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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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巧儿一张美颜在蛋白与芦荟日夜的冷敷下,总算救了回来。

    不过脱了一层皮后,林巧儿原就白皙的肌肤亦发娇白细致,剔透如玉,但因才复原,更惧日晒受风,所以蒋孟庭在南京城与朋友合办的第一次书画联展,她也就无法参与,只能寄予无限祝福。

    “听说那小子的画大受欢迎。”

    罗慕兰倒是去了画展,她算是瞧着蒋孟庭长大的,对他的成功也挺开心。

    “我就说这门亲事不错吧,楚霸天原来还挺有艺术眼光的,听说他买了许多张画。”

    简唐山问题与有荣焉,一脸得意相。

    不与简唐山怒脸相向时的罗慕兰笑脸吟吟,其实还挺耐看。

    “是哦?楚霸天也喜欢艺术?但我认为比较大的成分是,他根本就是冲着巧儿的面子买的。”

    “胡扯,主要当然是欣赏孟庭那小子的画技,被他伟大的艺术感动了,否则真个一张两张也罢了,哪会一口气全部买下?”简唐山辩和脸红脖子粗。

    “我早说那孩子前途不可限量,看看是谁教出来的学生嘛,好老师六下出去的,岂有丢脸之理?”

    “哼,少臭美了,主要还是和归功于巧儿,那小子都以巧儿当模特儿,若非她长得美,那小子画得出来吗?楚霸天是冲着巧儿的面子才买那些画,你懂什么?”

    像是水遇冰点结冻没有例外,罗慕兰的笑脸马上冻成一片平板,抛出冷言冷语,反正不挫挫简唐山的气势,她就是不舒服。

    “咦?所言差矣!若非孟庭功力好,就算用天仙美女当模特儿,也画不出好的艺术品来,我敢断言,楚霸天这么识货,孟庭将来一定大有出息。”

    “我偏说是巧儿的功劳!”

    “是孟庭那孩子画得好!”唉,又开始吵了

    街坊邻居一听见,莫不速速闪避走人,任他们去吵个够。

    随着舞会日期愈近,裁缝店的生意又更加热络。

    林巧儿既无法出门,剩余短暂的学生生涯也只得提前结束,答应叶梦殊的舞衣已经设计好,只剩最后的几个步骤,她希望自己可以尽快完成。

    缝着缝着,她叹口气,忍不住又发起呆来。

    或许是待嫁女儿的心情作崇吧!

    她甩甩头,想甩去起伏不定的思绪,索性拿起抹布,仔细擦拭着梳妆台旁的书柜,把每一本书都从架上取下,轻轻拂去灰尘,再搬到后院里,平铺于地面的竹席子上晒。

    她爱极了这些书,这一本本显得陈旧的书,都还保存得极好,它们陪着她一起作梦,陪着她走过童年时代、少女阶段的美女岁月。

    虽已是民国,新观念讲究男女平等,女子也可以受教育,但多数可以到学堂里受教育的,都还是来自大户人家,一般寻常百姓饭都吃不饱了,哪有余钱去作文人雅士的美梦呢?

    照说以她的平凡家世,她无权奢想到学堂念上一天书的,但父母却撙节地让她受新式教育,现在也该是她报恩的时候了。

    “眼看着成亲的日子就要璚,还晒这些书做什么呢?难不成你还想将这些书当陪嫁带过去?”

    林巧儿的母亲从屋里出来,嘴里叨念着。

    林巧儿抿嘴微笑,她正有此打算。

    “哎,嫁作人妇不比在家里,虽说已经是民国,不再是旧时代,但孝顺翁婆、为人子媳的礼数,还是不能不顾。”

    “知道了,妈。”

    “对了,那边捎来消息说,婚礼就定在舞会同一天举行。”

    “啊?!”

    要巧儿有点愣住,她原以为起码也会等舞会过后才会择期订婚,之后再结婚,没想到会这么快!

    之后,婚期既定,林家是一片喜气洋洋。

    罗慕兰和简唐山第一次合作当媒人就马到成功,当然也是喜不自胜,与林家二老一般怀着嫁女儿的心,帮忙里里外外打点着。

    巧儿要嫁楚霸天?!

    蒋孟庭恐怕是最后一个知道这消息的。

    一方面,这阵子他一直忙着画展的事无暇他顾,另一方面,也是顾虑林巧儿晒不得阳光,日前又才不慎晒伤,令他愧疚不已,所以也就不敢再邀林巧儿出门,没想到事情竟有这么大的变化!

    于是他马上冲到林家登门拜访。

    “你就这样把自己嫁给个陌生男子,不嫌太冒险吗?”蒋孟庭双手盘在胸前,有点质问的意味。

    林巧儿抬起眼来瞅着他。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蒋孟庭有点恼怒,有有点弄不清楚自己。虽然他们之间一直保有良好友谊,谁也不曾想越雷池一步,但突闻青梅竹马要嫁给别的男人,蒋孟庭像挨了一拳,心中涌起浓浓的酸味,好像心爱的东西被抢走,十分难过与不舍,也有点被侵犯的愤怒。

    “你说清楚呀,为什么要嫁那人?”

    蒋孟庭问到林巧儿鼻尖上去了。

    林巧儿苦笑,轻轻推开蒋孟庭“我终归也是要嫁人的呀!”

    “你嫁人,那我我怎么办?”

    “你自然也会遇上心仪的对象,”林巧儿轻声说“我们都长大了,各有各的路要走,友情却是不受影响的,不是吗?”

    蒋孟庭闷不吭声。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们得分开,得各走各的路,从小到大,他一直习惯有巧儿在身边,他总是霸道耍赖,而她也几乎都是有求必应,而今,她突然要嫁给别人,他怅然若失,却又不知如何据理力争,这种事好像也没办法用耍赖的方式达到目的,除非他想娶她?但他却也从来没有这种想法。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也也想,想”

    “想什么?”林巧儿侧着脸问,水灵灵的眸子望得蒋孟庭心虚地别开脸。

    “不说这些了,你确定要嫁那家伙?”

    蒋孟庭气呼呼地,也不知是在生自己的气,还是在生林巧儿的气。

    “哎,我家的情况,也容不得我不如此──”

    “如果我有钱就没问题了,你也不必这样轻易将自己卖给一个鲁男子!”

    “何必出口伤人?他不是买了你许多幅画吗?”

    “这──那又怎么样?我才说呢,他干嘛那么大手笔,原来是因为你,有钱当然就能摆阔。”

    “钱本身没有罪呀,重要的是如何使用,我想,那人应该不坏吧!”

    林巧儿轻喟,想到楚霸天那张照片,忍不住用手绢掩住嘴角隐约扬起的笑意。

    蒋孟庭倒是没忽略掉林巧儿的这个小动作,哼一声哽在喉咙里。

    “人不坏?好,这可是你说的,你最好给我过得幸幸福福的,否则,”蒋孟庭粗里粗气地掩饰突来的哽咽“你就把他休了,回来找我,听清楚没?”

    撂下这段话后,他头也不回的跑了。

    蒋孟庭离去,林巧儿独自在后院发了好一会儿呆。

    林家二老看在眼里,担忧不已,只盼快快将女儿嫁出去,希望她嫁得好,过得幸福,了却他们的心头大事。

    众人期盼的世纪舞会终于来临,加上婚礼一并举行,就益发声势不凡了。

    原本楚霸天开这个舞会,除了一时兴起外,最主要的原因,无非是想借此拉拢人心,透过盛会展现财力,既结交地方名流政要,亦对一般百姓示好,在南京城奠一基础,立稳脚跟。

    丁雄说得没错,虽然民国风气渐开,但中国人见过世面的却不多,一场别开生面的舞会,让南京人过过洋瘾之余,绝对会留下深刻印象,主人的声望必可因此打开,可谓一举数得。

    加上无心插柳,配合进行的婚礼,让这场原本隐含着政治目的的舞会,也变得更加顺理成章。

    不过楚霸天向来就不是墨守成规的人,为了讨好思想传统的丈人、丈母娘,这场婚礼表面上完全遵循汉族的古礼进行,在形式上,则采新旧合并,取其精华,但私底下,他却另有一套计划。

    时辰一到,三十六部装载着丰厚聘礼的马车就浩浩荡荡出发,迎娶新娘后,新郎却不见踪影,只剩丁雄带队在前。

    正当围观者议论纷纷时,突然有一赤身黥面的男子,骑着一匹骏马飞奔而来,拦住行进队伍,幸好迎亲护队诸多好汉,个个身手不凡,马上展开阵式防守,但那男子身手矫健,出手凌厉,把一干人等打得节节败退,而那赤身黥面男子亦不恋战,抢了新娘,掳上马去,随即匆匆绝尘而去。

    听闻消息,差点没吓昏过去的林家二老,惊惶啼哭地追了出来。

    丁雄却是惊也不惊,还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要二老稍安勿躁,把他们扶上其中一辆马车,继续前行,将没了新娘的迎亲队伍给带了回去。

    搞了半天,大伙儿才弄清楚,原来这是昔日台湾番族的抢亲仪式。

    在大喜之日玩这套,有没有搞错呀?

    台湾人氏楚霸天对自己的婚礼却满意的不得了。

    拥有番族血统的他,虽然身在中原,但昔日离乡之时,他曾在父母及祖灵面前立誓,绝不忘记自己的传统,不娶亲则已,若娶亲,必定采行抢亲仪式。

    坦白说,当年才十五、六岁的他,立誓不过是有口无心,没真当一回事,未料现下真会突然决定在异乡娶亲,而像他这样的男人,即使是随口立下的誓约,亦必如实履践。所以啦,他这么乔装一下,对远方的祖先与父母聊表诚心。

    人逢喜事精神爽,脱下了黥纹皮面具,重新穿上新郎大礼服的楚霸天,让理容师为他稍事打理,梳顺了满脸的络腮胡后,即难得地露出笑意,出现在广场前,宣布舞会正式开始。

    整个南京城都沸腾了。

    歌舞升平,宴席一桌接一桌摆上,仿若中西合并的嘉年华会,男女老少都尽情欢乐。

    各家名媛淑女打扮得花枝招展,青年才竣地方士绅也都极尽奢华之能事,一派风流倜傥,舞会中,杯觥交错,衣香缤影。

    被抢亲回来的新娘林巧儿犹惊魂未定。

    虽然丁雄已经告诉她所有的真相,但这事发突然、毫无预警的作法,却让她很不能接受,毕竟她是汉族女子,而非番女呀!这个楚霸天,显然真是霸道十足,完全没把她的感受当一回事,事前既无商量,事后亦无任何表示,仿佛一切为所欲为都是理所当然。

    而她,竟要和这样的男子共度一生吗?

    她悄悄拿出那张照片端详,他会是怎么样的人呀?她原已决定,既嫁了他,就安心守着良人过日子,但这会不会是错误的决定呢?他值得托付终生吗?

    那照片中的人物仍是令她发噱,但经过抢亲事件的霸道作风,一股淡淡的忧愁悄悄袭上了她的心头。

    “跳舞!”

    林巧儿连忙将照片藏起,乍见良人,她满脸羞红,一时竟未听清楚良人说些什么,只见楚霸天朝她伸出一只厚实大掌。

    其实楚霸天是满心欢喜,但却因命令习惯了,见林巧儿没有马上站起来,登时就恼了。现场有那么多兄弟,和来自社会各阶层人士在看着,他的女人却敢当众拒绝他?他怎么丢得起这个脸!包何况生平有谁敢这样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之下拒绝他?不要命了!他瞪志那对吓死人的牛眼。

    林巧儿在他的注视一瑟缩了,垂下脸。

    楚霸天不容她回避,一把拉起她,直接掳进舞常

    林巧儿先是跟得跌跌撞撞,幸亏上过洋学堂学过一点基础,勉强跟舞还没问题,一会儿,脚步就慢慢稳下来。

    看不出来这楚霸天人虽老粗,身手不错,舞技也不差,拥着林巧儿在舞池城轻盈滑移,当探戈的音乐响起,他甚至带起花式舞步,轻轻掌住林巧不盈一握的腰肢,前后旋转。

    在这个年代,真正会跳西式交际舞的,多是受过西式教育的时麾人士,舞池里原就不是太多的人,纷纷退到一旁,欣赏他们曼妙的舞姿。

    优美的音乐,容易让人心情放松,随着舞步配合的默契渐佳,林巧儿不再那么紧张,在旋身回眸间,悄悄打量着楚霸天。

    他的模样较照片上严肃许多呢,虽然脸庞被络腮胡遮去大半,但仍难掩其深刻的轮廓,尤其那对炯炯有神的大眼,既固执又沉稳,端地是一个说话掷地有声的血性汉子,剪裁合宜的白色燕尾服,修饰了虎背熊腰的壮硕体格,使他的身材显得挺拔,整个人虽称不上俊帅,却十足的英姿飒爽。

    像阳光一样的男人。林巧儿在心中下了个注脚,这个男人,即使不笑,亦看得出性格中爽烈的特质,但他为什么老板着一张凶脸呢?好吓人!林巧儿悄悄低叹,觉得有点可惜,但愿未来自己能柔化这个硬邦邦的铁汉。

    楚霸天虽面无表情,其实亦在偷觑着林巧儿。

    这就是他的老婆?感觉有点好玩,不太真实,挺像小时候和那些汉族的小女孩玩家家酒,她们也是那样小小的,脸孔白白净净的。

    “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楚霸天问得突然。

    “啊?”

    林巧儿仰起小脸,眼神接触到楚霸天炯亮的眸子。

    “我的愿望吗?”她斜着小脑袋,认真想着。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吧!可是我连南京都未曾真正离开过呢!”

    林巧儿浅笑,之前与蒋孟庭、叶梦殊乘坐马车出了南京郊区,已是她最远的一次冶游经验了,还带给大家无数的麻烦。

    “知道了。”楚霸天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问话突然,结束得也突然,这男人说话都是这般简短,无头无尾的吗?林巧儿微笑的想着。

    楚霸天带她跳花式舞步,带得流畅自在,完成沉浸在音乐与舞蹈的韵律中。

    他从不知道自己能把舞带得这么好,他们几乎配合得天衣无缝。

    怀中的女人可真娇小,也真轻盈,带着她跳舞,就像握着一把没有重量的风,丝毫不费力气,有时又像把玩着随便一捏就会碎的水晶娃娃,让他很自然地动作轻柔起来。更有趣的是,她浑身散发着淡淡的幽香,竟让他全身放松,体内一股**源源被挑引出来。

    林巧儿被他瞧得又低下头去。

    那娇羞的模样,让楚霸天心中一动,血液加快,小肮缓缓流过一道暖流,轻轻握着她柔荑的厚掌也热出汗来。音乐换上慢调的华尔滋,原本满场飞绕的舞步也和缓下来,楚霸天顺势一拉,林巧儿贴近了他厚实的胸膛,奇妙的情愫在两人之间蔓延,林巧儿脸色酣然,眼神如醉。

    楚霸天深吸一口气,努力平息体内的**骚动!不行,再跳下去,他会忍不住当场亲她,甚至马上要了她。换作是平常,天不怕地不怕的他,一定是想到什么,随即就付诸行动,但现下他却咬牙忍了。他的老婆哪,可不是一般豪放的轻佻女子,更不是烟花柳巷的青楼艳妓,她看起来是那么保守,那么矜持

    哎,老天明鉴,他真的已经很努力在压抑体内骚乱的**,但活力无穷、狂暴猛烈的体能却完全不配合。至于脑袋则一直在发出警讯──马上停止,去冲冷水。但他就是舍不得离开这怀中的软玉温香。

    他愈是压抑着**,那原就凶凶的表情变得更严肃了,但模样实在有点滑稽,林巧儿忍不住露出浅笑。

    这一笑可糟了,男人的感官原来如此禁不起考验,更何况像楚霸天这类还没进化完全的动物,他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裤裆竟不受控制地鼓了起来。

    为了掩饰这突如其来的尴尬,脸红的像关公的楚霸天,猛地放开怀中的林巧儿,重重喘了口气,勉强咧嘴笑了个熊样,以为那就算是道歉了,顾不得林巧儿的惊讶、惶惑,一溜烟儿的转身就跑得不见踪影。

    单纯的林巧儿压根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莫名其妙地被新娘丢在舞池中,她立刻红了眼眶,既难堪又伤心,既羞愤又无助,恨不得当场咬舌自荆

    幸而一直紧盯全场的丁雄反应快,在众人刚发觉情况诡异的瞬间,已接替主子的位置,拥住新娘舞了起来,并且转着角度躲开旁视线,愈跳愈往角落去,掩护已经泪滴襟前的林巧儿。

    “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新婚之日就遭此冷落,林巧儿泪流满面,百思不解。

    虽然丁雄反应机敏,为她保住了颜面,但一嫁过来就当弃妇,却是任何女人都无法忍受的。

    虽然丁雄信誓旦旦地拍胸脯保证她绝不是弃妇,只因临时发生攸关性命的大事,楚霸天才会匆匆离去,实在情非得已,绝无冷落之决。

    但她就是不信,再要追问详细,丁雄却笑得十分暧昧,言语搪塞,说不分明。

    哎,这也着实令丁雄为难,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秘密,叫他怎么开口说分明嘛!

    哎,他这个也算贴身护卫的参谋,是随时紧迫盯人没错,也的确发现了楚霸天那地突然“雄壮威武”的精彩表现,但这能说吗?

    真没料到主子娘竟纯洁到连这都不懂,他已经暗示得那么露骨了──攸关性命的根本大事,这命根二字都嵌在里头,她还是不懂,那也无可奈何了!饭可随便吃,话可不能随便说,要是让主子知道他多嘴,脑袋搞不好就得搬家。

    守在新房外,丁雄扶着墙垣,笑得脸都扭曲变形了。

    他真的不是毫无同情心,新娘在房里伤心欲绝,泪眼婆娑,他却闪在外边偷笑,笑够了,还得分神留意房内的新娘会不会一时想不开,不时还要跑进去安慰几句,好言好语劝尽,他忙了一整晚,主子却还不见踪影,简直快把他累瘫了。

    而从会场匆匆离去的楚霸天,一路策马狂奔,直到浑力气几乎用荆

    他躺在山顶上吹风,一个人对着缓缓沉落的夕阳呆呆微笑着,脑海里盘旋的,尽是林巧儿的身影,那精致秀雅的脸庞,那柔美娇娜的体态。

    他从来未曾如此,这样的情愫,对他而言是极新鲜而且陌生的。

    女人,对他来说,向来是他想要就要,不啰嗦、不麻烦,单刀直入,而他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谁也驾驭不了他。他来去随性,从不肯被套牢,那些女人,愿意的就接纳,若不愿意的,就赏给一笔钱打发了,毫不勉强。

    然而,林巧儿却让他这匹野马莫名其妙地就被套住,而且还是主动伸出脖子给人家套,想想,还真是好玩。

    忽然,他惊跳起来,想起自己一时尴尬情急,竟把新娘丢下就跑,还混到现在,这这这,这下──糟了!

    他匆匆跨上马,策马疾驰。

    南京城内灯火通明,宴席仍然继续着,人们欢宴起舞,气氛极其热闹。

    沿途,人们瞧见了新郎倌现身,无不起身敬酒,他朗声而笑,照单全收,一路行,一路干,愈喝愈豪气。

    “楚兄为南京城带来新气象,我先干三杯,以表敬意!”

    一位地方士绅连饮三杯,楚霸天也只好回了三杯。

    “咱们赶快放了新郎倌吧,春宵一刻值千金,莫坏了人家的好事!”

    另一位士绅说着,在场的人都哈哈笑了。

    原以为可就此抽身了事,未料在座又有一士绅多嘴“过了今宵,楚兄就要脱离单身汉的行列,怎可不趁今夜好好喝个过瘾?”

    “谁像你一娶妻就得了气管炎(妻管严),楚兄岂可能坐视女人爬到头上的?”

    “楚兄胆识过人,一身酒量,这点小酒,哪里奈何得了他?昔日我们一伙人同饮,三十斤白干下来,每个都被撂倒了,楚兄还屹立不摇咧!”

    大伙儿七嘴八舌地开着玩笑。

    一番话说得楚霸天豪性又起,在众人簇拥下,酣然畅饮。

    但即使酒量再好,如此人人轮番而上,待终得脱了身,楚霸天也半醉了。

    愈近家门,他心愈慌怎么办?他的老婆──想起这辞儿,浑身酒意的他又微笑了,但是她会不会生气了呢?在新婚舞会上丢下新娘,好像有点太──过分了,之后又一路喝酒延搁到现在,虽说他不是故意的,众人好意敬酒,他这个新郎倌也不好拒绝。但他再怎么狂躁鲁莽,也知道这下子可能“代志大条”啰!

    怎么办?怎么办?

    他在门外踱来踱去,就是不敢大剌剌地地屋里去。

    那舞会、流水席还在通宵进行,这他倒不担心,他的手下训练有素,自会为他打理得妥妥贴贴,但是新娘呢?呃,就不知道她怎样了?

    楚霸天抓抓耳腮,抚了抚策马狂奔被风吹乱的络腮胡,刺扎扎地,好不烦人!他的老婆耶──想到这辞儿,他忽又笑了个熊样,紧皱的眉头也松缓开来,趁着酒意,他快步离去,转向街的另一方向奔去。

    楚霸天直奔到剃头师傅家门口才停下来,一进门就吆喝。

    “将这把络腮胡给我全部剃干净。”

    剃头师傅刚去吃了宴席回来,正靠在椅上剔牙、打盹儿,闻言惊得差点把牙签给吞进喉咙里去,瘫在椅子上呛咳不止。

    “还等什么?!”

    楚霸天倒十分干脆,把剃头师傅拧到旁边,自己就直挺挺地坐上椅子。

    “要、要剃剃掉络腮胡?”那剃头师傅发颤问道。

    自楚霸天到南京以来,这把胡子长了,都是唤他到府里去修的,留得好好的一把络腮胡,别人想留还不一定留得起来,他,竟要全剃了?!

    楚霸天嗯了一声就闭上双眼。

    那剃头师傅拿着刚磨好的剃刀,战战兢兢地,不敢真的剃下去,换上小剪刀,先小心地一点一点修整。

    “可是您连婚礼上都没──”

    “剃掉!”楚霸天仍是闭着眼,哼了一声。

    “是是是,剃,我剃!”

    瞧那剃头师傅紧张的,他深吸一口气,心一横,剃刀上手,真就大手笔地犁了过去。

    像除草似地,剃刀行过处,嘎嘎作响,大把大把又黑又粗的胡子飘落下来。

    很快地,楚霸天留了多年的络腮胡就成了历史回忆。

    他的脸庞干净,下巴也光溜溜地,只留两边鬓脚在耳。

    剃头师傅小心翼翼地捧了个镜子过来,陪着笑脸。

    “虽然有点可惜,实在可惜,那么好的胡子。”

    楚霸天只略略瞅了镜中一眼,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打了个酒嗝,板起脸说:“我这模样很好笑吗?”

    “不不不,好看好看,可俊的呢!一点都不好笑,不好笑!”

    那剃头师傅赶紧收起挂在脸上的笑容。

    楚霸天哼了哼,丢下丰厚的小费就离去。

    酒精在体内开始作崇,他心情好的忍不住哼起小曲儿来。

    但摸着没了络腮胡的脸庞,感觉还真不习惯。

    不过如果老婆──他咧嘴笑了,她不是曾经被他的模样吓昏吗?这下子总没问题了吧?他是从来不在乎外貌的,如果老婆喜欢就好,嗯哼,他都这么诚意道歉了,她总不好再生气吧?

    但一时间,他还是很难马上习惯用这张脸去面对属下,他的诚意只给她一人先看。为免麻烦,到了霖园外,他身手矫健地从侧边翻墙而入,闪进地道,避开闲杂人等,蹑向主屋。

    门外的丁雄等得都睡着了,笑咧咧的嘴角淌着口水。

    而楚霸天实则已从地道直接通往屋内,并未经过门扉。

    桌上的饭菜动也没动,早已冷却。两根红烛也烧尽了。

    林巧儿犹身着新娘礼服,斜倚在床头,哭累睡着了,脸上残留着泪痕。

    看他干的好事!楚霸天的心紧纠了一下。

    林巧儿那娇柔的模样,让他热血沸腾,浑身酒味的他,热痒难受,原欲先脱去束缚了他一天的外衣,背后忽然听得林巧儿柔柔的声音响起。

    “谁呀?”

    “我!”

    他拎着脱了一半的外衣裤,转过身来,露出自以为和霭可亲的笑容。

    “你?你是──啊?!”

    林巧儿受了一天委屈,饿了一天,也哭了一天,原就累得昏沉虚弱,突然见到一个虎背熊腰的陌生人在房里出现,大剌剌地宽衣解带,还恬不知耻地露出一口白牙,向她走过来,她挣扎起身想逃,却一时惊怒攻心昏了过去。

    幸亏楚霸天及时一手抱住她,才没让林巧儿摔昏到床下。

    “奈按呢?”楚霸天真是哭笑不得。

    他真有这么丑吗?怎么三番两次吓昏人,这会儿连络腮胡都剃光了,还是没能改变命运?怀中这个刚成为他老婆的女人,才见到他就很不给面子地再度昏过去,哎,以后以后日子可怎么过呀?

    楚霸天无法不为自己掬一把伤心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