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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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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牺牲也有收获。胸针非常漂亮。”

    我摸摸那枚珊瑚钻石胸针“泰然送的,他这人很够意思。”

    “他们管这样的珊瑚叫‘天使娇肤’。很适合你。”

    我有些不好意思,说:“我第一次戴这么贵重的东西,还很不习惯呢。”

    他点点头“当初见你穿着衬衣和棉布裤蹲在摄相机前吃便当,扎一个马尾。后来见你剪了头发,真可惜。我向来觉得女孩子该是长头发的。”

    我大奇“那是哪年的旧事了?”

    “好早了。”庄朴园笑“你应该才工作。我见你好几次,你不是给支使得团团转,就是可怜巴巴地跟在导演身边。”

    “姨爹。”一个穿绸裙的少女姗姗走了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杨亦敏。

    那么美的女孩子是真的很少见的。她还很年轻,十七?十八?像朵带着露水的初绽的花,干净,健康,脱俗。那双张曼君赞美过的眼睛的确熠熠有神,睫毛天生地又浓又长,根本不用睫毛膏,眼珠汪汪两潭秋水,灵活生动,喜怒哀乐尽情展现。

    演员,演员,是要看眼的缘分的。这么一张活泼俏丽的面孔,导演最喜欢。

    小姑娘给管教得很好,对我相当客气,笑盈盈地叫我木小姐,聊了几句,熟悉了,又改口木姐姐。那甜甜的嗓音,听在心里一阵舒坦。

    这么一个玲珑精致的人儿,,又懂做人,再加上有人力捧,想不红都难。

    庄朴园的生意做大不说,也做到自己人身上去了。他这些年在外面没少风流,现在把外甥女捧起来,算是给了妻子娘家一个交代。人做他这份上,怪滑稽的。

    我问杨亦敏:“见到泰然了吗?”

    “还没有,倒是在电影上见了无数次了。”

    真是会说话,我笑“哪里有那么多,他才出过几个镜头?”

    “姐姐真谦虚。”

    她才谦虚,现在一口一个姐姐,我可不敢妄称她妹妹。等她将来红了,连她庄姨爹都得看她脸色。

    杨亦敏侧过脸去和庄朴园说话,云般青丝下露出半边耳朵来。美人,自然有美人的耳朵。贝壳一般,洁白小巧,让我想到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刻,那些女神,身躯丰硕,手指和耳朵却是格外的精致。

    我幽幽叹口气,觉得自己老了。虽然长得年轻,但岁数是摆在眼前的。她这样的女孩子可以不知疲倦地跳舞到破晓,我陪泰然在酒会上熬到半夜十二点就原形毕露,腰酸腿疼地变回灰姑娘。

    泰然不知从哪里转了一圈,回到我身边。

    我同他介绍:“这是杨亦敏。”

    泰然看到这么清新美丽的女孩子,也吃了一惊。他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几年,什么漂亮的女孩子没见过,我看他笑得那样,便知道他喜欢她。

    杨亦敏呆了呆,才说:“你好。”

    她的姨爹笑了,我也笑了。庄朴园对我说:“我们去外面聊。”

    我和庄朴园走到阳台上去。

    “怎么不见你太太?”我问。

    庄朴园说:“她不习惯国内的生活,常年住在欧洲。”

    “看亦敏,可以想象庄太太有多漂亮。”

    他笑“侄女都比较像姨妈或姑妈。”

    这人也奇怪,有漂亮的太太,却不带出来炫耀,藏在家里,然后再挽着漂亮的女生进进出出。那他娶太太做什么?

    他这样的男子不知道多受欢迎。男人的青春向来长,他还不到四十,我喜欢把他叫老,但他在别的女人眼里,正是成熟的时候。

    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懂得照顾人,懂得珍惜。昔日同学有嫁年长她十多岁的男人,当时怎么都不理解。后来去她家里坐了片刻,看到对方男人把一切都打点得妥妥帖帖,太太只需要张罗点饭菜。羡慕得眼睛红。

    我们两个闲聊着,走到院子里。中秋将至,月亮也快圆了。古人给月亮起了好听的名字,叫寒蟾。晴朗的夜晚抬头望,可以看到上面的阴影,就此揣摩出嫦娥、兔子和吴刚的传说。

    庄朴园说:“天凉了,这时候只需要一场雨,桂花就会开了。小时候母亲爱搜集雨后落地上的桂花,洗干净了,酿桂花糖。”

    “这我也常自己做来吃。”我说“我小时候每年都去摘桂花,有次手指给树叶背后的毛虫叮了。那种痛,我现在都形容不出来,觉得半个膀子都脱离了身体一样。”

    “你是当地人?”

    “抱在手里的时候随父母搬到这里的。你知道的,那时候的工作都是调配的。”

    “读书呢?”

    “当地的大学。”我说“学了四年编导,出来却是干伺候人的活儿。专业就这么荒废了。”

    他惊讶“你还是学编导的?”

    我耸肩“当初也不想的。学了就后悔了。可钱都已经交了出去,只有硬着头皮学。有时候真是痛苦得像在服刑。”

    “让我猜猜,”他说“填志愿的时候,是为了和男朋友在一起吧?”

    我微微红脸,下意识把身子往阴影里缩。其实月光这么明亮,他站得离我这么近,早将我脸上表情收在眼底。怎么躲都是徒劳。

    “我猜中了?”他志满地笑。

    我喃喃“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况且他不是我男朋友。”

    那个男生从来就不是我男朋友。高中暗恋他,放弃自己的爱好,跟他考进一所大学,学同一个专业。多年来一直和他做朋友,为他打水打饭,为他抄笔记做作业。最后他委婉暗示彼此该保持距离,因为他的小女朋友要吃醋。

    也许是今晚月亮太美好,让我想起了尘封的过去。

    庄朴园沉吟了一会儿,忽然发出感叹:“谁都有忘不掉的恋人。”

    我讪笑,他千万别借着这个机会来和我讲他过去的恋爱故事,弄得我是听也不好,不听也不好。

    男女之间一旦开始交换彼此的伤心往事,就意味着把心的一部分交付到对方手上,这是理解的第一步,是一段浪漫的开始。

    但他不行,他是有妇之夫。我洁身自好,不趟混水,不立危墙。人必自爱而人爱之。我不能这么轻易就让人瞧低了去。

    可是我低估庄朴园了。他纵然是走马章台千金买笑的主儿,但也是个上位的男人。他要吊膀子,不会用这么狗血的招数。

    他点头自嘲了一下,说外面太凉,招呼我进房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