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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雁归和孔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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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归毕业后,进了里仁巷小学教书,她的生命终于开始按照她既定的轨道那样不偏不倚的前行。

    其实她颇讨学校领导欢心,本来能分去更好的学校,但是被她拒绝了。

    她对里仁巷小学有一份别样的情怀,那里每一个角落,操场、教学楼、食堂都有她最珍贵的回忆,她舍不得丢弃。

    教过雁归的郑老师刚刚退休,人虽走了茶还没凉透,看到昔日的门生来接接力棒,郑老师不遗余力地为她向校长美言。

    雁归在她的帮助下很快熬过了每个地方都会出现的排斥新人阶段,又历练了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最后脱颖而出。

    新人还是谦虚勤奋点好,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觉得雁归就是符合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

    她温和,却泾渭分明,决不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不多话不爱帮弄是非,虽然沉默寡言却并不孤僻,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校长刚开始只是让她做任课老师,接着是班主任,最后终于交给了她一个毕业班,不到三年的时间,雁归成了学校里最受重用的年轻老师。

    “现在这年头,像雁归这样的年轻人可真是少。”老一辈的教师们都这么说:“竟然还是里仁巷那种地方长大的,不容易啊。”

    雁归除开做班主任还要兼任语文老师,每天都很忙碌,这天她去到学校图书室,看到图书管理员正眉开眼笑的整理大堆的新图书。

    “是学校购置的么?”

    “嗟,我们学校哪来这个闲钱,整整5000册呢。”

    “教委拨款子了?”

    “也不是。”管理员笑眯眯:“是有人捐赠的。

    真好,我们图书馆的书实在早该更新换代了。”

    雁归顿时很好奇,市里的慈善家们但凡捐赠总是离不了育仁、育才那些名声又老又好的名校,谁会这么大手笔捐5000册图书给里仁巷小学?

    “据说曾经是这里的学生——咦,雁归,你也是这里毕业的,那岂不是你的校友?”

    雁归微笑:“嗯,是啊,你看,谁说我们学校就不能出人才。”

    选到自己所要书籍,雁归回到办公室,校长打电话过来:“雁归,请过来一下。”

    到了校长办公室,雁归看到他书桌上摆着一大叠大红色的请帖,喜庆得很,老校长同她说:“有件事要交给你办。”

    里仁巷小学五十年校庆在即,老校长回顾这一生感慨万千,从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最后升为校长,着实不易。

    他决定在退休之前再为里仁巷小学做出最后的贡献,诸如隆重举办五十年校庆、或者集资翻新老旧的体育馆之类,这样哪怕他退了休,甚至过身,依然会有后世之师牢牢记住他的功绩。

    雁归的任务是为他送一封请帖。

    “雁归,就当是对你的一次锻炼吧。

    之所以麻烦你,是因为这位先生是你昔日的同窗,他从美国回来不久,现在可是国内最耀眼的商界之星,他的天翔国际你应该听说过吧?”

    雁归马上点头,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名字。

    “当然这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是个非常恋旧的人,刚刚给我们学校捐赠了5000册新书,所以我觉得这个任务由你这个老同学去再恰当不过了。”

    雁归想不出自己昔日的同学谁能变成天上的星星,她一向认为小学同学里除开大伟,每个人都愚钝得很,面对这个重任,她有些紧张。

    但是把请帖打开后,她觉得这个其实世界很幽默,这颗最耀眼的星竟然是——孔峥。

    雁归经过重重预约才争取到见孔峥的机会,她按约定时间去到他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他不在。

    那间大得可怕的总裁办公室在天翔国际大厦的顶楼,布置自然是毫无意外的大气奢华,一色纯黑真皮沙发配衬深咖啡柚木家私,英国十九世纪款式,地上铺着纯羊毛乳白色地毯,靠墙的地方是整扇落地玻璃窗,从窗户望出去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美不胜收。

    雁归懒得多打量,眼观鼻鼻关心,规规矩矩地在沙发上坐下,喝着秘书送过来的咖啡静静等待。

    过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出现,这时办公室里一边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她循声找过去,发现办公室角落里竟然还有扇门通向另外一个房间。

    雁归犹豫着敲了下那扇掩着的柚木门,有把男人的声音传出:“进来。”

    里面的那间房大约50平米,没有任何摆设,除开天花板上的灯,一片空白,大理石的地面上连地毯都没有铺。

    雁归推门进去的时候,孔峥正背对着她,半跪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砌一副多米诺骨牌。

    雁归走动两步,刚准备开口说话,孔峥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马上把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雁归只好僵硬地站在那里,免得打扰了他。

    孔峥砌的多米诺是一副8字形图案的牌,他正在为转角处一块牌伤脑筋,那个地方有个折,他的手对于那个弯明显大了点。

    雁归等了半天,看着他皱着眉头把牌拿起又放下,终于忍不住开口:“我的手比较细,可以帮你试下么?”

    孔峥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他们多年后第一次见面。

    他看着雁归纤细的手指,思考一下,点点头:“好。”

    雁归看着他有些惊讶,她在电视上见过很多小童星,小时候漂亮得不像样,长大了却走形得厉害,最好的那种也就是维持原来的水准,很少有孔峥这么好运的,他剑眉星目,轮廓分明,竟然比小时候更加俊秀,哪怕是半跪在地上,依然可以看出身材高挑修长,肩阔腰细。

    不过在这么奢华的办公室里,他却不按常理出牌的简单穿着件灰色棉质短袖t恤,米色棉布裤子,或者是为了怕碰倒牌,竟然还赤足。

    他招呼雁归过来,指挥她:“那里——看到没有,你放下去,小心点,不要让身体任何地方碰到其余的牌。”

    雁归照他吩付,用指尖拈起一张牌,小心翼翼往指定位置放下去。

    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

    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么?”

    孔峥笑一笑:“我对你,一向有无比的时间和耐心。”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孔峥等了会,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咋咋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

    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

    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

    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

    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

    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

    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

    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

    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