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一团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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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开会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又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形似的道理: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他不仅换了新车,而且连车的品牌都换了,他换车型只能说明了一件事:“程少臣,你换工作啦?不然怎么能开这种牌子的车?”
“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道理牢牢抓在己方肯定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这儿的套餐不太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因为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分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高兴过了,所以我一定要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后来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少妇。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暄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做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得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返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吗?”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分。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一百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微微自嘲地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三分之一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四十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被惊吓到。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恐惧到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感到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吗?”
“嗯。”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个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得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一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原来真的跳闸了。屋内霎时又一片明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沈安若渐渐地找回呼吸、心跳,以及冷静自持,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连底气都足了,脑子也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程少臣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担心起来,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有点焦虑起来,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终于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静默,但听得到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我们在酒吧遇见的那一晚。”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东西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仍是清醒,却足以令她反应比平时迟顿,妨碍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著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电话发了几秒钟的呆,觉得头脑渐渐混沌,有自己也不明了的情绪,突然便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打开得过于使劲,走廊里的声控灯瞬间也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嘴角微微地弯起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有些暧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住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快许多,在她的门要关掉之前抓住了门缘。她怕挤伤他的手,于是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程少臣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门里,踢上门,落锁,顺手将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沈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的贴近,但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抓牢,固定到身后,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她的腰。她失了自由,力气也仿佛消失殆尽,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略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穿得不多,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意志力此刻悄然退席,身体的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一向深邃又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暧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沈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冰凉的唇,下一瞬间,他便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化进两人的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低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十分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有打开。她透不过气,又觉得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于是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着,仿佛要将很多年积攒的眼泪一起流尽。沈安若不想吵醒了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离他很远,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制住呼吸,连泪都止住,结果他只是一直将手抚到她的脸上,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她继续不做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觉得罪孽深重,并且感到十分的挫败。”
她翻过身子,便枕在他伸出的手臂上,然后被他揽入怀。沈安若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
领导开会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又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形似的道理: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他不仅换了新车,而且连车的品牌都换了,他换车型只能说明了一件事:“程少臣,你换工作啦?不然怎么能开这种牌子的车?”
“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道理牢牢抓在己方肯定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这儿的套餐不太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因为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分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高兴过了,所以我一定要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后来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少妇。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暄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做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得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返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吗?”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分。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一百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微微自嘲地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三分之一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四十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被惊吓到。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恐惧到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感到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吗?”
“嗯。”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个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得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一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原来真的跳闸了。屋内霎时又一片明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沈安若渐渐地找回呼吸、心跳,以及冷静自持,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连底气都足了,脑子也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程少臣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担心起来,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有点焦虑起来,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终于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静默,但听得到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我们在酒吧遇见的那一晚。”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东西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仍是清醒,却足以令她反应比平时迟顿,妨碍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著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电话发了几秒钟的呆,觉得头脑渐渐混沌,有自己也不明了的情绪,突然便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打开得过于使劲,走廊里的声控灯瞬间也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嘴角微微地弯起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有些暧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住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快许多,在她的门要关掉之前抓住了门缘。她怕挤伤他的手,于是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程少臣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门里,踢上门,落锁,顺手将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沈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的贴近,但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抓牢,固定到身后,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她的腰。她失了自由,力气也仿佛消失殆尽,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略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穿得不多,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意志力此刻悄然退席,身体的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一向深邃又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暧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沈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冰凉的唇,下一瞬间,他便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化进两人的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低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十分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有打开。她透不过气,又觉得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于是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着,仿佛要将很多年积攒的眼泪一起流尽。沈安若不想吵醒了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离他很远,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制住呼吸,连泪都止住,结果他只是一直将手抚到她的脸上,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她继续不做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觉得罪孽深重,并且感到十分的挫败。”
她翻过身子,便枕在他伸出的手臂上,然后被他揽入怀。沈安若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