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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见庥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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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大爷也早。来看姑娘?”“是啊!”老胡大笑:“都说“送佛送到西”是我救了她回来,也盼她身子大好,没病没痛的。

    是了,给您老引见,这位小哥是我拜了把子的,刀皇武登庸当世传人,耿照耿兄弟。当日在禁园里大显神威,救下城主的就是他啦!救回碧湖姑娘,也得算他一份。”

    程太医似是不太留心,只淡淡一拱手。“英雄出少年啊,久仰了。”耿照老大不自在,赶紧打揖回礼。胡彦之笑道:“碧湖姑娘醒了?”程太医摇头。“还没。”胡彦之皱眉:“都睡几天了,这会儿还没醒?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程太医道:“她身子太虚,我给她开了些温补的方子,回头让大膳房煨一罐浓浓的鸡汤,撬开牙关哺喂,慢慢调养身体,回复元气。气血理顺了,身子自然壮健,也才能恢复神识。”

    胡彦之与耿照对看一眼,摇头苦笑:“太医莫以为我在说笑。我与耿兄弟亲眼看见她扛起一把将近一丈长的大石刀,举重若轻,健步如飞,简直像是小孩手中的波浪鼓。要说她身子太虚,世上恐怕没个身强体壮的人了。”

    “那叫做“寅吃卯粮””程太医哼的一声:“她筋骨受损,高烧不退,心火亢盛、肝火上炎,这股火气上逆至极,则血菀于上,这才昏迷不醒。”

    二人听得迷糊,胡彦之正想开口,程太医忽问:“胡大爷身子壮建,武功甚高,不知能举几斤?”胡彦之被问得突兀,微微一怔,抱臂笑答:“两百来斤总没问题。太医莫看耿兄弟个子小,他天生神力,没准还在我之上。”

    程太医没理会,又问:“若一次让胡大爷扛起五百斤,又或教你扛一两百斤的物事,一整天都不放,那又如何?”胡彦之笑道:“那肯定要我的命。便以耿兄弟的神力,只怕也不能够。”“正是如此。”

    程太医拈着须茎,随手比划:“碧湖姑娘本举不起重物,说不定也跑不快、跳不高,然而却因不明的缘故,身子硬逼出潜力,就像胡大爷说的“举重若轻,健步如飞”

    直到超过了身体负荷,这才昏厥过去。若未晕迷,只怕身子受损过巨,轻则筋骨摧折,重则五内破裂,精血败坏,远非调养所能愈可。“问题是:人不可能超用自己的身体,到了这种匪夷所思的境地,人身会感到疲惫疼痛,便是为了保全自我。

    即使她意志过人,可以忍耐如此剧痛,也不可能不明白身子已到极限,再往前一步便有性命之忧。除了“着魔”之外,我实在是想不出其他的可能。”

    胡彦之闻言倏凛,转头与耿照面面相觑,两人心中俱只一念。(妖刀附体!)耿照不禁摇头,忽然问:“太医,有没有什么样的迷魂药物能控人心智”

    “以致让身体不知疼痛,无穷无尽地发挥潜能?”程太医淡淡一笑,稀疏的白眉轻轻颤动。

    “有。我学医近五十年,经手过的秘药毒方之中,至少有三种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但被下药之人决计不能像碧湖姑娘这样,还能靠晕厥停止疯狂,体内既无药性残留,又没有造成异常的出血或其他破坏。

    “能那般驱役身体的,已不能称做是“药”了,那是戕害身心的剧毒。要问我的话,我会说碧湖姑娘并未中毒,她身上没有用过毒的迹象,除非有一种毒药能在瞬息间自体内消失无踪,没有遗害,不留痕迹,就像

    就像从没被人下过药一样。“对大夫来说,相信世上有这种毒药,还不如相信着魔算了。”胡彦之哈哈大笑,耿照也忍不住笑起来。

    “太医,那阿傻呢?”片刻,胡彦之又问。程太医淡然道:“他就是单纯地中了毒。毒物刺破手掌,将毒素注入血液,一瞬间走遍全身,造成阳气过亢、浑身奋进之兆。”胡彦之浓眉一轩。

    “那不是与碧湖姑娘一样么?”“哪里一样?”老太医皱起疏眉,嗔怪似的瞥他一眼,略带责备的目光仿佛正对毫无慧根、又不用功的顽劣学生。

    “此毒主行手厥阴心包经、手少阳三焦经,毒质入任督二脉,借冲脉联系先天与后天之气的特性,迫使气力一股脑儿爆发出来。中毒者神识浑沌,非气空力尽不能稍止,以致邪盛阳亡,极是伤身。“况且,冲脉是总领诸经气血的要冲,为男性宗筋之根本。此毒戕害冲脉至深,若非阿傻底子深厚,就算解了毒性,也将再难生育。”

    耿照急道:“太医!这毒有解么?”程太医道:“此毒无须解药。一断供应,毒素便会慢慢被身体化消,然而遗害不绝。我不知道刺破那阿傻手掌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但他要是再握那物事一次,肯定断子绝孙,永远失去男子的雄风,就算不死于精血败坏、阳气暴失,也将辗转病榻,气血衰竭而死。”

    胡彦之听得心惊,却不动声色,以眼神示意耿照保持冷静,一边对程太医笑道:“听来也是麻烦之症,有劳太医多费心啦。”老人不耐挥手。

    “劳什么?我四十五岁入太医局,从此只能看看伤风妇科,虽说皇室无疾、天下太平,都告老还乡了还干这个,气闷!

    差点忘了自己是大夫还是官。好在你们送了两个麻烦过来,总算活着有些味。不说了,我瞧阿傻去。你们若要看他,晚些再来。”双手背在身后,快步行出月门,真个是健步如飞,丝毫不见老态。

    “不能再让阿傻拿那柄鬼刀了。”胡彦之见他走远,低声对耿照道:“得想个法子,把他弄出城去。独孤天威铁了心,教他持天裂上场对付岳某某,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若阿傻那个笨蛋当真傻得要去送死,起码要替他换一柄刀。

    要不,就算老天爷发昏,又或岳某某阴沟里翻船,真让阿傻一刀干掉了,虎王祠岳家庄也断子绝孙,什么都是白饶。”若无天裂妖刀,岳宸风与阿傻的实力差距堪称天地云泥,恐怕连比都不用再比。

    “阿傻别上场最好。”耿照喃喃道:“他大哥也只盼他平凡度日,不要再想报仇的事了。倘若送了性命,岂非白费了阿傻大哥的牺牲?”胡彦之淡淡一笑。

    “那种心情,你不懂的。没亲身经历过,不明白被灭门毁家、失去亲人到底有多痛,还有那颠沛流离,处处被人欺凌的彷徨与无助,或许支撑阿傻活到现在的,就是那样刻骨铭心的痛苦。”

    耿照愕然转头,却见他仰天哈哈,伸手推开西厢门牖,大步而入。房内窗明几净,收拾得颇为雅致。榻边斜坐着一名黄衣少女,前襟起伏饱满、呼之欲出,却是黄缨。她转头一见耿照,不由得眉开眼笑,连眼角边那颗晶莹的朱砂小痣都笑意盈盈,如渍糖膏。

    “你来啦!”她嘻嘻一笑,瞥见胡彦之眉头微皱、神色不善,抢先一步开口:“胡大爷早!几日没见,怎地胡大爷越发英明神武,浑身充满王霸之气,虎躯一震,只怕便要流得一地哩!”

    胡彦之被她一顿抢白,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总不好先发难,只得压着性子,咬牙狠笑:“合着我这王霸之气还是掺了水的,稀得满地横流,黄白一片。你待会起身可得当心,别踩了跌跤。”

    黄缨忍笑道:“不碍事、不碍事!胡大爷自己也小心,莫要原汤化原食,凭空短了几寸。”耿照无心听两人斗口,见床榻之上,娇小的碧湖静静躺着,容颜似比印象中更清减几分,肌肤犹如玉质般通透剔莹,小小的脖颈与指头有股说不出的细致,较清醒之时更像人工造就,浑不似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