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初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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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参观了特殊教育学校,并且听到了彭透斯令人震惊的同盟请求之后,我十指环扣,长时间陷入了沉默。

    看着彭透斯如同黑色岩石一样的宽阔后背,我的目光变得越发狐疑起来。

    “彭透斯,我有最后一个问题!”

    “请说。”

    “仔细想想,艾淑乔才是你的救命恩人不是吗?她从黑帮火并当中救了差点嗝屁的你,多年来你不是一直感恩戴德地为她奔波效命的吗?突然转变成她丈夫的间谍,你是不是搞错效忠对象了啊!”似乎是早已猜到我会有此一问似的,彭透斯不慌不忙地把车停在路边,松开了在临近中午时略显炎热的领带,西服的纽扣也在他粗壮但灵活的手指下挨个迸出解放的呐喊——尼玛这个基佬在我面前脱衣服啦!卧槽你要干什么啊!难道你背叛艾淑乔的理由就是看上了我,打算以身相许吗!

    不幸中的万幸是:彭透斯只是把西装上衣和衬衫的纽扣全部解开,露出了他发达健硕的胸肌和腹肌,就不再往下脱了。

    他看到我恐惧的目光,便笑着安慰我说:

    “麟,你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看一看我的身体。”

    看你妹啊!你这么说我更害怕啊!你这么有阳刚之美的身材干嘛要去当基佬,还要当0号啊!我可没法胜任你的1号,你去找一个不会一拳就被你打趴下的人吧!

    我总觉得此时的彭透斯笑得很暧昧“麟,虽然你盯着我胸膛的目光也让我心里小鹿乱撞”

    撞撞你祖母啊!谁会相信你钢结构的心里会装着一只小鹿啊!就算有动物撞你的心脏,也是刺蛇灵吸怪、雷兽舔食者吧?你再敢靠前一步我就咬舌自尽啊!

    “不要误会,我今天想让你看的,只是我身上的伤痕而已。”

    经彭透斯提醒,我才注意到他身上那些如月球环形山一样凸凹不平的可怕枪伤(刚才一直没敢认真看),一眼望去居然数不清个数,看来最早艾米跟我说彭透斯被打成了马蜂窝并非是夸张之词。

    “是被黑帮的冲锋枪扫射的?”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之后问。

    彭透斯点了点头,他指着最接近心脏的那处暗红色的星型伤疤:

    “虽然当时很痛,而且现在天气阴冷的时候也偶尔会疼,但是我并不诅咒这些伤口,甚至也不诅咒把这些伤口带给我的匪徒,因为从这些伤口里流出的鲜血,让倒在洛杉矶街头的我,第一次见到了光辉夺目的上帝。”

    那应该是濒死幻觉吧?听老爸说有宗教信仰的人临死前都会见到,当事人活过来以后总会把幻觉说得天花乱坠,我觉得那些匪徒差点把彭透斯送去见上帝倒是真的。

    “对于在贫民窟里长大,在地下拳赛里血腥搏杀的我来说,从没想过上帝的容颜是那么光辉,那么神圣,他的男子气概深深地俘虏了我,那一刻,我是如此幸福,如此平静”

    等等,虽然听上去充满了你对人生的感悟,但是有些地方用词颇有不当吧?我为什么有不好的预感?

    “对于曾经认为生命中不存在美好的我来说,那是一轮美妙的扫射,尤其是接近心脏大动脉的那一枪,我从此理解了爱的真谛,并且有了生平第一次初恋”

    我勒个去!彭透斯你逆天了啊!你的初恋对象竟然是上帝吗!如此大逆不道,如此丧心病狂,当年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会判你十次火刑啊!梵蒂冈的教皇也会对你比出中指啊!

    “我从昏迷中醒来之后,躺在昂贵又冰冷的仪器中间,我并不因为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感到幸福——我知道自己失恋了。但是,至少我听到了上帝在我耳边的教诲,从此以后我就成了坚定的同性恋!”

    教诲你个圣母玛利亚啊!上帝专程跑一趟就是为了教导你变成基佬吗?西方人的这个神也太无聊了吧?这其实只是你的脑补出来的对不对?只是你觉得光被子弹射还不过瘾,打算再让别的东西也把你射个痛快吧!

    衣衫凌乱的彭透斯,望向远方的目光深邃而又平和。

    “在俄罗斯的地下拳赛里,我曾经被人称作‘黑死神’,但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浑身鲜血的对手倒在地上只会让我松一口气并且感到麻木。我很早就知道,胜利和夺走别人的东西并不能让人感到幸福,幸福只有通过‘爱’才能得到——我很幸运地在我即将因为连续的胜利而变得傲慢之前,得到了那颗擦过我的心脏、让我学会谦卑的子弹。”

    “以美国社会的观点来看,艾淑乔女士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成功者,但是以我和上帝的观点,她并不像她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幸福。她得到的胜利太多,却没有因为自己的傲慢接受任何惩罚——她比我还需要上帝的子弹,如果不用一场失败来让她学会谦卑的话,她将来要下地狱的!”

    彭透斯深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背叛’艾淑乔女士。她拯救了我的生命,而我要拯救她的灵魂,我不能再容忍她对自己的灵魂犯下罪孽了,我必须要阻止她!”

    彭透斯的这番表白让我哑口无言,他作为一个下属可能并不合格,但是作为一个朋友——我是指没有**关系的那种——他真的很令人感动,我会希望在自己走错路时,身边也会有这样一个朋友的。

    我让彭透斯直接开车把我送到了学校,没有回家取书包,反正昨天的作业一科也没写。

    彭透斯说自己是凌晨下的飞机,还没来得及和艾米见面。我告诉他艾米因为他不在身边很是不安,而且奥巴马也一定想念他的左腿了,我让他快点去和那一人一狗团聚。

    “请万事小心,”彭透斯在离开前叮嘱我“尽管有约翰先生的劝阻,艾淑乔女士仍然可能从意想不到的方向对你不利。虽然上帝是个好男人,但是你不会这么年轻就想去见他的。

    怎么还对初恋对象上帝念念不忘吗?放心好了我不会当你的情敌的!你就尽量多做善事死后好去天堂和上帝再续前缘吧!

    正当我要翻学校后墙进校门的时候,我看见有人伸手拦彭透斯驾驶的黑出租车,可能是想打车到什么地方去,但是一看见满脸笑容、把眼睛下方的伤疤都笑成贪吃蛇的彭透斯,立即大叫着逃掉了。

    哼,真会以貌取人,彭透斯可是连上帝他老人家都认可的好男人呢!

    我骑坐在后墙上看了看表,将近11点,正是上午第三节课的课间休息时间,由于除了中午和放学以外学校后门都是锁住的,所以在这个时段应该完全不会有人到附近来。

    抱有这样想法的我三心二意地跳下了墙头,可是双脚刚一沾地,我就惊悚地发现自己骑上了什么比较柔软的东西。

    卧槽!是一个蹲在地上系鞋带的女生啊!学校那么大,为什么偏偏跑到这种地方来系鞋带啊!学校后门这个时间不开放你知不知道啊!

    幸好我在下落的过程中就出于本能避开了下方那一团奇怪的东西,如果我没有把双脚分开的话,直接踩在她背上说不定会出人命啊!

    这个只穿着无袖背心和运动短裤的女生被从天而降的我骑在胯下,很难得地没有发出其他女生受惊时会发出的那种高频尖叫,倒是用跟男生差不多的口气大声叫道:

    “哇靠!是什么东西?”

    略带沙哑,但是细细品味的话,余韵很迷人的声音。

    啊,裸露的脖子跟胳膊是小麦色的,而且上面贴着两处创可贴!是熊瑶月吧!果然是熊瑶月吧!虽然各自担任男女体委给女生们提供了一定的八卦素材,但是我们两个一直没什么深交啊!从来没想过会以骑在对方身上的方式来增进感情啊!

    而且好死不死的是,由于我受惊过度,落地的姿势别扭,导致大腿抽筋了啊!我卡在熊瑶月只隔了一层薄衫的后背上下不来了啊!

    这样岂不是把熊瑶月当成是我的坐骑了吗?糟糕了!她一定生气了!如果她向班长打小报告的话我就死定了啊!

    “哎呀,哪个混球把老子当马骑?”熊瑶月在我身下疼得直咧嘴,她尽力扭过头但是看不见我的脸“赶快给我下去,不然我变身了啊!”变变身?你以为自己是迪迦奥特曼吗!而且你一个女孩自称“老子”吗?就算是小霸王以前也很少这么说过吧?

    几个深呼吸之后,我总算缓解了抽筋的疼痛并且从熊瑶月背上跨了下来,系好了鞋带的熊瑶月站直了身子,捶了捶自己的腰,这才发现面前的人是我。

    “原来是你小子啊!”熊瑶月做露胳膊挽袖子状(虽然她没有袖子)“你以为我好欺负吗?”

    “慢着慢着!”我急忙摆手“我不是故意骑在你背上的!是我从墙上翻下来,没注意底下有人”

    不知是不是被我打断了思路,熊瑶月张着嘴愣了一会,突然像是被通了电一样浑身打个哆嗦,恍然大悟一般道:

    “不行!你说什么我信什么,你当我傻啊?”

    她伸手一指两人中间的地面。

    “你也蹲这儿,我上去也骑一下心理就平衡了!”

    一点也不害羞,完全是男人和男人之间处理争端的解决方式。

    “那个,熊同学”

    “早说了不准叫我熊同学!”熊瑶月大怒道“跟别的男生一样叫我月月吧!你还不快点蹲下?我在赶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