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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蒹葭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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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气氛微妙欲言又止,却只在她的懵懂里擦肩而过,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迟了,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

    明珠有点担心地看着锦绣站在窗前烫衣服,烧红的熨斗在湿布上滋滋地冒着热气。见过了左震,回来已经好几天了,锦绣却绝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不再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里,开始研究最新式的衣裳样子,最时髦的首饰花样,闲来剪剪花、吹吹箫、看看书,偶尔也会和霜秀阿禧她们几个聊聊天。

    看上去,她就跟别人没什么不同,娴静地过着日子,一天一天就那么过去。

    可不知道为什么,明珠不觉得高兴,她分明感觉得出来,锦绣一日比一日消沉。在她那双眼睛里,仿佛总是空的,看不见一丝真正的快乐或是悲哀,她的反应总是慢半拍,脸上的神色总带着三分恍惚,就连她笑的时候,那笑容也是假的,就好像戴着一只笑脸的面具。

    明珠远远看着锦绣的时候,竟觉得心里无端端地发寒,就好像在看着一具空壳,她也在说话也在笑,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正常”可是看着她的背影,却叫人觉得那么孤单。

    不能再让她这么下去了。明珠深深叹口气,直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对锦绣那种本能的保护欲。到底是姐妹,身体里面都流着一样的血液,她总不能眼睁睁看着锦绣就这么毁了自己,更何况,这一切也都是因她而起。

    走过去拍了拍锦绣的肩膀,明珠闲闲地打开了话题:“这件衣裳,都已经是去年流行的样子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帮锦绣扯平那件正在熨烫的衣服“不如再去订做几件新的。过几天还有一个酒会,你也很久没出去了,不如一起去看看热闹,多认识几个朋友,也省得你天天闷在家里。”

    锦绣只是淡淡一笑。

    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可是这件杏子色的印花织锦旗袍,就是当日左震派人送给她,她第一天穿了去百乐门的那一件。因为自己喜欢它那么宜人的颜色,那么精细的手工,所以穿在身上的次数最多,现在已经有三分旧,仿佛当初鲜艳的颜色也略褪了些;可是在她心里头,最钟爱的始终还是这一件。

    “可是你总不能一直闷在屋子里,现在天气也暖和起来了,外面风景一日比一日好看,最近流行开茶会,上次碰见冯四少,他还问起,‘怎么荣姑娘一直没在百乐门露面’?英东也说没了台柱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明珠看着她“难道你真的要放弃百乐门?好不容易闯出名气,现在放弃,未免太可惜了。”

    锦绣笑了笑“当初你的名气不知道比我大多少,全上海没人不知道殷明珠,最后还不是因为向先生,说不要就不要了。”

    明珠这句话问得冲口而出,锦绣怔了怔,沉默片刻,才低声道:“我想离开,是因为我已经失去了他。”

    “你说的这个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经不能再挽回,不如放开手,这样钻牛角尖只能毁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么,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两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记,那么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饰,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乐门的舞台上颠倒众生。这才是忘记。”

    锦绣的手一抖“哎呀”一声,熨斗烫了手。

    “烫到没有?!”明珠吓了一跳,一把拉过她的手,仔细看了看“还好,没伤着。”一边说,一边回头去找药膏“我记得抽屉里有支烫伤膏,哪里去了”

    锦绣却站在那里怔神。烫到没有?还好,没伤着。这句话怎么这样的熟悉?忽然记起那天,左震在百乐门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烟灰掉下来,掉在她的手臂上,当时——他也说过这句话。他也曾经这样握住她的手,紧张地探视,当时不小心泄露的一丝怜惜一丝紧张,她却还以为是自己眼花。

    当时气氛微妙欲言又止,却只在她的懵懂里擦肩而过,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迟了,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

    明珠已经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地找出了那支烫伤膏,过来递给锦绣“快去洗洗手,涂点药膏,看手背都红了。”

    锦绣接过来,却忍不住心里再一酸。这支药膏——这支药膏,分明是当日她被热酒烫伤了手,左震吩咐侍应送出来的。她一直收在身边,却被明珠翻了出来。

    明珠说得一点都没错,她这样,不能算忘记。她应该扔了所有他送的东西,重新打扮整齐,重新回到百乐门,继续跳着她的舞,继续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间,这才是她应该过的生活。可是,就连一句话,一支药膏,都叫她想起那个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来的勇气再踏进百乐门?那里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气,都有着他的影子,他的气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总是在睡梦里忽然清醒,黑夜那么静,四周悄无声息,只有她一个人对着四面墙,回忆那么清晰,从心底纷沓而来,扯起一阵一阵辛酸和绞痛。常常从噩梦中惊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在做梦?眼泪到底是在梦里,还是真的流下来,无声无息,在寂静的黑暗里流得那么汹涌。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会想起,她何尝不知道自己傻,何尝不想摆脱一切重新做人,就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锦绣,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边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紧,看看你自己,瘦得那么厉害,这样怎么行!我去叫厨子弄几样小菜给你调养一下,你想吃什么?”

    锦绣摇了摇头,只是一笑“你放心,我没事,等一会儿吃过晚饭,不是还说好了要陪你去看戏?”

    “锦绣,看谁来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门口微笑,朝锦绣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带着几分说不出的神秘。

    谁?锦绣一怔,她已经离开百乐门很久了,以往认识的客人也早就没了联系,这个时候谁会来?难道——难道是——

    她霍然回头,三步并作两步奔向门口,跑得太急,差点带翻了身边那把椅子,哐啷一声响,膝头传来一阵剧痛,她也顾不得回头扶一把。

    待冲到了门口,看见阿禧身后不远,站着一个男人的背影,长身玉立,修长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识这一刹那,仿佛连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个名字就要脱口而出的瞬间,他忽然回过了头。

    锦绣蓦然呆住了。冲到嘴边的那两个字,硬生生冻结在那里。

    不是左震。

    来的人,居然是——向英东。

    他一点都没变,站在那里,还是英俊倜傥,风度翩翩。锦绣怔怔地看着他,慢慢靠在门框上,忽然之间,好像刚才的力气都消失在空气里。

    原来是英少。

    刚才狂乱慌张的心跳仿佛一时还没有平息,深深的失望却一层一层地漫了上来,一直淹到了胸口,这才觉得自己那么的可笑。怎么会以为是左震?怎么可能是左震!

    向英东已经走到她面前“发什么呆?看见我是不是太欢喜了?”

    锦绣只得微笑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笑容有点发苦“欢喜是欢喜,我只是想不到英少也会来。”她四周看了看,顾左右而言他“跟向先生一起吗?”

    “以前来多半都是跟着大哥凑热闹,不过这回,我是特地来看你的。”向英东道“好久没见了,锦绣。”

    明珠也走了过来,笑着拍拍锦绣肩膀“难得看见旧朋友,多聊一会儿。阿禧,我们下去,给英少准备几样茶水点心。”

    看明珠下了楼,向英东慢慢走进房里,环顾了一圈,看见锦绣铺在桌上烫了一半的衣裳,不禁拿了起来,在手里摩挲一下“这件衣裳,以前在百乐门常常看见你穿着。”他一边说,一边抬头向锦绣望了一眼“可是总觉得颜色太淡了,我还是喜欢你那件红色的跳舞裙子。”

    锦绣却道:“跳舞的裙子?那件是纱的。一层一层那么华丽,颜色又那么鲜艳,凭谁穿了站在台上,都比平时抢眼。我倒是喜欢这件旗袍多一点,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真觉得自己有几分像明珠。”

    “你希望自己像明珠?”向英东挑起眉。

    “开始的时候,的确很希望。”锦绣道“明珠的美一向都是有目共睹,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也曾经喜欢她,对不对?”

    向英东默然片刻,终于点点头“原来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当初第一个看见明珠跳舞的人是我,那一天,她在大富豪的台上跳舞,当时我跟旁边的人打赌,这女子以后一定会红遍上海滩。后来我花了重金把她挖到百乐门,那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盛况空前,多少人在这里一掷千金,就为了一亲她的芳泽。我也一直以为,明珠早晚会是我的人,没想到她爱上了大哥。”

    锦绣无声地一笑“在英少眼里,只要你想要,哪个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什么都不是。”锦绣声音十分平静“我说的只是一个事实。英少一向那么自信,因为你有自信的资格,就算撇开向家的家世、撇开你的财势地位不说,但凡第一眼看见你的女人,有哪一个会不心动?”

    “你说的,是不是也包括你自己?”向英东似笑非笑,语气戏谑。

    锦绣沉默了片刻,什么都没说,只是起身走到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只锦盒来“英少,有一件东西,我一直很想还给你,可是没找到机会。今天你既然来了,那就正好物归原主。”

    向英东不禁有几分好奇“什么东西?”

    锦绣打开锦盒,一只精美的银质打火机静静地躺在里面。

    “这是我的?”向英东却一呆,伸手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几眼“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他曾经也说过,打火机这东西总是丢,换了一百个也记不住。也对,以向英东的身世地位,这世上有什么值得记住?不管丢了什么都可以再买回来,生意是这样,女人是这样,更何况小小的一个打火机。

    “哦,想起来了。”向英东忽然一拍脑门“这是当初大兴洋行的老陈从英国带回来的,本来是送给左震,那次跟他一起吃饭,我一时喜欢就顺手拿了过来。”

    锦绣怔了怔。这个原本竟是左震的。

    忽然想起那天,初七那一天,从码头回来,准备给英少写信,可是对着这只打火机踌躇了半天,始终没能落笔;犹豫了很久,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左震就靠在门口看着她。当时他脸上那一掠而过的神色

    “这个怎么会在你这里?”向英东收起打火机,笑着问了一句。

    锦绣回过神来“有一次,你去狮子林,落在我的房间里。”

    “所以你一直留在身边到现在?”向英东不禁也是一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锦绣慢慢道:“其实有件事,一直没有跟你提过英少,当初二爷送我进百乐门,有一半原因,是因为我无依无靠无处可去;还有一半原因,大概他从来没有告诉你,那就是:我当时一心想要接近你。”

    她没有看向英东的脸色,接着说了下去:“我曾经喜欢你,你心里其实也知道。可是你喜欢的,却是明珠那样风情万种艳光四射的女人,所以我去求二爷,让他帮我的忙,吸引你的注意。我穿上明珠那样的衣裳,梳着明珠那样的头发,日日夜夜努力练舞,只为了有一天站在台上,让你把我当成是第二个殷明珠。”

    向英东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锦绣说得对,他一早就知道。只是,一直没有揭穿而已。

    从头到尾唯一叫他震惊的,是她站上舞台的那一刻,仿佛化茧成蝶,那娇艳欲滴的红衣,魅惑人心的鼓点,她奇异而动人的舞姿,环佩叮当,艳光四射还记得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她赤足如雪,长发漆黑,踏着靡丽的鼓点而来,那一舞,活色生香,有谁看了会不心动、不腿软、不出汗?

    就连他,也被她打动。

    天色渐暗,锦绣的声音平静地响在他耳边:“英少,我一直以为,等我成了名,等我当上了百乐门的红牌,等你有一天对我另眼相看,我就会得到幸福。可是,一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错了。”

    她说到这里,仿佛停了很久,才接了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为第二个明珠。”

    “你已经不比明珠逊色多少。”向英东道。

    “我穿着明珠那样的衣服,梳着明珠那样的头发,跟明珠一样站在舞台上,就错以为可以成为殷明珠。可是在骨子里,到底我还是荣锦绣。我想要的,渴望的,失去的,拥有的,都跟明珠不一样。”

    “可是我觉得”向英东想要说什么,可是锦绣没有让他说下去。

    她回过头来,静静地道:“所以我无论怎么模仿、怎么改变,也不可能成为你英少真正想要的那个人。英少需要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美得颠倒众生,能在任何场合吸引万丈荣光;她还必须聪明,理性,冷静,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样的事,能随时随地懂得你的心意。可是我,荣锦绣,从来都不懂得看别人的脸色,猜度别人的心思,我总是误以为自己怎么想,别人也都一样跟我这么想。”

    “我总是以为,我拿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一定会拿我当朋友;我对别人好,别人就一定会对我好;我不去害人,就不会有人来害我。我也总是学不会,小心观察身边每个人的言行,判断他到底是敌是友,一旦有一个人对我友善,我就好像捡到了宝,一心一意地急着去回报人家。所以,我也就活该只能得到被人骗、被利用的下场。”说到这里,她不禁露出一丝自嘲的微笑“其实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是”

    向英东正听得入神,锦绣却不知怎么停住了口。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沉默下来,他想要说点什么,却居然觉得无言以对。

    隔了半晌,还是锦绣先开口:“当初我刚到上海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像个傻瓜一样到处碰壁。唯独有一个人,他曾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教会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首先要学会的是生存。他教会我,不要总是等着别人的施舍和同情,凡事都先要站起来,靠自己;教会我无论想要什么,都先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也教会了我,不用去模仿任何人,就做我自己荣锦绣,才能找到我真正需要的东西。”

    她说的是谁?向英东不禁呆住了。

    锦绣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神情,这样的冷静,这样的清楚,好像还是他第一次看见。

    从第一次看见落魄无助的锦绣,到后来她不声不响进了百乐门,再到她艳光四射地站在舞台上,一直到现在,看见她平静如水的微笑。

    先是破茧成蝶,再到曾经沧海。锦绣是一块未经打磨的玉石,现在才真正现出了她温润的光华,可是,打磨她的那个人,绝对不是他。

    锦绣知道他在想什么“英少,其实我心里,早就爱上了他。可是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想想还真糊涂,都想不起来到底是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只记得,每一次遇到难处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总是他。”

    “那人是左震吧。”向英东蹙起了眉头。

    他不是一点没察觉,左震跟锦绣之间,那种无声无息的暗涌。可是他也一直不相信,左震跟锦绣?那怎么可能?!

    “锦绣,你跟他到底——不会吧,你只不过是想要报答他,还是真的”

    “报答?”锦绣忽然笑了“英少,我想你从来也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吧?”

    “就好像不管隔着多远,只要他在,你就会感觉得到;看不见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在想念,可是真的看见他的那一刻,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管过了多久,他偶尔的一个神情一句话,想起来还是那么清楚;就算他什么都不说,只要你看着他在那里,你心里就觉得安定,觉得欢喜。”

    向英东已经听得呆住了,屋子里暮色四合,窗外落日熔金,只有锦绣的声音幽柔地在他耳边萦绕。

    “他的一举一动,你都会不知不觉在留意;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你每分每秒都在担心;他要是受了伤,你会觉得自己比他还要痛他要是离开你,你会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不知道每天醒来要去做什么,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锦绣的声音越说越轻、越说越低,慢慢低下头,眼里隐约的都是泪光。

    “英少,如果说要报答,我一直以来最想报答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你。”

    向英东再一呆“为什么?”

    “我刚到上海,被明珠赶出来之后,在街上跟几个小贩打架,结果被人打晕了,当日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可能早就死在那里。”锦绣道“所以这份情,是我欠你的。可是我担心,以后可能也没机会还给你了——我已经不打算再回百乐门。”

    向英东怔怔看着她,半晌没做声,屋子里一片静寂。隔了很久,锦绣才听见他诧异的声音:“谁说那天,是我救了你?”

    他什么意思?锦绣看着他,愕然。

    “当日不是你派人给我安排房间,住在狮子林。难道你忘了?”

    “那是因为咳!”向英东不禁摇头苦笑“你自己居然都不知道?也从来没人跟你说起那件事的经过?那天,是左震跟石浩经过那里,见你晕了,才叫人把你送到狮子林的。”

    什么?!他说什么?

    锦绣的脸色也不禁变了。

    难道,这又是一场误会?当初那个晚上,救她的人不是英少,而是左震?!可是,可是她一直口口声声要报答英少,这件事,左震明明都知道,他却从来没有解释过半句。

    锦绣慢慢闭上眼睛。是,她明白了,他要的,从来就不是她所谓的报答。

    他一直在等的,不过是她的真心。

    可是最后他等来的,却是她的欺骗,她的背叛,她的出卖。

    是什么样的误会,一场接着一场,叫他们一次又一次地错过?说着要放手,说着要忘记,可是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相信,从此真的失去了左震!失去了左震。再也看不见他,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再也感觉不到他的温暖。他怀里会抱着别的女人,他总有一天会娶另外一个女人做妻子——可是啊可是,她直到现在,也舍不得摘下他送的戒指!

    明明记得那天灿烂的烟花下,他曾经在她耳边说:等这一阵子的事情过去,局面稍微安定一点,你就嫁给我。

    嫁给他。那已经是一个多么遥不可及的愿望,自从跟着麻子六踏出宁园大门的那一刻起,这愿望就已经成了空。

    一切都成空。

    再过两天,就是年底的灯会了。

    霜秀和阿禧一大早就开始犯愁,是去看灯会呢,还是去看百老汇的歌舞?据说今天还是俄罗斯大马戏团登沪的首场演出是穿那个狐皮领子大衣呢,还是穿这个镶珍珠钮子的小斗篷?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到底要不要梳髻。

    唯独在旁边充耳不闻的是明珠和锦绣。

    明珠只半靠在沙发上,懒洋洋翻着今天的报纸,锦绣在对面看一本老版线装的镜花缘。两个人都专心致志地盯着手里的书,可是也都半天没有翻过一页。

    最后终于霜秀跟阿禧吵了起来,嘻嘻哈哈地闹到了明珠身边“阿姐!今天蔡十二少说了要带咱们去看俄罗斯大马戏团的首演,可是你看阿禧,她非要去灯会凑热闹,有什么好看的,年年都是那个样子”

    阿禧也不肯退步“不然你去看你的,我跟阿姐锦绣去看灯——”

    明珠被她俩吵得头晕,把报纸“啪”地一搁“好啦!都有没有出息,为这么一点小事吵翻了天。今晚上我要陪向先生去听白老板的评戏,什么马戏团,他从来也不看。倒是英东喜欢这些西洋景儿不然锦绣,你跟霜秀去看看,我打电话给英东,叫他来接你。”

    锦绣的头摇得好像泼浪鼓,跟英少去看马戏?明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霜秀在旁边怂恿着道:“去吧锦绣,据说这演出很轰动,一票难求呢!不然我们再拉上阿娣,她去吃茶会,一会儿就回来,我看她这两天怎么也病恹恹的,准是因为这些日子都没看见左二爷的缘故”

    “霜秀!”明珠打断了她“这种玩笑你也乱开,阿娣回来听见,看不撕了你的嘴。”

    锦绣装模作样地翻一页书,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呵,左二爷。

    隔了有多久,好像有半辈子那么长,没有听见这三个字了。乍一听,心里就好像被火烙了一下似的,顿时打翻了五味瓶。

    想见他的欲望,再次汹涌地漫上来,明明知道再见已经是不可能,但这欲望日日被冰封在心底,一有机会,就好像是沸腾的熔岩喷涌而出,烫得整个身子都热起来。只要再看他一眼,哪怕就像上次那样,远远地远远地看一眼,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

    可是想起上一次,在百乐门看见他的时候,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中间隔着那么多人,那种疏远决绝的气氛左震,他是真的不想再见到她了吧。

    “阿姐,向先生的车子来了,在门口等着接你。”小丫头从园子里跑进来,通报明珠。

    “怎么这么早?”明珠也一呆,顺手拿过身边的大衣,又一把拉起了锦绣“别装了,看什么书,半天眼珠都没转一下。跟我一起去听评戏,很有名的段子,你一听就会喜欢。”

    锦绣来不及反应,已经被她不由分说地从沙发上拽了起来,一直拖着出了大厅,果然向寒川的车已经停在门口。

    司机已经下来打开车门,锦绣只得坐进去。

    也许明珠说得对,既然不得不忘记,就应该扔了他送的衣服,扔了他送的首饰,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就好像从来不曾认识他一样。日日坐在屋子里,对着四面墙,迟早有一天被那潮水一样涨了又落、落了又涨的思念给逼疯了。

    车子开始起动,转过了大门,转过了街角,锦绣忽然紧紧趴在车窗玻璃上。

    街角里站着的那人,是谁?看着那么眼熟。

    “等一等,等一等!”她忽然叫出了声来“向先生,麻烦你停下车,我要下去。”

    车子猛地刹住了,因为刹得太急,猛地一震,明珠差点撞上前面的座位“锦绣,你是不是疯啦?”

    锦绣拉开了车门“石浩,我看见石浩了。”她来不及多说,径直回头朝街角跑了回去,石浩怎么会来这里?是不是——是不是左震——

    在那里靠墙站着的果然是石浩。他好像在那里已经站了一会儿工夫,他在等谁?

    锦绣跑到他面前站定,觉得心怦怦地狂跳,也许是跑太急了,顿时口干舌燥“石浩。”

    “呃,锦锦绣。”石浩一下站直了身子,因为意外,他有点结舌“你——你从哪里过来的?刚才我看见向先生的车子过来,所以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锦绣紧紧盯着他,平定了一下呼吸,才小心地问:“你有话跟我说?是——二爷叫你来的吗?”

    石浩尴尬地搓着双手“这个,这个倒没有。我是私底下有几句话想跟你说说,没敢叫二爷知道。”

    “哦。”锦绣怔了怔,不是左震。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话,叫石浩这么为难,这么说不出口?照理说在殷宅,石浩也不算是外人,进去找她很容易,可是他却偏偏站在这里等。他是一直在犹豫吧!

    “锦绣你很久没见二爷了吧。”石浩讪讪地说出开场白“其实我上次也来过,明珠姑娘把我挡了回去。说要么二爷亲自来,要么就让你清闲一点。其实我自己也觉得,不应该跑来找你因为你也知道二爷的脾气,我是劝不动他,也不敢劝他,所以才只能到你这边来想办法。”

    “你什么意思?”锦绣听得一头雾水。

    石浩咳嗽了一声“嗯,就是——我想,能不能请你过去跟二爷见一面。”

    锦绣呆住了。跟左震见一面。这是什么样的要求?“你也知道,他不会见我。上次百乐门,你好像也在场吧。”

    “可是我觉得二爷心里,还是惦记着你的。”石浩涨红了脸,这种话说出来,还真是别扭,打架卖命的事都没这么难“那天,就是上回出事那一天,二爷是因为急着赶去救你,所以连一个兄弟都没带,他是怕麻子六等不到他,会杀了你来泄愤。说真的,青帮龙头左二爷,还从来没做过这么冲动的事,这种事都是我石浩才干得出来的。要说二爷心里没有你荣姑娘,打死我也不相信。可现在你也平安回来了,二爷的伤也有了起色,这本来是件好事啊,怎么会弄成现在这样?”

    锦绣没有说话。

    说什么?怎么回答?忽然之间,无言以对。

    其实跟左震之间,何止最后这一件事才决裂,以前,从开始到最后误会一重接着一重,她粗心到从未体谅他的心意。他是一直在等,等到最后,才心灰意冷。

    石浩叹口气“不单是对你,其实这阵子二爷谁也不见,烦起来的时候,就连向先生跟英少也一样照推不误。我跟着二爷这么些年了,他从来不怎么爱说话,可是也从来没像现在这么沉默过,我们这帮人,天天跟在他身边,不知怎么的心里都直发毛。”

    “外人看起来,可能二爷跟以前没什么不一样,可是我知道他变了。他说要对付沈金荣和华南帮,所以不肯在医院好好养伤,这也就算了,可是这些日子,他天天一个人闷在屋子里,一句话都不说,天天烟酒不离手锦绣,我真是担心,他的伤”

    锦绣蓦地一震。

    他难道——也是这样过来的吗?

    在她吃不下、睡不着、思念欲成狂的时候,他有没有一点想念她?哪怕,就只有那么一点点?过去的一切,还一幕一幕刻在她心里,难道他就真的能忘记?

    “他现在,在哪里?”锦绣听见自己问。

    “在码头。”石浩答。

    石浩呆呆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走过街角,走过停在路边的向寒川的车。

    明珠“啪”的一声打开了车门,从车子里下来,一把拉住锦绣“这么冷的天,你连个大衣都没穿,急着去哪里?”

    锦绣回过头“我去见左震。”

    明珠不禁怔住“你还要去找他?上次在百乐门的事,你不记得了?”

    “就算不能改变什么,我还是想见他。”锦绣一字一字说,那种语气,是决心已定,再不回头。

    明珠慢慢松开手。看着锦绣的眼睛,明珠忽然明白她的心意。

    锦绣已经不再是初到上海,?*哪歉鋈俳跣辶恕k衷谇逍训貌荒茉偾逍眩钌钪雷约合胍牡降资鞘裁础6越跣謇此担庖淮危撬詈蟮幕幔荒芫驼饷囱壅稣龅厥プ约赫獗沧幼钌畎哪歉鋈恕?br />

    “你去吧。”明珠微笑道。

    是啊,上海滩,十里风月,万丈红尘。夜夜灯红酒绿的霓虹下面,每个角落里,都有无数的悲欢离合在上演,无数人在这里来了又去地浮沉,相识相遇,深爱错过,可能不过就是一刹那。

    一直以来,她都站在一边,冷眼看着别人的悲喜,因为太冷静,所以从来不允许自己犯错。即便是对自己所爱的那个男人,她也一直保持着一段安全的距离。

    可是如今看见锦绣,忽然之间,一直以来的信心忽然有了莫名的动摇。

    也许不是这样。就在刚才那一瞬间,看着锦绣,她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已经错过了很多。是,殷明珠不会为谁流眼泪。可是殷明珠也从来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什么是甜蜜,什么是喜悦,什么是心酸,什么是想念,在锦绣那双眼睛里,她看见的深情不悔,在她殷明珠的生命里都是空白。

    不知道为什么,蓦然发现,这一刻的自己,比孤单的锦绣还要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