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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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钟声响起,卢希发挥百米跑十一秒多的速度,比教授先一步踏进教室。她每天总是如此冲冲撞撞,却又总能在最后一刻抢先进教室。
依照惯例,她在好友帮忙预留的好座位坐了下来。所谓的好座位有两种,一种是看得清楚教授写在黑板上的东西;另一种则是方便打瞌睡,而不易被察觉的位置。今天的好座位指的正是第二种。
若不是这堂课的教授总习惯随堂点名,她定会选择留在住处补眠,下堂课才来。
“喂,你每次都让人替你捏一把冷汁。”洪韶瓴靠近她的身边,附在她耳朵旁小声的说着。
“谢谢你。”卢希对她眨眨灵动澄澈的双眸。“中午请你吃饭。”
“一碗鲁肉饭?”洪韶瓴对她的好意不甚感兴趣,她可不想虐待自己的五脏庙。
“不,一客排骨饭。”其实一客排骨饭的钱可是她一天的伙食费,如果不是看在韶瓴平常这么罩着她,又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才舍不得咧。
洪韶瓴双眼睁得好大,嘴巴也张得大大的,仿佛她所听到的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不可思议。想想她和希打从进大学开始就是好朋友,现在都已经大三了,而希请她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说是吃鲁肉饭之外的东西,一只手来数都嫌太多。
“瞧你那是什么表情,不要拉倒。”卢希没好气的说着,她已经后悔极了。
“要要要,不要的是傻子。”
“好了,教授在瞪我们了。”卢希从包包里拿出一本记事本,递给了洪韶瓴。“你帮我传下去,我要闭目养神了。”
“什么跟什么嘛!还真当我是你的秘书。”洪韶瓴虽嘀咕着,却还是帮她将记事本传给其他的同学。
卢希已是出了名的救火队,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帮一些打工的同学,当有人因为临时有事无法去打工时,她就去帮他们,而酬薪就依他们工作当日薪资的两倍计算,或许有些高,但是却也免除被老板骂或有回家吃自己的可能。所以她的名字就像病菌一样,以最快的速度在校园里传开来。就算没见过她的人,也一定听过她的名字。因而她也成了教授们最关注的一号人物,别人可以不点名,她就非点不可。
或许这就是有得必有失的最佳写照吧!
所以,她就苦命的上每一堂课,甚至一定要赶在教授之前进教室。想想学校那些教授也真残忍,别人跷课就行,但她就不行。就算她每学期都以拿奖学金的优异成绩来交代,他们也还是不会手下留情。
就算是这样,卢希还是乐此不疲的做着,只因她有一个远大的梦想,而她的梦想只脑瓶着自己,别人无法帮她。
卢希利用吃午餐的时间,将记事本拿出来看看。其实她已经将自己每一个星期何时有空档可以打工的时间详细的标列出来,而想找她代班的人只要在那个时间的空白处写下工作内容、薪资、姓名、联络方式即可。
“怎么,今天晚上有什么case?”江韶瓴咬了一口排骨,嘴巴沾得油腻腻的。
“今天的课到四点半,五点有个家教,一个半小时;七点西餐厅的服务生,三个小时;明天早上四点扫马路。”卢希在心里稍微盘算着,这样下来大概有三千块的收入。还是当服务生最难赚,但是还是得加减赚。
“等等,你怎么连扫马路的工作都有得接?”学校哪个同学会去做扫马路的工作,这不都是属于市政府约雇的人员吗?
“一个学长的妈妈,只要有钱赚,管他是什么。”只要有钱赚,教她去扒粪都行。
“希,你打从进大学到现在,每天像个陀螺一样一直转呀转的,转个不停,难道你都没有想过要好好休息吗?你不累吗?”身为好友,她实在不忍心看她这样。
“累,当然会累。”卢希将筷子放下。每当韶瓴劝着她休息时,她总是忍不住红了眼眶。“韶瓴,你知不知道,有时我真的很羡慕你,可以自由自在的将学生的身份扮演好就可以了。饿了,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你:注册时只要向父母说一声,他们就会将钱捧到你的前面。而我凡事都得靠自己,如果我不拼命赚钱,我真的看不见我的未来。”“希,就算你真的想赚钱,却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如果你把身体给搞坏了,就算你有再多的理想、计划也是枉然。”洪韶瓴对卢希的身世也感到无限的同情,一个出生就被丢在孤儿院门口,对自己的父母是谁完全不知,姓氏还是跟着孤儿院院长姓的,名字也是院长取的。
虽然如此,但她从不会怨天尤人,只当一切是老天给她的考验。她只要勇往直前,认真念书、工作,她的未来还是一片光明。
“韶瓴,谢谢你,我会注意的。”虽然有时韶瓴是啰唆了点,但她明白她是为她好。
“每次都说知道!”洪韶瓴忍不住叫了出来,完全忘了她们的四周坐满着用餐的人。
“你小声点。”卢希再度拿起筷子吃着饭,因为她已经看见老板的眼睛往他们这边瞧。
现在是中午用餐时间,外面还有很多等位子吃饭的人,而她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已经吃了够久,难怪老板会用眼神赶人。
“赶紧吃吧!省得老板拿扫把赶人。”
“我们可是花钱消费的,他凭什么赶人?”洪韶瓴才不管咧。
“但也不能这么占着茅坑不拉屎。”
“希,我们正在吃饭,你说话怎么这么恶心。”洪韶瓴还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不是吗?”卢希完全不受那个字的影响,还大口大口地咬着香喷喷的排骨。“难道你吃完的东西都囤积在里面。”
“好了、好了,别说了。”洪韶瓴举起手阻止她。她再说下去,这一餐饭可真是甭吃了。下一次等她再请吃排骨饭,可能得等上半个学期。
“吃吧!别浪费了。”卢希可不是担心她饿着肚子,而是心疼别浪费了这一客排骨饭的钱。
散落一地的照片,层层叠叠、凌乱不堪。
莫烦躁的从照片上跨过去,走到一旁的沙发上,再度点上香烟,让已成迷雾的空间变得更灰蒙。他的表情冷淡,就算整个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却也不免要担心屋里其他的物品是否会因为他一脸的寒霜而冻僵。
莫是个玩摄影的,摄影不但是他的兴趣,更是他赖以为生的工作。
一个人能将兴趣当成工作该是幸运的,然而对他来说却不是,他为了摄影所失去的,是任何人无法想像的。若要问他后不后悔,他的回答是依然无悔。
莫将香烟叼在嘴上,再度从地上拿起几张照片认真、仔细的瞧着。
他真不解,为何这些作品中同时都会出现一个女孩,虽然都只是背影或是侧面,就算是正面也是些朦胧不清,然而他却能清楚看出都是同一个人。
由于这些照片皆是他在台北市的街头取景的,不但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不解的是为何她都会落入他的镜头之中。尤其是手中这一张,他为了拍清晨街道的景,拍一张马路清洁工工作时的照片,竟然那女孩也在其中。
她到底是人还是一缕幽魂?
但他懊恼的是不管她是人还是幽魂,她都破坏了他的照片。
墙上的日记提醒着他,他的摄影展再过一个月就要开始,而他的作品只完成了三分之二。或许他不该坚持以三分之一的作品来呈现台北人的一天。
莫背起装着相机的袋子,再抓起几卷底片放在衣服的口袋里。
今夜下着微微细雨,就出去拍些雨夜的街头,或许会有不同的感觉。
卢希背着大包包走出pub。
今晚她的打工地点正是这间取名为“浪”的pub,五个小时赚了两千块,这样的报酬在她工作里并不算好的,相反的还有些低,但是为了不打破她的信用,就算再累,她也认了。
抬头看看天空,灰蒙蒙的,下着毛毛细雨,夜空中看不见一颗星星,更不见月亮的踪影。其实要在满是霓虹闪烁、灯光璀灿的台北夜空看见一颗星星其实不容易,甚至有些奢望。
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或许是因为下雨,且不是周末的原因,今夜的台北街头显得冷冷清清,有些寂寥凄然。
卢希走出骑楼,选择无遮避物的红砖人行道往回家的路走去。
这种微微细雨是伤不了人,反而能让混沌的思绪整理得清楚些。
偶尔擦身而过的行人,也只是撑着雨伞加快脚步往他们的目的地前进。
卢希难得放慢步履,漫步于午夜的街头。
莫不断的按下快门,雨夜的天空、七彩的霓虹、川流的车辆、往返的行人。忽然间,落入镜头中的是一个留有一头俏丽短发的女孩,她仰着头任由雨丝拍打在她的脸上。她背对着他,因此他看不见她的脸孔,然而令他惊愕的是她的背影让人感到如此孤独、寂寞,仿佛有着无限的压力压在她瘦小的肩膀上。
莫以飞快的速度不断按下快门,想要拍尽属于她的特有凄寂。很快的,一卷底片已经拍完,而他却仍感不足,他的心中涌起一股想继续拍她的意念。他退到一家商店的门前,藉由灯光纯熟的换上新的底片。当他再抬起头时,那个女孩已不见人影。
他往着女孩应该会走的方向找过去,来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停了下来,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十字路口处,他不知该走哪一条路去寻找她的踪迹。
当他正想放弃时,一个回身,视线却被对街的一个身影给定住了。
是那个女孩!此刻她正蹲在地上,手中抱着一只小狈。
莫想也没想就猛然按下快门,他要拍下最感动的画面,然而单单拍她与小狈的侧面似乎仍觉得不够,于是他冲过马路,站在不远处继续拍下属于她的镜头。
他并不想打搅她,只是想在最自然的情况下拍下她的一举一动。倏然间,他透过镜头发现了她脸颊上的两行清泪。他知道那并不是雨水,而是她的泪水。
她为什么哭呢?莫的心莫名的被揪痛着,他心疼她流泪。
很快的,一卷底片再度拍完,当他低下头重新换上一卷,抬起头时却发现那女孩已站在他的眼前。她的怀中已经没有小狈,脸颊上的泪痕也已拭去,仿佛刚刚他见到的一切景象都只是幻觉。
“你刚刚是不是在拍我?”卢希一双清澈的双眸直直地盯着他瞧。
莫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整个人不禁倒抽一口气。一张瓜子脸、白皙细嫩的肌肤吹弹可破,又圆又晶亮的双眸、长而翘的睫毛、红艳欲滴的唇瓣,她美得精致,清新得有如一株野生百合。仍残留在眼睫的水珠,证实她是刚哭过。
“你刚刚是在拍我吗?”卢希等了一会儿仍得不到他的回答,于是不厌其烦的再问一次。
“我”莫低头看一眼手中的相机,他很难找借口。“没错,我是无意中拍到你,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将底片给你。”其实他是可以否认的,但不知怎地,他并不想否认。
“你能告诉我你拍照做什么吗?”卢希忽略他拿在手中的底片。
莫的脸色微微一变。如果不是他确实拍了她,他实在没有必要站在这里任由她质问。
“我是个摄影师,拍照是为了下个月摄影展的需要。”他一向没有印制名片的习惯,否则他就不需要这么的自我介绍。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照片可能成为你摄影展作品的其中之一?”卢希的眼睛顿时晶亮着。
“如果拍出来的效果不错的话。”
“那那我有没有什么好处?”人家当模特儿不是都该有酬劳的吗?
莫的眉峰蹙得更紧,对她的话感到反感。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的摄影作品在展览时卖出去,我饲不是可以得到一些酬劳?”她这么说应该不过分吧!
“小姐,如果你想利用这个机会来敲诈,我想你找错对象了。”莫对她有的一丝不同的感觉都在此时消失殆尽。他从口袋里拿出拍过的底片,交到她的手中,一句话也不想多说,旋过身便要离开。
卢希呆呆地看着手中的两卷底片,足足呆了有一分钟之久。待她回过神之后,发现那男人已走远,她追过去。那男人人高脚步大又快,害她追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因为跑步而涨得通红。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卢希拉过他的大手,将底片再度交回他的手中。“没酬劳就没酬劳嘛!你干嘛将不要的底片丢给我!”两卷底片拿去冲洗,至少也得花上六、七百元,六、七百元可是她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怎么可以浪费。
“你难道不想要回自己的照片吗?”莫被她的行为给弄糊涂了。
“拿回来做什么?我又没有多余的钱拿去冲洗。”
冲洗个照片花不了几百元,现在的年轻人都非常有钱,她不可能连这么一点钱都没有。“你很穷吗?”
“还好啦!”事实上经过这几年省吃俭用,她的存款已达数十万,只是她那笔钱另有用途,不能随便花用。“底片还你了,我走了。”这次换成她先转身离去。
“等等!”莫叫住了她。
卢希停下来转过身“还有事吗?”
“你留个联络电话给我,照片冲出来后,我会将底片和照片都还给你。”
“不用了。”她又不是自恋狂,留着自己的照片做什么。“如果效果不如预期,你就将它烧了或撕掉吧。”语毕,卢希再度转身隐没于雨夜中。
莫只是眼睁睁地望着她孤独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他的心中不知不觉掀起一份不同的悸动,一种会冲击于他内心深处隐藏的情感,而这份情感早在他离开家那一天起就被他深深地埋藏起来,他向来不允许别人去勾动。
摇摇头,他将那份异样的情愫摇晃出脑海。
莫再次选择以冷漠来包装自己,同样孤寂的身影隐没在另一头的夜色中。
一回到家,莫便迫不及待地冲进暗房,将那两卷底片以最快的速度冲洗出来,一一的将照片夹在暗房里,等待晾干。
在等待的同时,他为自己泡了杯咖啡,这一晚注定无眠,而咖啡因能让他的脑筋清楚一些。
回到客厅中的椅子坐下,他再度拾起散落一地的照片,顿然错愕不已,双手直盯着手中的照片。他又拾起更多的照片,只要有那个女孩出现的照片皆被他拾起来。
照片中的女孩,竟然就是今晚他所遇见的女孩!
她到底是谁?
他望着一张张照片的背景以及她出现时的角色,在书店外面搬着书的店员、麦当劳里拖着地的服务生、自助餐店里擦着桌椅的小妹,甚至连清晨扫马路的清洁工都是她,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门铃声响起,在暗静的深夜里显得更加尖锐响亮。
莫瞥一眼墙上的时钟。半夜三点,会是谁在这个时间来拜访?
他一向四处飘泊,世界各地都有可能是他落脚的地方,他这一次回台北的时间不过两个星期,除了与开摄影展的单位和准备出版摄影集的出版社有过联系之外,又有谁知道他回来的事?
他并没有起身去开门的意思,就让来人当成屋里没人在家,或许就会放弃了。
就在他这么想的同时,门铃声停了,但随即而起的是猛烈的敲门声及喊叫声。
“莫!我知道你在家,如果你不来开门,我也不在乎是否会吵醒左右邻居。”
莫一听见门外传来的声音,剑眉马上蹙起,头也开始痛起来。
“莫!你到底开不开门?”
拍打声不绝于耳,看来对方是真的不打算放弃。
莫百般不愿的起身去开门,门一拉开,他面对的是满身酒气、怒气冲天的人。
莫尔,莫的大哥,一见到他,二话不说就挥上一拳。莫一个不注意便挨了一拳,人也倒退几步,直到碰到身后的鞋柜才止住。
莫尔跨大步向前,一把揪起他的衣襟。“你这个混蛋!一个不负责任、自私自利的大混蛋!”
莫沉默着,无言的接受大哥的责骂。一个逃家的人,是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脱罪。如果挨上这么几拳,能解除一些莫尔心里的压力,那他愿意承受。
“说话呀!为什么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就可以抹杀一切吗?”莫尔说着又送上一拳,下手之重足以看出他的愤恨。
“如果打我能让你消除一些心中的恨和压力,你就尽量打吧!我不会还手。”莫平静的表情,让人臆测不出他心中所想。
“你”莫尔气得甩开抓着的衣领,不发一语的踏过地上的照片走进去,将整个身体甩进沙发里。
莫将门关上后,走进厨房冲了杯浓茶,让莫尔解解酒。
“你回来多久了?”莫尔接过他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
“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莫尔的嘴角露出了淡漠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让人看了顿觉心酸和心痛。“看来在你的心里,真的除了摄影之外什么也没有。”
“大哥”对于大哥的指责,莫依然无言以对。
“在你的心里,真的还有我这一个大哥吗?”莫尔的语气中有些自嘲意味。
“如果那个家真让我有所在意、留恋的,只有你和小雨。”
莫共有八个兄弟姐妹,却分属于三个女人所生。而他和莫尔及妹妹莫雨是第二个妻子所生,其实说是第二个妻子也并不尽然。他们的母亲只是父亲的小老婆,后来父亲甚至还将第二个小老婆一起接回家住。而名正言顺的妻子只因未曾替父亲生下半个儿子,于是接受父亲公然养小老婆的行径。
因而八个兄弟姐妹虽然从小辈处于一个屋檐下,却彼此有心结。而造成他们手足之间没什么感情的始作俑者,正是他们那个拥有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父亲大人。
“那妈呢?”
“妈一心只想着如何把爸爸紧紧抓住,以巩固她在莫家的地位,她何时花过心思在我们身上。”这也是他当初坚持选择摄影,宁愿放弃家庭的最大因素。
这几年来,他不曾再踏进家门一步,刚开始时他甚至怨恨那个家。如今时间久了,恨意也渐消,只因他已经完全放弃和死心,今日他所有的成就完全是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从未让人知道他是莫正凯的儿子,只因莫家给他的不过是一个姓氏罢了,其余的一切皆是他想抛弃的包袱。
“其实妈的心里也很苦的。”莫尔每天看着母亲和大妈及梅姨斗得你死我活的,母亲的生活其实也不好过。
“我不想谈她。”莫站起来,蹲下去收拾散落一地的照片。“小雨好吗?”
“她很想你。”一谈起他们的小妹,莫尔就心疼不已。小雨还很小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造成了她的双眼失明,而当时他们的母亲还为了和大妈争吵晚上要陪父亲去参加狗屁的宴会而无心加以理会小雨,这也是造成莫对母亲始终无法谅解的原因。
“我对不起她。”一想到莫雨,莫的心便充满愧疚。在莫家,女孩子是没什么地位的,不管能力再强,更别说莫雨只是一个处处需要别人帮助的瞎子。莫正凯也很明白的告诉他的子女,莫氏所有的企业只留给儿子,谁有那个能力和担当,就能接掌整个莫氏企业。至于女儿,他会在她们结婚时准备一笔丰厚的嫁妆,其余什么都没有。
而莫家的四个儿子中,莫正凯最欣赏也最属意的就是莫,莫不但够聪明、也够冷酷,做起事来完全不谈感情,这正是他认为在商场上最需要的特质。商场如战场,绝对没有任何情份可言。
然而莫却不顾其他兄弟如何明争暗斗,在其他人争得你死我活之际,他悄然背起相机,靠着自己的能力选择他的兴趣。
莫正凯气得扬言与他脱离父子关系,莫氏的一切也都没他的份,但这也不能阻止他离开的决心。莫正凯所不知道的是,莫最想抛开的正是莫氏这个包袱,如果可以的话,他连姓氏都不要想。
“爸知道你回来了,他要你回家一趟。”今天要不是父亲将他叫到办公室里去,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莫回台湾的事。
“看来我再怎么逃,似乎也逃不开他的掌控。”就算是孙悟空,遇上了如来佛,也只有认栽的份。
“阿,你和爸已经僵持了六年,也该是你回家的时候了。”
“大哥,你别再劝我了。”莫的心底忽然下了一个决定。“这次的摄影展过后,我决定永远离开台湾,不再回来。你回去帮我问问小雨,如果她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家里,可以跟我走。”
“跟你走?”莫尔忍不住叫了出来。“你叫小雨跟你走,随着你四处去飘泊?!如果小雨和正常人一样,我无话可说,但小雨是个瞎子,让她跟着一个浑身流着飘泊血液的浪子过着如浮萍般的生活,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大哥,你放心,我不会让小雨跟着我四处流浪,我会给她一个安定的家。”
“莫,你别把一切想像得太过简单。刚开始或许你会觉得小雨不是个负担,久了之后你就会觉得她对你来说是个包袱,会对你绑手绑脚的。”
“难道就这样一直将她丢在一个没有温暖、没有爱的家吗?”一想到他那对眼中只有自己的父母,他就不得不恨。“小雨的眼睛并不是没有机会治好,但是他们肯花一点心思在小雨的身上吗?爸的眼中只有钱,每天不断想着该如何并吞别人的企业。而妈呢?她整颗心只有不停的想着该如何绑住爸、扳倒大妈和梅姨。在他们的心里,小雨算什么?如果他们愿意花些时间帮小雨找更好的医生,小雨也不用生活在黑暗中十几年。”
莫尔心里明白莫说的是事实,但是他的个性不若莫的叛逆和顽强。他不敢反抗父亲,因为他知道就算是他做出的反抗也不会有任何的效果。
莫不同,除了他潜在的顽强因子之外,他还会有行动去争取他想要的一切,而往往他也都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莫”
“大哥,你别再说了。”莫不想再听他说下去。想来他一定是受到父亲的命令,想要劝自己回家去。他摇摇头,那一个家他永远也不想再回去了。“我会尊重小雨,如果她不想跟我走,我不会强迫她。”
“我知道我劝不动你,却还是必须走上这一趟。”莫尔十分无力。
“大哥,等我摄影展开始的时候,你带小雨来看吧!”
“你要一个瞎子去看你的摄影展?!”
“小雨虽然眼睛看不到,但我相信她的心一定看得比谁都清楚。”他回到他的暗房里,再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两张邀请函。“或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见面,如果她不愿跟我走,这辈子或许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台湾真的没有任何值得你留下来的理由?”亲情无法留住他流浪的脚步,那爱情呢?
“我找不到。”莫一说完之后,脑中不禁想起今晚遇见的那个女孩。是的,他在她的背影看见了和他相同的孤独,她眼睫的泪水是否代表着她的悲切呢?
他的心竟为她的泪而感动心痛!
卢希整个人累趴在桌子上。昨夜赶报告赶了一个通宵,今天早上又连续上了一早上的课,她的眼睛疲倦得都睁不开了,而且严重的对她提出抗议,仿佛如果再不让它好好休息,将不惜代价的罢工。
因而她只有选择放弃了午餐,一个人躲到图书馆睡觉。整个学校只有图书馆是个最安静的地方,如果连这里都无法让她好好睡上一觉,那就没地方可以休息了。
正当她沉沉入梦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呼唤她。陷于昏沉状态下的她,根本没有精神去理会,还是继续和周公下棋比较重要,而那源源不断的叫唤声,就当梦境吧。
洪韶瓴叫了足足有十分钟之久,真不晓得卢希是不是睡死了。如果不是她嘴角流着口水、嘴巴不断梦呓,她还真想打一一九叫救护车。
“希,沈教授要当人了。”她靠在她的耳边,以不大不小却足以让她听得清清楚楚的声音说着。
“当人!”卢希果然上当,惊吓得抬起头来。要是被沈教授给当了那还得了,不但要花时间重修,还要多花一笔学分费,这可是损失不少呀!
她睁着必须用牙签顶住才张得开的眼睛,勉强瞪着在眼前晃动着的影像。“韶瓴,现在几点了?”
洪韶瓴看了看腕表后,才回答她“十二点半。”
“十二点半!”卢希叫了出来,惹来不少的目光。“才十二点半你就来吵我!”若不是怕自己睡过头,真的被当,她才不会告诉她自己在图书馆睡觉。
天呀!她可是牺牲午餐的时间,只为换得短短的午睡。
“别气了。”洪韶瓴将刚刚在肯德基买的炸鸡推到她的面前“我是怕你饿坏了,特地为你送吃的过来,你还不知感恩呀!”
“感恩?!”若在平时,她一定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今天她宁愿睡觉也比饿上一餐没吃来得重要。不过现在都被吵醒了,又闻到香喷喷的炸鸡味,她的肚子也开始咕噜叫。卢希提起袋子,往外走,来到图书馆外,选择一颗大树下开始享受食物。哇!她多久没吃到炸鸡了,好怀念。
“希”洪韶瓴瞧她眼中只有炸鸡,将捐献者完全给遗忘。真是见鸡忘人!
“说吧!”无缘无故会拿东西来给她,一定有所目的。
“说什么?”洪韶瓴对她突然冒出来的话一时反应不过来。
“说你拿炸鸡来贿赂我的目的。”很快的解决掉两块鸡块,卢希意犹未尽地吮着手指头,一点都不想浪费,接着再拿起可乐大口大口喝着。
“说得好像我每天请你吃东西都是有所目的!”
“当然不是每次,只不过十次有九次。”她可是一点也不会给她留面子的。
就算是,她也不必说得那么直接呀!“这次绝对是好康的。”
很怀疑!“说吧!”可乐已被她解决了半杯,吃饱喝足后,如果能让她再去小睡半个小时,她一定会感谢天、感情地,感谢各路神明的保佑。
“明天周末,有一家艺廊举办莫的摄影展,我们一起去看看。”洪韶瓴的语气中充满着爱慕。
莫是这几年窜起的知名摄影师,他的作品不断在国际间得到大奖。这一次他应邀回国举办第一次的个展,为期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这次展出的摄影作品也将开放订购,所得款项将捐出百分之五十作为慈善基金。大家预估在开幕的头一天,他的作品将全部被订购一空。
“我没兴趣。”卢希毫无兴趣的拒绝。
韶瓴也不想想,周末、周日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两天,简直可以说是她的抢钱日,她怎么可以为一个她完全没兴趣的东西浪费掉她美好的一天,况且明天一天的行程她完全排好,也抽不出空跟她去看什么摄影展。
“希,这是十分难得的机会,不去会很可惜的。”
“对我来说有钱不赚才可惜。”
“我们去只不过花一点点时间,况且你明天一直到下午四点才有工作,在这之前你都有时间。”洪韶瓴算是她半个秘密,对她的工作表早已了如指掌。
“明天我是下午四点才有工作没错,但是今天晚上我却要工作到凌晨四点,难道我都不需要时间休息吗?还有我那积了一个星期的衣服、床单的不用洗吗?”
“今天下课后,你把要洗的衣服、床单都交给我,我帮你拿回家用洗衣机洗。”其实她已经跟希讲过好多次,她如果没时间洗衣服,她可以带回她家请哑巴媳妇洗。只是希不想麻烦她,因而从来也没拿过一次。
“不用了,我自己用手洗,很快的。”卢希还是拒绝洪韶瓴的好意。有时她真的很羡慕韶瓴,她家是南部的一个大地主,当她一考上台北的大学时,她父母就马上在学校附近帮她买了有警卫的公寓,然后是所有的家电用品一应俱全,电视、冰箱、冷气机、洗衣机、干衣机,无一缺少。而她不想去的原因是不想让别人在背后说她和韶瓴做朋友是为了利用她,所以只要韶瓴对她提出来的事,她百分之九十九都会拒绝。
“你真的不陪我去?”
“韶瓴,很抱歉,最主要是我对摄影根本没兴趣,就算去看也看不懂,这对摄影师也是一种侮辱。”
“好吧!”江韶瓴放弃了。
其实她也不是一定要她陪自己去,只不过她希望希能放松心情,出去走走。就算是机器用久了也要休息上上润滑油,更何况她只是个拥有五脏六腑、血肉之躯的人,经年累月下来又怎么受得了。
“韶瓴,我知道你的好意。”卢希握住好友的手。如果不是有韶瓴的照顾,她一定早就累倒。“但是相信我,睡眠对我还比出去走走来得重要。”
“算了。”既然她都这么说了。
“你看回来,再告诉我好了。”
“我才不。”
“好啦、好啦!”卢希拉扯着她的衣服,动作就像一个小女孩在对她的父亲撒娇要糖吃的俏模样。
两人之间的友谊在一连串嬉笑追逐中完全表露无遗,不知羡煞多少人。
卢希和洪韶瓴两人都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美女,不知有多少男同学希望成为她们嬉戏的对象。
上课钟声响起,卢希发挥百米跑十一秒多的速度,比教授先一步踏进教室。她每天总是如此冲冲撞撞,却又总能在最后一刻抢先进教室。
依照惯例,她在好友帮忙预留的好座位坐了下来。所谓的好座位有两种,一种是看得清楚教授写在黑板上的东西;另一种则是方便打瞌睡,而不易被察觉的位置。今天的好座位指的正是第二种。
若不是这堂课的教授总习惯随堂点名,她定会选择留在住处补眠,下堂课才来。
“喂,你每次都让人替你捏一把冷汁。”洪韶瓴靠近她的身边,附在她耳朵旁小声的说着。
“谢谢你。”卢希对她眨眨灵动澄澈的双眸。“中午请你吃饭。”
“一碗鲁肉饭?”洪韶瓴对她的好意不甚感兴趣,她可不想虐待自己的五脏庙。
“不,一客排骨饭。”其实一客排骨饭的钱可是她一天的伙食费,如果不是看在韶瓴平常这么罩着她,又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才舍不得咧。
洪韶瓴双眼睁得好大,嘴巴也张得大大的,仿佛她所听到的是天方夜谭一样的不可思议。想想她和希打从进大学开始就是好朋友,现在都已经大三了,而希请她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说是吃鲁肉饭之外的东西,一只手来数都嫌太多。
“瞧你那是什么表情,不要拉倒。”卢希没好气的说着,她已经后悔极了。
“要要要,不要的是傻子。”
“好了,教授在瞪我们了。”卢希从包包里拿出一本记事本,递给了洪韶瓴。“你帮我传下去,我要闭目养神了。”
“什么跟什么嘛!还真当我是你的秘书。”洪韶瓴虽嘀咕着,却还是帮她将记事本传给其他的同学。
卢希已是出了名的救火队,她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帮一些打工的同学,当有人因为临时有事无法去打工时,她就去帮他们,而酬薪就依他们工作当日薪资的两倍计算,或许有些高,但是却也免除被老板骂或有回家吃自己的可能。所以她的名字就像病菌一样,以最快的速度在校园里传开来。就算没见过她的人,也一定听过她的名字。因而她也成了教授们最关注的一号人物,别人可以不点名,她就非点不可。
或许这就是有得必有失的最佳写照吧!
所以,她就苦命的上每一堂课,甚至一定要赶在教授之前进教室。想想学校那些教授也真残忍,别人跷课就行,但她就不行。就算她每学期都以拿奖学金的优异成绩来交代,他们也还是不会手下留情。
就算是这样,卢希还是乐此不疲的做着,只因她有一个远大的梦想,而她的梦想只脑瓶着自己,别人无法帮她。
卢希利用吃午餐的时间,将记事本拿出来看看。其实她已经将自己每一个星期何时有空档可以打工的时间详细的标列出来,而想找她代班的人只要在那个时间的空白处写下工作内容、薪资、姓名、联络方式即可。
“怎么,今天晚上有什么case?”江韶瓴咬了一口排骨,嘴巴沾得油腻腻的。
“今天的课到四点半,五点有个家教,一个半小时;七点西餐厅的服务生,三个小时;明天早上四点扫马路。”卢希在心里稍微盘算着,这样下来大概有三千块的收入。还是当服务生最难赚,但是还是得加减赚。
“等等,你怎么连扫马路的工作都有得接?”学校哪个同学会去做扫马路的工作,这不都是属于市政府约雇的人员吗?
“一个学长的妈妈,只要有钱赚,管他是什么。”只要有钱赚,教她去扒粪都行。
“希,你打从进大学到现在,每天像个陀螺一样一直转呀转的,转个不停,难道你都没有想过要好好休息吗?你不累吗?”身为好友,她实在不忍心看她这样。
“累,当然会累。”卢希将筷子放下。每当韶瓴劝着她休息时,她总是忍不住红了眼眶。“韶瓴,你知不知道,有时我真的很羡慕你,可以自由自在的将学生的身份扮演好就可以了。饿了,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你:注册时只要向父母说一声,他们就会将钱捧到你的前面。而我凡事都得靠自己,如果我不拼命赚钱,我真的看不见我的未来。”“希,就算你真的想赚钱,却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如果你把身体给搞坏了,就算你有再多的理想、计划也是枉然。”洪韶瓴对卢希的身世也感到无限的同情,一个出生就被丢在孤儿院门口,对自己的父母是谁完全不知,姓氏还是跟着孤儿院院长姓的,名字也是院长取的。
虽然如此,但她从不会怨天尤人,只当一切是老天给她的考验。她只要勇往直前,认真念书、工作,她的未来还是一片光明。
“韶瓴,谢谢你,我会注意的。”虽然有时韶瓴是啰唆了点,但她明白她是为她好。
“每次都说知道!”洪韶瓴忍不住叫了出来,完全忘了她们的四周坐满着用餐的人。
“你小声点。”卢希再度拿起筷子吃着饭,因为她已经看见老板的眼睛往他们这边瞧。
现在是中午用餐时间,外面还有很多等位子吃饭的人,而她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已经吃了够久,难怪老板会用眼神赶人。
“赶紧吃吧!省得老板拿扫把赶人。”
“我们可是花钱消费的,他凭什么赶人?”洪韶瓴才不管咧。
“但也不能这么占着茅坑不拉屎。”
“希,我们正在吃饭,你说话怎么这么恶心。”洪韶瓴还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不是吗?”卢希完全不受那个字的影响,还大口大口地咬着香喷喷的排骨。“难道你吃完的东西都囤积在里面。”
“好了、好了,别说了。”洪韶瓴举起手阻止她。她再说下去,这一餐饭可真是甭吃了。下一次等她再请吃排骨饭,可能得等上半个学期。
“吃吧!别浪费了。”卢希可不是担心她饿着肚子,而是心疼别浪费了这一客排骨饭的钱。
散落一地的照片,层层叠叠、凌乱不堪。
莫烦躁的从照片上跨过去,走到一旁的沙发上,再度点上香烟,让已成迷雾的空间变得更灰蒙。他的表情冷淡,就算整个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却也不免要担心屋里其他的物品是否会因为他一脸的寒霜而冻僵。
莫是个玩摄影的,摄影不但是他的兴趣,更是他赖以为生的工作。
一个人能将兴趣当成工作该是幸运的,然而对他来说却不是,他为了摄影所失去的,是任何人无法想像的。若要问他后不后悔,他的回答是依然无悔。
莫将香烟叼在嘴上,再度从地上拿起几张照片认真、仔细的瞧着。
他真不解,为何这些作品中同时都会出现一个女孩,虽然都只是背影或是侧面,就算是正面也是些朦胧不清,然而他却能清楚看出都是同一个人。
由于这些照片皆是他在台北市的街头取景的,不但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不解的是为何她都会落入他的镜头之中。尤其是手中这一张,他为了拍清晨街道的景,拍一张马路清洁工工作时的照片,竟然那女孩也在其中。
她到底是人还是一缕幽魂?
但他懊恼的是不管她是人还是幽魂,她都破坏了他的照片。
墙上的日记提醒着他,他的摄影展再过一个月就要开始,而他的作品只完成了三分之二。或许他不该坚持以三分之一的作品来呈现台北人的一天。
莫背起装着相机的袋子,再抓起几卷底片放在衣服的口袋里。
今夜下着微微细雨,就出去拍些雨夜的街头,或许会有不同的感觉。
卢希背着大包包走出pub。
今晚她的打工地点正是这间取名为“浪”的pub,五个小时赚了两千块,这样的报酬在她工作里并不算好的,相反的还有些低,但是为了不打破她的信用,就算再累,她也认了。
抬头看看天空,灰蒙蒙的,下着毛毛细雨,夜空中看不见一颗星星,更不见月亮的踪影。其实要在满是霓虹闪烁、灯光璀灿的台北夜空看见一颗星星其实不容易,甚至有些奢望。
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或许是因为下雨,且不是周末的原因,今夜的台北街头显得冷冷清清,有些寂寥凄然。
卢希走出骑楼,选择无遮避物的红砖人行道往回家的路走去。
这种微微细雨是伤不了人,反而能让混沌的思绪整理得清楚些。
偶尔擦身而过的行人,也只是撑着雨伞加快脚步往他们的目的地前进。
卢希难得放慢步履,漫步于午夜的街头。
莫不断的按下快门,雨夜的天空、七彩的霓虹、川流的车辆、往返的行人。忽然间,落入镜头中的是一个留有一头俏丽短发的女孩,她仰着头任由雨丝拍打在她的脸上。她背对着他,因此他看不见她的脸孔,然而令他惊愕的是她的背影让人感到如此孤独、寂寞,仿佛有着无限的压力压在她瘦小的肩膀上。
莫以飞快的速度不断按下快门,想要拍尽属于她的特有凄寂。很快的,一卷底片已经拍完,而他却仍感不足,他的心中涌起一股想继续拍她的意念。他退到一家商店的门前,藉由灯光纯熟的换上新的底片。当他再抬起头时,那个女孩已不见人影。
他往着女孩应该会走的方向找过去,来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停了下来,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十字路口处,他不知该走哪一条路去寻找她的踪迹。
当他正想放弃时,一个回身,视线却被对街的一个身影给定住了。
是那个女孩!此刻她正蹲在地上,手中抱着一只小狈。
莫想也没想就猛然按下快门,他要拍下最感动的画面,然而单单拍她与小狈的侧面似乎仍觉得不够,于是他冲过马路,站在不远处继续拍下属于她的镜头。
他并不想打搅她,只是想在最自然的情况下拍下她的一举一动。倏然间,他透过镜头发现了她脸颊上的两行清泪。他知道那并不是雨水,而是她的泪水。
她为什么哭呢?莫的心莫名的被揪痛着,他心疼她流泪。
很快的,一卷底片再度拍完,当他低下头重新换上一卷,抬起头时却发现那女孩已站在他的眼前。她的怀中已经没有小狈,脸颊上的泪痕也已拭去,仿佛刚刚他见到的一切景象都只是幻觉。
“你刚刚是不是在拍我?”卢希一双清澈的双眸直直地盯着他瞧。
莫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整个人不禁倒抽一口气。一张瓜子脸、白皙细嫩的肌肤吹弹可破,又圆又晶亮的双眸、长而翘的睫毛、红艳欲滴的唇瓣,她美得精致,清新得有如一株野生百合。仍残留在眼睫的水珠,证实她是刚哭过。
“你刚刚是在拍我吗?”卢希等了一会儿仍得不到他的回答,于是不厌其烦的再问一次。
“我”莫低头看一眼手中的相机,他很难找借口。“没错,我是无意中拍到你,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将底片给你。”其实他是可以否认的,但不知怎地,他并不想否认。
“你能告诉我你拍照做什么吗?”卢希忽略他拿在手中的底片。
莫的脸色微微一变。如果不是他确实拍了她,他实在没有必要站在这里任由她质问。
“我是个摄影师,拍照是为了下个月摄影展的需要。”他一向没有印制名片的习惯,否则他就不需要这么的自我介绍。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照片可能成为你摄影展作品的其中之一?”卢希的眼睛顿时晶亮着。
“如果拍出来的效果不错的话。”
“那那我有没有什么好处?”人家当模特儿不是都该有酬劳的吗?
莫的眉峰蹙得更紧,对她的话感到反感。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的摄影作品在展览时卖出去,我饲不是可以得到一些酬劳?”她这么说应该不过分吧!
“小姐,如果你想利用这个机会来敲诈,我想你找错对象了。”莫对她有的一丝不同的感觉都在此时消失殆尽。他从口袋里拿出拍过的底片,交到她的手中,一句话也不想多说,旋过身便要离开。
卢希呆呆地看着手中的两卷底片,足足呆了有一分钟之久。待她回过神之后,发现那男人已走远,她追过去。那男人人高脚步大又快,害她追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因为跑步而涨得通红。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卢希拉过他的大手,将底片再度交回他的手中。“没酬劳就没酬劳嘛!你干嘛将不要的底片丢给我!”两卷底片拿去冲洗,至少也得花上六、七百元,六、七百元可是她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怎么可以浪费。
“你难道不想要回自己的照片吗?”莫被她的行为给弄糊涂了。
“拿回来做什么?我又没有多余的钱拿去冲洗。”
冲洗个照片花不了几百元,现在的年轻人都非常有钱,她不可能连这么一点钱都没有。“你很穷吗?”
“还好啦!”事实上经过这几年省吃俭用,她的存款已达数十万,只是她那笔钱另有用途,不能随便花用。“底片还你了,我走了。”这次换成她先转身离去。
“等等!”莫叫住了她。
卢希停下来转过身“还有事吗?”
“你留个联络电话给我,照片冲出来后,我会将底片和照片都还给你。”
“不用了。”她又不是自恋狂,留着自己的照片做什么。“如果效果不如预期,你就将它烧了或撕掉吧。”语毕,卢希再度转身隐没于雨夜中。
莫只是眼睁睁地望着她孤独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他的心中不知不觉掀起一份不同的悸动,一种会冲击于他内心深处隐藏的情感,而这份情感早在他离开家那一天起就被他深深地埋藏起来,他向来不允许别人去勾动。
摇摇头,他将那份异样的情愫摇晃出脑海。
莫再次选择以冷漠来包装自己,同样孤寂的身影隐没在另一头的夜色中。
一回到家,莫便迫不及待地冲进暗房,将那两卷底片以最快的速度冲洗出来,一一的将照片夹在暗房里,等待晾干。
在等待的同时,他为自己泡了杯咖啡,这一晚注定无眠,而咖啡因能让他的脑筋清楚一些。
回到客厅中的椅子坐下,他再度拾起散落一地的照片,顿然错愕不已,双手直盯着手中的照片。他又拾起更多的照片,只要有那个女孩出现的照片皆被他拾起来。
照片中的女孩,竟然就是今晚他所遇见的女孩!
她到底是谁?
他望着一张张照片的背景以及她出现时的角色,在书店外面搬着书的店员、麦当劳里拖着地的服务生、自助餐店里擦着桌椅的小妹,甚至连清晨扫马路的清洁工都是她,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门铃声响起,在暗静的深夜里显得更加尖锐响亮。
莫瞥一眼墙上的时钟。半夜三点,会是谁在这个时间来拜访?
他一向四处飘泊,世界各地都有可能是他落脚的地方,他这一次回台北的时间不过两个星期,除了与开摄影展的单位和准备出版摄影集的出版社有过联系之外,又有谁知道他回来的事?
他并没有起身去开门的意思,就让来人当成屋里没人在家,或许就会放弃了。
就在他这么想的同时,门铃声停了,但随即而起的是猛烈的敲门声及喊叫声。
“莫!我知道你在家,如果你不来开门,我也不在乎是否会吵醒左右邻居。”
莫一听见门外传来的声音,剑眉马上蹙起,头也开始痛起来。
“莫!你到底开不开门?”
拍打声不绝于耳,看来对方是真的不打算放弃。
莫百般不愿的起身去开门,门一拉开,他面对的是满身酒气、怒气冲天的人。
莫尔,莫的大哥,一见到他,二话不说就挥上一拳。莫一个不注意便挨了一拳,人也倒退几步,直到碰到身后的鞋柜才止住。
莫尔跨大步向前,一把揪起他的衣襟。“你这个混蛋!一个不负责任、自私自利的大混蛋!”
莫沉默着,无言的接受大哥的责骂。一个逃家的人,是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脱罪。如果挨上这么几拳,能解除一些莫尔心里的压力,那他愿意承受。
“说话呀!为什么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就可以抹杀一切吗?”莫尔说着又送上一拳,下手之重足以看出他的愤恨。
“如果打我能让你消除一些心中的恨和压力,你就尽量打吧!我不会还手。”莫平静的表情,让人臆测不出他心中所想。
“你”莫尔气得甩开抓着的衣领,不发一语的踏过地上的照片走进去,将整个身体甩进沙发里。
莫将门关上后,走进厨房冲了杯浓茶,让莫尔解解酒。
“你回来多久了?”莫尔接过他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
“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莫尔的嘴角露出了淡漠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让人看了顿觉心酸和心痛。“看来在你的心里,真的除了摄影之外什么也没有。”
“大哥”对于大哥的指责,莫依然无言以对。
“在你的心里,真的还有我这一个大哥吗?”莫尔的语气中有些自嘲意味。
“如果那个家真让我有所在意、留恋的,只有你和小雨。”
莫共有八个兄弟姐妹,却分属于三个女人所生。而他和莫尔及妹妹莫雨是第二个妻子所生,其实说是第二个妻子也并不尽然。他们的母亲只是父亲的小老婆,后来父亲甚至还将第二个小老婆一起接回家住。而名正言顺的妻子只因未曾替父亲生下半个儿子,于是接受父亲公然养小老婆的行径。
因而八个兄弟姐妹虽然从小辈处于一个屋檐下,却彼此有心结。而造成他们手足之间没什么感情的始作俑者,正是他们那个拥有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父亲大人。
“那妈呢?”
“妈一心只想着如何把爸爸紧紧抓住,以巩固她在莫家的地位,她何时花过心思在我们身上。”这也是他当初坚持选择摄影,宁愿放弃家庭的最大因素。
这几年来,他不曾再踏进家门一步,刚开始时他甚至怨恨那个家。如今时间久了,恨意也渐消,只因他已经完全放弃和死心,今日他所有的成就完全是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从未让人知道他是莫正凯的儿子,只因莫家给他的不过是一个姓氏罢了,其余的一切皆是他想抛弃的包袱。
“其实妈的心里也很苦的。”莫尔每天看着母亲和大妈及梅姨斗得你死我活的,母亲的生活其实也不好过。
“我不想谈她。”莫站起来,蹲下去收拾散落一地的照片。“小雨好吗?”
“她很想你。”一谈起他们的小妹,莫尔就心疼不已。小雨还很小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造成了她的双眼失明,而当时他们的母亲还为了和大妈争吵晚上要陪父亲去参加狗屁的宴会而无心加以理会小雨,这也是造成莫对母亲始终无法谅解的原因。
“我对不起她。”一想到莫雨,莫的心便充满愧疚。在莫家,女孩子是没什么地位的,不管能力再强,更别说莫雨只是一个处处需要别人帮助的瞎子。莫正凯也很明白的告诉他的子女,莫氏所有的企业只留给儿子,谁有那个能力和担当,就能接掌整个莫氏企业。至于女儿,他会在她们结婚时准备一笔丰厚的嫁妆,其余什么都没有。
而莫家的四个儿子中,莫正凯最欣赏也最属意的就是莫,莫不但够聪明、也够冷酷,做起事来完全不谈感情,这正是他认为在商场上最需要的特质。商场如战场,绝对没有任何情份可言。
然而莫却不顾其他兄弟如何明争暗斗,在其他人争得你死我活之际,他悄然背起相机,靠着自己的能力选择他的兴趣。
莫正凯气得扬言与他脱离父子关系,莫氏的一切也都没他的份,但这也不能阻止他离开的决心。莫正凯所不知道的是,莫最想抛开的正是莫氏这个包袱,如果可以的话,他连姓氏都不要想。
“爸知道你回来了,他要你回家一趟。”今天要不是父亲将他叫到办公室里去,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莫回台湾的事。
“看来我再怎么逃,似乎也逃不开他的掌控。”就算是孙悟空,遇上了如来佛,也只有认栽的份。
“阿,你和爸已经僵持了六年,也该是你回家的时候了。”
“大哥,你别再劝我了。”莫的心底忽然下了一个决定。“这次的摄影展过后,我决定永远离开台湾,不再回来。你回去帮我问问小雨,如果她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家里,可以跟我走。”
“跟你走?”莫尔忍不住叫了出来。“你叫小雨跟你走,随着你四处去飘泊?!如果小雨和正常人一样,我无话可说,但小雨是个瞎子,让她跟着一个浑身流着飘泊血液的浪子过着如浮萍般的生活,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大哥,你放心,我不会让小雨跟着我四处流浪,我会给她一个安定的家。”
“莫,你别把一切想像得太过简单。刚开始或许你会觉得小雨不是个负担,久了之后你就会觉得她对你来说是个包袱,会对你绑手绑脚的。”
“难道就这样一直将她丢在一个没有温暖、没有爱的家吗?”一想到他那对眼中只有自己的父母,他就不得不恨。“小雨的眼睛并不是没有机会治好,但是他们肯花一点心思在小雨的身上吗?爸的眼中只有钱,每天不断想着该如何并吞别人的企业。而妈呢?她整颗心只有不停的想着该如何绑住爸、扳倒大妈和梅姨。在他们的心里,小雨算什么?如果他们愿意花些时间帮小雨找更好的医生,小雨也不用生活在黑暗中十几年。”
莫尔心里明白莫说的是事实,但是他的个性不若莫的叛逆和顽强。他不敢反抗父亲,因为他知道就算是他做出的反抗也不会有任何的效果。
莫不同,除了他潜在的顽强因子之外,他还会有行动去争取他想要的一切,而往往他也都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莫”
“大哥,你别再说了。”莫不想再听他说下去。想来他一定是受到父亲的命令,想要劝自己回家去。他摇摇头,那一个家他永远也不想再回去了。“我会尊重小雨,如果她不想跟我走,我不会强迫她。”
“我知道我劝不动你,却还是必须走上这一趟。”莫尔十分无力。
“大哥,等我摄影展开始的时候,你带小雨来看吧!”
“你要一个瞎子去看你的摄影展?!”
“小雨虽然眼睛看不到,但我相信她的心一定看得比谁都清楚。”他回到他的暗房里,再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两张邀请函。“或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见面,如果她不愿跟我走,这辈子或许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台湾真的没有任何值得你留下来的理由?”亲情无法留住他流浪的脚步,那爱情呢?
“我找不到。”莫一说完之后,脑中不禁想起今晚遇见的那个女孩。是的,他在她的背影看见了和他相同的孤独,她眼睫的泪水是否代表着她的悲切呢?
他的心竟为她的泪而感动心痛!
卢希整个人累趴在桌子上。昨夜赶报告赶了一个通宵,今天早上又连续上了一早上的课,她的眼睛疲倦得都睁不开了,而且严重的对她提出抗议,仿佛如果再不让它好好休息,将不惜代价的罢工。
因而她只有选择放弃了午餐,一个人躲到图书馆睡觉。整个学校只有图书馆是个最安静的地方,如果连这里都无法让她好好睡上一觉,那就没地方可以休息了。
正当她沉沉入梦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呼唤她。陷于昏沉状态下的她,根本没有精神去理会,还是继续和周公下棋比较重要,而那源源不断的叫唤声,就当梦境吧。
洪韶瓴叫了足足有十分钟之久,真不晓得卢希是不是睡死了。如果不是她嘴角流着口水、嘴巴不断梦呓,她还真想打一一九叫救护车。
“希,沈教授要当人了。”她靠在她的耳边,以不大不小却足以让她听得清清楚楚的声音说着。
“当人!”卢希果然上当,惊吓得抬起头来。要是被沈教授给当了那还得了,不但要花时间重修,还要多花一笔学分费,这可是损失不少呀!
她睁着必须用牙签顶住才张得开的眼睛,勉强瞪着在眼前晃动着的影像。“韶瓴,现在几点了?”
洪韶瓴看了看腕表后,才回答她“十二点半。”
“十二点半!”卢希叫了出来,惹来不少的目光。“才十二点半你就来吵我!”若不是怕自己睡过头,真的被当,她才不会告诉她自己在图书馆睡觉。
天呀!她可是牺牲午餐的时间,只为换得短短的午睡。
“别气了。”洪韶瓴将刚刚在肯德基买的炸鸡推到她的面前“我是怕你饿坏了,特地为你送吃的过来,你还不知感恩呀!”
“感恩?!”若在平时,她一定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今天她宁愿睡觉也比饿上一餐没吃来得重要。不过现在都被吵醒了,又闻到香喷喷的炸鸡味,她的肚子也开始咕噜叫。卢希提起袋子,往外走,来到图书馆外,选择一颗大树下开始享受食物。哇!她多久没吃到炸鸡了,好怀念。
“希”洪韶瓴瞧她眼中只有炸鸡,将捐献者完全给遗忘。真是见鸡忘人!
“说吧!”无缘无故会拿东西来给她,一定有所目的。
“说什么?”洪韶瓴对她突然冒出来的话一时反应不过来。
“说你拿炸鸡来贿赂我的目的。”很快的解决掉两块鸡块,卢希意犹未尽地吮着手指头,一点都不想浪费,接着再拿起可乐大口大口喝着。
“说得好像我每天请你吃东西都是有所目的!”
“当然不是每次,只不过十次有九次。”她可是一点也不会给她留面子的。
就算是,她也不必说得那么直接呀!“这次绝对是好康的。”
很怀疑!“说吧!”可乐已被她解决了半杯,吃饱喝足后,如果能让她再去小睡半个小时,她一定会感谢天、感情地,感谢各路神明的保佑。
“明天周末,有一家艺廊举办莫的摄影展,我们一起去看看。”洪韶瓴的语气中充满着爱慕。
莫是这几年窜起的知名摄影师,他的作品不断在国际间得到大奖。这一次他应邀回国举办第一次的个展,为期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这次展出的摄影作品也将开放订购,所得款项将捐出百分之五十作为慈善基金。大家预估在开幕的头一天,他的作品将全部被订购一空。
“我没兴趣。”卢希毫无兴趣的拒绝。
韶瓴也不想想,周末、周日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两天,简直可以说是她的抢钱日,她怎么可以为一个她完全没兴趣的东西浪费掉她美好的一天,况且明天一天的行程她完全排好,也抽不出空跟她去看什么摄影展。
“希,这是十分难得的机会,不去会很可惜的。”
“对我来说有钱不赚才可惜。”
“我们去只不过花一点点时间,况且你明天一直到下午四点才有工作,在这之前你都有时间。”洪韶瓴算是她半个秘密,对她的工作表早已了如指掌。
“明天我是下午四点才有工作没错,但是今天晚上我却要工作到凌晨四点,难道我都不需要时间休息吗?还有我那积了一个星期的衣服、床单的不用洗吗?”
“今天下课后,你把要洗的衣服、床单都交给我,我帮你拿回家用洗衣机洗。”其实她已经跟希讲过好多次,她如果没时间洗衣服,她可以带回她家请哑巴媳妇洗。只是希不想麻烦她,因而从来也没拿过一次。
“不用了,我自己用手洗,很快的。”卢希还是拒绝洪韶瓴的好意。有时她真的很羡慕韶瓴,她家是南部的一个大地主,当她一考上台北的大学时,她父母就马上在学校附近帮她买了有警卫的公寓,然后是所有的家电用品一应俱全,电视、冰箱、冷气机、洗衣机、干衣机,无一缺少。而她不想去的原因是不想让别人在背后说她和韶瓴做朋友是为了利用她,所以只要韶瓴对她提出来的事,她百分之九十九都会拒绝。
“你真的不陪我去?”
“韶瓴,很抱歉,最主要是我对摄影根本没兴趣,就算去看也看不懂,这对摄影师也是一种侮辱。”
“好吧!”江韶瓴放弃了。
其实她也不是一定要她陪自己去,只不过她希望希能放松心情,出去走走。就算是机器用久了也要休息上上润滑油,更何况她只是个拥有五脏六腑、血肉之躯的人,经年累月下来又怎么受得了。
“韶瓴,我知道你的好意。”卢希握住好友的手。如果不是有韶瓴的照顾,她一定早就累倒。“但是相信我,睡眠对我还比出去走走来得重要。”
“算了。”既然她都这么说了。
“你看回来,再告诉我好了。”
“我才不。”
“好啦、好啦!”卢希拉扯着她的衣服,动作就像一个小女孩在对她的父亲撒娇要糖吃的俏模样。
两人之间的友谊在一连串嬉笑追逐中完全表露无遗,不知羡煞多少人。
卢希和洪韶瓴两人都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美女,不知有多少男同学希望成为她们嬉戏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