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无限江山 > 第一章

第一章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明永乐元年,九月初七,应天府。

    一辆精巧的马车缓缓停在皇宫门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马上迎上来,掀开车帘堆笑招呼“金城公子万安。”

    车内传出极其清爽的笑声“你这个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儿啊,对我说万安,那对皇上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万一传到皇上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楣。”

    “是是,金城公子说得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快,就”那士兵连忙点头,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

    明亮的阳光下,一身银色绣花的长衣熠熠生辉,衬托著本就俊美雅致的面庞,更加精致动人,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容,却比阳光要低了些温度,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他生出许多敬畏之心。

    这个人就是明朝第一富豪,金城绝。

    在朱棣夺得山河之后,本想封他做朝中重臣,但他向来不愿入朝,朱棣也只好由他去,只是山河初定,少不了许多用银子的地方,又难免时时要召他入宫。

    随手打赏了那个小兵十两银子,金城绝走向奉天殿,只见几个大臣灰头土脸地走过来,一路上还不停地摇头叹息,于是笑问:“各位大人怎么愁眉苦脸的?难道皇上又减免了你们的俸禄?”

    当头的一位大臣看到他,不禁苦笑“金城公子来了?劝您先不要进去,万岁正在动怒。”

    他淡淡一笑。“登基以来,他天天都在动怒,无妨的。”

    缓步走到殿门口,果然听到朱棣震怒的声音。“你身为近侍,食君俸禄,得君眷宠,却在国家危难时刻缄默不语,现在又来朕这里邀宠献媚,还引以为荣,以朕会大大的褒奖你?滚出去!”

    下一刻,就见一个大臣又仓皇的从殿里退了出来,几乎是连滚带爬。

    金城绝扶了对方一把,低笑道:“大人慢走,不要绊了门槛。”

    “外面的是金城绝吗?进来吧。”听到声音,朱棣震怒的声调才平和了一些。

    走入殿内,金城绝长揖到地“参见陛下。”

    坐在高高龙椅上的中年男子正是朱棣。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满面的风霜昭示著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坎坷,挺直的脊梁和炯炯有神的虎目,又仿佛在向世人证明他的雄心勃勃和无限壮志。

    他今天的心情的确很不好,不过看到金城绝他还是暂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你在旁边坐著,等朕忙完这边的事情,有要事和你说。”

    金城绝扫了眼大殿中还剩下的人,除了几个太监宫女之外,就剩下一个比较年轻的臣子了。

    “解缙,朕和你说的话,你要记在心里。这一部书,朕希望它能集所有自古以来的经史子集,甚至包括天文地志、阴阳医上,甚至是僧道技艺之言,都涵盖在内。你明白朕的意思吗?”

    “微臣明白,微臣自当殚精竭虑,尽心完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金城绝不禁噗哧一笑。朱棣斜睨他一眼,才对解缙吩咐“你先下去吧。”

    待那人退出殿,他这才不满地问:“你刚才笑什么?”

    “只是编一部书嘛,何至于说得好像即刻就要赴死似的。”

    朱棣摇摇头“你不明白,朕希望这部书冠绝古今,朕要让后世子孙提起它,就要为我大明的盛世辉煌而自豪。”

    金城绝只是浅浅一笑“百年之后还不知统领山河的是不是大明。”

    朱棣眉宇一耸。“你说什么?”

    他笑着摆手。“好,好,算我说错话了,万岁千万别动怒,我明白您叫我来做什么了。编这样一部大书,自然是要召集天下的文人墨客到应天,既然要做这样的浩大工程,想来第一缺少的必然又是银子,是吧?”

    “你别以为朕老像个叫花子一样和你要钱!”朱棣很不高兴“若不是山河初定,国库吃紧,朕何至于揪著你的银子不放?难道朕身为堂堂一国之君,这点银子还拿不出来吗?朕说过早晚要还你的。”

    “万岁就是不还我银子,草民也不敢说什么。好吧,我回去就写个条子让钱庄提钱,多少银子够花?十万?二十万?”

    朱棣忽然笑了。“你先别着急,朕还有话。”

    金城绝警觉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慢著,万岁这个表情说明必然有大事,草民还是站起来听比较好,免得待会儿吓得从椅子上坐到地上。”

    “朕想迁都。”

    他惊诧地看着朱棣,好一会儿才垂头叹道:“的确是件大事,这件事若要著手去办,可不是一年两年,要花的银子,只怕也如流水一样了。”

    “朕不是和你开玩笑,这件事情朕在攻下应天之前就已经想过了。”

    “为什么?”

    朱棣也站起来,在龙椅前面的平台上来回踱步“你跟著朕打过仗,知道北边的军事不容人掉以轻心。蒙古人时刻都不忘騒扰我大明边境,如果朕留在应天享福,北边就等于是拱手相让。如果朕在北边坐镇,立誓和蒙古血拚到底,必然会对他们起到震慑作用。”

    金城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苦笑道:“但是迁都这等事情真的是太大了。万岁想在哪里建都?北京?”

    “朕在那里住了许多年,实在舍不下那里”朱棣沉默许久,目光一直悠远地眺望着北边的方向。

    金城绝长叹一声。“看来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赚下的银子,最终都要归交给朝廷了。只请万岁记得给我留下一点安家养老钱,燕子还没有出阁。我这个做哥哥的也要给她留些陪嫁。”

    朱棣哈哈笑了起来。“你放心,朕想好了,就让燕子嫁给煦儿如何?”煦儿是他的第二个儿子朱高煦,如今刚刚十八岁,在这次起义中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很得他的宠爱。

    但是金城绝连连摇头“燕子的脾气倔强,郡王也是性如烈火,这两个人若是凑住一起,您就天天烦恼家事吧。”

    沉吟一瞬,朱棣问:“莫非燕子心有所属?前次我看她入宫和皇后聊天,好像总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她看上谁了?要不要朕为她指婚?”

    闻言,金城绝倏地脸色一变“如果万岁知道她的心上人是谁,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哦?”朱棣挑起眉毛“那我更要听听了,总不会是方孝孺、黄子澄那帮人吧?”

    赫然抬起头,金城绝秋水般美丽的眸子中,此刻闪烁著点点寒意“那群迂腐不化的老头子早已是万岁的刀下鬼了。这三个月来让万岁最费心寻找的人是谁?万岁难道要草民提点吗?”

    朱棣猛地一震,刚才还笑吟吟的神情顿时凝结起一层寒霜,一个名字从牙缝中狠狠挤压出来。

    “萧离——”

    在应天府的郊外有一个宁静的小山村,因为深处群山之中,所以这个小山村隔绝在战火之外,也才得以保存。村中的人过的是男耕女织的宁静生活。

    清早,当马儿刚在树上叽叽喳喳叫的时候,一个胖呼呼的男孩就蹦跳著跑到一个院子里喊“阿卡!太阳晒屁股了!快起床啊!”院子里正房那间屋的窗户被人推开,一张明媚如春花般的俏脸露出来,但是秀逸的双眉却故意堆蹙在一起“吴小胖!说了多少次,不要这样没大没小地叫我,要叫阿卡姊姊。”

    “哼,我才不要,我娘说你一天到晚上树下河,像男孩子一样。”吴小胖理直气壮地说完又央求“阿卡,咱们出去玩会儿吧,我看到右边山上有一棵好高好高的树,上面有个大鸟窝,说不定是老鹰住的呢。”

    阿卡笑道:“老鹰才不会住在这种小山里,八成是乌鸦的窝。你等等,我梳洗好就出来找你。”

    当她换好衣服,随便将头发梳了梳就跑出房门时,却迎面撞上一堵高大的“肉墙”

    “哎哟!”

    “你要去哪里?”

    低沉又有共鸣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她心知不妙,仰起头笑嘻嘻地用笑脸打发眼前人。“出去出去走走。”

    “不要又跑出去玩。”肉墙一拉她瘦小的肩膀,将一捆重重的柴火丢在地上“该煮早饭了。”然后将她推进屋里。

    “唉,你知道我不是做饭的料。”她愁眉苦脸地看着屋子一角的锅灶。

    “我没要你煮。”肉墙男迳自走到那个角落,点了火,洗起米。他早就有觉悟了,要想在这里住得久一点,事事都只能靠自己,墙壁上那一大片乌黑的焦痕就是前日让这丫头炒菜,最后被火焰烧熏出来的,幸亏他当时在院子里,赶得及救火,否则整间房子都要被她烧了。

    “你真好!”阿卡欢呼一声从后面抱住他宽厚的后背,将下巴枕靠在他肩头,柔声说:“我就知道,把我的命交给你是没错的,你肯定不会让我吃苦。我老爸要是知道我找了你这么一个体贴细心的老公,他肯定要杀鸡宰羊,烧香拜佛,磕头谢恩了。”

    男人叹口气。“他如果知道我现在饿著肚子给你做苦力,会更加同情我。”

    “我知道你很辛苦,所以我已经正式拜隔壁的王大婶做师父了。”

    “王大婶?”他不解地回头“她能教你什么?”

    “教我做衣服啊。”她虽然性格爽朗,此时却还是露出一丝少女的羞涩“你看你,一直穿著这两件破衣服,倒是我整天漂漂亮亮的,你知道别人都说我什么吗?说我是个只知道打扮自己的轻浮女孩子,早晚有一天攀到高枝,会把你一脚踹开,就像潘金莲一样,所以我一定要帮你做件新衣服,把你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他们再也说不出我的坏话。”

    他又叹口气。“你只要每天乖乖待在家里,不要跑出去惹事,我就感激不尽了。至于新衣服,我无所谓,在这里不要穿得太招摇,你还怕锦衣卫找不到吗?”

    阿卡的笑容顿时一沉“所以我才会天天出去啊。我想打探一下外面的动静,希望燕王哦不,现在他是永乐皇上了,我希望他不会把你的叛逃当回事,任你自生自灭,这样我们就可以过踏实的日子了。”

    “萦柔这样过日子,你真的不觉得苦吗?”轻轻捧起她娇嫩的面容,这样一张美好的脸应该是养在大富之家,被人锦衣玉食地呵护著的。当年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就知道她以前一定是在一个很好的人家,受过很好的教育,才会有那种清贵之气。

    伸出双臂搭在他的肩头上,她轻声道:“我若是觉得苦,当初就不会选择跟你走了,别再问我这样的话,好吗?那会让我觉得是一种侮辱。”

    她,谢萦柔,宫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宫女,和这个曾经是锦衣卫头领,又是燕王安插在建文帝身边的心腹间谍萧离,在燕王朱棣攻破应天的那个晚上,叛逃出走。

    逃出皇宫后的朱允炆找到一些旧臣,在他们的安排下雇了两条大船,和他们伪装成商人的模样,带著谢萦柔给他的救命地图顺江入海,离开了大明的疆土。

    萧离和谢萦柔本可以和他一起逃,不过却选择了暂时留下,隐居在距离应天不过几十里外的小山村中。

    比起流亡天涯的日子,他们更希望能做一对普通的农家百姓,并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萧离忙了半天,终于将热腾腾的早饭端到桌上。

    谢萦柔早就忍不住了,闻著那扑鼻的香味,一个劲儿地赞赏。“萧离,你真是做饭的天才,看不出你一个大男人,这么会做饭啊。”

    萧离一边帮她盛粥,一边说:“当年我随燕王打仗的时候,经常要和战士们一起煮饭。”

    “其实我也不是笨手笨脚,一无是处的。”她的嘴里塞满食物,还不忘为自己辩解几句“我会做披萨啊,拌沙拉也非常棒,但是这里的锅不是平底的,又没有沙拉酱,做起来总是麻烦一些。”

    “披萨?”萧离偏头看她“是你家乡的东西?”

    “也不算啦,是外来的食物。”吃完了一个烧饼,她又忍不住去拿了第二个“我和你说这些事情,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吧?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佷多更奇怪的事情,比如那时候没有人骑马上街了,大家都是骑车或者开车,还有搭飞机,从应天到北平,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她热热闹闹地说了半天,见他只是听,没有说,便无辜的眨了眨眼问:“你在想什么?一定在想:这丫头又胡说八道了,对不对?”

    他却摇摇头,很认真的说:“你说的,我信。”

    谢萦柔一怔,又嫣然一笑。“我以为你不懂女孩子的心,原来你也这么会说话。”她探起身,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真是我的好萧离!”

    萧离干咳了两下,脸又红了起来。“对了,我还没问你,好好的给自己取什么阿卡这样的怪名字?”

    “我有个英文名字,叫洁西卡,所以就暂时取名阿卡,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洁西卡?”萧离皱皱眉“古里古怪的,像蒙古人的名字。”

    谢萦柔噘起嘴,将咬了半口的烧饼丢向他“什么蒙古人的名字!这名字最好听了!当初我在英文课上选了好久才选到的!”

    他一反手,轻轻松松就将那个烧饼握在手中,咬了一口。

    “喂,那是我的!”她赶忙又伸手去抢。

    “你吃大多会胖。”他伸手隔开她的狼爪。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谢萦柔莫名的红透了脸“我都咬了一口了,你也不怕脏?”

    “哪有那么多讲究,我又不是皇上。”说著又埋头喝粥。

    见状,她笑着揽过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想说你喜欢我,所以不在乎吃我剩下的东西。没关系,你不会说甜言蜜语,以后这事情都交给我来做,你只要把饭做好就行。对了,你今天一早就去砍柴,一定累了,一会儿我赶车去卖柴。”

    “你?你会赶车?”瞥她一眼,他眼中分明写满质疑。

    谢萦柔嘿嘿干笑“是隔壁的王大叔,他说他一会儿要去卖柴,我跟他说好坐他的车一起去。你虽然换了便装,但是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你每次进城我就好担心。换我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不行。”他断然拒绝。如果他被人认出来,大不了仗著自己一身功夫,可以马上跑掉,这丫头却是半点功夫也不会,只要被人发现,一定会被抓住。

    谢萦柔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绕到他背后,轻轻在指尖呵了口气,伸到他腋下。

    萧离警觉地问道:“干什么?”

    “你要是不答应,我只有使出非常手段了。”她诡笑着,然后十指尖尖,扣到他的腋下。自从有一次无意间发现这个大男人特别怕痒之后,她就把这个当作自己对他的必杀技了。

    萧离已经吃了无数次暗亏,这一次岂能让她故技重施,便反手一抓,就将她的手臂按在那里,容不得她动弹。

    “哎哟,手腕好疼!你要把我的手骨捏断吗?”谢萦柔哎哟哎哟地叫,好像真的很痛的样子,吓得萧离赶紧松开手回头检视她的手腕。

    趁此机会,谢萦柔一下子将双手探到他的腋下,拚命呵起痒来,萧离抵挡不住,只好也耍了一招无赖,将她重重压倒在身下。

    “谢萦柔!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他咬牙切齿的低吼。她晶亮的星眸闪烁著动人的光彩,凝眸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俊脸,还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悄悄抽出来,抚摩著他如刀刻般俊朗的下巴,低声说:“石头,我不想只做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笨女人,你明白吗?我是要和你过一辈子,不是要靠你养一辈子,信我一次吧,我能完成任务的。”

    感觉下巴痒痒的,她指尖的热度仿佛一把火,可以烧到他整个脸上。

    “你这样就脸红了?”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别胡说八道!”萧离急忙别过脸去,想站起来,又被她一把拉住肩膀。

    “脸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我看到吗?我觉得很可爱啊。”她咬著指尖吃吃笑。“好,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三秒钟里你若是不反对,就算你答应我了。”

    “什么三秒钟?”他这个大明朝的人对二十一世纪的计时方法根本不懂。

    就在这时,她已经快速地倒数计时“三、二、一!时间到!你答应了啊!”她欢呼一声跳起来,萧离急忙拉了她的手臂一下,将她的手一把抓在手中。

    “萧离,不许你反悔。”她又开始“耍赖”

    沉吟半晌,他终究拗不过那双恳求的大眼。“注意安全。”

    谢萦柔再度欢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最好了!”

    轻轻环住她软玉温香的身子,萧离无声地叹口气。

    他曾经是杀人如麻,号称铁血冷面的锦衣卫,却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

    今生,他只知道一件事,她快乐了,他就幸福了。

    热闹繁华的应天府市集上,王大叔乐呵呵地看着在一旁津津有味数著铜钱的谢萦柔,笑道:“阿卡啊,总共就这么二十几个铜子儿,你数好几遍了,还没有数够吗?”

    她兴奋的回话“王大叔,你有所不知,这是我难得一次自己出来做买卖,赚到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多数几遍,这样回去之后,我也好和我家石头好好炫耀炫耀啊。”

    王大叔却说:“我看你的样子,大概家里生活不错,怎么会落得跑到我们小山沟里买房过日子?你家男人你老叫他石头,他到底叫啥啊?”

    听到王大叔说萧离是她家男人,谢萦柔心里开心得很,更卖力的信口编起故事。“您有所不知,我爹啊,想让我嫁给一个有权有钱的大官,可我心里早就喜欢我家石头了,所以就和他一起逃婚出来。多亏您收留我们,还找了间空房子给我们住,否则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哦,对了,您就当他姓石好了。”

    “石兄弟很厉害,那么粗的树干,他两刀下去就砍断了,我们村里最有力气的小伙子都没有这个本事呢。”王大叔啧啧赞叹“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有情人就该成眷属,逃婚逃得好,反正我家空闲房子多,你们好好住著吧,外人也想不到到咱们村子里来找你们。”

    “多谢大叔,这几个月多亏您和大婶照顾我们呢。”谢萦柔笑咪咪地将二十几个铜板装在自己的随身荷包里。“我要去帮我家男人买双新鞋,他这两天上山砍树,鞋子都磨破了。”

    “去吧去吧,拐角就有一家鞋帽店,我在这里等你,天还早,等你回来咱们再走。”

    谢萦柔于是蹦蹦跳跳地跑到拐角那家鞋帽店“老板,你这里的鞋子哪一种最耐穿?”

    掌柜的笑脸相迎。“姑娘是要男鞋还是女鞋?我们这里有手工做的千层底,卖得最好了。不知道姑娘要多大尺码?”

    “尺码?”谢萦柔一下子被问住,她从来都没有问过萧离是穿什么尺码的啊。她绞尽脑汁地想,又用手比划“大概是这么大的。”

    掌柜的马上领悟,取来一双鞋“那大概就是十寸的,姑娘可以先买去试穿,倘若尺寸不合,可以回来更换。”

    “好,多谢掌柜的。”拿出荷包,她问清价钱之后,掏出铜板一个个数给掌柜的。

    正在此时,那掌柜的脸色一变,盯著她手指上的戒指,小心地问:“姑娘,您这这戒指挺别致,不知道是从何处买的?”

    她一惊,不动声色地扯出笑“这不过是路边小摊随便买的,不值几个钱。掌柜的,鞋子我拿走了,多谢哦!”她付了钱,拿起鞋赶紧出了店,跑回王大叔的马车前,跳上车,连声催促。“王大叔,我们快走吧。”

    坐在车尾,右手紧紧盖在左手手背上,手指下的那块凸起就是刚才掌柜问起的那枚戒指。

    都怪她粗心大意,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没有摘下来,竟然忘了应天府到处都有那个人的买卖,倘若被人因为戒指而发现了她的行踪,那可是要招来天大的祸事了。

    如果说她和萧离藏起来一是为了害怕朱棣灭口,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为了躲避那个人——金城绝。

    他那双伤透了心,又极为不甘的深邃黑眸,但愿她和萧离的离开,可以让他渐渐忘记被她拒绝的耻辱和不甘;但愿在这个辉煌的大明王朝中,她能和她喜欢的人安安静静度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但愿但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