴“别吓唬我了,我害怕!”
“哈哈”对面坐着的小于忽然大笑。
“”陆媛看着她,然后掏出手机,调到照相功能,按快门。
“田枫那家伙也有今天,哈”小于暴笑,却看到陆媛在拍照“你干什么?”她问,有些莫名。
“留此存证,明天再请我吃一顿好的,不然就拿给你家贾胖胖同事看,让他看看,淑女的背后真面目。”陆媛迅速将手机藏到包中,站起来,高叫买单,然后消失,留下咬牙切齿的同事。
第六章天天的记忆
当人喜欢怀旧的时候,往往证明他(她)老了。
没事浏览网页的时候,陆媛忽然看见了这样一句读起来很深奥、看起来超有哲理的话。她第一个反应是瞧瞧左右,没人,于是赶紧拿出包里的小镜子,照了又照。
陆媛长的一张据说非常标准的娃娃脸,上大学的时候仍旧拿着中学生月票每天上下车,从来没有售票员提出过疑义;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暗访什么的,混进学生出没的网吧、游戏厅,也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更有甚者,她走在马路上,偶尔问个路,老大爷、老大娘们还会问她“这姑娘上没上高中呢?”她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由于高度近视,眼睛几乎贴在了镜面上,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到了生长皱纹的高危期,不过,目前一切良好,没有发现敌情。
放下镜子,陆媛就忽然对上了一张有些放大却仍旧模糊的脸,虽然不戴眼镜,她也知道,除了田枫之外,报社里不会再有这样的无聊要死的人,于是她冷哼道:“干什么,吓人吗?”
“想不到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陆媛戴上眼镜,就看见田枫一边点头,一边退回到旁边的座位上“长得难看不是罪过,不过出来吓人就不对了。”
“无聊。”陆媛给他下了两个字的评语后,就回到自己的桌上,埋头整理采访记录,不再理会某个无聊男子了。
田枫跟过来,在对面坐了一会,陆媛始终头也不抬,屋子里的人却渐渐回来得多了,虽然没人说什么,但是他就是觉得大家都在看着他,甚至是偷偷笑他,再看陆媛,依旧一副当自己是空气的表情,未免觉得有些挂不住,又迟疑了一会,终究一拉凳子,站起来。
专刊部最近来了个美眉,也是大学刚毕业,娇滴滴很会发嗲,写东西错露百出文不对题,但是主任偶尔一说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便迅速莹满了泪水,弄的主任没办法了,只好自己操刀。
报社里向来主张能力,不过领导录用新员工的时候,品貌似乎看起来更重要,于是,私底下,大家都满瞧不起这个美眉的,都等着看她闹出什么笑话来。
田枫站起来,瞧见陆媛仍旧没有任何反应,不免冷哼一声,转身走到漂亮美眉那边,用自认为最潇洒的姿势坐下,微笑着打了个招呼。“我是摄影部的田枫,新同事吧,怎么称呼?”他嘴角上巧,从美学角度看,向上15度的笑容最完美。
“田老师您好,我叫淑玲,您叫我小玲吧,”美眉开口,声音甜美一如其人。
“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听着别扭,咱们都同事,叫名字吧,听着舒服。”田枫说着,偷眼回头一瞄,陆媛依旧,心里忽然很堵,于是越发的逗着淑玲说话。
身边采访的搭档换了,陆媛一时居然也没有察觉,只是没有免费的汉堡、可乐和甜筒,偶尔还要自己掏钱请一起的摄影记者吃饭,让她很是心疼了一阵子,她赚的钱在这个城市的工薪阶层算是中等偏上了,不过,出血请客的滋味仍旧不好受。大约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会偶尔念起田枫“微不足道”的这点可取性了。
九月,天天成熟的日子。
天天是陆媛小时候最喜欢的食物了,大概也可以称为水果,因为不用花钱,而且美味,她就常常把它当成缩小版的葡萄。其实天天跟葡萄除了都是紫色的之外,大约再没有共同之处了。
前些年,天天到处都是,这个季节,只要在草长的长些的地方,就能够找到,一小串一小串的,紫得晶莹剔透,吃到嘴里,甜甜的,没有熟透的,则有淡淡的涩。那时候城市污染很少,果实露天生长,随摘随吃,也没有坏过肚子。
陆媛是记得林浩第一次吃天天的情形的,那时候刚刚开学,还是个逃课的下午,她在楼下发现了一小株天天,正巧林浩也偷溜回来,两人不期而遇。
“你在吃什么,快吐出来。”林浩瞧见她正把一小串什么东西放在嘴里,赶紧制止她。
“这是天天,很好吃。”陆媛赶紧咽下嘴里的,又摘了一小串举到林浩面前。
“什么你都敢吃呀?”林浩皱眉,却见陆媛在下一秒钟飞快的把原本递给他的天天吃了,还吃的很香甜的样子。
“你尝尝就知道了,我不骗你的,林浩哥哥。”陆媛摘下了小小植株上最后一串浆果,有些不舍的递了过去。
那是林浩第一次吃天天,意外的是,味道好极了,纠正一下,至少是比起自己的想象来,好极了。
有多少年没见过野生的天天了,陆媛走在街上,用力的想,很多年了吧,路面都铺上了方砖,空地都种上了草坪,城市里,哪里还有天天的生存空间呢?
街角,一个蹲在地上的老太太,面前放着一个小小的篮子,正安静的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陆媛精神了一点,难道是被遗弃的老人?她想着,快步走过去。
老太太的篮子里,整整齐齐的堆放着一小筐的天天,没有叶枝,只是纯粹的果实,紫得发黑的果实,用水冲洗过,闪闪发亮。
第四章最佳男主角
“这个林浩,红有红的理由,说话滴水不露,明明什么都没说,又好像说了很多,有意思。”林浩一走,记者们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转移阵地了,陆媛的脸火烧火燎的,好像生平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说话,并且有些害臊了似的,不过她的耳朵,并没有错过周围的任何一点声音。
“丫头,行啊,问出点实在的。”田枫很高兴,破天荒的给陆媛使用了一次昵称,由于准备得及时充分,他拍到了林浩脸上一瞬间很细小的情绪变化,放到网上,能卖上不错的价。
“是吗?”陆媛低头苦笑,只有她知道,刚刚林浩生气了,因为他的目光中有杀气,如果不是这么多的人,他怕是要冲过来,直接把自己给丢出去吧,继当年决裂,她又一次得罪了他。长叹一声,转念去想,反正也得罪他了,而且得罪了很多年,也不在乎再加上一笔了,左右他也不会原谅自己,那么,一次或是两次,又有什么不同呢?
也是有不同,如果他认出了自己的话,大约会多痛恨自己两年,痛恨也是一种记忆,这样,似乎对自己公平一些,陆媛想着这些的时候,采访车已经冲到了晚会的现场。
有明星参加的晚会就是一点不好,进去太麻烦,即便是媒体,也没有一丝通融的意思,看证件,对照片,几个记者排成队,折腾了一溜十三遭,总算是进入现场了。
为了凸显舞台的五光十色,现场很快熄灯了,歌舞一轮一轮的上,陆媛开始打哈气,接着,睡意上涌。同c市每届的电影节一样,颁奖毫无悬念可言,一个原本没有打算来的大腕明星若是来了,那惟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她),获奖了。
所以,当林浩拿到奖杯,微笑着站在台上的时候,陆媛就知道,今天收工不会太晚,先前的见面会上,已经有记者提出了假设性的问题“假如您得了最佳男主角这个奖,你准备说些什么,对支持你的影迷和你的家人?”林浩当时也微笑做答,正好省了一会再问一次了。
有了几次采访写稿的经验,陆媛如今已经驾轻就熟,回到报社,40分钟搞定稿子,总编终于难得发了善心,批准她可以休息一天。
睡觉,一直是陆媛意识里,最好的休息方法,如果能一觉睡到自然醒,那实在是幸福的享受,然而,难得的休息日,她还是被电话吵醒了。
她家原来的老房子出租了,这几天由于租客将厕所的水箱弄出了毛病,导致总是漏水,租客大大的不满,不过咬定自己花钱租房子,一切要由房东搞定的道理,坚决每天打几次电话,催促陆媛一家想办法。
陆媛的父母都上班去了,于是,陆媛咬牙切齿的穿上衣服,洗洗脸,在心里痛骂吵醒她的房客一百次以上,气哼哼的上了公交车,直奔老房子而来。
不过搬走了几年而已,老房子周围原本的三小都拆除了,突兀的让出了一大片空地,这让陆媛很有些不习惯,小的时候在楼上向下看时,见惯了的高矮不一的屋顶不见了,心里总是空空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片将院子挤成过道的屋顶,已经成为了她记忆中,重要的一部分,因为那些屋顶存在,她小时侯淘气,才能任性的追逐林浩家的猫,因为无处可逃时,猫咪们还可以从二楼的露台纵身一跃,跳到那些高矮不一的所在,进而逃脱;因为那些屋顶存在,他们夏天啃西瓜的时候,才能站在四楼,比赛谁将皮丢到更远的屋顶
然而,如今,这些都不在了,就如同属于他们年少时的记忆一般,轰然倒塌之后,自此一无所有。
老房子漏水的问题并不难办,踩着凳子,陆媛将手伸进水箱里,把葫芦漂从新固定好,一切就ok了,为了两分钟的事情,折腾她往返走路将近两个钟头,陆媛真有立马将那挑剔的中年女人轰出去的冲动,不过她毕竟没有这么做,这年头,找个差不多一点的租客也不容易,计较太多又有什么意义。
出来的时候,她特意往楼的东侧绕了过去,那里,曾经是她记忆中的天堂,一片空地上,长满了草,各种各样的野草,夏天自然还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虫子,在那里,林浩曾经为她捉到过一只奇异的、戴着透明的琥珀色皇冠的蚂蚱;她也曾经在那里,捉到过附近飞的唯一一只红辣椒(蜻蜓的一种);她还曾经在那里,告诉林浩,草丛里夏末结的黑色浆果叫做天天,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不错
只是,当一片平整的,铺着彩色方砖的地面展现在陆媛眼前时,她真切的失望了,当天堂被人为的改造后,那就注定了它不再是天堂,而仅仅只是人间了。
第五章黑马王子
报社的工作,对于陆媛来说,不仅意味着一份不错的薪水,更重要的,还是一种挑战,社会新闻同时政新闻、经济新闻、娱乐新闻都不同,因为没有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每一天都是新鲜而刺激的。
七月是新闻的旺季,车祸、跳楼等等的突发事件每天都有,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人的心情容易浮躁导致的。自从电影节后,田枫就忽然成了陆媛的搭档,原本他不负责社会这块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每次的突发时间,总是他背着大大的摄影包跟着陆媛满城跑。
“好好的娱乐新闻你不做,怎么跑社会这边了,这天,也不怕热死。是不是得罪你们主任,被下放了?”刚刚跑了一个突发新闻,两个人坐在快餐店里啃甜筒喝可乐享受冷气,却仍旧觉得从心里冒火。陆媛忍不住揶揄田枫,跑电影节的日子,没少受他的气,这会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了,还不整整他。
“怎么可能,我是什么人呀,你就不能想想,是我主动要求学习如何应对各种场合,拍摄出最好的新闻图片,才偶尔跟着社会新闻走的?”田枫自我陶醉“我们主任可是不想我跟社会的,一天忙的要命,图片还不一定能不能见报,要知道,我可是摄影部的主力,我的工资少了,我们主任挣的系数就少了,明白吗?”
“不明白,我就知道,你活该。”陆媛打断田枫的话,掏出手机接了个电话后,三口两口把甜筒塞到嘴里,拿起桌上的可乐,站起来就走。
“怎么了?”田枫一愣,忙问。
“开工!”陆媛回头一笑“要是还需要我坐在这里,慢慢跟你解释开工的具体内容的话,我打电话叫别人了。”
田枫郁闷,却无话可说,只能小跑着跟上,他也是最近才发现,陆媛虽然是个女生,但是走路却很快,一不注意就会甩掉自己。
两个月,等到最热的夏天过去,田枫黑了一层,原本自诩白马王子的他,如今在报社已经人称黑马王子了。每天跟着陆媛出出入入,一天三顿饭,到有两顿要一起吃,年轻人多的地方,未免有嗅觉敏锐的人,偶尔开玩笑般的追问他“是不是追陆媛呢?”
是不是追陆媛,田枫也认真的考虑了这个问题,坦白说,陆媛绝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男人吗,总是喜欢些小鸟依人,娇滴滴的女孩子,可是陆媛横看竖看,都不具备一名淑女应该有的特征。大概是和社会上三教九流的人接触多了,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很横,一副问你就快点说,少跟我扯别的的感觉。而且,陆媛跟他拍过的那些模特比较起来,也明显不够漂亮,不是说她长的难看,只是,她除了脸还能糊弄一下人之外,根本就没有体形可言,不是特别胖,但是离苗条也有段距离,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观点。
只是,很奇怪,他就是很喜欢跟她在一起,想了想,似乎只有电影节的时候,陆媛才对他比较客气,一副很惶恐的样子,到了社会新闻这边,陆媛简直就没有太好听的话给他,但是,他竟却不生气。
到了后来,主任也看出了点苗头,只要是陆媛的活,就全部派他去,一天,还特意拍着他的肩膀说:“田枫同志,党和人民都相信你,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追到老婆。”
老婆?田枫当时的反应是一惊一乍的“我老婆还没出生呢,要当我田枫的老婆,那可得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还要有温柔的性情,这样的女人,才够格啊!”主任没有多理会他,只是在后面小推了他一下,告诉他“陆媛刚刚打电话就毛躁着呢,你再磨蹭一会,她就自己抗着相机干活去了。”就见话音没落,田枫已经从摄影部的小屋里消失了。
自然,另一边,也有一个部的小于同陆媛开玩笑:“小媛,最近我可听说了,黑马王子对你有意思,这大热的天,人家也屁颠的跟了你两个月了,怎么样呀,什么时候给人家一个名份呀?”
陆媛的反应不大,趁小于说话的功夫,她吞掉了一大块锅包肉,既而,又盯上了盘子里剩的最后一块,在小于伸手推她,叫她快说的当口,手疾眼快的夹了过来,一口咬下,有些含混的说“什么名份,给谁名份?”
“少装傻,当然是田枫了,人家那么帅,我就不信你不动心?”小于坏笑,发挥记者本色,一问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放手。
“神经呀,好好的提那个猪头干什么?”陆媛翻了个白眼,又夹了一筷子香辣肉丝,真香,最近田枫那头猪,整天拉着自己去吃快餐,吃西餐,幸好不是自己买单,不然郁闷死了,好吃是好吃,可这么贵,怎么能天天吃,猪就是猪,头脑和人的构造不太一样。
“喂,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人家在追求你?”小于一愣,有些不可思异的问。
“他追我,你做梦了,大白天的,神神秘秘的要请我吃饭,就问这个?”陆媛撇了撇嘴“别吓唬我了,我害怕!”
“哈哈”对面坐着的小于忽然大笑。
“”陆媛看着她,然后掏出手机,调到照相功能,按快门。
“田枫那家伙也有今天,哈”小于暴笑,却看到陆媛在拍照“你干什么?”她问,有些莫名。
“留此存证,明天再请我吃一顿好的,不然就拿给你家贾胖胖同事看,让他看看,淑女的背后真面目。”陆媛迅速将手机藏到包中,站起来,高叫买单,然后消失,留下咬牙切齿的同事。
第六章天天的记忆
当人喜欢怀旧的时候,往往证明他(她)老了。
没事浏览网页的时候,陆媛忽然看见了这样一句读起来很深奥、看起来超有哲理的话。她第一个反应是瞧瞧左右,没人,于是赶紧拿出包里的小镜子,照了又照。
陆媛长的一张据说非常标准的娃娃脸,上大学的时候仍旧拿着中学生月票每天上下车,从来没有售票员提出过疑义;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暗访什么的,混进学生出没的网吧、游戏厅,也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更有甚者,她走在马路上,偶尔问个路,老大爷、老大娘们还会问她“这姑娘上没上高中呢?”她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由于高度近视,眼睛几乎贴在了镜面上,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到了生长皱纹的高危期,不过,目前一切良好,没有发现敌情。
放下镜子,陆媛就忽然对上了一张有些放大却仍旧模糊的脸,虽然不戴眼镜,她也知道,除了田枫之外,报社里不会再有这样的无聊要死的人,于是她冷哼道:“干什么,吓人吗?”
“想不到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陆媛戴上眼镜,就看见田枫一边点头,一边退回到旁边的座位上“长得难看不是罪过,不过出来吓人就不对了。”
“无聊。”陆媛给他下了两个字的评语后,就回到自己的桌上,埋头整理采访记录,不再理会某个无聊男子了。
田枫跟过来,在对面坐了一会,陆媛始终头也不抬,屋子里的人却渐渐回来得多了,虽然没人说什么,但是他就是觉得大家都在看着他,甚至是偷偷笑他,再看陆媛,依旧一副当自己是空气的表情,未免觉得有些挂不住,又迟疑了一会,终究一拉凳子,站起来。
专刊部最近来了个美眉,也是大学刚毕业,娇滴滴很会发嗲,写东西错露百出文不对题,但是主任偶尔一说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便迅速莹满了泪水,弄的主任没办法了,只好自己操刀。
报社里向来主张能力,不过领导录用新员工的时候,品貌似乎看起来更重要,于是,私底下,大家都满瞧不起这个美眉的,都等着看她闹出什么笑话来。
田枫站起来,瞧见陆媛仍旧没有任何反应,不免冷哼一声,转身走到漂亮美眉那边,用自认为最潇洒的姿势坐下,微笑着打了个招呼。“我是摄影部的田枫,新同事吧,怎么称呼?”他嘴角上巧,从美学角度看,向上15度的笑容最完美。
“田老师您好,我叫淑玲,您叫我小玲吧,”美眉开口,声音甜美一如其人。
“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听着别扭,咱们都同事,叫名字吧,听着舒服。”田枫说着,偷眼回头一瞄,陆媛依旧,心里忽然很堵,于是越发的逗着淑玲说话。
身边采访的搭档换了,陆媛一时居然也没有察觉,只是没有免费的汉堡、可乐和甜筒,偶尔还要自己掏钱请一起的摄影记者吃饭,让她很是心疼了一阵子,她赚的钱在这个城市的工薪阶层算是中等偏上了,不过,出血请客的滋味仍旧不好受。大约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会偶尔念起田枫“微不足道”的这点可取性了。
九月,天天成熟的日子。
天天是陆媛小时候最喜欢的食物了,大概也可以称为水果,因为不用花钱,而且美味,她就常常把它当成缩小版的葡萄。其实天天跟葡萄除了都是紫色的之外,大约再没有共同之处了。
前些年,天天到处都是,这个季节,只要在草长的长些的地方,就能够找到,一小串一小串的,紫得晶莹剔透,吃到嘴里,甜甜的,没有熟透的,则有淡淡的涩。那时候城市污染很少,果实露天生长,随摘随吃,也没有坏过肚子。
陆媛是记得林浩第一次吃天天的情形的,那时候刚刚开学,还是个逃课的下午,她在楼下发现了一小株天天,正巧林浩也偷溜回来,两人不期而遇。
“你在吃什么,快吐出来。”林浩瞧见她正把一小串什么东西放在嘴里,赶紧制止她。
“这是天天,很好吃。”陆媛赶紧咽下嘴里的,又摘了一小串举到林浩面前。
“什么你都敢吃呀?”林浩皱眉,却见陆媛在下一秒钟飞快的把原本递给他的天天吃了,还吃的很香甜的样子。
“你尝尝就知道了,我不骗你的,林浩哥哥。”陆媛摘下了小小植株上最后一串浆果,有些不舍的递了过去。
那是林浩第一次吃天天,意外的是,味道好极了,纠正一下,至少是比起自己的想象来,好极了。
有多少年没见过野生的天天了,陆媛走在街上,用力的想,很多年了吧,路面都铺上了方砖,空地都种上了草坪,城市里,哪里还有天天的生存空间呢?
街角,一个蹲在地上的老太太,面前放着一个小小的篮子,正安静的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陆媛精神了一点,难道是被遗弃的老人?她想着,快步走过去。
老太太的篮子里,整整齐齐的堆放着一小筐的天天,没有叶枝,只是纯粹的果实,紫得发黑的果实,用水冲洗过,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