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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干爷爷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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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狗儿吗?”凌馥双直觉问道。

    “对,不知道会跑去哪里。”王叔心急的回道。

    “王叔,您放心,狗儿已经十一、二岁了,肯定不会走丢的,也许只是跑去其它地方玩了,你们有没有约在哪里碰面?”如果是虎子才要担心,五岁的娃儿,很容易被人贩子拐走。

    “就是十一、二岁才担心,凌姑娘,你有没有见着我们家狗儿从这里经过?”王叔满心焦躁。

    她反问“王叔,麻烦您说清楚一点,为什么十一、二岁才要担心?”

    这会儿王叔夫妻俩已经急得讲不出话来,张叔便帮着解释“这镇上已经有三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失踪,他们都是在月初的市集里丢掉,再下个月初的市集里被找到,上个月丢掉的那个男孩今天才刚回来,狗儿就失踪了,王老弟自然会害怕。”

    “有这回事?张叔,你带我去找到孩子的人家里看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张叔点点头,小姐心里有主意,不是个胡闹丫头。“好,我带小姐过去看看。”

    “霍大哥,麻烦你陪王叔去找狗儿,除了大街上,小巷子里也要仔细找,最好大声嚷嚷,让所有人都晓得有第四个孩子丢掉了,如果狗儿还没有被带离开,找到的机会会比较大。”

    霍平点点头,领着王家夫妇去寻孩子。

    “纸儿、笔儿,你们把摊子收一收,雇个人把东西全搬回马车,先回家。”

    “是。”纸儿、笔儿应声。

    吩咐完,凌馥双就要跟着张叔走,不料手腕被一把抓住,人也被往后一扯,她困惑的转过头,一看见脸色深沉的傅子杉,这才猛然意识到她竟然把主子也在现场这事儿给忘了。

    “爷,咱们快去看看吧,若能救人一命,是天大地大的福报啊!”这是前辈子她待的那间分局主管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傅子杉牢牢盯着她,心道,她就这么相信自己有本事救人?

    见他还是一动也不动,她放软了嗓音,恳求道:“爷,我知道身为贴身奴婢,现在该回去给风尘仆仆的主子烧水、煮饭菜,可是拜托、拜托,这不是单纯的掳人事件,今儿个已经是第四起了,若不及时阻止,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男孩受害。”

    他回想起那时她判断他受伤原因、形塑凶手的精准情形,这才轻轻点了点头。好吧,就看看她这次会怎么做,不过,发号施令的,只能是他。

    “张叔,你说说方位,我带馥双过去就行,你去府衙击鼓报案,让大人派衙役帮着手。”傅子杉道。

    闻言,凌馥双轻敲了下自己的脑袋。对厚,她怎么没想到要报案,亏她还是人民保母。

    很快的,傅子杉和凌馥双来到第三个受害者家里,这是一家粮铺,受害者叫做汪月郎,今年十二岁。

    目前粮铺外被一群好事的百姓们挤得水泄不通,凌馥双拚命想往里头钻,却无能无力,见她气喘吁吁的模样,傅子杉觉得好笑,想动手帮一把,却听见她突然扬声大喊——

    “让让,大家让让!神捕傅子衫在这儿呢,大伙儿快让让,神捕要来破案了!”

    果然,大家探究好奇的目光一同转向声源,众人还自动往两旁退,让出一条路来。

    傅子杉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好丫头,他的名头她使得还挺顺手的。

    眼前没了障碍物,凌馥双马上走进铺子里,傅子杉也大步跟上。

    汪月郎不在前厅,汪老板和汪大娘则是哭成一团,他们听见神捕到,汪老板马上拉着妻子跪到傅子杉跟前,频频磕头哀求“神捕大人,您一定要把那个恶人绳之以法。”

    “大人,我们家就这么一根独苗,倘若他和穆家、钱家的儿子一样,变得疯疯癫癫的,让我们怎么活?”

    闻言,疑问在凌馥双的心中升起,是精神受创严重,导致精神异常?不对,每个人的精神承受度不同,怎么会每个失踪的孩子都发疯?

    没多久,大夫自房里走出来,对着汪氏夫妻摇摇头,叹道:“老夫无能,治不了。”说完,大夫一拱手,连诊金也不拿了,转身离开。

    “大夫,请留步。”凌馥双连忙出声唤住他。

    “姑娘有事?”

    “请问大夫,小鲍子的头部有没有伤痕?”

    大夫偏头想了一下,反问道:“姑娘想知道是否因为头部受伤、以致于精神癫狂?”

    “是。”

    “没有,他全身上下伤得厉害,头上却无伤口,不过他的脉象有异,老夫诊不出因由。”

    “多谢大夫。”凌馥双目送大夫离去后,转过身道:“汪大娘,我们可以进去瞧瞧月郎吗?”

    这会儿哪有不给瞧的,就算治不好儿子的病,也要把那歹人给抓起来,替儿子报仇!

    “神捕大人、姑娘,请随我来。”

    房间就在粮铺后头,走几步就到了。

    推开门进去,汪月郎蜷缩在床角,两手紧紧抱着枕头,呜咽个不停,瘦弱的身子不断颤抖着,而且他的目光焕散,嘴里念念有词。

    有个丫鬟跪在床边,手拿着帕子想为他净脸,见有人进来,丫鬟马上起身退到一旁。

    凌馥双上前,刻意把声音压低道:“汪月郎,不要害怕,我是来帮你的。”

    出乎意料,汪月郎竟然有所反应,缓缓抬起头望向她。

    她一看,发现他的眼神根本无法聚焦,可是奇怪的是,她却觉得他(的模样很认真所以,他不是疯癫,只是表现得很疯癫?

    “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一个月来,你去了哪里?”凌馥双又问道。

    瞬间,汪月郎的眼底迸出恐惧,嘴角却大大勾起,还笑得前仰后合,只是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胸口,这一抱,松松的衣袖往后滑,露出他手臂上的伤痕。

    她一看,马上知晓这些伤是被人或掐或捏或捆制造出来的,而且看他的反应,他似乎能够听明白她的话,只是却做不出正常反应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傅子杉像突然发现什么似的,一把抓住汪月郎的两只手,翻过来。

    凌馥双看见了,汪月郎的右手内腕处有三个圆圆的、类似指尖压出来的印子。

    汪月郎挣扎着,想挣脱傅子杉的箝制,但他一个小孩子哪敌得过傅子杉的力道,傅子杉再将他的手翻转过来,同个高度,手背腕间,有一截大拇指的印子,是旧痕。

    什么时候制造出来的?带走他那天,还是带他回来时?

    汪月郎被掐住的是右手,若两人同方向前进,代表对方是惯用左手的。

    凌馥双想了想,坚定的看向汪月郎,问道:“带走你的那个人,是不是长相斯文,笑起来很亲切,年纪只有十几岁,比你大不了多少的哥哥,你觉得他是大好人,于是没有想太多,便跟着他一道走了?”

    她仔细观察汪月郎的反应,就见他双眼倏地瞠大,好似想点头,却怎么也做不到,且他的手脚开始不自觉地抖动,但不像是因为害怕,摆动的幅度太大,如果他的表情可以算数,代表她猜的没错。

    凌馥双继续往下推论“你与他说说笑笑的离开镇上,经过你身边的人,都没有发觉丝毫异样,可是一到人烟少的地方,他的笑脸不见了,突然用力扣住你的手,力气大到你想尖叫,可是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他还是个左撇子,对不?”

    汪月郎的眼睛张得更大了,激动得舞动四肢,牙齿相扣,发出咯咯的响声。

    凌馥双又道:“行,我知道了,你没有疯,只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语言和动作,对不对?”

    汪月郎再次张大眼睛。

    “好,你不必勉强自己点头,只要我说的对,你就把眼睛张大;我说错了,你就闭眼睛,好不好?”

    汪月郎又张眼。

    至此,傅子杉也看出一点门道,不过这丫头是怎么这么快就观察出来的?不简单呐。

    “到最后他把你带到一个地方,不让你离开,无论你怎么哭、怎么哀求,他都不为所动,他欺负你了,对吗?”

    汪月郎先是睁眼,最后却闭上眼睛。

    “我懂了,他把你交给另一个人,带走你的,只是为人办事。”

    随着她的话,汪月郎的五官开始纠结,脸色变得越来越惨白,像是想起什么可怕的事,他开始放声号叫,那喊声听起来像是受伤的野兽,让人好不忍。

    “月郎,没事了,不要怕”汪大娘见儿子如此,哭着将儿子一把搂住。

    “爷你可不可以帮我看看”凌馥双踮起脚尖,在傅子杉耳畔低语。

    闻言,他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她发现他耳根微红,敢情是害羞了?呵,这个时代的男人真纯情,她不过是让她检查他身上的伤口分布,重点是“菊花”他的反应还真可爱。

    凌馥双也不等他回应,便领着汪氏夫妇和丫鬟退出房间,把空间留给傅子杉和汪月郎。

    没有预期中的尖叫哭喊,不到短短的半刻钟,傅子杉就出来了。

    汪大娘不放心,探头一看,发现儿子居然安稳入睡了,望向傅子杉的目光不自禁带着感激。

    凌馥双低声问“伤了?!”

    傅子杉表情严肃的点点头。

    “厉害吗?”

    他再点头,冷酷的眼底出现不忍。

    所以,不是普通严重,而是非常严重?凌馥双难掩气愤,应该也狠狠伺候一下这个该死的凶手的菊花,让他的菊花从一月开到十二月!

    “你怎么会想到这上头去?”傅子杉问道。

    “我见过王狗儿,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汪月郎也有一副好外貌,因此”她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朝他点点头,言下之意就是,你懂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带走汪月郎的是个十几岁、模样斯文的男子,甚至还能推测出整个经过?”

    “汪家开粮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认得汪月郎的人肯定不少,失踪那天又是市集日,他被带走却没人发现,这代表对方是用哄骗的,而非强掳。再者,如果带走他的是年纪很大的男人,多少会让人多看个两眼,甚至问上几句,但如果是年纪相仿的,大家只会认为两人是朋友。

    “何况汪月郎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同样的事连续发生三次,还没有人对此感到警觉,代表那人看起来温和、斯文、无害。”

    傅子杉点点头,她的分析能力让他深感佩服。

    他们走到铺子前,围观百姓尚未离开。

    凌馥双对汪老板说:“可不可以说说汪月郎失踪那天的事?”

    “月郎的舅母生了个娃儿,家里生意好,忙不过来,月郎的娘和我都走不开,只好让月郎带着两块布和一篮鸡蛋走一趟,月郎的娘舅住在京城里,这条路他已经独个儿走过好几次,我们怎么都没想到怎会这回就出了事。”

    “你们怎么确定他出事的?是时间太晚他还没回家,还是娘舅那边派人来问?”

    “不是,是我送货出去的时候,经过柳树道,发现我们家的篮子被丢在旁边,蛋都碎了,布也被踩得乱七八糟。”

    “篮子和布还留着吗?”

    “留着,我去拿!”丫鬟应声,匆匆走到后院,把篮子和布拿了过来。

    凌馥双看了丫鬟一眼,问道:“怎么会想把东西留下?”

    丫鬟回道:“那天老爷把篮子带回来,向夫人确定东西是不是少爷带出去的,确定后,夫人就哭惨了,认定少爷肯定是出事了。我本想把东西丢掉,免得夫人看着伤心,可是篮子还能用,布洗一洗也能做衣裳,所以我就把东西拿去柴房里摆着,想等事情过后再去整理整理。”

    合理。凌馥双点点头,展开布匹,上面确实有不少印子,她指着边缘处的印子问傅子杉“这是马蹄印吧?”

    “是。”

    “所以他是在柳树道把汪月郎带上马背的。”凌馥双又指向另一块布。“这里有两个比较完整的鞋印,都是右脚,但印子不同,可以确定是两个人。”两个鞋印,一只宽、一只细。

    丫鬟指着较宽的那只鞋印说:“这是我们家少爷的。”

    “你怎么知道?”凌馥双反问。

    丫鬟回道:“少爷的鞋子都是奴婢纳的。”

    凌馥双想再开口,却听见傅子杉缓缓说道——

    “两个鞋印大小相差不多,但宽鞋施力重、泥印深,窄鞋施力轻、泥印浅,可以推论两人的身高相差不多,且带走汪月郎的人比汪月郎痩,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汪月郎当时处于惊恐状态,使了全力挣扎。”

    凌馥双好想给他拍拍手,说他好棒棒。不错嘛,有这等资质,难怪日后会变成神捕。

    “我只是不明白,既然带走他的人身形偏小,为什么会在月郎的腕间留下那么深的指印,都一个月了,还这么清晰。”凌馥双摩挲着下巴道。

    何况死命把人给拽走,应该是用整个手掌使尽去抓握才对,没道理只用了四根手指头。

    “这是门功夫,那个指印不说一个月,恐怕大半年都不会消,而且汪月郎被扣住的地方是穴道,一旦被制住就会失去力气。”傅子杉解释。

    凌馥双的疑问得到解答后,她又继续推论“有马,代表对方不是贫穷老百姓。”

    傅子杉接道:“是官家的马。”

    “你怎么知道?”

    “官家的马,所用的铁蹄和一般百姓用的形状略有出入,蹄子下刻有一个圆圈。”

    她仔细再观察马蹄印子,确实如他所说,接着她又问:“那皇亲国戚的呢?”

    “方形。”

    凌馥双恍然大悟,不过这可不是她观察力不足,实在是见识浅薄,她还不晓得官家的马与平民百姓的不同。“知道这种事的人,多吗?”

    “不多。”若非如此,怎能分得清楚半路劫粮的是官还是匪。

    “这个鞋印子有凹凸刻痕,用以增加鞋底磨擦力,我记得这是京里某家很有名的鞋铺子卖的,他们的鞋子一双就要五两银子。”

    在百姓眼中,刻那些横横斜斜的痕印是浪费人工时间,但凌馥双知道这家铺子时,还大力赞美过这家店,这么早就晓得用增加磨擦力来帮助行走时的稳定度,很有物理概念。

    “没错,是漾研鞋铺。”傅子杉忍不住瞄了她一眼。她居然懂?这下子他更确定了。

    “如果凶手的靠山够硬,敢这么大胆做出这等坏事,为什么不直接杀人灭口,还把人给送回来?”凌馥双歪着头,就这一点她实在想不通,这不就等于留下线索让人去逮人吗?还是对方有高度自信自己绝对不会被抓到?

    她的话给了傅子杉想法,让他陷入长考。

    凌馥双扬声问:“各位乡亲,汪月郎被带走时,有人看见吗?”

    “我看见了。”说话的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目光清澈,一脸聪明相。

    凌馥双走上前,微弯下身拍拍小丫头的肩膀,问道:“你能形容一下带走汪月郎的人长什么模样吗?”

    “那位大哥哥看起来年纪比月郎哥哥大一点,瘦痩的,和月郎哥哥一般高,但是长得比月郎哥哥更清秀,皮肤很白,嘴唇好红,眼睛亮极了,比姑娘家更漂亮呢,对了,他的眉毛有一颗红色的朱砂痣。”

    “是左边的眉毛还是右边的眉毛?”

    “记不得了,我会特别注意那颗痣,是因为娘说过,眉毛有朱砂痣的人,是神仙投胎转世,我当时想着娘说的真对,只有神仙下凡才能生得那副好模样。”

    “身高五尺一寸左右、身形偏瘦、眉毛有痣、样貌清秀、身怀武功的十五、六岁少年不多,这附近有这样的人吗?”凌馥双直起身,又高声问。

    冷冷一笑,傅子杉知道凶手是谁了,他对汪老板说:“我认识一名大夫,可以治好月郎的病,汪老板,你帮我去问问前面丢掉儿子的两户人家,如果孩子的病也没好,让他们明儿个过来,请大夫一起治治。”

    “都没好,我知道的,这些日子,我没少往他们家里跑,我明儿个就把他们都给找来。”听见儿子的病能治,汪老板低落的情绪变得高昂,彷佛看到一丝希望。

    傅子杉拱手对围观百姓道:“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好面子,孩子被掳走后,回来变成这副模样,却不敢张扬,劳烦各位乡亲做做好事吧,把今儿个这件事到处讲讲,一辈子长得很,总不能让孩子们疯疯癫癫的过个四、五十年。”

    “是啊,大人说的对,里子哪有面子重要,我们马上去替神捕办这事儿。”

    “谢谢各位乡亲们的帮忙,只要孩子们病好了,能够回答问话,傅子杉在此发誓,三十日内,必定将凶手绳之以法,绝对不再其它孩子受害。”傅子杉拍胸脯保证,一脸义薄云天、正气凛然。

    他的话鼓舞了众人,百姓们立即散去,把神捕的话给往外传。

    傅子杉从腰间掏出块玉牌,对汪老板道:“看清楚了,明儿个的大夫得带着这个玉牌,才能让治,其它的人,连碰都不能让他们碰一下。”

    汪老板仔仔细细的端详玉牌,连连点头道:“是,我看清楚了。”

    傅子杉收妥玉牌后,便领着凌馥双离开了。

    凌馥双乖乖跟在傅子杉的身后,两人走了好一段路,她才低声问:“你知道谁是凶手,对不?”

    他那副笃定自信的样儿,应该什么都知道了吧。

    他扬眉笑开。当然知道,奸了人,大可一刀把人给杀了,为什么要留下证据?这不就是慈慧大师的杰作吗?

    宁熙靳不想造杀孽,妄想坐上那把龙椅,却没想到斩草除根,天底下可不是只有他一个聪明人。

    至于那个身高五尺一寸左右、身形偏瘦、眉毛有痣、样貌清秀、身怀武功的十五、六岁少年,恰巧,他就认识这样一位,但那人可不只有十五、六岁,而是已经二十八岁了,号称“紫冠罗刹”练的武功与银裳观音是同一路,毁了不少处子,他们这对师兄妹,勤练些邪功,妄想称霸武林。

    半年前他被银裳观音之子所伤,却也断了她的心脉,待他伤愈,花了大半个月将她揪出来正法,事情传出去,江湖一片叫好。

    之后,他想尽办法追查紫冠罗刹,却始终没找到人,此次回京,竟发现他冒充太监,在他的“好哥哥”身边伺候着。

    后宫确实是个躲人的好地方,他没把人给揪出来,是因为想查查他替二皇兄办了什么好差事,怎地两袖“金”风,原来

    迟迟等不到响应,凌馥双有些心急的追问道:“说话啊,你知道凶手是谁了,对不对?”

    “不确定。”傅子杉没对她说实话,就怕她想插一脚,他不希望她因此受到伤害。

    “你有怀疑的对象?”

    “有。”

    “你故意让乡亲放话,倘若明天来的大夫没有带玉佩,就是凶手或同谋,只要抓到人,你就能破案?”

    对一半,错一半。

    真正对少男行恶事的元凶还不能逮,父皇得留着宁熙靳和宁熙明对峙,并且勾出更多异心之士,目前,只能先把帐算到紫冠罗刹身上。

    不过明天来的会是紫冠罗刹,还是宁熙靳的手下,他还不确定,唯一能肯定的是,紫冠罗刹已经躲太久了,是该让他把这些年的帐清一清了。

    他虽然没有响应,但凌馥双光看他骄傲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她的双眼瞬间绽放金光。

    “破案后,爷能拿到多少赏金?”

    应该不少,至少紫冠罗刹从宁熙靳那儿得到的,全都可以归他,不过他扬扬眉,很邪恶地瞄她一眼。“与你何干?”

    “怎么会不相干,我也出力了。”心闷、脸臭,她用力背过身子不看他,如果可以,她也想当赏金猎人,至少比卖茶叶蛋赚得多了。

    “你是不是又忘了,奴婢本来就该为主子办事。”

    凌馥双咬牙切齿道:“爷,你知不知得罪下人有多不智?”

    “怎么个不智法?”

    “我会在饭里添加异物,洗澡水里加入马尿,棉被里藏针,你有没有听过诅咒娃娃,我的针线功夫恰好还不错!”她带着得意又狡诈的笑容,转回身瞅着他。

    傅子杉笑着弯下身,额头顶上她的。

    他突然靠得这么近,吓了凌馥双一跳,接着她感觉到血压飙升,还有点喘不过气来,甚至忘了要推开他。

    “谢谢你的提醒,为了保障安全,往后咱们得同吃一碗饭、同洗一盆水,同床共枕。”后面四个字,他讲得分外缓慢。

    倒抽一口气,眉毛抖啊抖不停,她干么嘴贱啊,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

    凌馥双紧咬着牙,一张俏脸越憋越红,也不知道是被他气的,还是他把氧气吸光,害得她血液中的含氧量不足。

    无法泄恨,小小的拳头往他身上一捶,她怒道:“天底下没有人比你更可恶!”丢下话,她扭身跑开。

    傅子杉笑着大步追上,抓起她的手握住。

    她甩开,他又握住。

    她又想甩开,但他突然在她耳畔低声道:“别忘记,这世间有种东西叫做卖身契。”

    凌馥双横眉竖目的道:“人生而自由平等,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她的表情很有气势,声音也带着浓浓的愤怒,却不敢再把他的手甩开了。唉,这种卑微的穿越人生还要过多久?

    傅子杉点点头,笑道:“走,我带你到皇帝跟前说说道理去。”

    “你最好见得到皇帝。”

    如果神捕能列为一品大员的话,或许可惜,对不起,展昭还得跟在包大人屁|股后面跑呢。

    “要不要试试?说不定我可以帮你说几句好话,让你进后宫当娘娘。”

    “哈哈哈,省省吧,脖子上拴了伽锁的凤凰,比野鸡还不如。”

    噗!他想大笑,如果皇后知道自己被这么形容,脸色会有多精彩。

    “丫头,你想嫁一个怎样的丈夫,爷帮你过过眼。”

    凌馥双偷偷翻了个白眼,现在的她才几岁啊,更别说穿越前的她都已经二十八岁了,也从没考虑过婚姻这档子事,不过既然他想知道,她也不是不能告诉他,嘿嘿。

    于是她微微偏头,凝视着他。“爷希望我怎么说?选丈夫最好选像爷这种颜值高、赚钱容易的自由户,可以无拘无束,带着我天南地北到处闯的好男子?”

    “原来爷在你心里有这么多好处,行,哪天丫头嫁不出去,有爷呢,爷绝对不会让你孤单到老。”

    他听不出来她是在反讽吗?凌馥双气得跳脚,但是在她还来不及想出如何对付厚颜男子时,他们又上了马,她又被圈入他怀里,然后安全感像潮水般从四方涌来。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他的怀抱也喜欢有她窝着,她爱上他的心跳声,而他爱上她身上的青草香。

    欢喜一点一点漫过彼此,如果能够如此偎靠一辈子,好像也不错

    傅子杉把凌馥双送回庄子后就离开了,他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包括紫冠罗刹,以及安排接下来的事,五哥和父皇那里也得知会一声。

    凌馥双看着他骑着马的身影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一股奇怪的失落感从心头冒了出来,照理说她并不喜欢当奴婢,应该很高兴主子不在,可是这种诡异的惆怅究竟是从何而来?

    越想越心烦,她决定不要再想了,用双手轻拍了拍脸颊,振作起精神后走进了屋里,把今天做买卖的银子交给娘。

    凌湘已经从先行回来的纸儿和笔儿嘴里知道贾常慧的事,一家人为此高兴得不得了,她一把将女儿抱进怀里,喜极而泣道:“双儿,你办到了,娘这里已经攒了十一两,加上卖掉首饰后剩下的,以及贾掌柜那边的六十两,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可以把卖身契给赎回来,要不,把茶叶蛋的方子也卖了,就可以马上”

    “是啊,现在娘知道双儿不是空口说白话了吧。”凌馥双笑着应声。

    “咱们家小姐最有能耐了。”纸儿凑上来笑说。

    “夫人可以放心了,往后咱们这个家有小姐在,一定可以风风光光过日子。”张婶道。

    “是啊,再过两年,家里日子好过了,就给双儿招个上门女婿,生两个孩子。”凌湘欣喜的道。爹总担心凌家绝嗣,现在有双儿呢。

    “娘,现在说这个太早了,山药还没收”

    “小姐傻啦,还心心念念那几亩山药。”张婶调笑道。

    “不只山药,张婶、娘,你们有没有想过,咱们可以这么快攒够银子,是因为有房住、有田种,还有山林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山产,倘若咱们把所有的银子都交出来,往后要住哪里?吃什么?”

    “听这口气,你似乎不太想离开。”凌湘板起脸孔问。

    闻言,凌馥双倏地怔愣住。她不想离开吗?似乎是,因为她舍不得这间宅、这片田,更多的是舍不得那份教人安心的感觉不是、不是的,她才不是这样的!

    她半点都不期待傅子杉,崇拜他的,是那个已经死透的原主,而不是她这个活跳跳的凌馥双。

    张婶见状,连忙跳出来打圆场“夫人,您别跟小姐急,小姐这是深谋远虑,总不能离开这里之后,连一片可以遮风蔽雨的屋瓦都没有。”

    凌湘想了想,这才发觉是自己太心急了,只顾虑着要脱离奴籍,却没盘算后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走,看着女儿,她难掩心疼,如果她是个能干的娘,女儿怎会面对今日的窘境?

    低头,她握住女儿的手道:“对不住,是娘心急了。”

    凌馥双回过神来,轻轻摇头。“我是想着,如果可以多攒点钱,把这庄子给买下来最好,再不,在附近买几分地,盖间房子,咱们还是可以养猪养鸭卖茶叶蛋,日子也不至于太难过。”

    “那得多少钱啊?”

    “是不少,但今儿个我和贾掌柜略谈了一下,我想,如果合作愉快的话,我多研究几道新菜色,试试能不能在福满楼里掺一股,我们不会做生意,有人替咱们赚钱,再好不过。”

    凌馥双这么说,只是为安母亲的心罢了,这个计划的成功机率不高,她会做的菜,有没有多到能让人家乐意分她股份还不好说;可是自己开店嘛,她的专长是犯罪心理,可不是行销经营,何况对这时代的陌生感,还不足以让她了解百姓的消费习惯。

    “可能吗?”凌湘微皱着眉头问。

    “我也不知道,试看看吧。”

    霍平和张叔在天黑后回来了,还是没找到王狗儿。

    王家一片愁云惨雾,凌湘让张嫂和笔儿送一些吃食过去,凌馥双也托她们带话,说神捕傅子杉已经介入调查,让他们安心,很快就把狗儿找回来的。

    这一天,凌馥双一大早就起床,做好三色蛋与大封肉后,再带上一些茶叶蛋,与霍平一起前往京城。

    明天才要签约,今儿个她是专门去认干爷爷的。

    为了这件事,昨天乔丰跑了一趟庄子,说霍家已经知道小姐要认亲戚的事,霍爷爷让霍平把人带回家见见。

    一个半时辰的路,托避震器的福,这次她没有吐。

    霍平下车后,把凌馥双领回家门。

    推开霍家大门,立刻听见热闹的切菜、炒菜声。

    入眼处是一个相当大的院子,院子里架了门字形的三排棚子,一看就晓得不是临时搭的,因为上面爬满藤蔓,还开了一串串金黄色的小花,风吹过,叶子握动,带出一片清凉。

    n字形两边各摆着长桌子,左手边有五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少男正在切菜;右手边的男生较年长,十五、六岁,甚至二十岁的都有。

    他们有的在雕花、有的在调酱、有的在翻炒锅子里面的东西,食物的香气一阵阵传过来,香得紧。

    门字的上方也摆了一排桌子,桌子摆放各式各样的食材、香料、佐料,还有长短刀子与厨具。

    三个留着白胡子的老人站在桌子后方,笑盈盈的看着霍平和凌馥双。

    哇,开厨艺学校啊,这么多人?可以见得,御厨肯定是个好职业,才能吸引这么多男子加入,不过这年代强调家学不外传,所以这些人都是霍家子弟?凌馥双凑近霍平,低声问:“你家男人都靠耍刀子维生?”

    当护卫的和当厨师的能一样吗?霍平白她一眼后才道:“霍家这一代,有男子三十几人,这里的只有十来个。”意思是,还有不少人靠别的营生蝴口。

    他不爱说话的,但是为了不被这个丫头逼疯,他不得一句接着一句说,算她行,主子都没有她这等本事。

    “站在上面的是第几代?”

    “他们是我的大爷爷、二爷爷和三爷爷。”

    哇!吃得好就生得多吗?三个变三十几个,这么高的繁殖力,难怪人口数量会在二十一世纪撑爆地球了吧。

    “三个爷爷都是御厨吗?”

    “不,只有我祖父是,大爷爷开布庄,三爷爷是县太爷。”

    “小丫头,听说你今天要来拜干爷爷?”站在中间的爷爷说话了,他中气十足、满脸红光。

    凌馥双勾起笑意,挽着篮子向前走,回道:“是啊,我今儿个要拜霍菱师傅当干爷爷。”

    “只听过拜师的,没见过拜干爷爷的,怎么,缺爷爷吗?”站右边的爷爷说。

    他略痩,但一把胡子长得真风流,连那两道眉毛都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凡事都有第一次,如果真没有人拜干爷爷,我就来首开先例。”

    “行,你想拜哪个爷爷自己挑,不过只给你一次机会,能不能挑中霍菱师傅,就看你的运气啦。”这次是站在左边的爷爷说话。

    他的身材和样貌很像霍平,如果现在就挑,她会挑这位爷爷,但谨慎不是坏事,所以她必须好好想想。

    “好啊,不过在拜师之前,双儿想爷爷们先尝尝双儿自己做的菜。”她走到长桌后头,拿来几个小盘子,将茶叶蛋拨壳,放入盘中,大封肉和笋干、三色蛋都切成刚好入口的大小,摆盘,再一一送到三位爷爷跟前。

    三人一一试过,脸上都透着满意表情。

    “怎样,选好人了吗?”留着风流胡子的爷爷问。

    凌馥双点点头,指指中间略胖、红光满面的爷爷道:“我要拜您当干爷爷。”

    见她一挑就中,众人不禁傻眼,连霍平也颇感吃惊。

    他知道六爷事先告诉过爷爷,让爷爷刁难一下凌馥双,他也早就打算好她挑错人后,再出头圆场的,连要讲的话都想好了,没想到她根本没给他机会。

    和霍平长得最像的爷爷问:“好丫头,说说,你是怎么猜出来的,我和阿平长得不像吗?”他满心以为她会选自己。

    “如果爷爷们没吃东西,我就会猜您,不过”

    凌馥双看了霍平一眼,他马上意会的低声道:“他是三爷爷。”

    “三爷爷太挑嘴,三色蛋里头的皮蛋一口都不吃,身为厨师,对于新奇的东西才不会拒绝尝试;而大爷爷吃东西很快,囫囵吞枣的,平日肯定生意很忙,连吃东西的时间都没有,所以双儿才没有选大爷爷;至于二爷爷是御厨,身为厨师,他不只用嘴巴吃东西,也用眼睛、鼻子和双手吃东西。

    “二爷爷拿起茶叶蛋时,先轻压几下,是在琢磨我的蛋卤了多久功夫,对吧?吃三色蛋时,二爷爷把每种蛋都先挑一点分开吃,再大咬一口,试试它们在嘴里融合在一起的滋味,而吃肉时,先试荀再试肉,送进嘴里后,都在唇舌间停留许久,我若是没猜错,二爷爷是在忖度我用了哪些酱料。”

    她敏锐的观察力折服了在场众人。

    “过来吧,好孙女,爷爷认下啦!”霍菱呵呵大笑。

    这下子可好,三个媳妇全生孙子,他们二房连个会撒娇的小孙女都没有,这会儿有啦,而且还是个聪明伶俐、不输男孩的丫头。

    凌馥双笑着,过了第一关,连斩将刀都还没拿出来。她走到霍菱身边,娇娇甜甜地喊了声爷爷。

    霍菱拿出一个大盘子给她,说道:“爷爷可是御膳房里退下来的厨子,名声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皇帝、皇后听过爷爷的名号,京里大大小小的茶楼饭馆知道爷爷的也不少,你既然要当我的孙女,可不能没有两下子,去,挑几样食材,给爷爷做几道菜。”

    “是。”她拿着盘子把食材看过一遍,拿了鸡肉、猪腱子肉、面粉、蛋'花生、香料、葱酱蒜等等。

    最让霍菱讶异的是,她居然拿了西红柿和辣椒。

    吃过西红柿的人不多,这些日子才开始有人种植,而大家都认为辣椒有毒,刚开始时,连御厨们也不敢用它入菜,眼下有许多馆子也还不用,没想到这丫头大胆得很。

    他对这小丫头越来越感兴趣了,下回进宫,得跟他的“小老弟”说说这事儿。

    选定食材后,凌馥双飞快和面、卤腱子肉,再将鸡肉腌起来。

    食材切的切、洗的洗,半点都不假手他人,因为等面团发起来需要时间,肉要卤得透也得花功夫,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做别的事。

    当她切小黄瓜时,霍菱在一旁调笑道:“刀工不行啊,丫头。”

    她随口应道:“可不是吗,我要是像霍大哥,从小有个好师父,肯定能磨出一身好功夫。”

    “不一样好吗?”霍平气得直翻白眼,砍人和切菜能一样吗?

    这个时候,霍平注意到六爷到了,顺着他的目光,三个爷爷也发现傅子杉的存在,只有一心在料理上头的凌馥双完全没察觉。

    众人打算起身相迎,傅子杉摇头,悄悄向凌馥双走近。

    她打开锅盖,闻一下卤肉,笑道:“爷爷,这卤汁行吧!”

    “可以,但八角放多了,味道太野。”

    霍平走到阿乔身边,低声问:“那事儿摆平了?紫冠罗刹”

    “全摆平了,抓到七个人,没杀,皇上当成狗养着呢,等待恰当时机再放拘咬人,紫冠罗刹被咱们爷一刀毙命,傅神捕的名声再上一层楼,再过几个月都能出书了。”

    “王狗儿呢?”

    “他真是好狗运,差一点就让二皇子给吞了,幸好昨儿个五爷抢快一步,把人给救回来。”

    “其它那三个孩子?”

    “吞下解毒丹还能不恢复神智吗?该想的、不该想的,全都想起来了,六爷问他们要不要学武功,日后替自己报仇,那三个孩子同仇敌忾,前天就跟着六爷进京了。”

    了解情况后,霍平不再发问了,阿乔也难得的不啰唆,众人的注意力全都摆在凌馥双身上。

    过了好一会儿,重头戏终于上场了。

    凌馥双将切碎的西红柿下锅炒,连同刚刚花大把功夫熬成的西红柿酱一起,酸酸甜甜的味道从锅子里冒出来,嘶的一声,打得均匀的蛋液淋在西红柿上,大油、快火,蛋熟的瞬间,撒上翠绿的葱花,一盘红红绿绿的西红柿炒蛋上场。

    霍菱笑道:“小丫头腕力不行,这锅子翻不动啊!”“可不是嘛,我求霍大哥教我砍竹子,他都不理我,害我练不成腕力。”

    连这个也告状?霍平皱眉,他错了,早知道她是睚皆必报的性子,他不该老掐她的错处。

    凌馥双双手不停,将油倒入热锅,发出嘶的一声,随即将辣椒下锅。

    呛人的辣气让看的人猛咳起来,她依旧稳如泰山,爆香了辣椒,再入蒽蒜、腌好的鸡肉,几次翻炒后,肉熟透,加入酱汁与炒香的花生,待酱汁收透,起锅,那香气儿,让人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凌馥双准备的最后一道,其实是用来炫技的——印度甩饼。

    她找了个新锅子,翻过来覆在炉火上,光这个举动,就已经勾起所有观众们的兴趣了。

    当她开始甩饼时,却有点落漆,之前在家里的厨房已经练过好几次呃,这么说不太对,应该说是在张婶跟前现过几次,有抓到一点诀窍,但没办法像真正的印度人甩得这么厉害。

    霍菱又笑话她“还是输在腕力,以后得好好练练。”

    “是,爷爷。”说话间,凌馥双把放凉的腱子肉推到霍平跟前,甜滋滋的道:“霍大哥,帮个忙切成薄片,别用你砍人头的蛮劲儿,小心把肉给弄碎。”

    傅子杉失笑,霍平是怎么把她给得罪啦?

    霍菱也听出来了,笑道:“小丫头心窄,二爷爷说你一句,你就说阿平两句。”

    凌馥双吐吐小舌道:“谁教他不让我拜干爷爷呢,他担心失宠。”

    霍平再也忍不住了,长叹一口气,心想,待会儿一定要求爷把他给调回身边,可是这样一来就看不见笔儿了,哎呀,好为难。

    在霍平片肉时,凌馥双把甩好的饼放在锅背上烤,而后将肉片、葱、小黄瓜放到烤好的饼上,再抹上调好的酱汁,卷成一卷,切成段,上头再撒上细碎的香菜,大功告成!

    把菜端上桌后,她这才看见傅子杉,她像只小狈似的巴到他身边,急问道:“爷,狗儿”

    “他已经回家了,别担心。”

    “那他有没有”凌馥双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小小声说话。

    傅子杉突地面红耳赤,她却自然得像啥都没说过,两人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怪,好像大老爷被小丫头吃了豆腐似的。

    他深吸口气,压下害羞,回道:“他很好,没有损伤。”

    她拍拍胸口道:“还好,菊花无恙,爷保住一名女子的性福,功德无量。”

    女子?王狗儿明明是男儿身起初傅子杉搞不懂她在胡言乱语什么,但过了一会儿也回过味来,横眼瞪她,身为女子如此不矜持,这些穿越女的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凌馥双视而不见他的白眼,知趣地拿了个盘子,每道菜都夹一点,恭敬的呈到他面前。

    有了美食,傅子杉也不忙着瞪人了,马上吃了起来,但就像霍爷爷说的,她的刀工不行、腕力不足、火候掌控也不够精细,但她的调味做得极好,让人想一尝再尝。

    众人拿着筷子,一面细品,一边讨论,凌馥双看见傅子杉走到霍爷爷身边,两人谈得挺热络的,不禁困惑的微歪着头,怎么,他们两人很熟吗?

    一位霍家小弟走过来,嘴馋的低声问:“姊姊,能不能也给咱们做一点吃吃?”大人有得吃,他们这些小孩只能乖乖切菜,看得到却吃不到,实在太痛苦了。

    她微微一笑。“怎么不行,卤肉还多得很,但你们得给我打下手。”

    “好!这有什么问题!”

    一时间,霍家子弟全都围到她身边,等待她的吩咐。

    凌馥双嘴上说要他们打下手,实际上是在指导他们怎么做这几道菜。

    她的一举一动全看在霍菱眼里,他满意的微笑,她是个不藏私的厚道丫头,今儿个收了她当干孙女,果然是正确的决定。

    最后试菜变成餐饭,吃得宾主尽欢,认了干爷爷、收下信物,凌馥双就此和霍家沾亲带故。

    霍菱和霍平的爹娘满意极了,直说他们这一房不缺儿子不缺钱,就是少了个女儿。

    霍平怎么也没想到,只不过是想帮她圆上吹破的牛皮,竟替自己张罗了个妹子回来,偏偏这个妹子还是他想要的那种乖巧温柔类型,尤其被她用那双贼眼盯着,一口一声甜甜的喊着哥哥,他就全身鸡皮疙瘩冒不停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