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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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齐瑶脸一红“那人你也认得。”
“我?我认得的家伙可没人配得上你啊,嗯,程商吗?”
齐瑶点点头。
“真是他?”李知茜脸上笑出一朵花“那倒是好,说缘定三生太夸张了,命中注定好了,不对,还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合适。”
“什么啦,别开我玩笑,什么命中注定,又是什么守得云开的”
“唉,你,你真不记得?”
齐瑶一头雾水“记得什么?”
李知茜一怔,继而笑了“我都忘了你小时候记性不好的事情,要不是我们一路同车,我又在你院子住了月余,恐怕你也要把我忘了。”
“你是说,我小时候也见过程商吗?”她一直以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哥哥的书房里。
但她记性没太好也是真的,大部分的孩子四五岁记事,精明一点的像她大哥,连三岁的事情都能一一道来,可是她啊,五六岁时的事情还坑坑巴巴,也不是笨,就是记性差了点。
“那么,你总记得我跟程商是在同一座山被救的吧,那山说是山,其实是个大山群,我是在第一个山头被车夫发现的,后来找到个破烂客栈,梳洗干净便跟你在一块了,隔两日经过中段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中午停下来吃干粮的时候,你说草丛里好像有人,一下就跑了过去,齐太太让你别去,你却跑得很快,大人们只好赶紧追上,那人就是程商了,原以为是死人,却没想到是活的,只是太脏太瘦,又不知道饿了多久,气若游丝,看起来不像活人。”
她这下傻了,她完全没印象,但这种事情,李知茜又不可能骗她。
小时候就见过?
自己还是发现他的人?
“阿瑶你啊,跟你娘真的好像,菩萨一般的心肠。普通人看到早跑远了,你一直看着他,直到下人把他抬上马车才放心,那天晚上,勉强找到个破烂农舍借宿一晚,还拖着我去瞧瞧,不过你连救了他的事情都不记得,去看他的事情肯定也不记得了,农舍的小子把他梳洗干净,只是饿了太久,虽然已经喝了些肉汤,一时之间也还没力气,他大我们好几岁,你却揉着人家的头发说,没事啦,都过去了,跟我们在一起很安全的,明天开始要多吃些东西,这样才恢复得快。”
欸,欸欸,居然是这样?
不过说实话,她的确对小时候的事情没什么印象,李知茜要不是跟着回到齐家,在她房中一起住了几个月,她肯定也不太会记得她们初相识的事情。
“他刚被捡到的样子其实挺恐怖的,脸颊瘦得一点肉都没有,眼睛却大得惊人,皮包骨又不讲话,元顺说,那捡到的男孩子连晚上睡觉都不出声,吓得他不敢熟睡,总要起来看看他还有没有气,拉车大叔也说他不像活人,你却是每天中午吃饭时都跑去掀他车帘子,问他,饭有吃完吗,汤有喝完吗,他原本是吃不完,喝不完,后来大概是你会去问,便都把食盒吃得干干净净,进入馨州,齐太太先在梅花府找了个医馆,给我跟他看看,大夫说我只是受惊吓,所以晚上才作恶梦,吃几帖药就好,他啊,大夫说是好运气呢,瘦成这样,再饿几天怕就没命了。”
“我真不记得,可,可我娘跟我爹,什么也没说。”
“你娘帮的人还少了?他也只不过是齐太太好心捡回的一个小子,现在若不是知道你俩定亲,我也不会说的——日日去叮嘱他吃饭,即使年幼没有男女之防,但你终究是女子,说出来平白给人添话题,没必要。”
也是,馨州的女子地位已经算不错了,但一旦落人话柄,也是不得翻身。
叶嬷嬷从小要她谨言慎行,说这世道是男人的世道,对女子不好,女子得多留心。
不跟她说,都是好心,只是自己居然不记得这缘分,连初见也想不起来,倒是有点遗憾。
李知茜拉着她的手笑“他无父无母,来历不明,嫁给他,难免有些流言蜚语,但他肯定对你上心,你可别觉得委屈。”
“我不委屈的。”
“那就好。”
“可是,知茜,你怎么能肯定他就对我好了?因为幼年时,我关心他的关系吗?”
李知茜噗嗤一笑“当然不是,元顺多关心他,每天晚上都起来两三次看他还有没有气,他可没对元顺多好——我这么跟你说吧,他刚到齐家时只求温饱,买不起书,后来知道我家藏书多,央我借了商经,律经,地方述。”
“他跟你借过这么多书?”
李知茜点点头“大概是知道我不会拒绝他吧,我啊,真没办法放着他不管,遭遇劫匪后的害怕恐怖,一夕之间失去家人的痛苦,那种等死的感觉,不管我再怎么说,都没人可以理解,但他懂,他是整个康祈府唯一懂我经历过什么的人,对他来说,我也是这样的存在,所以他能很直接的跟我提出请求,在可以的范围内,我也不会拒绝他,你知道吗,他很聪明,我每个月去你家玩一两次,每回都带一大箱书给他,他每一次都是整箱看完,后来他到城西时,我便派人每十天去跟他交换书箱,自古以来的各种商法,律法,他早了然于心。”
看齐瑶困惑,李知茜笑说:“别急,就快说到重点了,我记得他到城西第三年就立了功,齐大哥破例拔擢他为掌柜,他后来为齐家做的事情你是最知道的,也不用我说,见他开始买宅子,出入马车,下人伺候,我以为他给自己赎身了,现在跟齐家算是东家与活伙计,直到我二叔逼我出家,我预备逃离馨州,请他帮忙时,无意间听见林管事说,他的卖身契还在齐大哥手上。”
“我娘怎么肯让他赎身”
“你不知道,我大黎律法,赎身虽然看主人家意思,但若奴仆愿以万倍之金,那么就能径自上官府,由官府解除这买卖契约,他的卖身银,最多十两吧,你觉得,他拿不出十万两吗?”
齐瑶十分错愕“你,你说的是真的?”
“那当然,我爹爹可是馨州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京生,我们当年在京城时,唐大学士很看重我爹,还让他誊整了部分律书,这条律法我正好听我爹提过,说,若主人不愿放出卖身契,奴仆可以万倍之金,由官府代为赎回,看似生路,其实也是死路,哪个奴才能存下万倍之金,这律法形同虚设,程商把我大黎的律法读遍,不可能没读到这部分,卖身之人看到与自己相关的东西,难道不会看得特别清楚吗?他当时派人送我到鋳州冯西他的庄子躲避出家,你知道那庄子里有什么,有扇两折翡翠屏风。”
裴翠屏风!
这种东西,就算只是一折大小,价值至少都有五万两,两折的难得,至少价值十五万。
所以,程商早就可以跟官府要求赎身了啊。
齐瑶脑袋乱成一团,那他为什么
“而且那个屏风还不是锁在仓库里,就是很随意的放在西厢客居当成装饰,然后林管事还怒了,骂那些嬷嬷不长眼,明明已经说了是少爷的贵客,还不用心点,怎么不拿那个冰晶屏风出来,冰晶的比较大,那才好用,嬷嬷赔笑,说我来得突然,冰晶屏风有四折,太厚重,她们挪不动,所以只好放了这个翡翠的。”
她以为翡翠屏风已经很夸张,没想到还有更惊人的,冰晶!
冰晶镯子一只要千两起跳,程商的宅子居然有四折屏风,五十万两肯定跑不掉的。
大黎既然有万金赎身之律,那他为什么不给自己赎身呢?心里隐隐有一个想法,但又觉得,真有那样好的事情?
齐瑶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出戏,她跟李知茜百看不厌的,每次家里请了戏班,肯定要让他们演上这段,祖母疼她,六十岁生日大宴时,让戏班连唱了两次,客席上的女孩子都看得高兴不已,那个凌进啊,真是痴情人。
“一个人可以给自己赎身,却不愿意那样做,就只有一个原因,他想留在齐家,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春花漫天那出戏,是不是,凌进就是为了上官小姐所以不肯离开,然后我再仔细想一想,每次拿书去大厨房给他时,他总会给我一盒点心,说是当天早上才做的,以前都以为他是想感谢我,不过自从发现他这么有钱也不给自己赎身,我才想起来,那是因为我等一下就要去你的院子,那盒点心,每次都是你喜欢吃的,才不是感谢我呢,是做给你吃的。”
齐瑶真的惊呆了。
点心,她当然记得,李知茜每回来都拿着齐家厨房的食盒,每次都是不同花样,嬷嬷不太让她吃点心,屋子里通常只有鲜果,所以每每见李知茜都先去大厨房再过来,都以为她只是爱吃,没想到
“我发现他有银子却不给自己赎身,又想起点心的事情,再想起他年纪早不小,却还没娶妻——若不是为了你,我还真想不出什么原因。”
齐瑶只觉得有点心跳加速。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
她还担心自己不能讨他高兴,想着婚后体贴一点,细心一点,顺着他的心意慢慢培养感情,天下夫妻大抵如此,等将来生下孩子,羁绊会更强——这是她想过最美好的远景,可是现在有人告诉她这些过往,自己喜欢他,他也喜欢自己,真有这么好的事情吗?
她只觉得又高兴又困惑“你真觉得是因为我?”
“总不可能是为了齐大哥吧。”
原本还在害羞,听到她不正经的这句,齐瑶笑了出来“别胡说。”
“你爹娘把你许给纪颐生时,肯定是说他老实,会对你好,但结果他蠢得以为齐金珠真爱他,我祖母跟姑姑把我许给纪颐溯时,说他有肩膀有担当,妻子的亲姑就是嫡母,绝对不敢对妻子不好,结果,就快过门时,他房里的丫头居然大了肚子。我在京城住了这两年,真有个感想,男人喜欢自己,那才是婚姻,男人如果不喜欢自己,一切都是空的,将来若是不能遇上我喜欢的,就找个我能控制的。
“你啊,你最好懂了,我一猜出你要成亲的人是程商,你就开始耳朵红,脸上又惊又喜,肯定是喜欢他了。放心吧,程商很喜欢你的,为了你不娶妻,为了你,始终没有离开齐家。”
【第七章
齐瑶脸一红“那人你也认得。”
“我?我认得的家伙可没人配得上你啊,嗯,程商吗?”
齐瑶点点头。
“真是他?”李知茜脸上笑出一朵花“那倒是好,说缘定三生太夸张了,命中注定好了,不对,还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合适。”
“什么啦,别开我玩笑,什么命中注定,又是什么守得云开的”
“唉,你,你真不记得?”
齐瑶一头雾水“记得什么?”
李知茜一怔,继而笑了“我都忘了你小时候记性不好的事情,要不是我们一路同车,我又在你院子住了月余,恐怕你也要把我忘了。”
“你是说,我小时候也见过程商吗?”她一直以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哥哥的书房里。
但她记性没太好也是真的,大部分的孩子四五岁记事,精明一点的像她大哥,连三岁的事情都能一一道来,可是她啊,五六岁时的事情还坑坑巴巴,也不是笨,就是记性差了点。
“那么,你总记得我跟程商是在同一座山被救的吧,那山说是山,其实是个大山群,我是在第一个山头被车夫发现的,后来找到个破烂客栈,梳洗干净便跟你在一块了,隔两日经过中段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中午停下来吃干粮的时候,你说草丛里好像有人,一下就跑了过去,齐太太让你别去,你却跑得很快,大人们只好赶紧追上,那人就是程商了,原以为是死人,却没想到是活的,只是太脏太瘦,又不知道饿了多久,气若游丝,看起来不像活人。”
她这下傻了,她完全没印象,但这种事情,李知茜又不可能骗她。
小时候就见过?
自己还是发现他的人?
“阿瑶你啊,跟你娘真的好像,菩萨一般的心肠。普通人看到早跑远了,你一直看着他,直到下人把他抬上马车才放心,那天晚上,勉强找到个破烂农舍借宿一晚,还拖着我去瞧瞧,不过你连救了他的事情都不记得,去看他的事情肯定也不记得了,农舍的小子把他梳洗干净,只是饿了太久,虽然已经喝了些肉汤,一时之间也还没力气,他大我们好几岁,你却揉着人家的头发说,没事啦,都过去了,跟我们在一起很安全的,明天开始要多吃些东西,这样才恢复得快。”
欸,欸欸,居然是这样?
不过说实话,她的确对小时候的事情没什么印象,李知茜要不是跟着回到齐家,在她房中一起住了几个月,她肯定也不太会记得她们初相识的事情。
“他刚被捡到的样子其实挺恐怖的,脸颊瘦得一点肉都没有,眼睛却大得惊人,皮包骨又不讲话,元顺说,那捡到的男孩子连晚上睡觉都不出声,吓得他不敢熟睡,总要起来看看他还有没有气,拉车大叔也说他不像活人,你却是每天中午吃饭时都跑去掀他车帘子,问他,饭有吃完吗,汤有喝完吗,他原本是吃不完,喝不完,后来大概是你会去问,便都把食盒吃得干干净净,进入馨州,齐太太先在梅花府找了个医馆,给我跟他看看,大夫说我只是受惊吓,所以晚上才作恶梦,吃几帖药就好,他啊,大夫说是好运气呢,瘦成这样,再饿几天怕就没命了。”
“我真不记得,可,可我娘跟我爹,什么也没说。”
“你娘帮的人还少了?他也只不过是齐太太好心捡回的一个小子,现在若不是知道你俩定亲,我也不会说的——日日去叮嘱他吃饭,即使年幼没有男女之防,但你终究是女子,说出来平白给人添话题,没必要。”
也是,馨州的女子地位已经算不错了,但一旦落人话柄,也是不得翻身。
叶嬷嬷从小要她谨言慎行,说这世道是男人的世道,对女子不好,女子得多留心。
不跟她说,都是好心,只是自己居然不记得这缘分,连初见也想不起来,倒是有点遗憾。
李知茜拉着她的手笑“他无父无母,来历不明,嫁给他,难免有些流言蜚语,但他肯定对你上心,你可别觉得委屈。”
“我不委屈的。”
“那就好。”
“可是,知茜,你怎么能肯定他就对我好了?因为幼年时,我关心他的关系吗?”
李知茜噗嗤一笑“当然不是,元顺多关心他,每天晚上都起来两三次看他还有没有气,他可没对元顺多好——我这么跟你说吧,他刚到齐家时只求温饱,买不起书,后来知道我家藏书多,央我借了商经,律经,地方述。”
“他跟你借过这么多书?”
李知茜点点头“大概是知道我不会拒绝他吧,我啊,真没办法放着他不管,遭遇劫匪后的害怕恐怖,一夕之间失去家人的痛苦,那种等死的感觉,不管我再怎么说,都没人可以理解,但他懂,他是整个康祈府唯一懂我经历过什么的人,对他来说,我也是这样的存在,所以他能很直接的跟我提出请求,在可以的范围内,我也不会拒绝他,你知道吗,他很聪明,我每个月去你家玩一两次,每回都带一大箱书给他,他每一次都是整箱看完,后来他到城西时,我便派人每十天去跟他交换书箱,自古以来的各种商法,律法,他早了然于心。”
看齐瑶困惑,李知茜笑说:“别急,就快说到重点了,我记得他到城西第三年就立了功,齐大哥破例拔擢他为掌柜,他后来为齐家做的事情你是最知道的,也不用我说,见他开始买宅子,出入马车,下人伺候,我以为他给自己赎身了,现在跟齐家算是东家与活伙计,直到我二叔逼我出家,我预备逃离馨州,请他帮忙时,无意间听见林管事说,他的卖身契还在齐大哥手上。”
“我娘怎么肯让他赎身”
“你不知道,我大黎律法,赎身虽然看主人家意思,但若奴仆愿以万倍之金,那么就能径自上官府,由官府解除这买卖契约,他的卖身银,最多十两吧,你觉得,他拿不出十万两吗?”
齐瑶十分错愕“你,你说的是真的?”
“那当然,我爹爹可是馨州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京生,我们当年在京城时,唐大学士很看重我爹,还让他誊整了部分律书,这条律法我正好听我爹提过,说,若主人不愿放出卖身契,奴仆可以万倍之金,由官府代为赎回,看似生路,其实也是死路,哪个奴才能存下万倍之金,这律法形同虚设,程商把我大黎的律法读遍,不可能没读到这部分,卖身之人看到与自己相关的东西,难道不会看得特别清楚吗?他当时派人送我到鋳州冯西他的庄子躲避出家,你知道那庄子里有什么,有扇两折翡翠屏风。”
裴翠屏风!
这种东西,就算只是一折大小,价值至少都有五万两,两折的难得,至少价值十五万。
所以,程商早就可以跟官府要求赎身了啊。
齐瑶脑袋乱成一团,那他为什么
“而且那个屏风还不是锁在仓库里,就是很随意的放在西厢客居当成装饰,然后林管事还怒了,骂那些嬷嬷不长眼,明明已经说了是少爷的贵客,还不用心点,怎么不拿那个冰晶屏风出来,冰晶的比较大,那才好用,嬷嬷赔笑,说我来得突然,冰晶屏风有四折,太厚重,她们挪不动,所以只好放了这个翡翠的。”
她以为翡翠屏风已经很夸张,没想到还有更惊人的,冰晶!
冰晶镯子一只要千两起跳,程商的宅子居然有四折屏风,五十万两肯定跑不掉的。
大黎既然有万金赎身之律,那他为什么不给自己赎身呢?心里隐隐有一个想法,但又觉得,真有那样好的事情?
齐瑶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出戏,她跟李知茜百看不厌的,每次家里请了戏班,肯定要让他们演上这段,祖母疼她,六十岁生日大宴时,让戏班连唱了两次,客席上的女孩子都看得高兴不已,那个凌进啊,真是痴情人。
“一个人可以给自己赎身,却不愿意那样做,就只有一个原因,他想留在齐家,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春花漫天那出戏,是不是,凌进就是为了上官小姐所以不肯离开,然后我再仔细想一想,每次拿书去大厨房给他时,他总会给我一盒点心,说是当天早上才做的,以前都以为他是想感谢我,不过自从发现他这么有钱也不给自己赎身,我才想起来,那是因为我等一下就要去你的院子,那盒点心,每次都是你喜欢吃的,才不是感谢我呢,是做给你吃的。”
齐瑶真的惊呆了。
点心,她当然记得,李知茜每回来都拿着齐家厨房的食盒,每次都是不同花样,嬷嬷不太让她吃点心,屋子里通常只有鲜果,所以每每见李知茜都先去大厨房再过来,都以为她只是爱吃,没想到
“我发现他有银子却不给自己赎身,又想起点心的事情,再想起他年纪早不小,却还没娶妻——若不是为了你,我还真想不出什么原因。”
齐瑶只觉得有点心跳加速。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
她还担心自己不能讨他高兴,想着婚后体贴一点,细心一点,顺着他的心意慢慢培养感情,天下夫妻大抵如此,等将来生下孩子,羁绊会更强——这是她想过最美好的远景,可是现在有人告诉她这些过往,自己喜欢他,他也喜欢自己,真有这么好的事情吗?
她只觉得又高兴又困惑“你真觉得是因为我?”
“总不可能是为了齐大哥吧。”
原本还在害羞,听到她不正经的这句,齐瑶笑了出来“别胡说。”
“你爹娘把你许给纪颐生时,肯定是说他老实,会对你好,但结果他蠢得以为齐金珠真爱他,我祖母跟姑姑把我许给纪颐溯时,说他有肩膀有担当,妻子的亲姑就是嫡母,绝对不敢对妻子不好,结果,就快过门时,他房里的丫头居然大了肚子。我在京城住了这两年,真有个感想,男人喜欢自己,那才是婚姻,男人如果不喜欢自己,一切都是空的,将来若是不能遇上我喜欢的,就找个我能控制的。
“你啊,你最好懂了,我一猜出你要成亲的人是程商,你就开始耳朵红,脸上又惊又喜,肯定是喜欢他了。放心吧,程商很喜欢你的,为了你不娶妻,为了你,始终没有离开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