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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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菱房内的小桌上,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烂泥般瘫着,触目惊心。
看着精心烘制的蛋糕如今惨不忍睹地烂成一堆,芙菱着实心疼不已。
“你说这是你做的?”沈彻揽着芙菱问道,她看起来像是快哭了。
“看起来好恶心,我看还是别吃了。”她预备收起蛋糕。
“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我就冒着生命危险吃吃看。”沈彻挖了一大块给“麦可”自己也装了一盘。
芙菱紧张地坐在床沿,看着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彻,忍不住问道:“怎么样?能吃吗?”
“外观是不怎么样,不过味道还真是不错。”沈彻又塞了一大口。
难得被沈彻夸奖,芙菱揉着双手,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我只是在旁边帮忙而已不过下一次,我一定”
“哎哟!”沈彻整个人突然跳上床铺,压着她抱着肚子大叫。
“怎怎么了?”芙菱大惊失色,连忙凑上前。
“肚肚子有点疼。”沈彻硕高的身子卷曲在芙菱的单人床上。“麦可”则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肚子痛?”芙菱仓皇失措,推开他沉重的身躯。“一定是吃了蛋糕的关系”老天,她是不是错放了什么东西在蛋糕里?
“蛋糕是你做的,你会不会对我负责”沈彻虚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额上竟然开始冒冷汗了。
“我当当然会负责。”芙菱直点头道,事实上她根本不了解沈彻要她负什么责。“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厅叫大哥他们”她起身要冲出门讨救兵时,却被沈彻强壮的手臂横腰拦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愿意负责就好了。”
“可是”芙菱转过身,却见到沈彻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闪动着捉弄的光彩。
“你你骗我?”她撞他的肩膀,迟钝地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
“很高兴你终于发现了。”沈彻微笑道,翻身将她压在床上,床铺马上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
芙菱感到心跳加速,尽管他已吻过她好几次了,但这种亲昵感她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谈些什么,这么久。”她赶紧转移话题。
“别管他们。”他模糊道,脸埋在她的头间,开始磨蹭着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着她脖子亲上她的脸颊,最后找到了她的唇。他的手穿过她的运动休闲服,抚上她柔滑的肌肤,故意挑逗她
“沈彻”她低喃道,他压得地快喘不过气了。
趁她开口说话,他便逮到机会侵入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爱怜;他的吻激情而火热,她觉得自己好像融化的巧克力,甜腻腻地任他品尝她完全忘了原来要说的话,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亲吻之中,尽情地回吻他。
沈彻温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并沿着她的纤腰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过来,她停住亲吻,粗喘着气说道:“大大哥他们在外面”
“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计划把你卖给我。”沈彻对她不正经的眨眨眼。
“少少胡说了,大哥才不会这么早就把我嫁掉。”
“是吗?那我们何不来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动了下身体,又偷亲她的脸颊。
“什什么事情?”她鼓起勇气问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边悄声说道。
“麦可”缓缓抬眼看着扭躺在床上的两人,睡眼惺忪的两眼,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朝气,它摇摇尾巴,慢慢地想爬上床。
“你少作梦了,大哥会先宰了你。”芙菱面河邡赤地推开他。他们两人实在都长得十分高大,床铺随即又发出抗议的嘎吱声。“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床很小,会支撑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这会儿连“麦可”都爬上床一起凑热闹了。
“你支撑得了就好。”沈彻暧昧道。
“我是说真的啊!”她的话还未及说完,只闻“砰轰”巨响,她的单人床立即因负荷不了他们的重量而折断了脚,巨大的响声充满了整个房间。
“麦可”反射性跳下已半瘫痪的单人床,吐着舌头望向仍倒在灾难现场的两个人。
“发生了什么事?”蓝仲勋率先冲进房里,看着抱在一起,姿势又暧昧的两人,激动道:“你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为为什么床会垮掉?”
芙菱红着脸推开压在身上的沈彻,努力想从残破的床上爬起身来。
“抱歉,我们刚才太激动了。”沈彻贼笑着,拉着芙菱站起来。
随后进来的沈逸彬大笑着,以手肘顶了顶蓝仲勋。“如何,我刚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
“什么事?”芙菱问道。
“我本来想,有关你结婚的事情,至少也应该等到你毕业之后再谈,可是看你们这个情形,我是应该要重新考虑一下了。”蓝仲勋跨进房内,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彻。“还有,你不是答应过我,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
“我们根本什么都没做。”沈彻笑道,一脸无辜状。
“等你们做了还得了,难道你要芙菱挺着大肚子结婚吗?”
“大哥!”老天,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为什么你们要背着我约定这种事情?真是无聊!”她气愤地叫道。“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家儿子?”沈逸彬问。
“不是。”
“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沈逸彬又问,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初他可是靠着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么,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强你”沈逸彬叹口气,惋惜道。“不过,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并且能够说服我,那么我就会绝对禁止沈彻娶你,如何?”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马上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根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根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吨傺蛭约好挥腥险婀嗍湫∶靡恍盎境j丁倍械胶蠡凇?br>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欢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腰,不断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内,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真可怜了“麦可”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跟她朝夕相处?
“你在跟谁说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
“还会有谁,当然是‘麦可’。”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
“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晚上会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么都没来?”蓝仲勋问。
尽管沈彻不在,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欢芙菱,因为从她身上,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当然啦!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这些天,曾雪媚在蓝家迷上了打电动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今天她没来,说真的,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如果你真觉得无聊,可以带着‘麦可’去公园里散散步,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沈彻一不在,你们就窝在家里。”蓝仲勋走进厨房,替自己冲了杯咖啡。
“也好。”她难得爽快地跳下沙发。“麦可”惊觉事态不妙,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走吧!懒狗,躲也没用。”她死命拉它,强迫性地将它带到门口。
她坐在门边穿鞋时,电话铃响。
蓝仲勋接听后,将话筒转给她。“找你的。”
芙菱兴高彩烈地折回屋内。“喂,沈彻吗?”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应一声。“有什么事吗好吧反正我刚好要出去”道了再见,她挂掉电话。
“谁?”
“学弟约我见面。”她走回大门边,继续穿着鞋子。
“那个钱大培?”蓝仲勋问。
“嗯,说是有话对我说,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她点点头,起身开门。
“我晚餐前就会回来。”
蓝仲勋点点头,在阳台上目送她和“麦可”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书房。
约莫十分钟后,大门又传来开启的声音。
蓝仲勋从书房探出头来,心里正奇怪芙菱怎么又回来了。但一看到进门的是沈彻和蓝仲达,不禁有些讶异。“你们为何会一起回来?”
“刚在巷口遇到的。”蓝仲达倒了杯水,整个人瘫进沙发里。
蓝仲勋看向沈彻,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当然是追不及待要见咱家小妹喽!”蓝仲达调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吗?”沈彻左右张望了一下,他还特地带了她爱吃的太阳饼回来。
“钱大培约她出去了。”
“什么?”他们两人同时大叫。“什么时候出去的?约在什么地方?”沈彻急问道。
“约在公园,她才刚出去而已,你们可能在巷口错过了。”
“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去?”蓝仲达问道,同时也是沈彻想问的。
“她原本就是要带‘麦可’去散步,只是顺便而已。”蓝仲勋推推眼镜。“你们为何这样紧张?钱大培又不是什么坏人,他好歹也是我的学生。”
蓝仲达从沙发站起来。“就是因为他是你的学生,我才”
“你还在调查他?”蓝仲勋问道。
蓝仲达耸耸肩,默认。其实他一直没放弃调查家里遭窃贼闯入的事情,他当然也锁定了其它的几个人,不仅是调查钱大培一个人而已,只是目前为止他的各项“巧合”比较多
“我总觉得他的可能性不高。”蓝仲勋推测道,他当然也不希望这件事是他任课的学生所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应该跟他单独见面。”沈彻结论道,由于“赔大钱”曾经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纪录”所以他就是不喜欢他们两人在一起。况且他才不关心“赔大钱”是不是那个闯贼,他比较怀疑的是他和芙菱被关进储藏室的事有关。“我去找她回来。”
同样地,他走到大门时,电话声突然响起。
由于蓝仲勋接听电话时的表情有些凝重,让沈彻不由地停下脚步看着他。
在两人的注视下挂回电话,蓝仲勋才缓缓地吐出三个字。“抓到了。”
“什么?”沈彻问。
“那个闯贼。”
“是钱大培吗?”
“不是。”蓝仲勋看向两人。“听说是一位学生因为被当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临退学,所以潜入学校教务处想偷改计算机里的成绩,被当场抓到。而且他已经承认之前曾潜入我们家中,所以现在他们希望芙菱和阿彻前去指认。”
“那我们还等什么!”沈彻转头又往门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让芙菱和钱大培单独相处大久吧!”蓝仲达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蓝仲勋搭上外套。
三个男人就此匆匆地赶着出门一个是纯粹为了赶去处理闯贼的事,一个则是急于带回迟钝的胡涂蛋,另一个当然啰!只是为了赶去看热闹而已。
“嘿,大培你怎么也来这里?”一声熟悉的嗲声开场白又出现了。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立即扭腰摆臀地走向他。“怎么?还这么努力?”
一见到何美丽,钱大培似乎显得全身不自在,连忙从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说条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蓝芙菱了吗?”何美丽高傲地挥动她的纤纤玉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还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
当初她为了摆脱钱大培的追求,顺便替自己减少阻力,才会随口开出这项条件。
只要他能够先追到那个老是碍在沈彻面前的蓝芙菱,她才会考虑跟他交往。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这项必要了,因为她已经放弃沈彻,转移“目标”;而这个“目标”当然就是蓝芙菱的二哥蓝仲达。所以相对的,她根本不需再和蓝芙菱为敌,反而还需要大力地讨好她才对。
“唉,说真的,我觉得你还真是满丢脸的,竟然连蓝芙菱都追不到,不过也难怪,如果你的对手是沈彻,那么你根本连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她嘲讽道。
看着何美丽对自己的冷嘲热讽,钱大培总算是真正认清了何美丽的本性。
之前,他为了追求何美丽,对她开出来的条件都会尽力去做到,当时他根本没想到何美丽会存心和芙菱过不去,只以为她是为了考验他的诚心,直到他亲眼看见何美丽把芙菱关进储藏室当时,他对何美丽的行为感到不解,还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来再说。
后来,他一直觉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会决定约芙菱出来,想将事情的真相向她说明,并且道歉。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沈彻会选择芙菱了”钱大培看着何美丽说道,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丽,一听见他的话后,整个表情瞬间冻结起来。
“没什么意思。”钱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议你不必费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会得到像追求沈彻时同样的结果。”因为他相信沈彻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何美丽高高扬起下巴。
“我现在发现我根本就不喜欢吃葡萄。”钱大培反讽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这样的口才。
何美丽臭着脸,漂亮的脸上顿时失去光彩,她转过身,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蓝家方向走去的时候
“啊!”她反射性叫了一声。
钱大培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也惊讶地从石椅上站了起来。“芙芙菱,你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芙菱没有答话,只是径自走到何美丽面前,问道:“你喜欢我二哥?”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向来脸皮颇厚的何美丽也顿时哑了口。
芙菱当然是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她并不怪任何人,只是觉得学弟有些可怜,无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觉得比较担心的一点是,如果何美丽真的将目标转向二哥,那么,必定意味着短时间内她还无法摆脱掉何美丽的纠缠,而她可怜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彻的后尘,收到一堆蛋糕甜点。但这次,她是绝对不会帮二哥吃的。
好不容易打发掉何美丽,又听钱大培道了歉,蓝芙菱才真正将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
她带着“麦可”在公园里漫无目的散步着,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彻。
突然,透过红色栏杆,她瞥见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停了一辆红色机车,十分眼熟虽然脏了许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辆。
她一时兴起,趋上前隔着栏杆观看,发现机车牌照已被拆卸下来,为了确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张望,想看看踏脚板上是否有她的签名,那是她刚买机车时所留的记号。
芙菱推推眼镜,整个人几乎是挂在铁栏杆上,乍看之下,别人恐怕还以为她才是准备要偷车的人呢!
好半天,才终于让她找到当初的签名。好个偷车贼,偷她的车竟还胆敢大摇大摆骑出来。
芙菱跳下栏杆,拉着“麦可”绕到门口出公园。她才一踏上人行道,就看见对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发动那辆红色机车准备离去。芙菱见状,不由地大吃一惊,如果她不马上采取行动,她就要眼睁睁看着那个偷车贼骑她的机车扬长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没停下来搭理,反而快速掉转车头催油离去。
“嘿,那是我的车”芙菱大喊一声,连忙上前追赶。而“麦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辆机车,也大叫着跟在她后面跑。
正来到公园门口的沈彻和蓝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着一辆机车而去,深觉情况不妙,便连忙跟在“麦可”后头冲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见偷车贼越骑越快,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那是她的车!他别想在她面前骑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懒,所以累积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来沈睡的运动细胞突然觉醒所致,总之,芙菱使尽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衣服。
由于芙菱的“神来一手”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时,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一把扶起她,气急败坏地大吼:“你又在搞什么鬼啊?”
“他是偷车贼!快抓住他!”芙菱喊道,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轻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车贼。“我没有偷车!”男孩扭着身子欲挣脱蓝仲勋的箝制,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高得骇人。
“骗人,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芙菱喘着气,走过去牵起机车。
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奇观”—他这辈子从没见“麦可”跑得如此勤奋,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
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
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反而适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来快得惊人。”
“废话。”芙菱根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兀自激动道:“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骑没几天便被偷了,如今难得能再被她碰上,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
“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来对我负责。”他敲她的头,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
“负什么责?”
“阿彻,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预备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这是什么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说得好像她很笨的样子。
“瞧,她果然听不懂。”蓝仲达大笑。
“二哥!”
“好吧,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沈彻故意叹了口气,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
“为什么?”这下她更不懂了。
“还记得你五岁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
芙菱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感觉好像有点印象。“是你打的?”
沈彻点点头。
“原来我生日受伤的纪录,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蓝仲达接道,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事实上,你是差点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像生吞鸡蛋。
“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蓝仲达嘴角抽动着。
“你知道的,就发生悲剧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沈彻补充道,笑着对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不需要负什么责。”芙菱迟钝道,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让我负责,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沈彻举掌保证。
“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就这样,他们牵着机车、押着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警察局
然后呢?故事结束了吗?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着快乐的生活吧!
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
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
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他们的婚事,就在他们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说定!
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着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讲得似是而非,令她头昏脑胀的,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
可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
不过,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学毕业典礼的当天,也同时举行了她的结婚典礼。
她嫁给了沈彻成了名副其实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学除了芷嫣之外,每个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为大家都常笑称她和芷嫣同样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只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却是喇叭花,言下之意,无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种看起来极不起眼,也最没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会嫁不掉的那种人。
可却没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对象竟然还是职篮明星球员沈彻。
无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会冷嘲热讽地说句:“上天是公平的。”丑的女孩,往往都会挑到很帅的老公。
真是这样吗?美与丑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异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彻和蓝芙菱的婚礼如预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体记者前来,在这些记者眼中,他们看到的是职篮明星沈彻,至于他的新娘,只不过是个比较幸运的平凡女大学毕业生罢了。
然而,在沈彻眼中,蓝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顾的宝。她懒,却也很真;她虽然不会煮饭,但她却很会吃,懂得欣赏他的厨艺
照顾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种类有很多,这,也算是一种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彻。
那你呢?
芙菱房内的小桌上,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烂泥般瘫着,触目惊心。
看着精心烘制的蛋糕如今惨不忍睹地烂成一堆,芙菱着实心疼不已。
“你说这是你做的?”沈彻揽着芙菱问道,她看起来像是快哭了。
“看起来好恶心,我看还是别吃了。”她预备收起蛋糕。
“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我就冒着生命危险吃吃看。”沈彻挖了一大块给“麦可”自己也装了一盘。
芙菱紧张地坐在床沿,看着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彻,忍不住问道:“怎么样?能吃吗?”
“外观是不怎么样,不过味道还真是不错。”沈彻又塞了一大口。
难得被沈彻夸奖,芙菱揉着双手,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我只是在旁边帮忙而已不过下一次,我一定”
“哎哟!”沈彻整个人突然跳上床铺,压着她抱着肚子大叫。
“怎怎么了?”芙菱大惊失色,连忙凑上前。
“肚肚子有点疼。”沈彻硕高的身子卷曲在芙菱的单人床上。“麦可”则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肚子痛?”芙菱仓皇失措,推开他沉重的身躯。“一定是吃了蛋糕的关系”老天,她是不是错放了什么东西在蛋糕里?
“蛋糕是你做的,你会不会对我负责”沈彻虚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额上竟然开始冒冷汗了。
“我当当然会负责。”芙菱直点头道,事实上她根本不了解沈彻要她负什么责。“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厅叫大哥他们”她起身要冲出门讨救兵时,却被沈彻强壮的手臂横腰拦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愿意负责就好了。”
“可是”芙菱转过身,却见到沈彻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闪动着捉弄的光彩。
“你你骗我?”她撞他的肩膀,迟钝地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
“很高兴你终于发现了。”沈彻微笑道,翻身将她压在床上,床铺马上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
芙菱感到心跳加速,尽管他已吻过她好几次了,但这种亲昵感她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谈些什么,这么久。”她赶紧转移话题。
“别管他们。”他模糊道,脸埋在她的头间,开始磨蹭着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着她脖子亲上她的脸颊,最后找到了她的唇。他的手穿过她的运动休闲服,抚上她柔滑的肌肤,故意挑逗她
“沈彻”她低喃道,他压得地快喘不过气了。
趁她开口说话,他便逮到机会侵入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爱怜;他的吻激情而火热,她觉得自己好像融化的巧克力,甜腻腻地任他品尝她完全忘了原来要说的话,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亲吻之中,尽情地回吻他。
沈彻温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并沿着她的纤腰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过来,她停住亲吻,粗喘着气说道:“大大哥他们在外面”
“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计划把你卖给我。”沈彻对她不正经的眨眨眼。
“少少胡说了,大哥才不会这么早就把我嫁掉。”
“是吗?那我们何不来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动了下身体,又偷亲她的脸颊。
“什什么事情?”她鼓起勇气问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边悄声说道。
“麦可”缓缓抬眼看着扭躺在床上的两人,睡眼惺忪的两眼,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朝气,它摇摇尾巴,慢慢地想爬上床。
“你少作梦了,大哥会先宰了你。”芙菱面河邡赤地推开他。他们两人实在都长得十分高大,床铺随即又发出抗议的嘎吱声。“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床很小,会支撑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这会儿连“麦可”都爬上床一起凑热闹了。
“你支撑得了就好。”沈彻暧昧道。
“我是说真的啊!”她的话还未及说完,只闻“砰轰”巨响,她的单人床立即因负荷不了他们的重量而折断了脚,巨大的响声充满了整个房间。
“麦可”反射性跳下已半瘫痪的单人床,吐着舌头望向仍倒在灾难现场的两个人。
“发生了什么事?”蓝仲勋率先冲进房里,看着抱在一起,姿势又暧昧的两人,激动道:“你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为为什么床会垮掉?”
芙菱红着脸推开压在身上的沈彻,努力想从残破的床上爬起身来。
“抱歉,我们刚才太激动了。”沈彻贼笑着,拉着芙菱站起来。
随后进来的沈逸彬大笑着,以手肘顶了顶蓝仲勋。“如何,我刚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
“什么事?”芙菱问道。
“我本来想,有关你结婚的事情,至少也应该等到你毕业之后再谈,可是看你们这个情形,我是应该要重新考虑一下了。”蓝仲勋跨进房内,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彻。“还有,你不是答应过我,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
“我们根本什么都没做。”沈彻笑道,一脸无辜状。
“等你们做了还得了,难道你要芙菱挺着大肚子结婚吗?”
“大哥!”老天,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为什么你们要背着我约定这种事情?真是无聊!”她气愤地叫道。“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家儿子?”沈逸彬问。
“不是。”
“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沈逸彬又问,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初他可是靠着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么,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强你”沈逸彬叹口气,惋惜道。“不过,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并且能够说服我,那么我就会绝对禁止沈彻娶你,如何?”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马上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根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根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吨傺蛭约好挥腥险婀嗍湫∶靡恍盎境j丁倍械胶蠡凇?br>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欢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腰,不断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内,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真可怜了“麦可”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跟她朝夕相处?
“你在跟谁说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
“还会有谁,当然是‘麦可’。”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
“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晚上会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么都没来?”蓝仲勋问。
尽管沈彻不在,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欢芙菱,因为从她身上,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当然啦!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这些天,曾雪媚在蓝家迷上了打电动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今天她没来,说真的,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如果你真觉得无聊,可以带着‘麦可’去公园里散散步,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沈彻一不在,你们就窝在家里。”蓝仲勋走进厨房,替自己冲了杯咖啡。
“也好。”她难得爽快地跳下沙发。“麦可”惊觉事态不妙,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走吧!懒狗,躲也没用。”她死命拉它,强迫性地将它带到门口。
她坐在门边穿鞋时,电话铃响。
蓝仲勋接听后,将话筒转给她。“找你的。”
芙菱兴高彩烈地折回屋内。“喂,沈彻吗?”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应一声。“有什么事吗好吧反正我刚好要出去”道了再见,她挂掉电话。
“谁?”
“学弟约我见面。”她走回大门边,继续穿着鞋子。
“那个钱大培?”蓝仲勋问。
“嗯,说是有话对我说,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她点点头,起身开门。
“我晚餐前就会回来。”
蓝仲勋点点头,在阳台上目送她和“麦可”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书房。
约莫十分钟后,大门又传来开启的声音。
蓝仲勋从书房探出头来,心里正奇怪芙菱怎么又回来了。但一看到进门的是沈彻和蓝仲达,不禁有些讶异。“你们为何会一起回来?”
“刚在巷口遇到的。”蓝仲达倒了杯水,整个人瘫进沙发里。
蓝仲勋看向沈彻,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当然是追不及待要见咱家小妹喽!”蓝仲达调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吗?”沈彻左右张望了一下,他还特地带了她爱吃的太阳饼回来。
“钱大培约她出去了。”
“什么?”他们两人同时大叫。“什么时候出去的?约在什么地方?”沈彻急问道。
“约在公园,她才刚出去而已,你们可能在巷口错过了。”
“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去?”蓝仲达问道,同时也是沈彻想问的。
“她原本就是要带‘麦可’去散步,只是顺便而已。”蓝仲勋推推眼镜。“你们为何这样紧张?钱大培又不是什么坏人,他好歹也是我的学生。”
蓝仲达从沙发站起来。“就是因为他是你的学生,我才”
“你还在调查他?”蓝仲勋问道。
蓝仲达耸耸肩,默认。其实他一直没放弃调查家里遭窃贼闯入的事情,他当然也锁定了其它的几个人,不仅是调查钱大培一个人而已,只是目前为止他的各项“巧合”比较多
“我总觉得他的可能性不高。”蓝仲勋推测道,他当然也不希望这件事是他任课的学生所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应该跟他单独见面。”沈彻结论道,由于“赔大钱”曾经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纪录”所以他就是不喜欢他们两人在一起。况且他才不关心“赔大钱”是不是那个闯贼,他比较怀疑的是他和芙菱被关进储藏室的事有关。“我去找她回来。”
同样地,他走到大门时,电话声突然响起。
由于蓝仲勋接听电话时的表情有些凝重,让沈彻不由地停下脚步看着他。
在两人的注视下挂回电话,蓝仲勋才缓缓地吐出三个字。“抓到了。”
“什么?”沈彻问。
“那个闯贼。”
“是钱大培吗?”
“不是。”蓝仲勋看向两人。“听说是一位学生因为被当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临退学,所以潜入学校教务处想偷改计算机里的成绩,被当场抓到。而且他已经承认之前曾潜入我们家中,所以现在他们希望芙菱和阿彻前去指认。”
“那我们还等什么!”沈彻转头又往门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让芙菱和钱大培单独相处大久吧!”蓝仲达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蓝仲勋搭上外套。
三个男人就此匆匆地赶着出门一个是纯粹为了赶去处理闯贼的事,一个则是急于带回迟钝的胡涂蛋,另一个当然啰!只是为了赶去看热闹而已。
“嘿,大培你怎么也来这里?”一声熟悉的嗲声开场白又出现了。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立即扭腰摆臀地走向他。“怎么?还这么努力?”
一见到何美丽,钱大培似乎显得全身不自在,连忙从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说条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蓝芙菱了吗?”何美丽高傲地挥动她的纤纤玉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还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
当初她为了摆脱钱大培的追求,顺便替自己减少阻力,才会随口开出这项条件。
只要他能够先追到那个老是碍在沈彻面前的蓝芙菱,她才会考虑跟他交往。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这项必要了,因为她已经放弃沈彻,转移“目标”;而这个“目标”当然就是蓝芙菱的二哥蓝仲达。所以相对的,她根本不需再和蓝芙菱为敌,反而还需要大力地讨好她才对。
“唉,说真的,我觉得你还真是满丢脸的,竟然连蓝芙菱都追不到,不过也难怪,如果你的对手是沈彻,那么你根本连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她嘲讽道。
看着何美丽对自己的冷嘲热讽,钱大培总算是真正认清了何美丽的本性。
之前,他为了追求何美丽,对她开出来的条件都会尽力去做到,当时他根本没想到何美丽会存心和芙菱过不去,只以为她是为了考验他的诚心,直到他亲眼看见何美丽把芙菱关进储藏室当时,他对何美丽的行为感到不解,还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来再说。
后来,他一直觉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会决定约芙菱出来,想将事情的真相向她说明,并且道歉。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沈彻会选择芙菱了”钱大培看着何美丽说道,不禁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丽,一听见他的话后,整个表情瞬间冻结起来。
“没什么意思。”钱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议你不必费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会得到像追求沈彻时同样的结果。”因为他相信沈彻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何美丽高高扬起下巴。
“我现在发现我根本就不喜欢吃葡萄。”钱大培反讽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这样的口才。
何美丽臭着脸,漂亮的脸上顿时失去光彩,她转过身,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蓝家方向走去的时候
“啊!”她反射性叫了一声。
钱大培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也惊讶地从石椅上站了起来。“芙芙菱,你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芙菱没有答话,只是径自走到何美丽面前,问道:“你喜欢我二哥?”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向来脸皮颇厚的何美丽也顿时哑了口。
芙菱当然是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她并不怪任何人,只是觉得学弟有些可怜,无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觉得比较担心的一点是,如果何美丽真的将目标转向二哥,那么,必定意味着短时间内她还无法摆脱掉何美丽的纠缠,而她可怜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彻的后尘,收到一堆蛋糕甜点。但这次,她是绝对不会帮二哥吃的。
好不容易打发掉何美丽,又听钱大培道了歉,蓝芙菱才真正将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
她带着“麦可”在公园里漫无目的散步着,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彻。
突然,透过红色栏杆,她瞥见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停了一辆红色机车,十分眼熟虽然脏了许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辆。
她一时兴起,趋上前隔着栏杆观看,发现机车牌照已被拆卸下来,为了确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张望,想看看踏脚板上是否有她的签名,那是她刚买机车时所留的记号。
芙菱推推眼镜,整个人几乎是挂在铁栏杆上,乍看之下,别人恐怕还以为她才是准备要偷车的人呢!
好半天,才终于让她找到当初的签名。好个偷车贼,偷她的车竟还胆敢大摇大摆骑出来。
芙菱跳下栏杆,拉着“麦可”绕到门口出公园。她才一踏上人行道,就看见对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发动那辆红色机车准备离去。芙菱见状,不由地大吃一惊,如果她不马上采取行动,她就要眼睁睁看着那个偷车贼骑她的机车扬长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没停下来搭理,反而快速掉转车头催油离去。
“嘿,那是我的车”芙菱大喊一声,连忙上前追赶。而“麦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辆机车,也大叫着跟在她后面跑。
正来到公园门口的沈彻和蓝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着一辆机车而去,深觉情况不妙,便连忙跟在“麦可”后头冲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见偷车贼越骑越快,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那是她的车!他别想在她面前骑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懒,所以累积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来沈睡的运动细胞突然觉醒所致,总之,芙菱使尽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衣服。
由于芙菱的“神来一手”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时,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一把扶起她,气急败坏地大吼:“你又在搞什么鬼啊?”
“他是偷车贼!快抓住他!”芙菱喊道,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轻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车贼。“我没有偷车!”男孩扭着身子欲挣脱蓝仲勋的箝制,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高得骇人。
“骗人,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芙菱喘着气,走过去牵起机车。
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奇观”—他这辈子从没见“麦可”跑得如此勤奋,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
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
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反而适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来快得惊人。”
“废话。”芙菱根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兀自激动道:“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骑没几天便被偷了,如今难得能再被她碰上,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
“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来对我负责。”他敲她的头,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
“负什么责?”
“阿彻,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预备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这是什么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说得好像她很笨的样子。
“瞧,她果然听不懂。”蓝仲达大笑。
“二哥!”
“好吧,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沈彻故意叹了口气,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
“为什么?”这下她更不懂了。
“还记得你五岁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
芙菱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感觉好像有点印象。“是你打的?”
沈彻点点头。
“原来我生日受伤的纪录,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蓝仲达接道,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事实上,你是差点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像生吞鸡蛋。
“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蓝仲达嘴角抽动着。
“你知道的,就发生悲剧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沈彻补充道,笑着对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不需要负什么责。”芙菱迟钝道,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让我负责,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沈彻举掌保证。
“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就这样,他们牵着机车、押着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警察局
然后呢?故事结束了吗?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着快乐的生活吧!
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
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
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他们的婚事,就在他们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说定!
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着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讲得似是而非,令她头昏脑胀的,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
可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
不过,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学毕业典礼的当天,也同时举行了她的结婚典礼。
她嫁给了沈彻成了名副其实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学除了芷嫣之外,每个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为大家都常笑称她和芷嫣同样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只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却是喇叭花,言下之意,无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种看起来极不起眼,也最没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会嫁不掉的那种人。
可却没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对象竟然还是职篮明星球员沈彻。
无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会冷嘲热讽地说句:“上天是公平的。”丑的女孩,往往都会挑到很帅的老公。
真是这样吗?美与丑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异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彻和蓝芙菱的婚礼如预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体记者前来,在这些记者眼中,他们看到的是职篮明星沈彻,至于他的新娘,只不过是个比较幸运的平凡女大学毕业生罢了。
然而,在沈彻眼中,蓝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顾的宝。她懒,却也很真;她虽然不会煮饭,但她却很会吃,懂得欣赏他的厨艺
照顾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种类有很多,这,也算是一种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彻。
那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