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活在新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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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这篇文章之前,不妨先想想人类历史。你一定会轻而易举地想到许许多多黑暗的场景:冲突、流血、暴动、自杀,甚至大屠杀公平总是理所当然,而不公正的事却长久萦绕于心,时而让你寝食难安。难怪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先生当年会这样感慨:所谓人类历史,不过是一个写满人性坏话的记事本。
那么新闻呢?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新闻一样在不断地说着人性的坏话:某些官员腐败了,侵占了大量民脂民膏;某地又发生了屠杀婴幼的惨案,而此前其他地方的相同罪恶早已经令人发指;某地有人自杀了,而且是几连跳;某地有人自焚了,有人推倒他家的房屋;某地有人在政府门前集体下跪了,为了解决问题;某人遭遇了巨大的不公正,而你对此无能为力
天天面对的都是这样的新闻,你难免会心生绝望:这世界、我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的么?当然,这样的绝望时间通常不会很长,常常转瞬即逝,人得学会积极生活,化解悲情,至少我是这样。因为我知道,新闻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新闻是免不了要说人性的坏话的。就像我们现在通常说的“要在生活中维权,不要在维权中生活”那好,也请你不要活在新闻里。
这实际上关系到一个媒介素养的问题。所谓媒介素养,说到底就是受众接受、解读媒介信息的一种能力。
就个人而言,如果你能积极独立地思考,通常都不会天真地以为新闻里的“坏人坏事”就是我们的生活全部,并由此得出一个“形势一片大坏”的结论,正如当年“形式一片大好”的宣传不能够遮蔽现实的贫困一样。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好也罢,坏也罢,都只是对生活的取景,对现实的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就政府而言,同样应该具有的媒介素养是,负面新闻并不构成对其工作的全盘否定,更不意味着媒体包藏恶意。一个人在生活上有洁癖,人们多会投以同情之理解,毕竟,那也算是个人自治的一部分,其他人无权干涉;但如果带着洁癖去看新闻,去搞管理,去执政,难免脱离实际,而且显得公私不分。生活不是童话,童话里也有大灰狼。又必须承认的是,媒体大张旗鼓报道“说人性坏话的新闻”除了商业上的考虑外,还因为媒体肩负了一种责任,即社会需要通过它了解国家与社会运行是否正常。
伴随着自杀案与恶性杀人事件频繁出现,人们在讨论一个问题,即媒体的相关报道是否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方面有些媒体着实需要省思。在过去的文章中,我曾经批评中国的一些媒体总是不厌其烦地描述杀人过程与杀人现场,唯恐读者不能身临其境。但另一方面,公众或者政府过度批评媒体的负面报道,难免有苛责之嫌。
作为一种平衡,其实重要的是改变受众的观念:一方面,需要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媒体报道远处的一场火灾,你却因此烧毁自家的房屋,不理智的显然不是媒体,而是纵火者;另一方面,全社会更要直面已然发生的不幸事件,以求彻底改造,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幼儿园不安全,要加强保安,更要消除“深层次原因”而不是嘴上说说;有人自杀了,更要查找究竟是什么导致其走上绝路。如果一个工厂接二连三发生跳楼事件,这已经不是个体的绝望,而是集体性的绝望。
一个理性的社会,应该给那些潜在的自杀者以继续活下去的希望,而不是前仆后继的勇气。说一个人以死“唤醒社会”实在是轻贱了人的生命,因为谁都应该好好活着;如果这种死不能够让社会去了解背后更实在的原因,而停留于指责是媒体起了坏作用,并大加讨伐,实在是用错了力。
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许多人都在讨论“维特效应”据说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发表后,造成了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说“风潮”显然是言过其实了。事实上,少年维特之烦恼也让很多人活了下来,帮他们消解了内心的绝望与忧愁,其中包括歌德本人。
在开始这篇文章之前,不妨先想想人类历史。你一定会轻而易举地想到许许多多黑暗的场景:冲突、流血、暴动、自杀,甚至大屠杀公平总是理所当然,而不公正的事却长久萦绕于心,时而让你寝食难安。难怪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先生当年会这样感慨:所谓人类历史,不过是一个写满人性坏话的记事本。
那么新闻呢?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新闻一样在不断地说着人性的坏话:某些官员腐败了,侵占了大量民脂民膏;某地又发生了屠杀婴幼的惨案,而此前其他地方的相同罪恶早已经令人发指;某地有人自杀了,而且是几连跳;某地有人自焚了,有人推倒他家的房屋;某地有人在政府门前集体下跪了,为了解决问题;某人遭遇了巨大的不公正,而你对此无能为力
天天面对的都是这样的新闻,你难免会心生绝望:这世界、我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的么?当然,这样的绝望时间通常不会很长,常常转瞬即逝,人得学会积极生活,化解悲情,至少我是这样。因为我知道,新闻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新闻是免不了要说人性的坏话的。就像我们现在通常说的“要在生活中维权,不要在维权中生活”那好,也请你不要活在新闻里。
这实际上关系到一个媒介素养的问题。所谓媒介素养,说到底就是受众接受、解读媒介信息的一种能力。
就个人而言,如果你能积极独立地思考,通常都不会天真地以为新闻里的“坏人坏事”就是我们的生活全部,并由此得出一个“形势一片大坏”的结论,正如当年“形式一片大好”的宣传不能够遮蔽现实的贫困一样。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好也罢,坏也罢,都只是对生活的取景,对现实的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就政府而言,同样应该具有的媒介素养是,负面新闻并不构成对其工作的全盘否定,更不意味着媒体包藏恶意。一个人在生活上有洁癖,人们多会投以同情之理解,毕竟,那也算是个人自治的一部分,其他人无权干涉;但如果带着洁癖去看新闻,去搞管理,去执政,难免脱离实际,而且显得公私不分。生活不是童话,童话里也有大灰狼。又必须承认的是,媒体大张旗鼓报道“说人性坏话的新闻”除了商业上的考虑外,还因为媒体肩负了一种责任,即社会需要通过它了解国家与社会运行是否正常。
伴随着自杀案与恶性杀人事件频繁出现,人们在讨论一个问题,即媒体的相关报道是否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方面有些媒体着实需要省思。在过去的文章中,我曾经批评中国的一些媒体总是不厌其烦地描述杀人过程与杀人现场,唯恐读者不能身临其境。但另一方面,公众或者政府过度批评媒体的负面报道,难免有苛责之嫌。
作为一种平衡,其实重要的是改变受众的观念:一方面,需要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媒体报道远处的一场火灾,你却因此烧毁自家的房屋,不理智的显然不是媒体,而是纵火者;另一方面,全社会更要直面已然发生的不幸事件,以求彻底改造,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幼儿园不安全,要加强保安,更要消除“深层次原因”而不是嘴上说说;有人自杀了,更要查找究竟是什么导致其走上绝路。如果一个工厂接二连三发生跳楼事件,这已经不是个体的绝望,而是集体性的绝望。
一个理性的社会,应该给那些潜在的自杀者以继续活下去的希望,而不是前仆后继的勇气。说一个人以死“唤醒社会”实在是轻贱了人的生命,因为谁都应该好好活着;如果这种死不能够让社会去了解背后更实在的原因,而停留于指责是媒体起了坏作用,并大加讨伐,实在是用错了力。
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许多人都在讨论“维特效应”据说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发表后,造成了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说“风潮”显然是言过其实了。事实上,少年维特之烦恼也让很多人活了下来,帮他们消解了内心的绝望与忧愁,其中包括歌德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