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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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的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而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倍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
于是就造出来这副尊容。这脸若凑近,像从前那样跟她亲热,不知她会不会放声大叫,就像当年被他垂死的爹捉住手腕,碰到那个冰冷的手镯那样惨嚎。
老头死后,她很后悔,觉得那样叫太伤他心。她知道老头并不坏,反倒是儿子太不近情理。老头甚至很善良,最后的念头,还是想成全这个毁了他的儿子。想用那手镯,为儿子套住一桩美满婚姻。
杜明丽替何夏收拾房间。她是个爱洁如癖的女人,一摞碗筷,就够她慢条斯理,仔仔细细收拾半天。她把小木箱竖起来,食具全放进去后,又用白纱布做了个帘。
我看她干这一切,完全像看个小女孩过家家。似乎她能从收拾东西布置房间这事里得到多大幸福。二十年前就这样——总是她轻手轻脚在我房里转来转去,没什么话,有的也是自言自语:书该放这里嘛,放这儿好,瞧瞧,好多了。我呢,从来不去理会她,从不遵守她的规矩,等她下次再来,又是一团糟。但她从不恼,似乎能找到一堆可供整理的东西,她反倒兴奋。我的屋里早不是最初那副寒酸相,那个囊括一切家当的牛皮口袋被她拿到鞋匠那里卖了,然后,我屋里便到处添出些小摆设,害得我在自己屋里缩头缩脑,常常迷路。
她说她对我情分未了。我说何必。她说那不行,我不能对你撒手不管,除非你跟别的女人成家。说到成家,她声音直打颤。然后她笑着说,这样,也免得你老恨我。
明丽,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最恨你的,有个人恨不能把你杀掉。阿尕,她让我领教了她那古老种族火一样的嫉妒。
阿尕问我:“你爱这个女人?”她指那张夹在书里的小相片。
我说当然爱。
猜她怎样?她一头朝我胸口撞过来,等我站稳后,正要痛揍她,她却抢在我下手前又猛撞一下。这次她不是撞我,而是撞在粗圆木的墙上。她要再来那么两下,她要不死我的屋就得塌。要不是那结果,我就不是人。
后来她见到你,明丽,就是你去跟我结婚那次,你居然能从她手里逃生,真是你的造化。
我哪里知道,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从河里爬上来,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她就打定主意,要给我当牛做马。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赤着一双乌黑的脚,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她出现在这里,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她呆在这儿很合适,破破烂烂的一堆,提示着我的处境。我很少理睬她,有时会突然烦躁,要她走,滚出去。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我买那个。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从此她开了窍: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像城里人看杂耍,或进动物园,只须一个硬币。一旦我来了脾气,要她滚,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买一根头绳。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有这点小钱,她便有借口跑来,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想想看,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有多恶心。
我们最初的关系就是这么回事,谈得上什么男女之情呢?我们也有好的时候,我说,阿尕,你会唱一百支歌吧?她笑着说,哦,一千!我们能用汉语和当地话混杂的语言交谈了。你的歌全是哇哇乱喊,听不出名堂。她说,哪支歌都有名堂。她马上唱起来,用手把脸捂得十分严实,膝盖一上一下地颤,我从她膝盖的动作,看清这支歌活泼的节奏。她反反复复地唱,不像平常那样拉长音调,而是跟讲悄悄话差不多。
我最爱的人,假如你是树,我就是你身上的叶子,你死了,我就落了。
我听后哈哈大笑。阿尕,你这傻瓜,树叶落了,第二年又会长新的呀。她一下松开捂在脸上的手,露出一张大梦初醒的脸。我见她胸脯一鼓一鼓,低头急促地往四面八方寻视,我知道,这时她要真找到什么得心应手的家什,准照我砸过来。可草地到处都是柔软的,连石头也没有。她冲我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凶相,转身就跑了。这回我把她惹得不轻,挺好,她不会再到供销社来烦我了。
对她发脾气、喝斥、骂甚至扇几巴掌,都不碍事,她仇恨的就是嘲弄。她专心专意在那里唱,在那里倾诉,醉心得不得了。我这么不屑地一笑,她就受不了这个。她出于她那个民族的自尊或说自卑,有根神经特别敏感脆弱。她最终离开我,恐怕也出于同一缘故,出于自尊心被我折磨得遍体鳞伤再也不堪忍受。但我发誓,这类精神上的虐待全在于我的无意识。
怎么能说我就是个混账呢?我和她矛盾痛苦之深,并非两个人的问题。这涉及到两种血统,两种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们屈服感情,同时又死抱着各自的本质不放。我爱她,但我拒绝走回蛮荒,去和一个与文明人类遥遥相隔的女性媾合。后来的一些夜晚,她睡在我怀里,我吸着她极原始的气味,会突然惊醒。我害怕,感到她正把我拖向古老。人类艰辛地一步步走到这里,她却能在眨眼间把我拖回去。假如说我混账,我大概就混在这里,每当我干完那事,总要懊恼不已,一种危机感使我心烦意乱。
至于我后来设计水电站,也谈不上什么为那里的人造福。有一半是为我自己,或说为救她。我认为救她惟一的办法是改变她的生存环境。我爱她,怎么办呢?
从她唱歌,我把她得罪后,她再来看我时已十七岁。那是春天,是个最伤脑筋的季节。虽然草地的春天还盖着厚雪,但雪下面的一切生灵都不老实了。种种邪念都在这一片纯白的掩盖下开始骚动。
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的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而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倍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
于是就造出来这副尊容。这脸若凑近,像从前那样跟她亲热,不知她会不会放声大叫,就像当年被他垂死的爹捉住手腕,碰到那个冰冷的手镯那样惨嚎。
老头死后,她很后悔,觉得那样叫太伤他心。她知道老头并不坏,反倒是儿子太不近情理。老头甚至很善良,最后的念头,还是想成全这个毁了他的儿子。想用那手镯,为儿子套住一桩美满婚姻。
杜明丽替何夏收拾房间。她是个爱洁如癖的女人,一摞碗筷,就够她慢条斯理,仔仔细细收拾半天。她把小木箱竖起来,食具全放进去后,又用白纱布做了个帘。
我看她干这一切,完全像看个小女孩过家家。似乎她能从收拾东西布置房间这事里得到多大幸福。二十年前就这样——总是她轻手轻脚在我房里转来转去,没什么话,有的也是自言自语:书该放这里嘛,放这儿好,瞧瞧,好多了。我呢,从来不去理会她,从不遵守她的规矩,等她下次再来,又是一团糟。但她从不恼,似乎能找到一堆可供整理的东西,她反倒兴奋。我的屋里早不是最初那副寒酸相,那个囊括一切家当的牛皮口袋被她拿到鞋匠那里卖了,然后,我屋里便到处添出些小摆设,害得我在自己屋里缩头缩脑,常常迷路。
她说她对我情分未了。我说何必。她说那不行,我不能对你撒手不管,除非你跟别的女人成家。说到成家,她声音直打颤。然后她笑着说,这样,也免得你老恨我。
明丽,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不是最恨你的,有个人恨不能把你杀掉。阿尕,她让我领教了她那古老种族火一样的嫉妒。
阿尕问我:“你爱这个女人?”她指那张夹在书里的小相片。
我说当然爱。
猜她怎样?她一头朝我胸口撞过来,等我站稳后,正要痛揍她,她却抢在我下手前又猛撞一下。这次她不是撞我,而是撞在粗圆木的墙上。她要再来那么两下,她要不死我的屋就得塌。要不是那结果,我就不是人。
后来她见到你,明丽,就是你去跟我结婚那次,你居然能从她手里逃生,真是你的造化。
我哪里知道,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从河里爬上来,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她就打定主意,要给我当牛做马。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赤着一双乌黑的脚,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她出现在这里,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她呆在这儿很合适,破破烂烂的一堆,提示着我的处境。我很少理睬她,有时会突然烦躁,要她走,滚出去。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我买那个。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从此她开了窍: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像城里人看杂耍,或进动物园,只须一个硬币。一旦我来了脾气,要她滚,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买一根头绳。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有这点小钱,她便有借口跑来,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想想看,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有多恶心。
我们最初的关系就是这么回事,谈得上什么男女之情呢?我们也有好的时候,我说,阿尕,你会唱一百支歌吧?她笑着说,哦,一千!我们能用汉语和当地话混杂的语言交谈了。你的歌全是哇哇乱喊,听不出名堂。她说,哪支歌都有名堂。她马上唱起来,用手把脸捂得十分严实,膝盖一上一下地颤,我从她膝盖的动作,看清这支歌活泼的节奏。她反反复复地唱,不像平常那样拉长音调,而是跟讲悄悄话差不多。
我最爱的人,假如你是树,我就是你身上的叶子,你死了,我就落了。
我听后哈哈大笑。阿尕,你这傻瓜,树叶落了,第二年又会长新的呀。她一下松开捂在脸上的手,露出一张大梦初醒的脸。我见她胸脯一鼓一鼓,低头急促地往四面八方寻视,我知道,这时她要真找到什么得心应手的家什,准照我砸过来。可草地到处都是柔软的,连石头也没有。她冲我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凶相,转身就跑了。这回我把她惹得不轻,挺好,她不会再到供销社来烦我了。
对她发脾气、喝斥、骂甚至扇几巴掌,都不碍事,她仇恨的就是嘲弄。她专心专意在那里唱,在那里倾诉,醉心得不得了。我这么不屑地一笑,她就受不了这个。她出于她那个民族的自尊或说自卑,有根神经特别敏感脆弱。她最终离开我,恐怕也出于同一缘故,出于自尊心被我折磨得遍体鳞伤再也不堪忍受。但我发誓,这类精神上的虐待全在于我的无意识。
怎么能说我就是个混账呢?我和她矛盾痛苦之深,并非两个人的问题。这涉及到两种血统,两种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们屈服感情,同时又死抱着各自的本质不放。我爱她,但我拒绝走回蛮荒,去和一个与文明人类遥遥相隔的女性媾合。后来的一些夜晚,她睡在我怀里,我吸着她极原始的气味,会突然惊醒。我害怕,感到她正把我拖向古老。人类艰辛地一步步走到这里,她却能在眨眼间把我拖回去。假如说我混账,我大概就混在这里,每当我干完那事,总要懊恼不已,一种危机感使我心烦意乱。
至于我后来设计水电站,也谈不上什么为那里的人造福。有一半是为我自己,或说为救她。我认为救她惟一的办法是改变她的生存环境。我爱她,怎么办呢?
从她唱歌,我把她得罪后,她再来看我时已十七岁。那是春天,是个最伤脑筋的季节。虽然草地的春天还盖着厚雪,但雪下面的一切生灵都不老实了。种种邪念都在这一片纯白的掩盖下开始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