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成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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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成阵
“大宋男儿向我靠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拣了一面满是破洞的大旗,杨华猛地将旗杆刺进被鲜血浸软的泥土中,大声呼啸:“李鹞子,快快快,压制敌人的骑兵。。古松,手稳住!”
手上还残留着刚才那个敌人脖子里的热血,粘在旗杆上,滑不留手,一连被敌人用骑兵冲了两次,辛苦聚拢的士兵又被人杀了个干净。阵中依旧是先前五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感觉身上越来越疼,越来越软。背心的伤口又裂开了,一道热漉漉的液体顺着背脊流进裤衩。
“倒霉,真倒霉,这次要死了。会不会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呢,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去唐朝,明初也好啊!”杨华不禁在心中祈祷。
“明白!”李鹞子射速极快,一口气射出三支箭。为首那个女真骑兵也是倒霉,身上插满箭矢,一时未死,依旧不顾一切地冲来。
这个时候,古松的弓弦响了。他射得极慢,每一箭都要瞄准半天。他也是刚学射箭没几天,却有着极高的天赋,准头极好。这一箭射出去,正中敌人心口。可说是狠辣异常。
金人从马上掉到地上,无主的战马茫然矗立,长声嘶鸣。
虽然射杀了两个骑兵,但女真人还是冲到小圆阵的左侧。还好这边有一群混乱的宋军阻挡。也因此,杨华等人总算逃过一劫。否则,要想以五人对抗敌人一百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刀光闪闪,狼牙棒带起大团血肉。转眼,那团宋军就如烈日下的冰雪瞬间消融。
“敌人太快了。”赵明堂内伤尚未痊愈,鏖战半夜,已累得不住吐血“都头,快想想法子!”危急关头,赵明堂首先想到的便是杨华,而不是地位更加尊贵的雷彦兴。
而雷彦兴似乎也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前锋,拱手将指挥权交给扬华。
事实上,杨华也做得不错。他一挥大旗:“右转,随我走!”
小圆阵瞬间灵活一转,从两团乱军之间的缝隙钻了过去。
在这条不宽的甬道那头,女真人的骑兵疾风一般掠过,留下一路尸体和惨叫。
“好险!”雷彦兴抹了抹额上汗珠。
迸松高声叫着:“都头,你这是让其他弟兄做我们的盾牌呀!怎么能够这样,怎么能这样?冲锋,快冲锋呀!”
冲锋吗?会死的。杨华苦笑,他已经没了力气。在这样的乱阵中,一个人的力量是何等的渺小,说起来也是倒霉,一不小心就陷到黄河北岸的溃兵之中。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收拢部队,现在迎接着敌人冲锋,不是找死吗?
好在雷彦兴并没说什么,他只是大声呼喝着将身边的溃兵一个个踢进阵中。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边走边收集部队。
在阵中穿梭半天,总算再次聚集了两百来人。随着队伍的庞大,这个小圆阵也慢了下来。
雷彦兴见身边的士兵渐渐多了起来,朝杨华点了点头“不错,杨都头,今天就由你来指挥!”
杨华倍感振奋,强笑道:“放心好了,金兵要想吃掉我们,先崩掉他一颗大牙。”他指着身后一个三面环水的河滩道;“雷将军我们先退到那里去死守。”
“成。”雷彦兴点点头。
“走!”大旗一挥,两百多人一声喊,一口气冲上那片河滩。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都一脸惨白地看着眼前这片修罗杀场。
太多死人了,热血顺着河滩朝黄河中流去,热腾腾,红艳艳,看得人眼花缭乱。
没有人说话,就那么静静地挤在一起,有人遏制不住地乱头。这群连夜从汲县逃出的溃军已经累坏了,许多人都空着手,面带惊恐地看着杨华手中的大旗。
“稳住,不要乱,敌人不多,挤也要挤死他们!”杨华大声鼓励,然后用拳头打,用脚踢,将士兵们赶到一处。
随着他的呼喊,騒乱的队伍开始平静下来。察觉到这里的异常,更多的乱军加入进来,转眼,一个厚实的方阵布置完成。
杨华用极快的速度从队伍中抽调出五十个长枪手顶在前面。后面是一大群弓手压阵,现在,就算是金人冲来,也要让他们付出极大的代价。
战斗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女真人纵横驰骋的身影,到处都是宋军的尸体,天也开始朦朦亮了起来。他已经认出那河滩上那支骑兵的首领,就在半里远处,一个身穿黄金索子甲的将领挥舞着长刀,不停地将宋军往河里赶。
金兀术,果然是你。能够以五百骑兵追歼两万宋军,真名将也!
杨华不禁有些羡慕这个金国的四皇子。在穿越到北宋之后,自己也曾经历过几场大战,身体之中也有着一颗百战老兵跳动的心脏。他突然发觉,自己根本就是为这场战斗而生的。对于战场他有着异乎寻常敏锐的嗅觉。
如果给我一支五百人的骑兵,我也能纵横天下。
可是,我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步兵都头。
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号叫着,身陷混乱的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所杀。、
这就是命。
不甘心啊,为什么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都头,为什么我不是一员指挥万人的大将?
天快亮了。
这一夜是如此的漫长。
“为古思里报仇!”迪古扑被杨华和雷彦兴这支刁钻的队伍弄得头疼无比,好几次他几乎都逮着这群人了,却又被乱军分开。无奈之下只得提起精神继续战斗。
等他将一群乱军赶鸭子一样哄开后,愕然发现前方已经布置出一个厚实的方阵。
“这么快!”迪古扑吓了一大跳。
但一看到敌人阵中那个旗手,迪古扑眼睛就红了“杀过去,杀光他们!”
“将军,四皇子有令,不要同敌人纠缠,不要停!”一个传令兵跑过来。
“给我一壶茶时间,我先杀光那群人。”迪古扑咬牙切齿。
他一扬手中的狼牙棒,大呼:“女真勇士们,随我冲锋!”
一百骑滚滚而去,若连天巨浪朝杨华等人冲来。
“大概是最后时刻了!”杨华苦笑,他大声道;“敌人第一波攻势来了,大家小心。我军三面环水,地形于我有利。诸君不要怕!我大宋必胜。”
“大宋必胜!”两百多人同时大吼。雷彦兴手提长枪“杨华,此战之后,若你我不死,过来做我副手。”
杨华森然道:“雷将军,杨华战死于此!”
“好,好汉子!”雷彦兴大吼一声走到阵前,铁枪前指“大宋的弟兄们,雷彦兴永远站在最前面。”
近了,近了,更近了。
一百骑兵。
“前排枪手下蹲!”
“中列弩手下蹲!”
“弓手!”杨华举起手猛地一斩“放!”
霹雳弦惊,长箭如雨。
射穿皮甲,射进血肉,射碎骨头,收割生命。
谤本没地方躲闪,也没人愿意躲闪。
这里是宋军唯一的抵抗。
看到漫天箭矢,远处的兀术暴跳如雷:“迪古扑,你这个蠢货!”敌人只有不到三百人,根本就不算什么。而女真骑兵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在宋军之中制造混乱,尾随追击。只要咬住他们就可以了。这河滩上可有一万多宋军,女真人只有五百。而现在迪古扑居然将一百骑兵用来同敌人死磕,真是蠢到家了。
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同敌人消耗,这家伙是头猪。
最危险的是,女真人都是轻骑兵,一遇上宋的人强弓,根本就没防御能力。
“四皇子,要帮迪古扑将军一把吗?”一个卫兵问兀术。
“我是统帅,我的目标是一万宋军。”兀术冷笑,随手将一个宋人劈成两段。
“所有人听着,把敌人赶下河去!”
ps:关于精华的问题,因为烽的时候是直接问编辑大人要的作者号,起点没关联id,到要管理书评论的时候,这才发现没号。又不好意思去问。还请读者朋友谅解,等下周编辑上班了再去问,到时候补上。
致歉!
第二十七章成阵
“大宋男儿向我靠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拣了一面满是破洞的大旗,杨华猛地将旗杆刺进被鲜血浸软的泥土中,大声呼啸:“李鹞子,快快快,压制敌人的骑兵。。古松,手稳住!”
手上还残留着刚才那个敌人脖子里的热血,粘在旗杆上,滑不留手,一连被敌人用骑兵冲了两次,辛苦聚拢的士兵又被人杀了个干净。阵中依旧是先前五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感觉身上越来越疼,越来越软。背心的伤口又裂开了,一道热漉漉的液体顺着背脊流进裤衩。
“倒霉,真倒霉,这次要死了。会不会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呢,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去唐朝,明初也好啊!”杨华不禁在心中祈祷。
“明白!”李鹞子射速极快,一口气射出三支箭。为首那个女真骑兵也是倒霉,身上插满箭矢,一时未死,依旧不顾一切地冲来。
这个时候,古松的弓弦响了。他射得极慢,每一箭都要瞄准半天。他也是刚学射箭没几天,却有着极高的天赋,准头极好。这一箭射出去,正中敌人心口。可说是狠辣异常。
金人从马上掉到地上,无主的战马茫然矗立,长声嘶鸣。
虽然射杀了两个骑兵,但女真人还是冲到小圆阵的左侧。还好这边有一群混乱的宋军阻挡。也因此,杨华等人总算逃过一劫。否则,要想以五人对抗敌人一百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刀光闪闪,狼牙棒带起大团血肉。转眼,那团宋军就如烈日下的冰雪瞬间消融。
“敌人太快了。”赵明堂内伤尚未痊愈,鏖战半夜,已累得不住吐血“都头,快想想法子!”危急关头,赵明堂首先想到的便是杨华,而不是地位更加尊贵的雷彦兴。
而雷彦兴似乎也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前锋,拱手将指挥权交给扬华。
事实上,杨华也做得不错。他一挥大旗:“右转,随我走!”
小圆阵瞬间灵活一转,从两团乱军之间的缝隙钻了过去。
在这条不宽的甬道那头,女真人的骑兵疾风一般掠过,留下一路尸体和惨叫。
“好险!”雷彦兴抹了抹额上汗珠。
迸松高声叫着:“都头,你这是让其他弟兄做我们的盾牌呀!怎么能够这样,怎么能这样?冲锋,快冲锋呀!”
冲锋吗?会死的。杨华苦笑,他已经没了力气。在这样的乱阵中,一个人的力量是何等的渺小,说起来也是倒霉,一不小心就陷到黄河北岸的溃兵之中。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收拢部队,现在迎接着敌人冲锋,不是找死吗?
好在雷彦兴并没说什么,他只是大声呼喝着将身边的溃兵一个个踢进阵中。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边走边收集部队。
在阵中穿梭半天,总算再次聚集了两百来人。随着队伍的庞大,这个小圆阵也慢了下来。
雷彦兴见身边的士兵渐渐多了起来,朝杨华点了点头“不错,杨都头,今天就由你来指挥!”
杨华倍感振奋,强笑道:“放心好了,金兵要想吃掉我们,先崩掉他一颗大牙。”他指着身后一个三面环水的河滩道;“雷将军我们先退到那里去死守。”
“成。”雷彦兴点点头。
“走!”大旗一挥,两百多人一声喊,一口气冲上那片河滩。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都一脸惨白地看着眼前这片修罗杀场。
太多死人了,热血顺着河滩朝黄河中流去,热腾腾,红艳艳,看得人眼花缭乱。
没有人说话,就那么静静地挤在一起,有人遏制不住地乱头。这群连夜从汲县逃出的溃军已经累坏了,许多人都空着手,面带惊恐地看着杨华手中的大旗。
“稳住,不要乱,敌人不多,挤也要挤死他们!”杨华大声鼓励,然后用拳头打,用脚踢,将士兵们赶到一处。
随着他的呼喊,騒乱的队伍开始平静下来。察觉到这里的异常,更多的乱军加入进来,转眼,一个厚实的方阵布置完成。
杨华用极快的速度从队伍中抽调出五十个长枪手顶在前面。后面是一大群弓手压阵,现在,就算是金人冲来,也要让他们付出极大的代价。
战斗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女真人纵横驰骋的身影,到处都是宋军的尸体,天也开始朦朦亮了起来。他已经认出那河滩上那支骑兵的首领,就在半里远处,一个身穿黄金索子甲的将领挥舞着长刀,不停地将宋军往河里赶。
金兀术,果然是你。能够以五百骑兵追歼两万宋军,真名将也!
杨华不禁有些羡慕这个金国的四皇子。在穿越到北宋之后,自己也曾经历过几场大战,身体之中也有着一颗百战老兵跳动的心脏。他突然发觉,自己根本就是为这场战斗而生的。对于战场他有着异乎寻常敏锐的嗅觉。
如果给我一支五百人的骑兵,我也能纵横天下。
可是,我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步兵都头。
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号叫着,身陷混乱的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所杀。、
这就是命。
不甘心啊,为什么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都头,为什么我不是一员指挥万人的大将?
天快亮了。
这一夜是如此的漫长。
“为古思里报仇!”迪古扑被杨华和雷彦兴这支刁钻的队伍弄得头疼无比,好几次他几乎都逮着这群人了,却又被乱军分开。无奈之下只得提起精神继续战斗。
等他将一群乱军赶鸭子一样哄开后,愕然发现前方已经布置出一个厚实的方阵。
“这么快!”迪古扑吓了一大跳。
但一看到敌人阵中那个旗手,迪古扑眼睛就红了“杀过去,杀光他们!”
“将军,四皇子有令,不要同敌人纠缠,不要停!”一个传令兵跑过来。
“给我一壶茶时间,我先杀光那群人。”迪古扑咬牙切齿。
他一扬手中的狼牙棒,大呼:“女真勇士们,随我冲锋!”
一百骑滚滚而去,若连天巨浪朝杨华等人冲来。
“大概是最后时刻了!”杨华苦笑,他大声道;“敌人第一波攻势来了,大家小心。我军三面环水,地形于我有利。诸君不要怕!我大宋必胜。”
“大宋必胜!”两百多人同时大吼。雷彦兴手提长枪“杨华,此战之后,若你我不死,过来做我副手。”
杨华森然道:“雷将军,杨华战死于此!”
“好,好汉子!”雷彦兴大吼一声走到阵前,铁枪前指“大宋的弟兄们,雷彦兴永远站在最前面。”
近了,近了,更近了。
一百骑兵。
“前排枪手下蹲!”
“中列弩手下蹲!”
“弓手!”杨华举起手猛地一斩“放!”
霹雳弦惊,长箭如雨。
射穿皮甲,射进血肉,射碎骨头,收割生命。
谤本没地方躲闪,也没人愿意躲闪。
这里是宋军唯一的抵抗。
看到漫天箭矢,远处的兀术暴跳如雷:“迪古扑,你这个蠢货!”敌人只有不到三百人,根本就不算什么。而女真骑兵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在宋军之中制造混乱,尾随追击。只要咬住他们就可以了。这河滩上可有一万多宋军,女真人只有五百。而现在迪古扑居然将一百骑兵用来同敌人死磕,真是蠢到家了。
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同敌人消耗,这家伙是头猪。
最危险的是,女真人都是轻骑兵,一遇上宋的人强弓,根本就没防御能力。
“四皇子,要帮迪古扑将军一把吗?”一个卫兵问兀术。
“我是统帅,我的目标是一万宋军。”兀术冷笑,随手将一个宋人劈成两段。
“所有人听着,把敌人赶下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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