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约战篮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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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马尔福:开学了,我给大家发点福利。
哈尔·史密斯:原来是你这个魔豪,难怪发这么好的红包。
格温·莱斯利:我也来发一些福利。
看到要发红包,林晓帆集中注意力。在红包出现的瞬间,伸手抢下。
系统提示:恭喜你抢到一支魔杖。
“魔杖:魔法师用来施放法术的道具。”
“居然是魔杖!”
在哈利波特电影中,魔杖人手一支,可以说是魔法师的标配。林晓帆没想到自己居然抢到了魔杖。
“只是,就算有魔杖我也不会用啊,释放魔法除了魔杖还需要咒语。”
哈尔·史密斯:这次运气好,我抢到了一顶学徒帽。咦?这个林晓帆是谁?
格温·莱斯利:他抢到一支魔杖。这么奇怪的名字,会不会是无意中混进来的麻瓜?
科林·马尔福:把他踢出去。
系统提示:你已被移出群“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斯莱特林学院”。
“就不能先教我两句咒语再踢人么?”
林晓帆看到红包中的魔杖,然后转头看了看宿舍里的魏坤和陆伟成。宿舍里不是研究魔杖的地方。
他出了宿舍,来到学校的后花园。这里是学校一块绿化区域,很大,傍晚的时候有很多情侣在这里散步。
林晓帆在后花园里找到一个偏僻的角落,从红包中取出魔杖。
这支魔杖是木质的,像是一支干枯的树枝。上面雕刻着细密的精致纹路。
如果不是林晓帆知道这是一支魔杖,恐怕扔在地上都没人注意,会被人当成普通的树枝木棍。
“没有咒语,这魔杖有什么用?”
林晓帆拿着魔杖,学着电影里那样,一边念咒语,一边挥动魔杖。
“嘛哩嘛哩哄!”
“般若波罗蜜!”
“芝麻开门!”
“巴啦啦小魔仙!”
“#¥@#……¥%&”
林晓帆不知道自己念了多少个咒语,可是自己手中的魔杖毫无反应。
两个女生路过这里,看到林晓帆拿着一根“破木棍”不断挥舞,口中还念念有词,以为碰到了神经病,连忙走开。
“唉,我放弃,好不容易抢到这么有价值的红包,没想到浪费了。”
他这种明明知道魔杖威力不凡,可偏偏不会使用的感觉,很难受。
————
周末,林晓帆一觉睡到快中午才起床。
昨天晚上他和魏坤打游戏打到凌晨两点钟才睡觉。
“我这是不是跟着魏坤堕落了。”
林晓帆晃了晃脑袋,昨晚睡太晚的后遗症显现出来,他脑袋有点发胀。
而魏坤此刻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爬起床,林晓帆洗漱过后,去食堂吃午饭。回到宿舍后,魏坤才刚起床。
魏坤经常熬夜打游戏,所以对他来说,这很平常。
唐晖看了看窗外的天气:“今天天气不错,适合打篮球。你们要不要去?”
“不去。”魏坤一如往常,干脆地拒绝。
“去。”林晓帆点头,他这样每天打游戏的生活太不健康了,还是去运动一下比较好。
看到魏坤打开电脑,又准备玩游戏,林晓帆:“魏坤,去打篮球吧,你要是再这样下去,自己都要变成篮球了。”
魏坤身高不高一米七五,体重二百斤,他的身材可以用“球型”来形容。
魏坤摇摇头:“我不去,我最讨厌运动了。”
“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减肥么?现在就是给你减肥的机会啊。”
“额,减肥这种事情,嘴上说说就好了,我没有那个毅力。”
林晓帆递给唐晖一个眼神,唐晖心领神会地点点头。
“喂,你们干什么?”只见林晓帆二人一人抓着魏坤一只手臂,将他拖出了宿舍。
“我不去啊!绑架啦!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居然强抢良家少男……”
魏坤最终还是被二人拉到了篮球场。
今天是阴天,还有徐徐微风吹着,确实很适合打篮球。此时篮球场上打篮球的人已经不少。
可能是来到篮球上,看到一个个在奔跑跳跃的人,魏坤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运动细胞活跃起来。他知道林晓帆和唐晖是为了他好,他这样的体型,要是不运动,早晚会出问题。
来到球场,林晓帆感觉到自己体内有一股火燃烧起来。
“咱们开始吧。”
三人找到一个空闲的篮筐,开始打篮球。
林晓帆刚上高中的时候经常打篮球,后来他父亲去世以后,他开始拼命学习,放假时间做兼职,再也没有摸过篮球。
这么长时间没打篮球,他感觉自己生疏了许多。不过有基础在,他只要多练习,以前的球感就会恢复。
“魏坤,你居然会打球?”
看魏坤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一个不会打篮球的人。
魏坤得意:“嘿嘿,我可没说过我不会打篮球,想当年,我可是我们班的主力球员。只不过后来越来越胖,就不打球了。”
“会打球更好,咱们来比一比投中率,怎么样?”
“行,先让我熟悉一会儿,好久没摸球,感觉都不在了。”
随着时间推移,周围空闲的篮筐和场地被前来打球的人占满。后来的人没有场地,开始组队,找人挑战。
这种情况在球场很常见,而且很少有人拒绝,大家都是来打篮球的,谁怕谁?都是年轻人,没人会怂。
在林晓帆三人打球的时候,一行三人向他们走来。
“唐晖,他们都是你们班的吧,看着眼熟。”
林晓帆看着这三人,他认识,是他们隔壁班的同学,但是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因为是同一个专业,经常一起上课,宿舍也在同一楼层,所以会有彼此看着眼熟,但不知道对方名字的情况。
唐晖:“嗯,他俩都是我舍友。”
唐晖因为经常来打球,赵兴等人也经常来,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你是林晓帆吧,我想起来了。那天上讲台演讲的就是你。我很佩服你,能得一等奖学金,了不起。”
“看你们也是三个人,咱们玩一会儿?”赵兴提议,周围没有空闲的场地,他本来就是来挑战的。
“行,打篮球就是要对抗才有意思。”
林晓帆看了看对面三个人的阵容,觉得自己这一方要赢,很难。
赵兴身高接近一米九,而且经常打球,技术肯定不差。
唐晖身高近一米八,也经常打篮球,身形匀称,相比赵兴并没有太大的劣势。
问题在于林晓帆和魏坤,他俩都是一米七五的身高,而且很久没有打篮球,尤其是魏坤,他的体型,根本支撑不了这样的对抗。
“球可以输,气势不能输。”这是林晓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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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杖:魔法师用来施放法术的道具。”
“居然是魔杖!”
在哈利波特电影中,魔杖人手一支,可以说是魔法师的标配。林晓帆没想到自己居然抢到了魔杖。
“只是,就算有魔杖我也不会用啊,释放魔法除了魔杖还需要咒语。”
哈尔·史密斯:这次运气好,我抢到了一顶学徒帽。咦?这个林晓帆是谁?
格温·莱斯利:他抢到一支魔杖。这么奇怪的名字,会不会是无意中混进来的麻瓜?
科林·马尔福:把他踢出去。
系统提示:你已被移出群“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斯莱特林学院”。
“就不能先教我两句咒语再踢人么?”
林晓帆看到红包中的魔杖,然后转头看了看宿舍里的魏坤和陆伟成。宿舍里不是研究魔杖的地方。
他出了宿舍,来到学校的后花园。这里是学校一块绿化区域,很大,傍晚的时候有很多情侣在这里散步。
林晓帆在后花园里找到一个偏僻的角落,从红包中取出魔杖。
这支魔杖是木质的,像是一支干枯的树枝。上面雕刻着细密的精致纹路。
如果不是林晓帆知道这是一支魔杖,恐怕扔在地上都没人注意,会被人当成普通的树枝木棍。
“没有咒语,这魔杖有什么用?”
林晓帆拿着魔杖,学着电影里那样,一边念咒语,一边挥动魔杖。
“嘛哩嘛哩哄!”
“般若波罗蜜!”
“芝麻开门!”
“巴啦啦小魔仙!”
“#¥@#……¥%&”
林晓帆不知道自己念了多少个咒语,可是自己手中的魔杖毫无反应。
两个女生路过这里,看到林晓帆拿着一根“破木棍”不断挥舞,口中还念念有词,以为碰到了神经病,连忙走开。
“唉,我放弃,好不容易抢到这么有价值的红包,没想到浪费了。”
他这种明明知道魔杖威力不凡,可偏偏不会使用的感觉,很难受。
————
周末,林晓帆一觉睡到快中午才起床。
昨天晚上他和魏坤打游戏打到凌晨两点钟才睡觉。
“我这是不是跟着魏坤堕落了。”
林晓帆晃了晃脑袋,昨晚睡太晚的后遗症显现出来,他脑袋有点发胀。
而魏坤此刻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爬起床,林晓帆洗漱过后,去食堂吃午饭。回到宿舍后,魏坤才刚起床。
魏坤经常熬夜打游戏,所以对他来说,这很平常。
唐晖看了看窗外的天气:“今天天气不错,适合打篮球。你们要不要去?”
“不去。”魏坤一如往常,干脆地拒绝。
“去。”林晓帆点头,他这样每天打游戏的生活太不健康了,还是去运动一下比较好。
看到魏坤打开电脑,又准备玩游戏,林晓帆:“魏坤,去打篮球吧,你要是再这样下去,自己都要变成篮球了。”
魏坤身高不高一米七五,体重二百斤,他的身材可以用“球型”来形容。
魏坤摇摇头:“我不去,我最讨厌运动了。”
“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减肥么?现在就是给你减肥的机会啊。”
“额,减肥这种事情,嘴上说说就好了,我没有那个毅力。”
林晓帆递给唐晖一个眼神,唐晖心领神会地点点头。
“喂,你们干什么?”只见林晓帆二人一人抓着魏坤一只手臂,将他拖出了宿舍。
“我不去啊!绑架啦!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居然强抢良家少男……”
魏坤最终还是被二人拉到了篮球场。
今天是阴天,还有徐徐微风吹着,确实很适合打篮球。此时篮球场上打篮球的人已经不少。
可能是来到篮球上,看到一个个在奔跑跳跃的人,魏坤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运动细胞活跃起来。他知道林晓帆和唐晖是为了他好,他这样的体型,要是不运动,早晚会出问题。
来到球场,林晓帆感觉到自己体内有一股火燃烧起来。
“咱们开始吧。”
三人找到一个空闲的篮筐,开始打篮球。
林晓帆刚上高中的时候经常打篮球,后来他父亲去世以后,他开始拼命学习,放假时间做兼职,再也没有摸过篮球。
这么长时间没打篮球,他感觉自己生疏了许多。不过有基础在,他只要多练习,以前的球感就会恢复。
“魏坤,你居然会打球?”
看魏坤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一个不会打篮球的人。
魏坤得意:“嘿嘿,我可没说过我不会打篮球,想当年,我可是我们班的主力球员。只不过后来越来越胖,就不打球了。”
“会打球更好,咱们来比一比投中率,怎么样?”
“行,先让我熟悉一会儿,好久没摸球,感觉都不在了。”
随着时间推移,周围空闲的篮筐和场地被前来打球的人占满。后来的人没有场地,开始组队,找人挑战。
这种情况在球场很常见,而且很少有人拒绝,大家都是来打篮球的,谁怕谁?都是年轻人,没人会怂。
在林晓帆三人打球的时候,一行三人向他们走来。
“唐晖,他们都是你们班的吧,看着眼熟。”
林晓帆看着这三人,他认识,是他们隔壁班的同学,但是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因为是同一个专业,经常一起上课,宿舍也在同一楼层,所以会有彼此看着眼熟,但不知道对方名字的情况。
唐晖:“嗯,他俩都是我舍友。”
唐晖因为经常来打球,赵兴等人也经常来,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你是林晓帆吧,我想起来了。那天上讲台演讲的就是你。我很佩服你,能得一等奖学金,了不起。”
“看你们也是三个人,咱们玩一会儿?”赵兴提议,周围没有空闲的场地,他本来就是来挑战的。
“行,打篮球就是要对抗才有意思。”
林晓帆看了看对面三个人的阵容,觉得自己这一方要赢,很难。
赵兴身高接近一米九,而且经常打球,技术肯定不差。
唐晖身高近一米八,也经常打篮球,身形匀称,相比赵兴并没有太大的劣势。
问题在于林晓帆和魏坤,他俩都是一米七五的身高,而且很久没有打篮球,尤其是魏坤,他的体型,根本支撑不了这样的对抗。
“球可以输,气势不能输。”这是林晓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